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恐怖电子书 > 十四年猎鬼人 >

第221章

十四年猎鬼人-第221章

小说: 十四年猎鬼人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道的事情。谁知道我刚说完这话,邓哥就说,汪雪梅啊,那是刘东大学的时候谈过的一任女朋友。

他说这件事说起来就很长了,当时他们上大学的时候,他和刘东就是最要好的朋友。两人一起吃饭一起上课还一起打望。

打望,重庆话的意思就是搜索美女。

而汪雪梅当时在班上算得上是个小美女,个性活泼,而且还比较可爱。但是邓哥告诉我,在当时那个年纪,他们都还比较青涩,感情观和价值观都还没有完全成型,喜欢一个女孩子,大多数是在喜欢她们的外表。于是邓哥和刘哥就打赌,看看他们俩谁能够先把汪雪梅追到手。

我冷笑道,原来你们还可以把女孩子的感情当成打赌,你们还真是脑子里全是屎啊。我说这话不是没理由的,当年作为一个屌丝,我心里也有很多女神,但是那些女生都不会跟我发生交集,而那些想找我谈恋爱的女孩子我也有点抗拒,所以一边拒绝人家的美意,一边望着女神们叹息,挺矛盾的一种个性。因为没认真交女朋友,所以我一直不敢过度的去触碰感情。因为我一直觉得感情这东西和鸡蛋一样脆弱,捏的轻了,就感觉不到里面跳动的诚意,捏得重了,那诚意也就流了一地,再也装不回去。所以我是个特别重感情的人,要么不碰,要碰就死磕到底。

于是我也一直没机会跟谁打赌看自己能不能追上一个女孩,在我看来,这无非就是一个猫捉老鼠的游戏,娱乐了自己,却伤害了别人。

邓哥接着告诉我,因为他们俩都不是真心喜欢汪雪梅这个姑娘,所以有些时候的胆子就大了些,甚至有点不顾后果的感觉。最终邓哥凭着那不够出众的外表败下阵来,刘哥追到了汪雪梅,并且在交往很短的时间里,就顺利的告别了童子身。

或许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尤其是男生。对于一个女人的征服往往是在征服她的身体,所以当刘东征服了汪雪梅的身体以后,渐渐就开始有些无所谓了。邓哥告诉我,汪雪梅算是个来事的姑娘,看出自己和刘东的感情几乎没有剩下什么可以维系的,于是就选择了跟刘东提出分手。

我问邓哥,汪雪梅的个性是那种死心眼吗?因为如果一个死心眼的女生遇到这些事了,可能会有些怨怼有些想不开,那么她之后死掉也是有可能因此而留下来的。邓哥摇摇头说,汪雪梅活泼外向,心胸也很豁达,分手以后,他们三个人还是成了很好的朋友,现在这个速食的社会,分个手实在没必要闹个仇人相见的样子。所以邓哥否定了我的这个说法,他说汪雪梅在分手后甚至还给刘东介绍女朋友,你说一个想不开的人,会做这样感到事吗?

我点点头,心想这也是。但是这样一来,这种调查就再度陷入一个困境中。我想了想后告诉邓哥,那天你们聚餐的时候,刘东的举动有多少是你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异常的?他说当晚人很多,他也没跟刘东坐在一起,而且大家三个两个的在聊天,都没怎么注意到。我只记得他的身边有个空位子,然后我们大家都以为是还有人要来,也就没在意。

我对邓哥说,你最好是现在就跟当天参与聚会的几个同学打个电话,问问那天刘东的举动到底是怎样,你是警察啊,大家看你这么问,应该会理解的。

于是接下来大约半个小时的时间里,我一根接一根的抽烟,脑子里也在反复思考着对策,鬼魂留下来总会有个留下来的原因。如果汪雪梅的鬼魂留下来的原因是为了报仇,那它有无数个机会,根本犯不着等到同学会的那天。而邓哥则一直在打电话问那些那天在场的同学。随后他重新坐到我身边来对我说,我都打听了好几个人了,说的情况其实都差不多,我就一五一十的转述给你,你来分析好了。

