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美人志-第5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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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几大块,以郡一级地域为基准,西北六府、关西六府、西域五国、腾格里草原地区、北原三府(含尚未控制的安原)加天水府、北吕宋分属其中一部分,各自组建已经行政机构实施管理,在这一级管理架构之上在增设一个政务署,负责指导六个郡一级政府工作。
而王宗奚则对二人的意见持折中态度,他主张在原帝国版图内的地区和北吕宋实施苏秦的意见,建立一个统管机构直接管辖西北、关西、北原、河朔以及北吕宋共计18府(含安原),而西域诸国则由于起特殊的民族原因和历史渊源保留现有管理架构,腾格里地区则由统管机构设置一个单独的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管理草原事务,这样既可以避免多一级政府带来的负效应,也照顾了特殊地区的实际情况。
第三章 乱局 第十三节 民族与民主
王宗奚的这种建议赢得了无锋赞同,但苏秦表示坚决反对这种折中性方案。他认为必须将西域诸国和腾格里地区这两个民族地区一视同仁,不能在初期就给予他们特殊权力,这样将会有损于这个新建政权的公平性和李无锋一直推崇的民族平等政策,尤其是这两个地区都属于民族地区,如果一开始就他们有了一种自认为游离于统管政权的特殊地位的想法,这将会为以后的管理带来相当大的危害,与其采取这种方案,还不如采纳萧唐的方案,虽然多了一级政权,但至少他们这一级政权在表面上是平等的,不含任何特殊性。
苏秦认为这种民族特殊性一旦让这些本来就是后续纳入西北管理的地方政权官员们和当地民众产生分离主义倾向,甚至有可能在以后会逐渐发展成为分裂主义,这对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极为不利,必须在政权初建时就将这些因素考虑进去,防微杜渐,从根源上斩断这些苗头。虽然在初期可能由于一些特殊历史原因和民族风俗会导致政府工作出现一些困难,但一旦适应后,就会走上正轨,逐步一体化,使之成为整个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
苏秦还指出,他曾经就民族问题与莫伦和米丰作过讨论,主要就是针对特殊地区的执法规范和法律政策适用问题,莫伦作为帝国大学法律专业的高材生,而米丰作为有着丰富执法经验的军法官兼监察署长,都提出自己的看法。但有一点认识都是相同的,那就是同一个政权治下,无论他身处边荒郊野还是繁华都市,无论他是唐族士绅还是少数民族普通民众,无论他是军方将领还是贵族功勋,在执行法律面前都须得一视同仁,不能以其身份或者所处地域的特殊而法外施仁,尤其是民族地区,更是必须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和教育,绝对不能以其民族特性作借口来阻碍法律和政策实施推行,对于有这种苗头更是要严厉惩戒查处,绝不能姑息养奸。当然针对民族地区情况不同,政府可以在教育和卫生方面给予一定扶持和支持,促使他们尽快融入正统社会,但在法律和政权方面却应该在一开始就坚决的保持一致性。
苏秦的看法赢得了萧唐一定程度的支持,他也不赞同将民族地区和帝国原来控制区隔离开来用不同的政府来实施不同的政策和法律,虽然他并不十分支持苏秦的全面一体化取消郡一级政府的方案,在他看来,由于几个地区地域面积太过广大,如果各府一级行政区都直接对一个政府,将会造成政府事务积压,不利于政府管理。
苏秦的见解让无锋不得不慎重看待事关西域和腾格里的民族事务,连王宗奚也觉得自己在这方面的看法可能有些不够慎重。虽然从目前看来,西域诸国局势在崔文秀的强力压制下已经平静下来,而西域政务署的日常工作也逐渐步入正轨,经济也开始出现起色,腾格里草原更是一派欣欣向荣景象,但这并不能代表这两地就没有问题,作为有着独特民族意识的这几个民族,无论是莫特人还是贝加人,他们都还没有在根本上融入西北,要想让他们从根本上融入,除了目前采取的一些措施外,还需要更多的重视和关注,拿出更多的政策和措施来确保和促进这些民族在保持一定民族风俗习惯同时在思想文化意识上逐渐与唐族文明融合。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自己在大踏步进入中原的时候有一个稳定的后方,才能确保自己在更遥远的将来自己把目光投向东大陆时有一个坚固的桥头堡和跳板。
苏秦的一番话让本来倾向于王宗奚看法的无锋又产生了动摇,尤其是这涉及着自己今后的大计。正如苏秦所说,西北周边本来就是一个多民族混居地区,也许以后纳入自己的管理的少数民族会越来越多,如果像腾格里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和西域诸国这些半游牧民族都借口自己民族的特殊性而要求采取所谓的自治或者半自治,这必将引起连锁反应,不但今后归顺的民族会要求享受同样待遇,甚至连高岳人和犹利人这些先期归顺的民族会产生其他想法,到后来还有可能发展到连西北六府内的原来移民中数量较大的一批,比如印德安人,也许都会提出一些无理要求,所以必须要慎重对待。这已不仅仅是设立的地方政府性质问题,而是涉及到了无锋的整个民族政策,稍有不慎,就会动摇自己的统治基础。
