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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勾魂金燕-第14章

小说: 勾魂金燕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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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风雨更狂暴.

但在这一座黑暗的地牢里,却一切都静止下来,包括司空情的呼吸声在内.

铁风师忽然觉得自己的头不再疼。

疼的是他的心,不但疼,而且还疼得要命!

(三)

胃疼得厉害的时候,是会冒汗的。

心疼也和胃疼一样,而且冒出来的汗一定比胃疼所流出来的汗为多。

铁凤师现在就是个样子。

一个从来都是会让自己头疼的女人忽然又令到自己心疼,这种女人真是令人要命。

但铁凤师却宁愿她要了自己的命,也不愿意看见杜蛮现在的这副样子。

他心疼的当然是杜蛮。

至于司空情这个女妖精,就算她没有死在杜蛮的手下,铁凤师也绝不会放过她的。

杜蛮胸前鲜直淋漓,她的手也是一样。

她呆立了好一会儿,忽然用一支直淋淋的手,把那把钥匙递到铁凤师的手上。

铁凤师的手立刻沾满了血。

杜蛮的血。

令他心疼的血。

就在铁凤师也在发呆的时候,郝世杰已忍不住大声地吼道:“还有什么好发呆的?快打开了铁栅,让老夫来给她医治医治。”

这几句话登时令铁凤师的精神大振,他马上用最快的速度,开启了囚室中的铁栅。

但杜蛮却在这个时候,身子软软地垂下去。

剑刺得很深。

但郝世杰的医术,却是江湖中第一流的高手,自从他与赛华陀段独腿久别重逢之后,他的医术更是精进了不少。

杜蛮的伤势无疑很严重,但郝世杰却用三种极贵重的药物,把她的性命保住。

能够保住她的性命就有治愈的希望。

如果司空情能够看见这情况的话,她一定会死不瞑目。

司空情死了,但杜蛮居然在郝世杰努力抢救下,捡回一条性命。

在这狂风暴雨的时候,司马纵横与顾玉鹏的一战又怎样?

(四)

他们的衣衫早巳湿透,但这一战仍然杀得难分难解。

顾玉鹏虽然没有武器在手,但他的暗器却如大海中的波涛,不断向司马纵横袭击。只要任何一件暗击中司马纵横,那么,顾玉鹏就可以稳操胜券,但是司马纵横的猎刀也同样给予他极大的威胁。

他们的武功路子完全不同,但出手都同样狠、快,准。

他们这一战,极为灿烂可观,彼此的招式都堪称出神入化。

顾玉鹏久攻不下,脸色开始不大好看。他突然双袖翻飞。

嗤!嗤!嗤!

三枚飞镖成品字形射向司马纵横的小腹。

猎刀一卷,三镖尽皆击落。

但顾玉鹏又再冲前一步,三十三掌连环击出,而且这三十三掌,每一掌都夹着一枚飞镖同时射出,换而言之,三十三掌之后,他又已连发了三十三枚镖。

这种奇特的招数,的确世间罕见。

但司马纵横再加上猎刀,这种力量却往往大得令人难以想象,不可思议。

顾玉鹏虽然已施展了浑身解数的暗器功夫,但仍然无法把司马纵横击败。

忽然,风雨中响起一声霹雳般的巨喝:“杀!”这一个“杀”字,并非发自司马纵横,而是发自另一个人。这人竟然是铁凤师!

被囚禁在囚室中的铁凤师,竟然又再出现了,顾玉鹏的脸色真的变了。

铁凤师虽然大喝,但他没有出手。

然而,那一喝之声,竟然把顾玉鹏的身子喝得为之一震。

在同一刹那间,司马纵横已掌握了一个很好的机会,刺出了精采的一刀。这一刀在风雨声中,仿佛是无声无息的。但顾玉鹏所发出的惨呼声,竟然比铁凤师刚才那一声巨喝尤更骇人。

而且他的惨呼声也很特别。

那并非“唷”、“啊”之类的叫声,而是“呸”的一声!

