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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英雄难过美人关-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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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也只好这样了,”谢榛回头望了一眼浅蓝色的幔帐,轻轻叹了口气,深邃的眸子里流出一抹难得的温柔,突然皱眉道:“方兄弟,只是这本书的署名…”

“你放心,签上你谢先生的大名,我还可以多卖几千本,不会负了你的。”

谢榛笑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这本书上最好不要出现我的名字。”

“不写你的名字,”方学渐奇道,“难道写我的名字?”

谢榛呵呵一笑,道:“方兄弟,你我一见投缘,自负都是天地间至情至性、敢爱敢恨的人物,从不计较世俗人的眼光,要不是我年纪大你很多,我一定和你结拜为兄弟。”

方学渐心想:“你连自己的名字都不敢签上,还说什么敢爱敢恨,从不计较世俗人眼光,分明是只狡猾大大的老狐狸,这点倒与我十分相像,比较投缘。”

哈哈一笑,道:“谢大哥,既然我们至情至性,从不计较世俗人的眼光,那还计较什么年纪大小,我这就去叫人准备牲畜祭品,今天咱们就正式结拜为异姓兄弟。”心中盘算,看你的样子,少说五十好几了,如果十八岁成亲,你最大的儿子应该有三十好几了,你最大的孙子应该和我差不多大,哈哈,想不到我方学渐年纪轻轻,就有人要叫我爷爷。

他不知道谢榛虽然颇受青楼女子、深闺少妇的青睐,但是一生潦倒,终年奔波坎坷,自从和昔日好友李攀龙、王世贞绝交后,十几年来一直客游于黄河两岸的诸藩王间,靠贩卖自己的诗词和《天魔御女神功》混饭吃,至今还没有娶妻。

谢榛的笑容异常温和,缓缓说道:“方兄弟,既然我们从不计较世俗人的眼光,那还计较什么牲畜祭品、结拜的仪式?至于什么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誓言也只要记在心上就可以了,我痴长几岁,以后就叫你方兄弟了。”

方学渐肚子里“哎哟”一声,心想你都大半截身子进棺材的人了,方大爷年少有为,潇洒多金,正是春花烂漫的黄金季节,怎么能和你这糟老头子“同年同月同日死”,这个誓言不要说记在心上,就是嘴唇皮儿提也别提,脑瓜子儿想也别想。

他嘴上一叠声的称好道:“大哥果然有个性,不愧是天地间少有的伟丈夫,你我义结金兰,何须做给那些虚伪好笑的凡夫俗子看,这仪式不做最好,只要你心里有我,我心里有你就行了。”

“对、对,来,”谢榛倒了两杯茶,递了一杯到他手里,“做大哥的以茶代酒,敬兄弟一杯。”

方学渐双手捧杯一饮而尽,笑道:“大哥,我们说得高兴,差点把正事给忘了,这本《金瓶梅词话》出版的时候,到底是签你的名字,还是我的?”

“就署名兰陵笑笑生,”谢榛端着茶杯沉吟了半晌,突然抬起头来,两只眼睛灼灼发亮,“一来纪念我俩今日义结金兰,二来宣扬我们特立独行的个性,就算死后睡在陵寝里,也要笑尽天底下那些带着假道学面具的虚伪可笑之人,爱了不敢爱,恨了不敢恨,简直是行尸走肉,生不如死!”

方学渐连连点头,把两只空茶杯倒满,捧了一只给他,道:“大哥果然博学多才,这个名字取得再好也没有了,小弟佩服至极,先敬大哥一杯茶,中午到城里的‘十字坡’酒楼再行补过,来,干!”