但是,如果匆忙间就把整个西域和腾格里地区的自治政策取消,又很有可能导致这两个地区尤其是西域诸国局势的动荡,无锋也不愿意在这种时候自己后方给自己添乱,如何平衡这二者之间的矛盾似乎还需要进一步商榷。
看见主帅一直对三人的意见没有发表意见,三人也都感觉到这件事情的棘手,不过虽然在究竟如何对待民族地方的看法上不尽一致,但有一点众人却达成了共识,那就是不可能再延续西北行政署管理原有地区而关西另行成立一个管理机构了,必须组建一个能够统管整个管辖地区的行政机构,至于是直接对府一级政府的管理,还是下设郡一级政府机构,或者是采纳王宗奚的设想,无锋仍然不能作出决定。
凌天放的到来并马上加入了讨论,使得范围不仅仅局限于政务甚至扩展到了军务,除开政府架构问题,五人又对关西六府的政府机构人选问题、关西地区应适用经济政策问题、关西地区警备部队组建问题等一系列棘手问题进行了讨论,从茶换成咖啡,又从咖啡换成茶,连续三顿饭都在会议室中草草用过,五人的讨论仍然没有结束,依然又太多的话题等待进行,但无锋已经没有那么好的精力来应付这些,只要几个大的方向确定了,剩下的就该是他们四人去实施和组建的事情了。
经过一天一夜的讨论,关于建立西疆都护府的意见被创造性的拿了出来。在整个无锋控制区组建唐河帝国西疆都护府,取消节度使府和总督府这一套机构,都护府下设分设政务署、法务署、军务署三大序列,另有情报总局和安全总局属于单列机构,情报总局虽然没有列入政务署序列而直属于都护本人直管,但有义务就涉及政务和军务的重要情报信息向政务署和军务署通报,但通报人员范围仅限于两署署长和的常务副署长二人并不得在两署留档。安全总局则直接对都护本人负责。
政务署和和原来节度使府管辖的权力并没有多大变化,行政司、财政司、经济发展司、建设司、农政司、内政司、文卫司、战备司,而法务署则管辖审理院和监察司,军务署为虚设机构,不设常设机构,下设军务联席会议、总参谋部、军法部,军务联席会议为非常设机构,人选依然维持原状不变,而总参谋部则负责军队日常训练、策划和战时得到都护授权后的军事指挥,军法部负责处理军队纪律问题。
同时在都护府之下也设立一个咨议院,咨议院暂时由七十二名代表组成,西疆都护府控制区内二十四个单列行政区(西北六府、关西六府、西域五国、北吕宋二府、北原二府、河朔一府、莫特自治领、图布自治领)每个行政区可以推选出三名民意代表,民意代表不得由政府官员担任,工商界人士和土地所有者以及普通民众各占一个名额,代表采取推选制,每二年一换,可连选连任。咨议院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半年中都护府辖区内的重要政务、重要事件和未来半年发展方向,并可在普通事务获得一半或者重大事务三分之二的代表通过后形成议案提交政务署和法务署,但军务不在讨论之列。在与西疆关系特殊的腾格里罗卑人占领区、求尔部落、柏因蛮族、印德安旁遮部则可以选出一至二名代表作为观察员列席旁听咨议院会议,但不具有讨论、提出议案和附议投票的权利。
咨议院代表大会形成的议案提交政务署和法务署后,政务署和法务署应当在下一次代表大会时派代表到大会上作出解释,但议案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和强制约束力,政务署和法务署如果认为咨议院提交的议案有牵涉国家安全和机密内容者可在获得都护同意后不予回答和解释。
苏秦还建议尽快推动罗卑占领区的管理实质化和求尔自治领的建立,以便促使腾格里草原能够更为牢固的控制在西疆都护府手中,这也赢得了凌天放和王宗奚的支持。
第三章 乱局 第十四节 遥指天南
这一系列的讨论虽然有没有能够立即确定将来李无锋统辖地的政权组织结构,但也初步为所谓的西疆都护府勾勒了一个雏形。对咨议院组建的构思来源于北吕宋,但却是无锋在西大陆游历时见识到巴比伦海周边一些城市共和国建立的议会带来的启发,不过无锋暂时海未想过也真正在自己的领地内建立这样一个自我约束的机构,不过他觉得可以建立一个类似于为自己和政府提供决策建议的机构,所谓的广纳贤言广闻众议大概就是这各意思吧,至少可以用过这个渠道一定程度的了解各个阶层关心和关注的事情,虽然这并不准确。
不过无锋的这个创意性举动在当时却并未赢得包括他麾下重臣们的支持,在他们看来掌握民意当然有必要,但未必非要通过这种渠道来了解,建立这样一个机构并不能对领地内的发展产生多大实际效果。而即使在几百年后的有些历史学家看来,李无锋的这个标新立异的创举也不过是遮人耳目的一种假象,从咨议院的功能作用和权力看来,似乎除了一种没有任何约束力的建议权,没有其他任何能够对政府产生强制效力的权力,这纯粹就是一个摆设。但后世不少政治学家和社会学家却对李无锋的这个创举大加赞赏,称赞李无锋的这一措施开创了历史的先河,第一次在东大陆这个皇权唯一的地区吹起了一股清风,这个咨议院虽然在当时甚至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能起到多少实质性的作用,但却已经具有了某种限制政府权力的雏形,至少政府需要认真听取这些来自各地区各阶层的民意代表们反映的问题,尤其是在后来随着民意代表名额和代表的阶层族群以及利益团体越来越广泛,这种作用就显得越来越明显。
拿李无锋的话来说,这至少可以多了一条了解民意的管道,至于民意是否符合国家利益,是否就需要立即付诸实施,那就需要决策者来作出判断了,最后的决定权依然掌握在决策者手中。这也许就是无锋的初衷。
鉴于西疆都护府的建制需要帝国中央政府批准,所以在未能得到帝国中央政府批准之前,关西六府的事务依然只能维持原状,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