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恐怖电子书 > 极度刺激 >

第4章

极度刺激-第4章

小说: 极度刺激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阿寂突然握紧了手枪,烈鸟已紧张得额头上渗出了一颗颗豆大的汗珠。

砰!枪声终于响起。

啊!烈鸟痛苦惨叫,右腿上血流如注。

阿寂站起来,面无表情地走了出去,走进无边的黑暗中。

烈鸟心中暗暗为自己感到幸庆,寂寞杀手没有杀他,那就表示以后再也不会杀他了。

总算活下来,虽然失去了一条腿,但我还有钱,很多钱。只要有钱,就算失去一条腿又算得了什么呢。

哈哈哈!他对着天花板开心地笑了起来,他觉得上天对他真的很不错。

但他很快就止住了笑声,因为有个人笑得比他还开心——眼镜蛇大笑着走了进来。

“你居然还没有死?!”烈鸟十分吃惊地看着眼镜蛇。

“我为什么要死?”眼镜蛇慢条斯理地说,“他要杀的是你又不是我。”

“可是刚才你……”

“我只是躲起来了。”眼镜蛇说,“我还没有蠢到要跟寂寞杀手对抗,那无异于送死。”

他长长吸了一口气,说:“他的枪法出神入化,已经没有人能够超越了。”

“我看错你了。”烈鸟目光暗淡。

眼镜蛇在椅子上坐下来,扫了一眼地上的烈鸟,说:“既然你可以出卖别人,那么别人也可以出卖你,这个世界是很公平的。”

“你想要什么?”烈鸟咬着牙,问。

“我想要你的钱,我知道你有很多钱。”

“你这卑鄙小人,休想拿到一分钱!”

砰!一声枪响,烈鸟再次痛苦惨叫,右腿上又中了一枪。

“反正你的右腿都已中了一枪,再多中几枪也无妨。”眼镜蛇把枪口移到烈鸟的左腿,说:“但你的左腿就不一样了,要是它也中枪了,你还怎么走路?”

他又把枪口指了指烈鸟的头,说:“要是你的脑袋也中枪了,你还怎么思考呢?”

他故意叹了一口气:“这年头,能活着总是好的,你说是吗?”

…………

踏上死亡

烈鸟脸色如死灰,心已沉下去。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反抗是徒劳的。

要钱还是要命?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会选择后者,只有百分之一的人会为了钱而把命赔上,这种人通常会把钱看得比命还重要。但是命都没有了,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呢?这道理人人都知说,所以要钱不要命的人并不太多。

保险柜打开了,里面放着一叠又一叠的钱,堆得像一座小山。

“我这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眼镜蛇一边兴奋地说着,一边把钱扔进袋子里。

烈鸟看着保险柜里的钱一叠一叠地减少,恨得牙庠庠,那可是他多钱的心血,是他的生命,他的灵魂。

钱少一叠,他心里的难受就多一分,保险柜快要变成空的时候,他简单快要发狂了。

“我的钱!这是我的钱!”他像条疯狗似地扑上来。

“他妈的别碍手碍脚!”眼镜蛇一脚就把烈鸟踢倒在地。

保险柜里的钱都被装进了袋子,一张也没有剩下,眼镜蛇提起鼓鼓的钱袋准备走出去。

烈鸟紧紧地抱着他的腿,苦苦哀求:“求求你,给我留一点吧!”

眼镜蛇右腿一用力,脚尖踢中烈鸟中巴,烈鸟就惨叫着仰面翻了出去。

“唉。”眼镜蛇走到烈鸟旁边很无奈地叹了一口气,“看在上帝的份上。”

他抽出一张百元钞票,丢下来。

钞票轻飘飘落下,落在烈鸟眼前。

如今,他唯一拥有的就是这一张一百元钞票了。

阿寂再次见谷先生的时候,还是在那间封闭的房间里。

谷先生和蔼地微笑着,说:“那么……”

阿寂打断他,说:“我不会帮你杀卡雷西。”

谷先生脸色立刻变了。

阿寂说:“我帮别人杀他。”

谷先生又松了一口气。

他说:“不管你是帮谁,我都会尽力你帮你,你有需要什么尽管说。”

阿寂说:“有个叫梅子的女人,是阿强的老婆,我希望你能给她一笔生活费。”

“阿强出卖我,我本不应该给他老婆一分钱,不过我还是答应你。”谷先生向阿寂投去询问的目光,问:“还有什么需要?比如武器?”