“呸!”奇怪的惨呼声响过后,顾玉鹏的生命,也同时宣告结束。

猎刀刺在他的胸膛上,由胸前贯穿过背后。连司马纵横都不知道,顾玉鹏是败在自己的刀下,还是给铁凤师的一喝活活吓死。

但无论怎样,顾玉鹏完了。八指魔教也就在这个风雨交集的一天,完全崩溃。

(五)

杜蛮没有死。

郝世杰的医术果然不错,否则杜蛮现在已和司空情共赴黄泉。

她的母亲并不是个勇敢的妇人,对于死亡,她一直相当恐惧。但为了自己的女儿,她不忍再苟存世上。

如果她死掉,顾玉鹏就不能再借此而要胁杜蛮。所以,她终于决定离开尘世。

杜蛮的母亲死后,杜蛮当然不再向顾玉鹏屈服。

她要反叛。她反叛的并不是丈夫,而是个恶魔!顾玉鹏就是恶魔。

暴风雨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黄昏时分,雨已停,风亦渐转和缓。

杜蛮躺在一张软榻上,脸色虽然还是那么苍白,但嘴角间却露出了一丝甜蜜的微笑。

他两人会不会成为一对江湖侠侣?这正是司马纵横与郝世杰不断地争论着的。

但无论怎样,杜蛮已不再蛮,铁凤师的头也不会再疼。

人总是会变的,就和今天的天气一模一样……

五陵山水画巨无霸觊觎

(—)

十月十五,天晴。

虽未黄昏,已近黄昏,巴鲁山下,一片苍凉。

古道两旁,枫树叶红如火,但路上却是尘土满天,红黄两种颜色,充斥着整个空间。

道上很静寂,除了风声,树叶飘落黄土的沙沙声之外,就只有疏落的阵阵蝉声了。

良久……

蹄声突然响起,惊起枫林中的一群归鸦。

这里正有一匹马经过,而且还是一匹神骏的大宛名驹。

马身红如枫叶,而鞍上人却仆仆风尘,一身白衣早已被尘土染成淡黄之色。

天地苍凉,蹄声急骤。

来的是个白衣少年,看他的样子,倒是满怀心事。

有人说“人到中年万事忧”。

但年轻的人又是否完全无忧无虑?

他在赶路。

他要赶到云龙镇。

云龙镇并不是个大市镇,但这个市镇的存在已很古老。

数百年来,这个市镇的变化并不大,如果效百年前的人一直能够活到现在,他一定可以发觉这里的景物,并没有多大的变化。

唯一变化最大,也许就只有龙刀庄了。

龙刀庄庄主是马回。

马回在江湖上的名气虽然不算太响亮,但在巴鲁山方圆千里,他倒算是威镇一方的武林大豪。

马回生性乐善好施,三十六式飞马神刀使得出神入化,巴鲁山附近的几个强盗,最少有一半以上是给他砍翻的。

还余下来的一半,虽然并不是给他砍翻,却也总算是给他吓跑的。

马回的身材相当魁梧,据说他的拳头可以一下子就把十颗核桃同时击碎。

他的拳头硬,但脾气更硬。

他绝不护短。

十五年前,他唯一的儿子马飞虹在镇中盗走了一座佛像,却给马回抓住,他要亲自砍掉他的右手。

马回并非装腔作势,他的飞马神刀已出手。

最后,还是马回的结拜兄弟把他阻止,只是赶走了马飞虹了事。

十五年了。

马飞虹已离乡别井十五年。

马向也在寂寞中度过了十五年的漫长岁月。

(二)

黄昏。

红日掩在西山,晚风已带来阵阵冰寒之意。

马回坐在一张已经陈旧的长椅上,怔怔望着西方在发愣。

他不算太老。

他才五十多岁,怎算老?

但他觉得自己的心老了。

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连烈酒也无法遣散的寂寞。

是不是人老了,就会变成这副样子?

