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营重生之纨绔千金-第9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晴的眼睛直直的看着齐修,那样的神色,那样的眼神,她的危机意识开启,身上先起了一层得鸡皮疙瘩,扭过头睁开眼想要确认齐修到底想要做什么,可是一转头就见齐修低着头将微微泛红的嘴唇往她的手上靠。
难道他这是真的要咬她!?
温晴不怕疼,这一年来跟夜安对打,身上大伤小伤不断,如果换做以前肯定觉得自己没法忍受,可是这一遭扛下来,身上的痛觉似乎都变得迟钝了很多,虽然没有变得像个男人似的体格,但是她的耐击打和疼痛的能力确实增强了。
被齐修咬一口不算什么,可是自己真的很冤枉,她都是为了齐修好才扣他嗓子让他吐出来,又不是故意去让他难受,这样明明好心却遭了雷劈的疼痛他是不太愿意接受的,就算是哄小孩儿也不愿意。
所以,当温晴将手使劲儿的抽了回来,齐修看着那刚刚还在自己手里,下一秒就跑掉的猎物,一下子愣住了,手心的感觉不够实在,太远太模糊,他突然想换个方式,用更直接更渴望的方式去感受那个一直渴望的味道。
他想亲亲看,落上去,通过嘴唇将味道留在记忆里。
可是就在满心期待的时候,心愿却落空了。
而这样的后果在对于一个喝醉酒的人来说,很直接,发愣完之后,这货很干脆,很直接的怒了!
你大爷的,老子不过就是亲你的手一下,又不是干你,你他妈还不乐意了?老子为了你容易吗?忍了你那么久,真他妈的都有点不是男人了!
霍地,扑了上去,看准目标,直接往嘴唇上磕!
什么都不管了,什么都不顾了,酒精夹杂着怒气隐藏着*,复杂的渴求直接化成了行动。
温晴被齐修大力扑上,后腰撞在洗手台的花岗岩池边,疼痛还没传到脑袋里,就先被近在眼前的一张脸和嘴唇上的触感占据了,齐修是那么热切,那激动,甚至忘了一切,只有眼前的这个人。
而温晴被这个吻给愣住了,她第一个反应不是这个行为,而且觉得齐修在报复自己一样,那牙齿撞上牙齿,震得脑袋头嗡的一下,什么旖旎,什么浪漫,见鬼去吧!
除了疼还他妈的是疼!
更重要的,这小子刚刚吐完!
那一嘴的味儿——
而这一疼,直接把齐修给疼醒了,吓得第一反应就是色厉内敛的吼了一嗓子,“你,你,你——下,下次,再他娘的把手往我嘴里弄,老子直接把舌头伸你嘴里!”说完,这货竟然一个转身,怒气冲冲的跑了。
温晴呆呆的咔吧了几下眼睛,操,这叫个什么事儿,看着镜子里有些微微肿起来的嘴唇,双手撑在水池上,哭笑不得的看着镜子,真是觉得自己那齐修这货是没点儿办法了。
这叫个什么事儿啊,就是吃亏了也就是他能相处这么古怪的办法来报复人吧?
齐修一冲出洗手间就跳到床上,拉起上面的被一把盖在头上,耳朵竖的直直的,窜进被窝里瑟瑟发抖,吓得连呼吸都不会了,那张俊脸在被子下憋得发紫。
他不停地琢磨着自己刚刚做什么,完了吧?全完了吧?他真是疯了才会那么做,难道是精虫上脑了?
