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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醉花打人爱谁谁-第34章

小说: 醉花打人爱谁谁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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啡,一仰脖,吞几片随身携带的维生素C,营养全面又均衡。 
  他参加过两次比赛,均取得名次。一次是民间的周日摩托车比赛,王有蹄因陋就简,临时报名。他哪有什么摩托,推个二四的破女车就上了阵。王有蹄边骑边放屁假充摩托,人工尾气不仅声效轰耳,且劲力十足,腾起尘烟滚滚。最后内功深厚的放屁冠军王有蹄,终于屈居亚军。还有一次,王有蹄混进高尚社区的化装舞会,为了免费的自助酒宴。香槟,喝。冰盘,吃。蛋糕,吭吭就是几大口。水果,上去就撮一大盘。王有蹄没有行头,扮不了小飞侠,捡了老鼠夹上的死耗子别在腰间,说自己化装成了打猎的。从冷餐台上,溅几点番茄汁象征猎物淋漓的血。王有蹄被评为当晚最佳造型艺术奖,评委致词中这样表述:“王有蹄先生以最简洁的笔法,完成最生动的造型,并且与众不同,在肥马轻裘中脱颖而出,在霓虹灯的世界保持了一根蜡烛的光亮,让我们回忆起艰苦而富于闯荡勇气的年轻时光。”王有蹄捧过颁赠的蜡人奖杯,获奖感言讲得语惊四座,险些把麦克风啃秃了皮。当场,有位热情浪漫又喝多了的国际友人沃沦先生,以为发现了国际人才,和王有蹄相见恨晚。几年以后,王有蹄从事外教生涯,这位良莠不分一律惊叹的沃沦先生功不可没……那是后话,按下不表,且听下回分解。 
  王有蹄说,流浪生活,起居无定,时间长了还是让他营养欠佳,性生活严重不足。旅程到了最后,王有蹄患上寂寞并发症,多次得见海市蜃楼;幻想能力甚至蔓延到听觉,幻听很重,总以为手机在响,掏出来瞅,多日没电了。前往村镇的中巴车上,车厢残旧,外面落了好大几块漆皮,有红有灰地显眼地补着;里面座位更脏,头枕的位置一团一团油腻腻地黑着。偏偏破喇叭里放着过景的流行歌儿,司机摇头晃脑地伴唱……一车乘客摇头晃脑,睡得死猪相。王有蹄半梦半睡之间,把歌词听乱,“让我如何接受”听成“让我如何解手”,“不愿看到你为难的样子”听成“不愿看到你喂奶的样子”。 
  面谈之后,王有蹄问我可否给他写篇报道——你知道,那本书的势头有点儿过去了,而王有蹄是不喜欢低温的。他赠我一包茶叶为念,据说喝了以后,心明眼亮,阴盛阳衰,特别适合我这种前更年期女性服用。我回家沏开小试,泡出的茶叶大得像海带,颜色也不好形容,有若布条掉色。想起他说过的卫生之简陋,条件之艰苦:坐在地上吃摔开的西瓜,吃着手里的,剩下的一半糜集苍蝇——这使瓜瓤上黑瓜子的数目增加一倍。我一阵恶心,不敢消受,随手倒掉了王有蹄的珍贵茶。 
第七章
传奇制造者王有蹄(8)
  由于沃沦先生举荐,王有蹄再创新高。虽说进京不久的王有蹄曾经在对照杂志图示学习领带的第三种系法时险些把自己勒死,可今非昔比,人家已经收外国留学生了。 
  小猜顶瞧不上王有蹄,话里话外,更添刻薄,说着说着就愤愤不平——受不了他只懂些酒满茶半的规矩,就敢给老外开课讲中国文化。 
  我劝,你就别这么捍卫祖国遗产了。留学生有几个想通过两年进修就得中国文化真传和精髓?还不是找个口语老师聊聊,乐一乐,巩固巩固单词记忆。他们还以为王有蹄是民间大师呢,报纸上又登过他的玉照。老外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哪儿见过王有蹄这样的奇人?他口若悬河,总能自圆其说,就是犯错让人抓了现行,也能化险为夷,拿着不是当理说——他打掉了你的牙,你还拿他当齿科大夫,向他的拔牙手艺致谢呢。 
