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客,匆匆-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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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也被她每周电话骚扰一回,每次都不少于10分钟,又每两周都有莫名其妙的异性突然在你面前出现,你会比我更厚道吗?”
“啊,竟然这样惨。”沈安若倚着沙发背,笑不可抑。那旗袍太容易生褶子,她一整晚都没法坐下,只好轮换着用单脚承重,其实花瓶也是技术与劳动皆密集的行业,又费体力,又需会演戏,必须得具备体力脑力兼备的综合业务素质,她做得很吃力,也不出色。
程少臣悠闲地倚在沙发里,也不顾形象,她看得嫉妒。
“你在学校时跳舞吗?”程少臣问。
“我们跳‘红色娘子军’与‘走进新时代’。”
“你还参加舞蹈队?你看起来根本不像会去参加社团活动的人吧。我是说舞会。”
“你真小看人,我还参加过台球社呢。舞会?大二时参加得比较多,我只跳快华尔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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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华尔兹?你还真是……你运动细胞有那么好吗?”
其实跟运动细胞无关。沈安若不喜欢舞会,相识的男女在一起搂搂抱抱很是别扭,陌生人便更是尴尬。那一年总是去舞会,是因为班里的男生参加了校际礼仪比赛,请她陪练交谊舞的比赛项目。之所以挑快步的华尔兹,只因为虽然跳这种舞蹈的男男女女身体贴得最近,却最像纯粹的舞蹈,只能全神贯注,没有时间与精力去闲聊以及制造暖昧氛围,她最讨厌跳舞时对面陌生的或半生不熟的男子为了套近乎便问东问西,又不得不答。而跳快步圆舞曲时通常要少说话,因为稍不留心舞步便乱掉。更好的是,商务舞会里总是极少有快步圆舞曲响起,通常她只消一句话,便可以躲过无数的邀约。
偏偏好死不死的,没多久,大厅里恰恰响起了《春之圆舞曲》,虽然只有隐隐约约的音乐传来,却也足够了。程少臣站了起来:“来,看看你是否真的有运动细胞。”抓了她的手轻轻一扯,便将她拉到身前。沈安若都没来得及抗议,已经随他的舞步开始轻快地旋转。他舞技十分好,她只见得到周围一切都在旋转,旋转,周围景像变幻,连程少臣的脸都有些模糊,自己也几乎要被那股很大的离心力甩出去,但他轻握在她腰间的那只手令她很有安全感。真是荒谬极了,竟在这无人的偏厅里像傻瓜一样跳舞,她在旋转的间隙这样想。当她终于彻底晕眩的时候,舞曲恰也停了,程少臣顺势将她向后一送,她便恰好跌进一张单人的软沙发。
那沙发实在太软,她又晕,挣了半天竟也没坐起来,于是程少臣浅笑着递过去一只手,她立即抓住,被他拉了起来,沈安若站直了身子时,自己还抓着他的手。
他的手很瘦,但是指节有力,场面似乎有点小暖昧又有小小的尴尬,沈安若忆起他小时候练过琴的事,索性翻过他的手掌细细地看,他的手指非常修长,掌心纹路清晰。
“你难道会看手相?”
“嗯。”
“你看出了什么?”
“你聪明能干又有钱,还有很多艳遇。”
“还有呢?”
“你多才多艺文武双全,会打球会钓鱼还会乐器,至少懂两样乐器。”
“这么神?”
“当然。咦,那边就有钢琴,你可以为我弹一曲吗?”
“好。你想听什么?”
“《大黄蜂进行曲》。”
“……还有别的可选么?”
“《超级玛丽》?”
