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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一寸良缘-第54章

小说: 一寸良缘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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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这些人生气,白白浪费感情。罢了,你跟我去如意馆听红颜奏一曲吧。”
  
  金不换立时傻了眼,“啊?去如意馆,就我和你?”
  
  我起身点了点头,“不然呢?”
  
  “可是行首,你是女子啊!行首!你等等我!”
  
  虽说九州商会正式的公文没有下达,但我俨然已经以掌户的身份,掌握了附近这一带信子的消息。而红颜正是这些信子之一。出于会规,我不能对外挑明她的身份,但往如意馆跑的次数多了,难免就传出了一些风言风语。
  
  我是不在乎那些风评的。总归不会比在姑苏的时候更惨,只苦了金不换也白白地跟着遭秧,导致他托红娘说的好几门亲都告吹。有一次我颇为愧疚地要主动替他牵牵红线,他却豪气万千地说,“突厥未灭,何以家为!”
  
  对于他的成语水平,究竟是神仙画画还是水平差差,我已经不想深究,但他这股子为了革命事业勇于献身的精神,着实叫人感动。
  
  红颜擅弹七弦琴,一曲汉宫秋月》幽怨悲戚,叫人潸然泪下。此曲本为汉宫宫女所做,讲述她们悲惨备受压迫的境遇,好唤起人们的同情。青楼女子亦是悲苦,零落成泥碾作尘,一生飘零不知归宿。
  
  一曲弹罢,满堂喝彩。纱帐之后的红颜亦起身致敬。本来还欲坐下再弹一首,好似有个人影进入纱帐,急急把她叫走了。
  
  少顷,又换了馆中另一个姑娘来拉二胡,曲调欢快,一扫先前的阴霾。
  
  我随手招来一个跑堂,仔细询问,才知道刚才来了个大主顾,把红颜给包了。
  
  金不换斥一声,“大胆,你可知道这是……”
  
  我仰头见二楼的走廊,有一翩翩少年站在那儿,遥遥向我点头致意。再顾不上金不换,起身往楼上奔去。
  
  *
  
  屋中有袅袅的青烟,纱帐轻舞,如仙境幻梦。
  
  女子陶醉于抚琴,一身大红的衣裳,衬托着雪肌红腮。而坐于她对面的男子,一身靛蓝的长袍,好像雨后洁净的天空。他闭眼倾听,像一个难遇的知音般,眉梢眼角都显露欣赏。
  
  这样一副才子佳人的画面,本应该赏心悦目,可因为画中的男子名叫念临风,所以对于破门而入的我,无任何美感可言。
  
  红颜的琴声戛然而止,抬头看到我,微微一笑,“行首怎么总喜(。。…提供下载)欢破奴家的门?这是第二次了呢。”
  
  我脸上一窘,不由分说地拉起念临风,“走。”
  
  念临风反手握住我,轻轻地问一句,“为何?”
  
  我怒火中烧,转过身去大吼一声,“这里是青楼,你不知道吗!”
  
  “那你知道吗?”他定定地问我。
  
  我的气势顿时矮了三分,“我,我来做正事。”
  
  他松开我的手,又坐了回去,气定神闲道,“我也在办正事。”
  
  我强忍住把鞋脱下来,狠狠拍他脑门几下的冲动,转而走到红颜面前,低声说,“能不能麻烦你出去一下,我们有些事情要解决。”
  
  红颜抬起袖子掩嘴笑,“行首大人,这位客官出了不菲的价钱,若是旁的事,奴家不好让。但若是家务事,奴家就无话可说了。”
  
  我咬牙切齿地说,“对,家务事。”
  
  红颜行礼,施施然地出去了。她的反应太过镇定,一度让我怀疑她也划归到知情人那个方阵里头去了。我转过头去看念临风,他正在喝茶,比离开前略略清瘦了些。普通的情人小别重逢,不是相拥而泣,便是滚一滚床,偏偏我们重逢,却是在青楼这样意味深长的地方。
  
  我坐到他身边,“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你不知道的时候。”
  
  我伸手勾住他的手臂,“大小狐狸都被送走了?”
  
  他顿了顿,嗯一声,算作回答。
  
  我扳过他的脸,凑上去吻了他一下,“想我了吗?”心中满怀期待。
  
  他斩钉截铁,“没有。”
  
  “……”念家的列祖列宗又因为这个不肖子孙被我问候了一遍。
  
  结局当然是不欢而散的。念临风从来就不会扮演什么温柔亲切的邻家哥哥,从我懂事开始,念临风前面被冠以的词语就是恐怖,黑心,严格和残酷。初相逢的时候,大概还没有找到与我相处的方式,所以让我误以为他这些年修身养性,人格升华了。
  
  这才是真正的念临风啊念临风。虽然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但有句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通俗一点就是,狗改不了吃屎!”金不换福至心灵,脱口而出,被走在前面的决明狠狠地白了一眼。
  
  我重重地握住他的手,恨不得唤一声知音啊知音。
  
  前面念临风转过头来,眼睛直直地盯着我握住金不换的手。我忽然想起远在玉门关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靳陶来,慌忙松了手,假装观赏今晚的月色,“呀,月亮好圆!”
  
  念临风的嘴角抽了下,“麻烦夫人把月亮指给我看看?”
  