阿寂说:“不用,我自己有枪。”

谷先生开始切入正题:“卡雷西与阿强在行动之前,已经做了详细的计划,并安排了逃跑的路线。事后我们破解了阿强的电脑,找到一份地图。”

这时墙面上出现一张地图,上面几个地方画着标注。

谷先生说:“上面那些标注是什么意思我不清楚,可能是比较重要的地名,也可能是卡雷西的中继站,但他最终会到达一个叫沙镇的地方,什么时候到达这个就不得而知。”

他又补充说:“他带着我女儿,应该不会走得很快的。”

他拿出一张地图递给阿寂,说:“这是我们根据电脑里的资料绘制的地图,你照着这张地图上面标出的路线走,你能够找到沙镇。”

阿寂收起地图,问:“要是我杀了卡雷西,要如何证明呢?”

谷先生咬牙切齿地说:“把他的一只眼睛带回来,我们自然有办法证明。”

临走的时候,他又对阿寂说:“你得用心,这事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做,你知道一亿赏金并不算少。”

…………

吃人的森林

有雾。

迷雾。

白色的迷雾茏罩着一片巨大的原始森林,看不到它的源头在哪里,尽头又在哪里。

古树参天,杂草丛生,一辆摩托车在森林里飞奔,车上是一个孤独的人,背着一个包。

林中静悄悄的,除了摩托车发出的轰鸣外,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

这里的路很难走,即使是徒步也十分困难,但他却开着摩托车冲了进来,而且已经冲了半个钟头,这简直是疯狂!

——他就是喜欢做别人认为很疯狂的事。

突然,车头一滑,他整个人从车头上飞出去,摔倒在地,脸上沾满了泥土和腐叶。他站起来,扶起车头,又开始狂奔……

路越来越难走,坡越来越陡。车轮摩擦着地面,卷起潮湿的泥土和腐败的落叶,却上不去了,他狠冲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他无奈地放弃了。摩托车躺在杂草里,他望着它,眼中带着难以割舍的依恋——在人的世界里,他没有朋友,唯一的朋友就是这辆车。

但现在,他却不得不抛弃它了。

阿寂徒步走了几个钟头了,他已经踏上了他的族途,杀人的旅途。

这条路就是卡雷西逃跑的路线,也是他追杀的路线。

也许是被杀。

不是我杀你,就是你杀我,没有人比他还了解这个道理。

他踏上的也许是一条不归路,死亡之路。

他一点都不在乎——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要勇敢地走下去。

这路倒底有多长,他不知道,他甚至无法知道自己是不是能走出这片原始森林。

他翻过了一个坡,继续往前走,然后他就看见了一个人。

这个人背靠着一棵大树,坐在地上。脚上穿着一双皮靴,身上穿着一件已洗得发白的牛仔服,外面还披着一件破旧的麻衣披风。在他旁边竟也放着一个包。

一个皮帽正盖在他的脸上,他并没有看到阿寂,却喃喃说:“又来个不要命的。”

阿寂好像没有看到这个人,也好像没有听到他说的话,他依然走他自己的路。

“你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牛仔服大声喊道。

阿寂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

牛仔服自言自语:“原来是个聋子。”

阿寂嚓的停下脚步,说:“我不认识你。“

牛仔服终于摘下脸上的皮帽,露出出一张轮廓分明得英气逼人的脸,冲阿寂一笑,说:“我也不认识你,但我不希望你死。”

“哦?”阿寂对牛仔服的话产生了兴趣。

“这个森林会吃人,只有活得不耐烦的人才会到这里来。”牛仔服脸上闪过一丝诡异的笑容

阿寂仔细看了看这片森林,到处是大藤小藤纵横交错,一些老树形状怪异,像是面目狰狞的魔鬼,毒蛇从树上垂下身子,吐着血红的信子。这确是一个可怕的森林。

阿寂回过头,看着牛仔服说:“这么说你也活得不耐烦了?”