“我还是弹大黄蜂好了。”
他其实只弹了半小段,因不想惊动了外面,又弹得极轻,但是手指飞舞,非常优雅,沈安若直鼓掌:“你再来一段《第五交响曲》好了。”
程少臣好气又好笑:“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女孩子们是不是通常都点《飞越彩虹》?想装的古典点还可以一首《夜曲》或《月光》。”
“莫非你当年为了讨女孩子们欢心,所以把这几首练得最熟?那好吧,来一段好了。”
“多谢你赏脸,我看我们还是回大厅吧。”
天下所有的舞会到了后半场就变得有些狂欢无序,他俩回舞厅跳了几支舞,都觉得颇无趣,穿不惯高跟鞋的沈安若开始脚痛,于是舞会没结束他们便离开了。
程少臣送沈安若到她家楼下,车车替她开了车门:“要我送你上楼吗?”
“不用,现在不算晚。这个还你。”她打算将那只翠镯取下,却没成功。大概晚上活动量大,手腕发胀了。
“留着吧,很适合你。”程少臣淡淡地说。
沈安若胸口有些憋闷,直直地望向他:“为什么?”
“你不妨当今晚帮我的酬劳。”
“这位无产阶级兄弟,你真够大方。我的服务值不了那么多钱。”沈安若一口气地说完,突然觉得自己这话似乎有歧义,恨恨地紧咬了唇。
“那么当作生日礼物?我们是朋友吧。”
“谢谢,我生日早过了。”
他们俩这样僵持了一段时间,程少臣一直不说话,沈安若又试着脱掉那手镯,越使劲竟越脱不下,好像故意的一般,程少臣突然便轻笑了一下。沈安若觉得气,瞪他一眼:“我上楼了,改天快递给你。”转身便走。
“沈安若。”程少臣等她走出几步,突然出声。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回过头。
“你为何不认为我在追求你?”
沈安若一瞬间头脑有些空白,就那样看他一步步走来,站在离她不过半臂的距离。他高她许多,站得很近时,她必须仰着脖子才能与他对视。
月光很亮,恰好正对着程少臣。沈安若似乎是第一次在这样近的距离里看他。他的五官轮廓分明,鼻梁挺直,而他的脸此刻在月色里有一种玉般的光泽,显得十分的不真实。沈安若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神一向清澈,却始终是望不见底,而此刻,她在他眼中看不清其中的任何情绪,喜悦,期待,紧张,得意,甚至是她最常在他眼中看到的戏谑,全都没有。
“既然你现在是一个人,不如做我的女朋友。”程少臣的语气始终淡淡的,不像在表白,倒像在协商合同条款。
沈安若隐约在那一汪深不可测的水中看到很久以前的自己。那一年,也有一个笑容淡淡,心思难测的大男生,也是这样喊她的名字,在几米远外的地方对她说:“如果你到毕业都一直一个人的话,不如考虑一下做我的女朋友。”
虽然是夏天,但夜风吹过,她竟觉得有些冷,脑子里空荡又混乱,仿佛听见自己说:“你是不是喝多了。”
“我以为我已经表示得够明显。”
“你指今天?还是从很久以前?”
“这个很重要吗?”
