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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2章

至尊少年王-第1192章

小说: 至尊少年王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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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老的话让陆子明听了心驰神往,呆呆的望着天山二老,喃喃的问道“这个世界上,当真存在着如此奇异的神剑?”

    竹老笑着说道“之前我们对此也是存着怀疑,可是现在你竟然找到了那张多少年来,武林人梦寐以求的藏郊,可见这把山云剑确确实实是存在的。只是当年我听我师父说,这把山云剑最后的主人剑圣吴浪峰,客死异国他乡,这把山云剑也跟着他消失在了中土。几百年来,毫无音信,没有人知道它的下落。”

    陆子明的眉头一扬,说道“既然山云剑这么厉害,无论如何,我也要将其找到。只要能杀死徐福,再艰难的寻找也是值得的。”

    竹老道“那徐福既然活了千余年,相比在混沌修元境中已经浸淫了多年,说不定已经达到了混沌修元境的顶峰,而你只不过是才踏入混沌修元境,和他打起来,一定会很吃亏。如果能找到山云剑,对你来说,的确是一大助力。子明,那副藏郊现在在哪里,可否给我们看看?”

    陆子明哦了一声,赶忙将藏郊取了出来【来陆子明是想将藏郊交给龙千秋,让龙千秋找人查验一下这藏郊上所示的位置到底在哪儿,可是他终究是有些不放心,害怕徐福得了消息,将藏郊抢了去,如果是那样的话,徐皋疑是如虎添翼,只怕是他生出三头六臂来,也对付不了了,所以,藏郊暂时还是由他来保管。

    天山二老小心翼翼的将藏郊展开,目光如炬的藏郊上来回观详了片刻,随后相互对视,点了点头,显然是有了定论。

    “子明,你是否信得过我们?”竹老满是郑重的对陆子明问了一句。

    陆子明不由得一愣,随后苦笑着说道“两位师父这是说的哪里话?我要是连您两位都不信,那我还能信谁?”

    竹老点了点头,说道“子明,你将这副藏郊交给我们,我们会将山云剑给你带回来的,如果山云剑真的存在于这个地方的话。”

    陆子明听了一惊,满是讶异的问道“怎么,两位师父知道山云剑所在的位置?”

    竹老嗯了一声,说道“如果我们料想不错的话,这藏郊所示的位置,应该是西域波斯境内的多伦山。”

    “啊?两位师父是怎么知道的?”陆子明更觉疑惑。

    竹老叹息着道“这关系我们两人师门的一段秘辛,不过你也不是外人,我就对你说了吧。当年的剑圣吴浪峰,正是我们天山一派的开山祖师。”

    “什么?你们都是剑圣吴浪峰的传人?”陆子明惊呼了一声。

    竹老苦笑着说道“否则的话,我们怎么会知道山云剑的事?当年祖师他带着山云剑,赶赴西域多伦山,与西域波斯第一高手明阳法王决斗,这一战便是十天十夜。十天后,人们发现了明阳法王的尸体,但是祖师却不知道去了哪里。当时我们师门派出了无数高手,漫天寻找,足足找了几年,也没有找到我们祖师的下落,最后只得作罢。今日见到这副藏郊,可以想见,当初祖师和明阳法王决战的时候,一定是受了重伤,无奈之下,就近找了个藏身之地躲了起来。”

    听竹老讲出了这样一番原委,陆子明点了点头,说道“吴浪峰祖师,单身孤剑,勇闯西域,想必也是个英雄盖世的人物。他重伤之后,自觉难以复原,不想让山云剑从此殁世不存,这才留下了这样一张藏郊。不过,奇怪,这藏郊,怎么会和逆天神诀的秘籍同时出现?”

    天山二老对视了一眼,各自摇了摇头,竹老道“这个恐怕是另有隐情,我们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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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龙魔变 第一千五百三十二章

    第一千五百三十二章

    见天山二老都表示不知情,陆子明也没有再问,而是说道“两位师父,你们的武够事了一成,又不肯让我为你们恢复修为,这样长途跋涉,怎么能够?还是由我去吧!”