谢榛喝干杯中茶水,提起一管细毫笔,蘸了蘸墨,在封皮上提下“兰陵笑笑生”五字。两人相对哈哈大笑,忽听房门“咚咚”敲响,大小姐的声音从外面传来,道:“方学渐,你在笑什么?”第五十五章 情毒(下)

房门打开,外面站着龙红灵和闵总管。

“两个男人碰在一起还能笑什么?”方学渐嘻嘻一笑,“我和谢大哥争了半天,最后论证出了一个真理,女人的心思就好比天气,昨夜还下着雨,今天却开了太阳,都是让人难以琢磨。”

“你肯定今天会有太阳?说不定又要下雨呢?”大小姐头戴一只式样别致的银丝云髻儿,上穿一件鹅黄色的丝棉直裰,下着墨绿色的紧身长裤,一对尖尖的大红鸳鸯鞋,一身江南小家碧玉式的打扮简洁而明快,衬得她娇靥如玉,美艳中带了几分勃勃英气。

“如果今天还下雨的话,更加可以证明天气的翻覆无常,一如女人的心思,”方学渐用十分欣赏的目光打量着她,“你今天的这身打扮很特别,特别地漂亮。”

大小姐的脸马上红了。女为悦己者容,女子身上每一个细节的微小变化,聪明的男人一定会懂得欣赏,而且舍得赞美,尽管很多赞美之词对你来说都是无聊的、肉麻的和毫无意义的,但是这些肉麻的废话对女孩子们很重要,这是她们的精神食粮,甚至是精神支柱。

替闵总管和谢榛做了介绍,两人免不了要说几句客套话。方学渐拿起桌上的那个刀鞘递给她,道:“闵总管,你来看看这根箭,箭头上的毒好像很厉害,被射中的人眼睛会变成紫红色,只一小会工夫就没命了。”

“眼睛会变成紫红色?”闵总管微微变色,把箭头凑到鼻子底下闻了闻,抬头问道,“这根箭是在哪里捡到的?”

方学渐便把昨天夜里的事情和她说了,自己和大小姐的私事自然要隐瞒的。

闵总管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突然高声喊道:“老麻、老麻,快上来!”

楼下应了一声,老麻放下喝了一半的豆浆碗,咚咚地跑了上来。方学渐只得把昨夜在韩氏祠堂遇到的事情又讲了一遍。

老麻嚼着嘴里的一段油条,神情也是异常沉重,拿起长箭闻了闻,原本紫红色的脸膛突然有些发白,看了闵总管一眼,道:“那个高个子想来就是‘孤云野鹤’高云龙,刀法出神入化,雪山派第一高手。”

“闵姑姑,这箭上的毒会不会是唐门的‘断肠紫云罗’?”

闵总管和老麻对视一眼,见他缓缓地点了点头,这才开口说道:“中了‘断肠紫云罗’的人一定要痛足三天三夜,才会肠胃寸寸断裂,七窍流血而死,而这种毒药见血封喉,药性虽然不猛,但是流传速度极快,须臾间上眼入脑,环顾宇内用毒高手,大概只有山庄的‘姹紫嫣红’是这个特性。”

“‘姹紫嫣红’?!”龙红灵惊叫起来,“‘姹紫嫣红’不是不准提取毒液么?”

“是‘姹紫嫣红’,”老麻满脸严肃,“这根箭头上有一股隐隐的腥臭味,中毒之后人的眼珠子整个变成紫红色,除了神龙山庄的‘姹紫嫣红’,不会再有第二种毒药?”

“难道有人偷了毒蛇出来?可是这种蛇是不能生育繁衍的。”

方学渐听到“姹紫嫣红”四字时就觉得有些耳熟,见大小姐脸上洋溢起的焦虑和惊恐,猛地想起在“万蛇窟”下,自己好心背着龙啸天逃命,却被他用一条毒蛇逼住自己的脖子,那条毒蛇的名字好像就是叫“姹紫嫣红”。

老麻沉着脸,道:“因为‘姹紫嫣红’的毒药发作得实在太快,几乎无药可救,所以龙庄主规定不能提取这种蛇的毒液,可是夫人……”

“娘亲她怎么样?”

“庄主失踪后的第二年,夫人交代我和闵总管提取‘姹紫嫣红’的毒液,说要研究毒性之用,我们只好照办,因为这种蛇繁育困难,五年来提取的毒液也不过五两,如果夫人真是用来搞药性研究,倒也不用太担心。”

“五两毒液?这样的箭头能淬几支?”方学渐指着刀鞘上的长箭。

“如果用桐油稀释十倍的话,大约能淬一万支左右。”

“一万支?神龙山庄上上下下也就一百三十六口,这一万支箭射过来,我们都成刺猬了,而且还是紫眼睛的刺猬。”方学渐昨天差点被一箭贯脑而过,现在想来犹自不寒而栗。

众人听了他的话,一时沉默无语。龙红灵过来拉了拉他的衣袖,道:“不如我们再到祠堂里去看一看,说不定会有什么线索呢?”