  王有蹄给外国人讲对联,他创作的,大概只有“红烧肉”对“清蒸鱼”。我还知道他的一个戏解,他说是有意误读,让老外加深印象,以示不能从字面简单猜解原意。离题万里的误解够吓人的,甭说,老外们大乐之后倒真印象深刻。那首富有意蕴和禅味的古诗这样写道:“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王有蹄说自己喜欢这个意境,这首诗讲的是什么,又好在哪儿呢?他随后给出了一个蓄意歪曲的答案。它讲的是一个名叫松下的日本人,问童男子的师傅到哪儿去了。童男子说师傅采春药去了。师傅就在这座山里,可是云太深了,不知道Chu女藏在哪儿。 
  见得多,识得广,王有蹄谈笑间令胡虏灰飞烟灭。面对困难,别人举不起的杠铃王有蹄当哑铃等闲视之。王有蹄是胡椒粉,敢拿自己当火药!这位爷真乃艺低无损胆大,脚正不抵鞋歪,他是搅屎棍敢冒充屠龙刀……反正一番招数,使得落花渐欲迷人眼,任是谁也识不清他的兵器。 
  从立眉毛的影集中看到了早年的王有蹄。那是第一张班集体合影,王有蹄站在后排靠边位置,分着三七开的头发,努力地笑,蓝色褂子里翻出土黄格的衬衫领,样子特别土,谁也料想不出他其后十年的江湖作为和传闻。小猜和我后来想明白了,也许我们无权过分指责王有蹄,因为我们站着说话不腰疼,我们没过过那种起的比鸡早,干的比牛多,吃的比猪差的日子。 
  王有蹄源自经济文化落后地区,我们以为,他必须自然而然地与淳朴民风相结合,长着一张结结实实种田人的脸,一副老老实实种田人的心肠,才符合我们认可的形象……其实,那将使他在城市文明中永远抬不起头来,永远低头看管着自己随时可能遭受践踏的庄稼般的命运。正因为王有蹄没受过什么对一生具有深远影响的早期少年教育,虽然在礼仪上他曾招致嘲笑,但他也就此免除了教养带来的许多限制,才能自创套路,纵横天下。一个叛逆的都市青年再叛逆,程度也难敌原始土著——为了生存,他们敢吃下蠕动的蛆。所以说,比之常人,王有蹄有更充足的理由和准备,成为行为上的先锋艺术家。 
  周晓枫   
第七章
后 记
  大概是我上初中时,流行一种文字游戏:串接电影片名,类似什么“小兵张嘎在早春二月去当霓虹灯下的哨兵”,没什么意义,也没什么逻辑,唯一的目的就是取乐。 
  这个似是而非的长篇小说,是我在工作最忙乱的时段里仓促完成的。对节奏、结构等相关的技术不予考虑,减少很多难度,像电影片名串接一样,起到的只是最简单的娱乐目的。我习惯的文体是散文,要吊嗓门,非字正腔圆上不得舞台——久而久之,培养了我对写作的紧张情绪。常常佩服别人的纵情自如,到了自己,还是不能清唱。这次写得任性,打开电脑就敲字,几乎感觉不到脑体付出,没多久就是十几万字,让我意外。不尝试,就不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不飞不知道心有多野,不堕落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烂……糜烂或绚烂,都压一样的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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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方希,仿写不了顾小猜的妙笔,我干脆移花接木,照搬方希的文字,增加自己的稿费,反正不是初犯。感谢陈彤,我的撰改和歪曲她明察秋毫,虽耿耿于怀,却在含冤受辱中咬牙宽容。感谢黄集伟,这本小书名字拗口,令我怀念他曾经送的书名《消极勾引》。感谢张锐锋、祝勇、凸凹等几位先生给予的指导,我胆敢在歧路上勇往直前,受益于他们贡献的智慧。感谢张霜和张蔚的插图与装帧设计,我喜欢她们的作品里那种可贵的天真。其实我讨厌站在领奖台上的人陈词滥调地一通“感谢”,此举有利地掩盖大脑空洞,把平庸表现为感恩的美德。真到自己开口,我却依然无法越过那些名字仅仅谈论自己。好在不是在领奖台,当发现自己难以克服当面致谢的害羞感时,我选择这种书面的形式。它们比耳语的声量还低,愿他们能听到。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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