沈安若在这场对视中败下阵来,她在那样深不可测的眼神下,觉得无所遁形,连眼睛都发涩。她垂下眼睛,盯着地上一颗小石子,低低地说:“我累了,我们明天再说吧,再见。”
她才刚要转身,突然手腕被拉住。下一刻,她已经被程少臣拉进怀里,而他的唇也同时覆过来。她反射性地挣扎了一下,却被抱得更紧。他的唇微凉,掌心却很热,温度透过她腰间的衣料渗入皮肤,她觉得身体的那一部分已经汗湿。程少臣吻得极有技巧,并没有用力,但她觉得不能呼吸,怎样都无法避开他的唇,而她的脚穿高跟鞋太久便痛得厉害,几乎站不稳,整个人的重量都被他撑住。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放开她,似乎在注视着她。沈安若匆匆地转身跑进单元门里,连头都没敢回。她不想看到他此刻的眼神,怕自己又要被笑话。
沈安若回家后发了一会儿呆,他终于要将自己当成猎物了么。她猜不透程少臣的动机,觉得头痛,索性把所有念头都挤出脑子。睡觉前她吞下两片安眠药,一切等醒了之后再说。
第二天是周日,程少臣并没打电话给她。到了晚上,沈安若在稍稍紧张的情绪中缓和下来,决定把前一晚的事归于他的恶质玩笑,并开始头痛如何将那只甚是昂贵的手镯体面地送还给他,而不至于伤了两人的和气。
结果周一上午,她刚开完会回到座位上,便接了值班室的电话:“沈小姐,有您的东西,请查收签字。”
“我这里有些事情,请你们帮我代签就好。”
“沈小姐,您还是自己来一下比较好。”
她匆匆赶到公司的门口,见快递公司的车正停在门口,递送员看见她便笑得有些奇怪:“沈小姐,有位程先生送给您的花,请问我该帮您送到哪里去。”
沈安若诧异了一秒钟,待递送员打开车厢,她终于明白他那的暖昧的眼神所为何来,车厢里竟堆满了香槟色的玫瑰,密密乍乍地排列在精致的正方形木盒里,分明是个小型的花圃。
“一共999朵,沈小姐,请您在这边签字。”
值班室里的小妹已经满眼红心:“沈小姐,好浪漫喔。”沈安若不但没感动,反倒气不打一处来,立即拨了电话过去:“程少臣,你有钱很了不起啊。”
她说完便有些后悔。她一向不是这样无礼又易怒的人,而程少臣似乎又特别喜欢看她恼火的样子,通常她越不高兴他就笑得越开心,这次又要如他的愿了。
果然程少臣的笑在电话里都听得分明:“我希望那些花可以代我表达我真心的程度。沈安若,我很认真地希望你做我女朋友。我们相处得还不错,不是吗?”
沈安若有些咬牙切齿,偏偏倪董事长的车正好从外面开进来,经过门口时停了下来。倪董按下车窗,探头看一眼:“咦,安若,这几天公司有什么活动吗?订这么多的花。”
“倪董,有个朋友为庆祝开业,送我们企业女员工玫瑰花作礼物。”
“这么有心?”
“嗳,是啊。”沈安若等倪董的车走远,吩咐一下值班室小妹:
“帮我把花拿出来,下班时给每位女员工分一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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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突然觉得解气了很多。
交往
再没人提及关于“追求”这个字眼,只是二人很快恢复了以往相处愉快的饭友关系。通常都是程少臣打电话给她,起初仍是周末,后来工作日里他也将电话打来:“我正好在新区办些事情,中午出来陪我吃顿饭吧。”或者“中心区新开了一家革命老区主题饭店,你若没别的安排晚上我去接你。”有次中午他找她出来吃饭,沈安若要去肯德基,结果程少臣拒绝去排队买餐,绅士风度也不顾,又挑三挑四,说是垃圾食品,最后只就着一份咖啡吞了一份米饭,沈安若看得很想吐血。
他们以前都只在周末才会通电话,目的只一个,确认约会内容。现在很晚的时候,沈安若都准备睡了,也会突然接到程少臣的电话,声音里醉意薰然:“你有没有想念我?”有时候也说:“嗳,我突然很想见到你。”沈安若通常回答“太忙,没时间想你。”或者“我想你做什么?”后一句话,索性回他“无聊”。程少臣也不生气,笑嘻嘻地道句“晚安”便挂了电话。被人抢白了还那样开心,沈安若觉得他有时候真是特别的无聊。
他们的相处也未见更亲密,告别时程少臣会加一个离别吻而已,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的相敬如宾,不过也是敷敷衍衍,有时落在眉心,有时在耳畔,有时在唇角,很有随机性,他再也没有像那晚那样专注地吻过她。沈安若反正无所谓,也不会主动去回应。
每隔个十天半月或逢大小节日,鲜花与礼物准时到达,不过没有再夸张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