洗手间响起了打开水龙头的声音,齐修的脑子开始猜测他的每个动作,是不是在洗脸,洗嘴,或者连澡也洗了,脸上要笑不笑,又忐忑名难安的抬手在自己嘴唇上摸了摸——
嘶——疼就一个字,所谓的触感,柔软都记不住了,脑袋里只有那双瞪大了的眼在不断的来回晃,来回晃,晃着。
不过,就是他想要等到最后也没有熬得住酒精的威力,最终,齐修在昏眩和惊吓后的疲惫联手袭来,很快就昏睡过去了。
等温晴洗完澡出来,齐修盖在头上的遮羞布已经被踹到了一边,棉被歪斜的垂在床角,儿那个人在床上大咧咧的摆出了一个大字形嚣张无比的霸占着大床。
温晴站在床边盯着齐修的脸看了半天,像是审视一般的不错过那双紧闭的双眼中半点信息,许久后,才缓缓弯下腰将被子给他盖上。
此时温晴十分庆幸齐修是真的睡着了。
温晴本来就是个极为聪明的人,而且又是活了两辈子的人,她在美国生活了那么多年,对于一个极为开放的国家,在年纪不的时候她就已经完完全全明白有些事是怎回事,更何况随着接触的圈子,那些同性相恋的事情更是越发觉得平常,毕竟现在有些国家已经可以立法结婚,他们那种看似禁忌得恋爱也开始受到了法律的保护,被大众渐渐接受。
所以通过刚刚的亲吻让她很容易联想到了同性恋这个词,她也知道在部队里也有不少得同性恋,在这样纯男人得世界里,*的不到宣泄,精力又十分旺盛,有一定的几率会对同性的欣赏转变成感情,有很多人么会选择一辈子员来压抑到这样一种畸形得感情,只有极少数得人有人会选择释放出来,但是真的能走到最后的几个,面对不了来自各界的压力以及离开军队后与女性的接触变心的应该不少,让他们的感情更像是各取所需的一种相互安慰。
温晴倒是不是很担心这个,因为她终归是个女人,但是她现在得情况不一样,她有自己得目标,有奋斗得理想,上一次得恋爱对于她是一种磨不去得伤痛,这次虽然是那个人,可是她得心里终究是有个结,她不可能再像重生后那样毫不顾忌,用那样的心态面对。
所以说温晴还是个对感情挑剔的人,她的心里有些浪漫情怀,有些小文艺的腔调,她更喜欢水到渠成,原来无论怎么改变就是那个人的想法。
和齐修认识两年个多了,她确定齐修还没有那种吸引她的地方,或者说重生后的他也许是改变了太多,让她没有找到那份熟悉的感觉,所以,她情愿看到一个真睡着的男人,而不是一个用装睡来掩饰心虚的人,那会让她他们失掉这层契合的友情。
那样,会让他介意,介意以后怎么和这个人相处,怎么表里不一的将对方当成兄弟。
所以他庆幸,齐修还是那个单纯的男人,单纯的喜欢选择更狠更恶心对方的一种方式作出反击的热血青年。
齐修庆幸自己喝多了,因为喝多了,所以释放了心里的压力,作出了清醒的时候绝对不会做的事情;因为喝多了,所以昨天晚上的一切都是模模糊糊的,仿佛在虚幻中一抓就散的不真实;因为喝多了,所以温晴真的将他所做的一切当成酒醉后的失态,神情自然;因为喝多了,所以他通过温晴的态度确认那些都是梦,只发生在虚幻之中的故事。
第二天一早,齐修感觉自己的头就好像是被一辆辆的卡车碾压过,突然一道记忆再脑中闪过,那一吻,带着猛猛的撞击,话他是真的亲上了自己梦寐以求,甚至想的心都疼了,让他难受的不能呼吸。
可是——沈青呢,他又会怎么看自己?是不是把自己当成了变态,逃得远远的,以后再也会出现在他身边,这样的恐惧瞬间让他浑身冰冷,脑子一片空白,眼睛再房间里找了找,真的没有她的踪影,她——是离开了吧!