  漫天的星星都笑了。
  




☆、商道二十三

  念临风坚持要留下来跟我一道进京。我本来十分不乐意;但碍于九州商会大行首的压力;不得不服从。
  
  他虽然与我同吃同住;但行踪还算保密;除了少数的几个心腹以外,没有人知道。
  
  我正倾力准备徽商进京的事宜,忽然出了一件大事。
  
  这件事的起因是徽商派人把到店里偷盗的流民打成了重伤;直接导致徽州城中数量众多的流民和部分徽商发生了激烈的流血冲突;最后由孟知行亲自到场才将事态暂时平息下来。孟知行派人通知我去知府衙门时;我还全然不知发生了上述事件。
  
  府衙里头没有升堂,孟知行只是把我们都召集到偏厅问话。虽说是问话,但惹事的那几个徽商仍然是跪在地上。
  
  我坐在太师椅上;静静地看着他们;暗暗好笑世道无常。他们不敢接触我的目光,纷纷低垂着头。金不换凑到我耳边问,“大行首,怎么办?”
  
  “静观其变。”
  
  金不换肃穆,“对,就应该见死不救。”也许不是我咬字不清,他的潜意识和我的潜意识其实是一样的。
  
  孟知行梨花一样的脸有明显的愠怒,手指一直不耐地敲击着桌面,最后转过头来看我,“徽商行首,你看此事本府要如何处理?”
  
  我拱手拜了拜,“自然是要罚。”
  
  孟知行点了点头,“人虽然不是他们直接打伤的,但打人的人却是由他们指使的。而且因为此事,徽商在百姓中的风评变得很差,恐怕对于你们此次进京一事,也很不利。本府既然为一府长官,理当除暴安良,行首你不会有意见吧?”
  
  “当然不会有。但是知府大人,林晚尚有一言。”
  
  孟知行抬手,“但说无妨。”
  
  我扫了地上的几个徽商一眼,“大错既然已经铸成,现下最要紧的是如何善后。如果大人把他们关起来,非但没有人能出面解决此事,而且还会削弱我们徽商的实力。林晚有一个建议:大人不妨先把他们的刑责记着,若是三日之内,他们不能平息民怨,则大人秉公办理。若是三日之内,他们可以和平解决此事,还请大人看在他们将功赎罪的份上,高抬贵手。”
  
  孟知行尚未表明态度,府丞忽然闯进来把他叫走,两人去了一盏茶的工夫也不见回来。我伸了伸懒腰,对身边的金不换说,“罢了,今日看来没什么结果,我们先回去吧。”
  
  金不换还未说话,一个徽商忽然扑过来,“行首大人,救命啊!”
  
  我被他吓了一跳,眼疾手快地闪开,他只来得及抱住一个椅子腿。金不换挡在我身前,嘲讽道,“出了事知道找行首了?当初行首问你们的时候,你们为何不说?还自作主张,把事情闹到了这般田地”
  
  一个约摸中年的徽商大声道,“不需要求她!让女人当徽商的大行首已经够丢面子了,求女人更不是大丈夫所为!”
  
  我毫不留情地反唇相讥,“如果你有本事,这个大行首让给你当又何妨?但就凭眼下你们所做的这桩事来看,实在没有什么资格跟我讨论这个问题。若我撒手不管,你们无非是两个下场,一是锒铛入狱,二是倾家荡产。这就是你们辛苦半生,想要的结果么?”
  
  另外的几个徽商全都垂下头,表情哀默。那个中年徽商仍是不甘心,“你就算插手又能改变什么!?”
  
  “我来替你们求一个生的机会。”我自信地笑道,“但是请别误会,我这么做并不是因为你们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价值。徽商这么多,少了你们几个真是无伤大雅。我只是要向你证明,洪大爷的眼光没错。”
  
  *
  
  豪言壮语放出去了,接下来就是要想办法解决。我近来处事,习惯逼自己。先下一个能做到或者不能做到的定论,而后破釜沉舟地朝着想要的结果去努力。但光我一个人,肯定对付不了孟知行。人家是官,我只是商。我在他面前说话没有丝毫的分量。我所能求的生路,只有一个人能给。
  
  人有的时候就是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就比如在见到念临风本人以前,我非(。kanshuba。org:看书吧)常笃定自己能够说动老情人。但这份优越感,在正式会面之后,马上演变成了一场悲剧。悲剧的原因在于,某个人听了我的诉求之后,完全无动于衷。
  
  “你听我说”
  
  “刚才不是已经说完了?”他把清香的白菜夹进我的碗里,抬头对白蔻说,“茄子炒的太油了点。”
  
  白蔻应了一声是,退到一旁。我索性抓住他的手,言辞恳切,“孟知行肯定怕你,最差你就牺牲一下色相,没理由他看得上靳陶看不上你。而且现在靳陶被你弄去了遥远的玉门关,根本管不到徽州的事。”
  
  念临风说,“这是重点吗?晚晚,你要为徽商求的生路就是让你男人去牺牲色相?难道不是应该你自食其力,然后让他们心服口服么?”
  
  “临风,要物尽其用啊。我要是有色相早就牺牲了不是?”
  
  念临风看了我一眼,低下头专注地吃饭,再不理我。
  
  期间,决明把一沓文书送进来,念临风边吃边看。我偷偷瞄了一眼,大概是各路信子收集的情报,其中每一份都加了红色的六芒星印泥。我正吞着一只鱼,念临风忽然问,“晚晚,江别鹤是不是和苏商一起回去了?”
  
  我想他这问的真是废话,但还是乖乖地点了点头。
  
  “这人野心倒是不小,就是不知他背地里头干的这些勾当,西大班首知不知道。”念临风说话一向很和气,很少有挖苦人的时候。我头一次听到他用这么讽刺的语气说起一个人,对象还是方重,看来他们之间的爱恨情仇不是一笔一划能够了结的。我之所以说这里头有爱和情,是想起多年前救下当时还是个小乞丐的方重之后,念临风说了一句话,“那孩子的眼睛很有灵气,若不是境遇凄惨,将来能堪大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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