牛仔服耸耸肩,骄傲地说:“我死不了,我是高手。”

他又问:“为了一亿?”见阿寂不说话,他又说:“钱固然是好东西,但因为钱而丢了性命那就不应该了。”

牛仔服上下打量着阿寂,又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你现在应该跟老婆在家洗鸳鸯浴,而不应该在这会吃人的森林。”

…………

地上的血

“我本来就是一个活得不耐烦的人。”阿寂迈开步子向前走去,再也不想听牛仔服说一句话。

“等一下。”牛仔服站了起来,提起他的包,追上阿寂,说:“不如这样,我做你保镖好了,保证你死不了。”

阿寂说:“我不喜欢有人跟着我。”他的确不喜欢。

牛仔服仍在试图打动阿寂,说:“一个人走会寂寞的。”

阿寂眼中又涌起了一种无可奈何的悲哀。

寂寞?

他早已习惯寂寞,他本身就是寂寞的化身。

牛仔服突然走上去了,拍他的肩膀。

阿寂吃了一惊,迅速地转过身,他的身体转过来的时候,手上已握着一把手枪,黑洞洞的枪口指着牛仔服的脸。

牛仔服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吓着了,脸上表情僵硬,眼睛瞪得很大。

过了许久,他才开始放松下来,缓缓地吐出一口气,用一种不敢相信的语句说:“他妈的!真是快如闪电呀!”

他又笑了笑,说:“我知道你不会杀我的。”

阿寂说:“哦?”

牛仔服说:“因为我从你的眼睛里看不到敌意。”

阿寂把枪收起来,冷冷地说:“别再跟着我。”

牛仔服一脸很无辜的表情,眼中流动着一失落的伤感:“其实……其实我只不过想跟你交个朋友。”

阿寂不想再说话,转身走了出去。

突然他又转过身,手中的枪又再举起,黑洞洞的枪口又再对着牛仔服的脸。

“我说过别再跟着我!”他脸上布满冰霜,凶狠地说:“再跟着我,我真的会杀了你!”

牛仔服立刻收住了脚步,双手抱头,赔笑着说:“OK,OK!我不跟你就是了。你不要老拿枪来吓人嘛,会走火的。”

他真的再也不敢动了,呆呆地看着阿寂往森林深处走去,越走越远。

他大声喊起来:“小子,没有我,你一定会死在这里的,豺狼会把你的心挖出来。”

他开心的笑了起来,好像心被挖出来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阿寂整个身影都已消失在神秘的森林,仿佛已被可怕的树藤吞噬。

牛仔服喃喃自语:“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他突然对阿寂充满了好奇。

太阳已升到头顶,林中的的浓雾已散,一缕缕阳光从树叶的缝隙中射下来,森林中明亮了许多,但这缕缕阳光仍旧照不走这森林的神秘和诡异。

这森林倒底隐藏着什么可怕的东西?

阿寂不时拿出地图查看,又抬头看着天上的太阳,以辨别方向。

他又走了两个钟头,他越走越是森林深处,荆棘树藤也更多。

突然,他停下了脚步,因为他发现了一样特别的东西——地上郝然有一摊红色。他蹲下身闻了一下,是血。

他又用手捏了捏,发现这血虽已风干,但却未干透,还有点粘粘的感觉。他推断,这血最多有三四个小时的时间。

这是兽血还是人血?他自己都无法判断。

他想顺着血迹追寻下去,可是他再走了七八米就停下了,因为血迹没有了。

这些血也许是野兽被猎人捕杀时留下的,野兽受伤跑了七八米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