    竹老摇了摇头,笑着说道“我们知道你孝顺,是为我们两个好,可是你想过没有,徐福蠢蠢欲动,随时都有可能会跳出来作恶,你岂能轻易离开?再说了,我们虽然只事了一成修为,但自保足以,想那西域波斯,区区弹丸之地,应该不会有人能伤的了我们两个,你就放心吧。”

    梅老更是直接,沉喝一声道“你小子婆婆妈妈的是不是瞧不起我们?要不然我们现在就打一架试试?”

    见梅老发飙,陆子明无奈的兴笑,点头说道“两位师父,此番前去,务必处处小心!哪怕是找不到山云剑的下落,只消两位师父能平安无恙的归来。”看最新章节请搜书叔叔书网,搜时把叔叔二字去掉。

    竹老将藏郊贴身藏好,摆了摆手,冲陆子明说道“你放心,我们两个还没老到需要你担心的份儿上。不过韩猛小子,我们的修为不比往昔,此去西域,路途遥远,只凭我们的两条腿只怕是不行了,还得麻烦你帮我们打点一下。”

    韩猛连忙说道“这个当然没有问题!不过两位前辈,不如就将我陪着你们一起去吧。路上也好能照顾照顾两位前辈的起食住行。”

    陆子明一听,也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提议,由韩猛与他们两个同行,陆子明也能放心不少。正要点头支持韩猛的提议,却没想到,被梅老一口回绝。

    “韩猛小子,你别想偷奸耍滑,我们用不着你照顾,你还是留下来,帮助子明对付徐干。只有在这样的历练下,你小子才能以最快的速度成长起来。”

    见梅老瞪了眼,韩猛的心里一阵发虚,只得苦兴一声,说道“好吧。”

    天山二老远去西域波斯,寻找山云剑的下落,武林群雄们,则纷纷投入到和墨家人一起搜寻徐福老巢的行动之中,一时之间,陆子明却是难得闲了下来‰到自己好像从来都没陪蓝芯逛逛街,陆子明心中很是有些不好意思。主动的邀请蓝芯一起去逛街。蓝芯自然是欣喜交加,不会拒绝,于是两人便结伴来到了北京城,喧嚣的街头。

    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很是温暖,照在人的身上,给人一种十分惬意的感觉。街道两旁有不少的花店,花店里开的正艳的各种鲜花,不停的向外释放着浓郁的芬芳。

    “哇,好香啊!”蓝芯闭上眼睛,使劲儿的抽了抽鼻子,赞叹着将目光投向了她身旁的一家花店。

    “对了,女孩子都是喜欢花的!”陆子明拍了下额头,暗怪自己粗心,像蓝芯这么漂亮的女孩儿,手里怎么能没有鲜花相衬呢?

    抓住蓝芯的手,陆子明带着她走进了这家鲜花盛开的花店。这间花店的主人是一位约莫三十岁左右,浑身散发着成熟女人妩媚的老板娘,也不知道是不是在鲜花围绕下呆的久了,这老板娘显得是那样的娇艳,动人∪其是她笑起来的时候,丝毫也不比她周围的那些正盛开着的鲜花逊色。

    见到有客人上门,老板娘带着真挚的笑容,姿态曼妙优雅的迎了上来。“两位,是要买花吗?”

    陆子明还是第一次给女孩子送花,神态显得有些扭捏,轻点了点头,没有说话。蓝芯就更不用说了,一张俊俏的脸庞上早就被娇羞的红晕给盖满了。

    陆子明帅的掉渣,蓝芯美的动人,这样一男一女站在一起,什么珠联璧合,郎才女貌之类的词汇,一下子变得是那样的苍白。老板娘的嘴上虽然没有直白的说出来,但是从她的眉宇之间,不难看出,布满了赞赏之色。