方学渐瞟了她一眼,道:“不行,你不能去,要去,麻叔陪着我去。”

“为什么我不能去?”龙红灵撅起了小嘴,“主意是我想出来的,我自然要去。”

“乖,我们很快就回来了,”方学渐凑到她的耳边,轻声道,“我买一样好东西送给你。”

“什么好东西?”龙红灵眨巴着大眼睛。

“暂时保密。”方学渐神秘一笑,和众人打了声招呼,带着老麻下楼而去。

晨风扑面,昨夜的雨水把石板润得湿漉漉的,青得发亮。路上行人不多,两人快步而行,只一盏茶的工夫就到了韩氏祠堂,院门紧闭。

方学渐缩回推门的手,道:“我记得昨天跑出来的时候没有关门,现在却从里面锁了,看来这韩氏祠堂果然有问题。”

两人对视了一眼,敏捷地翻墙进去。天井的地上凌乱地散落着一些枯黄的树叶,却已不见了九具尸体的踪迹。

祠堂内空无一人,桌椅整整齐齐地摆着,屋顶散乱的瓦片已被重新排列,就连那只烧纸钱的火盆都放回了原处,干干净净的没有一点灰烬。

如果不是保存了那个插着一支毒箭的刀鞘,方学渐都要怀疑昨天晚上自己是不是看花了眼睛,或者只是做梦。他哈哈一笑,道:“想不到这帮龟孙子这般机灵。”

老麻扫视了一圈,说道:“我总觉得这里有什么不对劲,就是看不出来,庄主,我们还是赶快回去,万一这帮龟孙子要对小姐不利……”

“对,对,还是赶快回去,我也觉得这里有什么不对劲,奶奶的好邪门啊,走,赶快回去……”

两人原路返回,一路上觉察到好几个举止可疑的汉子在盯着他们,两人不敢稍停,几乎是飞奔着回到客栈。

幸好客栈里没有什么动静,三个马夫正在套车子,龙红灵和闵总管坐在房里等他们回来。方学渐顾不得喘口气,一头冲进房门,喜滋滋地道:“你们都在,真是太好了,我们赶快走吧,一切事情离开这里再说。”

龙、闵二人见他神色慌张,知道事情有变,急忙背起包袱下楼。

方学渐推开自己的房门,贾妃已经起床,正在对镜梳妆。谢榛手执一把柳木梳子,正在帮她梳头,回头见他进来,笑道:“兄弟,你的包袱和那套书我都给你放在桌上了。”

方学渐笑了笑,道:“真是费心了,嗯,谢大哥,小弟因为身为急事,必须马上离开这里,不能再陪你了,希望你能原谅。”

“你现在就要走?”谢榛停下动作,一脸的讶然。

“是的,小弟现在就是来向你道别的,”方学渐从怀里摸出颗夜明珠,走上去放在桌上,又退后两步,这才笑道,“听说杨贵妃拥有一身娇嫩如水的肌肤,全靠几颗夜明珠的功劳,所谓‘宝剑赠英雄,红粉送佳人’,大嫂的姿容足以和杨贵妃一较高下,这颗夜明珠跟随小弟多年,今天也算找到主人了。”

贾妃眼睛一亮,伸手握在掌中,笑道:“兄弟太客气了,送这么厚的礼。杨贵妃的好肌肤是天生的,因为害怕烟火熏黑了自己的皮肤才用夜明珠来照明。”

方学渐哈哈一笑,道:“这也算是送给大哥大嫂的一点喜礼,只是两位的喜酒怕是没机会喝了,小弟这就告辞!”

他提起桌上的包袱和书包,快步走到门口,突然想起一事回头道:“大哥,小弟还有一事请教?”

“什么事?”

“那个韩智奇韩庄主不知道住在什么地方?”

“他城里有个小院落,在城南‘五里香’酒楼的隔壁,平时一般住在城西十里处的文武山庄,就在紫金山的山脚下,很容易找的。”

“谢谢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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