邓哥告诉我,他打电话的这几个同学都跟他说到一个情况,就是刘东当天戴着一副蓝牙耳机,在2004年,那绝对是个时尚货,因为那一年很多人都还没弄明白蓝牙到底是什么东西,所以当时刘东的炫耀很是成功。那些同学说,就看到刘东一直在说话,还以为是在打电话,然后边上放了个空碗,他还不停的夹菜进去。有朋友觉得这是刘东个人的癖好问题,也有的认为他是不是在养小鬼一类的,但是大家都没在意,因为这是同学会,大家能吃好玩好就可以了。直到后来到了KTV,还是看到刘东身边的位置上摆着酒杯之类的,不过那个时候大家喝得都差不多了,都没留神,直到第二天才在QQ群里看到邓哥发出的那条劲爆的消息。

然后邓哥也问了汪雪梅的情况,她在毕业第二年,去了外地工作,非常辛苦而且长期熬夜,睡眠也不好,种种原因导致了败血症,回重庆没多久就死了。我说汪雪梅在你们印象中的样子跟刘哥那天在车里和你描述的样子一样吗?他摇摇头说,刘东那天说是短头发,但是我印象中汪雪梅是长头发,而且非常爱惜自己的头发,谁要是弄了她的头发再好的朋友也翻脸。

突然我心里有了一个猜测,我说你赶紧打听下汪雪梅家在哪,咱们得去看一看。他说看什么呢,我说像你说的她这样的姑娘爱惜头发肯定不舍得剪短,所以我有些怀疑是她死后家里人纪念,才剪了头发留存。如果是这样的话,她的鬼魂出现就能找到解释的原因了。别问了,赶紧打电话去。

邓哥顺利的问到了汪雪梅的家庭地址,然后谎称我们是老同学,要想去祭拜她一下。汪雪梅的妈妈显然这么些年还是没能走出失去女儿的阴影,听我们这么说大概有些激动,但是还是欢迎我们去。于是我扔了烟头,就打车和邓哥一块去了她们家。

汪雪梅的家位于重庆渝中区两路口一带,很容易就找到。进屋后我深知自己是来干什么的,于是在简单的对汪雪梅的妈妈致哀后,她妈妈把我们带到了她的灵位前。她的灵位放在她生前的卧室的房间一个角上,距离地面大概有两米高,是用那种扇形的木板固定在墙角上的。虽然这种做法没什么不好的地方,但是房间的四个角其实是最容易聚集阴气的地方,灵位放在那,还是有些讲究的。这也是为什么我办事的时候时常会在房间的四角打钉子,埋红绳,放鹅卵石米粒等。汪妈妈给我们拿来香,然后把边上的一个木头凳子递给我们,我们轮番上去祭拜插香。

于是当我站上去的时候,发现灵位前有一个好像令牌一样的东西,令牌的尾端,有红色的绳子打了个结,结的后面,就是手掌那么长的头发。果然和我想的一样,于是我偷偷摸出罗盘来确认了一下,这回错不了了,汪雪梅的鬼魂其实一直都没有离开过,就因为那些头发。

于是我开始故作悲伤状,示意汪妈妈能够暂时在客厅呆呆,我们老同学想要单独说点话,汪妈妈看我如此动情,也就抹着眼泪出去了。于是我用最快的速度洁身,然后从那个令牌上扯了一点头发,开始轻声念咒送魂。