    “小伙子,你的福气真是不浅那!这么漂亮的女生,都被你给追到手了,你可一定要好好珍惜哦。”老板娘含笑说道。

    陆子明神情愉悦的点了点头,转眼开始打量店里的各种鲜花。看的出来,老板娘是一个十分爱花,同时也懂得养花种花的人,这店里所有的鲜花,都是那么的鲜活美丽,可见老板娘平日里定然是下了很大的工夫。

    然而陆子明转眼扫了一圈儿,店里除了玫瑰,郁金香,就是百合,虽然美丽,但是在陆子明觉得,实在是平常了点儿。在他的心里,蓝芯是一个很不平常,唯一的女孩儿,这些平常的花朵,无论如何也配不上她。如果不能找到一种独一无二,能够与蓝芯的美相互匹配的鲜花,那还不如不送。

    见陆子明的目光在店里逡巡了一圈儿,然而眼中却始终没有那么忽然一亮的瞬间,老板娘对陆子明更是有了些兴趣,微微一笑,没想到陆子明的眼光还挺高的。

    不等陆子明主动开口,老板娘便主动走进了花店里面的一个不是很起眼的小房间,不一会儿的工夫,老板娘抱着一束包装精美的鲜花走了出来。一见到这鲜花,陆子明和蓝芯同时愣住了,两人的眼中都写满了质疑和惊讶,不敢相信这个世界上,竟然有如此之美丽的鲜花。

    老板娘手里的这一束鲜花,有点儿像玫瑰,又有点儿像郁金香,花瓣和玫瑰一样层层叠叠,团团簇簇,然而整个花苞却又像郁金香一样,带着三分的含蓄。这也许是因为花朵还没有完全绽放的缘故。不过看那花瓣的大小,当它完全绽放的时候,花朵一定不会小。

    而最让陆子明和蓝芯觉得惊异的是,这鲜花的颜色。它既不是红色,粉色,也不是紫色,黑色,而是呈现出一种彩虹般的绚丽。

    陆子明一眼便能看出,这种颜色,绝对不是用颜料染上去的,因为当你细看的时候,便会发现,这些花瓣上所体现出来的不同颜色之间,都是逐渐的由淡而浓,呈现出一种渐变的过程。那是不同色彩的色素积累的缘故,绝对不是人工能画上去的。

    “好美的花!”蓝芯呆了。

    陆子明的心则急促的跳动了起来,他终于找到了,能与蓝芯的美相匹配的花,除了这一种,再也没有其他。

    这彩虹般美丽的鲜花,显然也是老板娘的最爱,看那老帮娘捧着这鲜花的表情,就好像是抱着自己的孩子,那份小心翼翼的神态和温情,便是佐证。

    “怎么样,这花漂亮吗?”老板娘满是骄傲的问道。

    蓝芯迫不及待的点了点头,张口问道“大姐,这是什么花?它太美了,就好像是从天空跌落下来的彩虹,七彩的颜色溅射到了它的身上一样。”

    老板娘望着手里的七彩鲜花,缓缓的说道“这是我用十年的时间培育出来的,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做‘爱的色放’,用它来象征天下最完美的爱情。”

    “爱的色放?”蓝芯在心中细细的咀嚼着这个名字,仿佛体会到了什么,忍不住拿眼偷偷的去望了望陆子明,脸上充满了幸福的光彩。

    “大姐,这花多少钱,我要了!”陆子明迫不及待的大声说道。

    “哼!你一个穷小子,要的起吗?”老板娘还没回答,一个听起来就让人觉得粗俗,找揍的嗓音忽然响了起来。

    陆子明的眉头一皱,转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四十岁左右,身材肥胖如猪的中年男人,带着六个西装革履的保镖走了进来。两根手指夹着一根很粗的雪茄,手腕上带着的金表,在阳光下,不时的反射出道道耀眼的金光△服敞开,里面的肥大衬衫,只系了两三个纽扣,露出了大半个长满让人作呕胸毛的胸脯,一条足有小指头粗细的金链子,明晃晃的荡来荡去。

    这人穿的嚣张,那表情就更是欠揍了。难怪随身都要带这么多保镖,如果不带的话,走在大路上,不用走几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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