高大挺拔的背影瞬间弯了下来,仿佛再也无法承受一点重量。
完了——
一切都完了——
温晴其实早早就醒来了,她有些害怕面对齐修醒来的情景,干脆收拾好就到了外面,转了一圈后,心情平复了不少,干脆在街边买了油条豆浆提在手上,估计宿醉的人应该会有些胃口。不管怎么说昨晚他醉了,也许那些都过去了。
想到这里,温晴的脚步轻快很多,完全不知道因为自己的离开,酒店里的那个人差点又恨不能把自己捶死。
“还没醒就呢?”温晴开了门笑问道,看着坐在床上不知道发什么呆的男人,心情比刚刚还好。
齐修抬头看着温晴,呆呆的,就那样看着,甚至那双眼睛里还带着微微的晶莹,叫人忍不住心头一动。
“你,我,以为你先走了!”
温晴被齐修这话说得也有些别扭,转过身将早餐放在桌子上,状似在整理的样子。
“我是那样没有义气的人吗?把你一个人丢在这里的事儿,我可做不出来。”
齐修偷偷的观察着温晴,最后有些遗憾,又有些放心的叹了一口气,如果他跟自己发火会怎样样呢?
“你是特意出去的?”看着桌子上的那些东西,齐修有些来了精神,一眨不眨的看着温晴。
“起来吃吧,一会儿还得去章大队长那里。”温晴没有回答他的提问。
“沈青,我,昨天没耍酒疯吧?”齐修忍不住试探道,手里攥个拳头放在身体两侧。
温晴喝了一口豆浆,笑了,“你敢啊,我这拳头可是棉花做的。”
于是,经过很短时间的彼此试探,两个人都飞快的翻过了那一页,不再多想。
自然而然的就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只是——
有些事情,发生过就是发生过,哪怕是被掩盖住也无法改变发生的事实,就这样一颗小小的种子被悄悄的种在温晴的心里。
学校又要放假了,在放假前温晴给沈家书打了一个电话。
“呦——这今天是要下红雨了?”沈家书在电话的另一头调侃道。
“呵呵呵——舅舅,看来你最近的心情不错呀,是不是好事将近了?”
沈家书的老脸一红,有些不自然的看了眼自己的办公室,生怕此时有人进来。
“瞎说,那事儿是一天两天就能成的吗?”沈家书还真的不避讳温晴,他和自己小姨子的这段恋情,虽然没有有悖常理,大人能理解,但是到了孩子那边真的是个问题,就像是过年,他带着人回去,刚有点那个意思就被自家的老妈给打断了,天澄的脸色不好看,而亦凡则是淡淡的,还好赵丽红是个识大体又是个又忍耐的人,否则他们也就真的要分开了,他心里内疚,没有人能说的,惟有温晴是真真正正的支持自己,站在他的立场上来看这个事情,这让他既感动又愧疚。
温晴很敏锐,听了他这话就很快想到了那些他没有明说的,唉——感情这东西真是害人不浅,就自己这个铁血的舅舅都如此,更别说其他人了。
“舅舅,这么多年,你们都走过来了,赵姨也一直都陪在你身边,现在你们要熬出头了,坚持,他们都会理解的。要不——你们私奔?怎么样?”
“扯淡!”沈家书被她给气得笑了,心情也好了很多。
“呵呵呵——对了,差点被你弄得把正经事忘了。”
“你该不会——又说放假不回来了吧?你都几年没回来了,就是我都有一年多没有见到你了,你这也太不像话了。”沈家书轻轻打开抽屉看着那一摞文件下的一个本子,打开就是一张小二寸的照片,这还是一年多前照的,现在人也不知道变成什么样了。
“被你猜对了,但是这次我也是有正事,我想趁着这次休假到你们下面的野战部队去训练训练,而且还有我的两个朋友。”温晴笑道,这件事必须得走点后门才行,否则她也不会求道沈家书的头上。
“除了靳新还有谁?”沈家书有些疑惑,自己对靳新那孩子很有好感,打心眼里希望将来温晴能跟他走到一起,毕竟也算是青梅竹马的关系,他的父亲又一样是军人,两家不能不说是门当户对的天作之合,所以对突然冒出来的这个人,沈家书直觉上不喜欢。
“是我在军校里认识的新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