那时候的我,还没能完全形成一个刨根问底的习惯。不过如我所说,鬼魂的滞留一定是有原因的,例如这个头发就是因为父母对女儿的思念而留下,但却无意当中造成了女儿的鬼魂没能离开。汪雪梅的去世早已过了49天,其实现下已经处于一个混沌期,至于她是为什么出现在同学会的聚会上,我估计就是她们的同学打电话来她家里,她妈妈在电话里说了汪雪梅去世的事情,同时也让汪雪梅的鬼魂知道了同学们要聚会,于是随着本性就去了,就好像开头我写的那样,因为没有肉体,只能灵魂单线行动。而到场的全部人里面,只有刘东曾经和她发生过情感和身体的关系,于是刘东因此而和汪雪梅的关系比其他人更加接近,所以刘东才能够看见她而其他人却看不到。而刘东后来生病也正是因为汪雪梅的鬼魂所影响,但是我宁愿相信汪雪梅不是那种刻意要去复仇什么的,分个手而已,确实不值得。也许聚会完了自己也就离开了,但是却没能阻挡自己的阴气影响到刘东。这也是为什么我在刘东的病床下,并没有发现鬼魂的踪迹的原因。

送走汪雪梅的亡魂后,我明显感觉到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那种感觉并不是我自己的,而是汪雪梅的,我也不清楚为什么当时自己会突然有这样的感受,只是我很确定,她到了自己该离开的时候,也许这就是常言道的,她无论是人还是鬼,命中终究注定了有一天会和我以这样的方式发生交集,我也很荣幸自己能够作为送她最后一程的人。

临出门前,我也好意的叮嘱了汪妈妈,我说其实留下女儿的头发似乎并不太好,如果方便的话,最好是能够把头发带到女儿的坟墓,然后埋下去。

至于汪妈妈最终有没有这么做我是不知道,亡魂我已经送走了,所以即便是留下头发也没有关系。只是当头发在那里,人的思念就始终在那里,作为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父母来说,这种日日夜夜的思念,到头来始终是一种可以摧残内心的折磨。

离开汪雪梅家里,我告诉邓哥,事情基本上就已经解决了,如果我没有料错,刘东就这两天就会清醒回来,到时候就可以出院了。我的意思很明白,其实就是让他接着跟进刘东的病情,等到他好转以后,别忘了给我支付点钱。

事后我听说刘东好了以后,邓哥私底下把这件事告诉了他,却没有告诉刘东的老婆。于是他们俩抽了个时间去墓地拜祭了汪雪梅。然后刘哥拜托邓哥带了个红包给我,当他把红包递给我的时候说,这就当作谢礼了,我捏捏还觉得挺厚实的,于是心里很高兴觉得邓哥这孩子虽然不靠谱,但是还是挺懂事的。

可是当我回到房间打开红包,发现是几张百元大钞层层叠叠的折叠起来,造成了很厚实的假象,我仔细一数,888元。

还好,起码挺吉利的。

猎鬼人长篇 第一百一十章 笔仙

我跟胡宗仁是2009年的时候因为夏老先生的关系认识的,尽管我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给了我一个“胡宗仁式”的下马威,但是那并没有影响到我和他成为某种意义上来说的“生死之交”。

在和他一起经历了苦竹窃魂的事情以后,他一度离开重庆回了四川仪陇老家,然后回到成都陪伴师傅。所以说不得不承认的是,没有胡宗仁的日子,日子虽然照样在过,但总觉得没那么好玩。所以2009年盛夏里的一天晚上我给这家伙打去电话。我问他现在在哪呢?他说在成都呢。我说你在成都干啥呢?他说陪师傅,顺便也接点业务做做。我说你的意思是我现在这通电话是打的长途对吧。他说是,接着问我有没有空余的时间,如果有的话,就去成都跟他玩几天。于是我说,好,你遇上什么解决不了的事了吗?他说还真有事,但是也不难办,反正你要来,就当是陪我跑一趟就好了。

所以,我去了成都几天。以一个纯粹观摩的身份。

在此我需要说明的一点是,由于我和胡宗仁所学是不同的,所以除非我们彼此邀请对方参与到自己的业务里来,否则我们就大多数是一种互相学习的态度。

成都我早已说过,天府之国,人杰地灵。自古以来都是富庶之地。当然对于一个吃货来说,对任何一个城市的热爱,大部分的动力都来自于这个城市特有的美食。胡宗仁告诉我,这次他接手的这件事在成都双流附近,所以我是下了火车直奔双流而去的。简单的叙旧后,我们饱餐了双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