马回不知道。

但他现在只能希望,只能在幻想,

他忽然觉得自己已累了。

他在厌厌欲睡,眼前的事物,一片蒙胧。

但就在这个时候,门外突然出现了一匹骏马。

马神骏,人更潇洒脱俗。

他衣白如雪,神采飞扬,腰间佩着一把青锋剑。

骏马、潇洒的少年、名剑。

这其中任何之一都足够令人为之瞩目。

白衣少年在庄前,脸上却带着几分犹豫之色。

马回也许真的累了,他甚至连这匹马来到庄门前也好像不醒觉。

就在此际,一声马嘶之声,希聿聿地响起。

马回终于醒了。

他好像从梦中被惊醒,又好像是从黑暗不见天臼的世界里重回大地。

“你……你是谁?”

白衣少年咬着嘴唇。

唇角竟已被咬出鲜血。

马回的脑海中,倏地浮现出一张熟悉的脸。

那是他儿子的脸!

马飞虹!

马回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揉了再揉,看了再看。

“你是飞虹?”

白衣少年点头。

“你回来了,你到底还是回来了!”马回很兴奋,他又在怀疑自己是否正在做梦。

这是事实,活生生的事实。

他的儿子飞虹终于回来了。

(三)

云龙镇已度过了三十年平静的岁月。

这里本是强盗的窝,但强盗窝现在已变成了安乐窝。

住在这里的人,都觉得这是个难得的太平市镇。

当然,这里偶然也会有些过路的江湖客,他们也许是强盗,也许是被缉拿的凶犯,也许是专门施展空空妙手绝技的小贼,但这些人对云龙镇的太平,基本上并无太大的妨碍。

但这个一向太平的市镇,忽然就变得有点不太平。

不是“有点不太平”,而是极不太平。

对于这个宁静的市镇来说,这当然是一件很不幸的事。但当不幸的事降临的时候,又有谁能抛得开,推得掉呢?

当然,避凶趋吉是最好不过的。

但常言亦有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所以,人生却往往还是活在无可奈何之中的。

不幸的事发生在这一年的深秋。

秋夜渐渐显得漫长之间有一种说不出的肃寂之意。

长街上枯叶飘零,镇上绝大多数的店铺都已关门。

这里的晚上,一向都不太热闹。

唯一还在继续营业的,就只有一间小馆子,但店内的客人也已寥寥无几。

至于龙刀庄,仍然和平时一样,除了轮班当值的守卫之外,大多数的人都已休息。

但马回父子没有睡。

他俩一别十余年,现在父子团聚,自该好好庆祝一番。

夜已深。

马飞虹已回到寝室睡觉。

但马回仍然没有睡。

人老了,睡眠的时间往往也会相应地减少。

但他现在的精神,看来是比以前好得多了。

在他的卧室中,一灯如豆。

夜寒露重,但他仍然没有休息。

他坐在一张桃木案旁,手中拿一幅画。

这是山水图,画中景物很美。

马回看了又看,一双眼睛竟然像着了魔似的,连动都不动。

他的脸色很神秘。

直到一顿饭时光之后,他才的把这幅画藏好。

他收藏这幅画的时候,就算用“小心翼翼”也难以形容其慎重的万一。

这幅画是古董名画?还是其中别有隐情呢?

就在这个时候,龙刀庄突然响起了一阵吵耳的吆喝声。

马回一凛。

庄外发生了什么事?

晚风渐紧。

当马回走出卧室门外的时候,他第一句听到的话,就是:“马老儿,快滚出来!”

马回眉头一皱。

这人的声音亮如洪钟,又似在空中忽然响起了一个焦雷。

马回没有“滚出去”。

他悠然地,一步步慢慢地走出去。

嘿嘿!倒很热闹,想不到龙刀庄竟然给一群不明来历的黑衣人重重包围了!

(四)

黑衣人!

乌黑的龙刀庄的数十人,人人都千篇一律穿上黑衣。

夜行盗匪,都喜穿上黑衣,因为这样容易在夜色中掩藏自己。

但这些黑人虽然人人都穿黑衣,但却绝无隐藏自己。

他们不是来偷盗。

偷盗者必须善于隐藏自己。

他们是明刀明枪,燃点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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