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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5章

混蛋神风流史第1卷--第十卷 第八章-第935章

小说: 混蛋神风流史第1卷--第十卷 第八章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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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视线移开。这个什么狗屁王子自然无法例外,连魂也为之夺,丑态百出,连口水都可以飞流直下三千尺了。

    面对如此美丽的景色,黑衣剑士露出意乱神迷的惊艳震惊,毕竟如此的绝色佳人并不多见,更不要说两人同时现身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即使冷漠如斯的他,也不能免俗。可是在我的意料之中的是,他迅速从迷失的自我中清醒过来,显示出比其他人强的多的自控能力,果然不同凡响。拥有坚强的意志,和自我控制能力是成为一流高手的必备条件。我不由得对他微微一笑,他对我的举动一愣,眼中闪过一丝奇光,随即又隐入了王子背后的阴影中。

    而那个王子显然跟他就不能相提并论了,这个满脸猪哥本色、傲慢且不知所谓的王子,不管怎么看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众多贵族纨绔子弟之一。只见这位猪哥王子好不容易将三千尺的口水收了回去,故作优雅的来到茉莉与筠怡的面前,左手放在胸前,右手放在背后,一个贵族式的弯腰行礼,直起腰来露出招牌式的微笑:“茉莉小姐,你好,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我想这是无所不能、无所不在的神赐予我的机会,让我能再次目睹你那如同月亮般美丽圣洁的容颜,这实在是我最大的荣幸。”

    俊伟的容貌,高大的身材,温柔的声音以及优雅的举止,不可否认这一切都有其吸引女性的独特的魅力,若非嘴角边还残留着没有擦干的口水的话。看来茉莉和这个狗屁王子并非初识,但显然茉莉仍然有些手足无措的感觉。听了他的赞美,她只有羞涩的往筠怡的背后躲,只敢偷偷的从筠怡的背后向我作出求救的眼神。

    “喂,你是谁啊,茉莉妹妹不想理你。快走开,你这样像什么样子?不要缠着我们,否则我可就对你不客气了。”还是筠怡干脆利落,一把将那个猪哥王子拦住,丝毫不因为他是王公贵族而客气。试想她是从小就跟在素雅身边的人,哪里受过这种气,自然也就不会有好脸色。

    “大胆,居然敢对我们王子无理。”一听筠怡出言不逊,几个侍卫手持剑柄纷纷喝骂。似乎对筠怡如此不客气的言辞颇为意外,王子的眼中瞬间闪过一丝惊异好玩的光芒,随即又换上一副色咪咪的笑脸,向侍卫微微摆手将他们喝退,再来一个贵族式的鞠躬道:“啊,美丽的小姐,请原谅我的无理。其实我早已经被小姐仙子般的美丽所征服,然而请原谅我的愚昧,我不知道如何才能和小姐认识。其实我们能在这里相逢,是上天赐给我们的缘分,又何必寻找语言来装饰呢?无论你还是茉莉小姐,都是我心中的女神。哦,神啊,您为什么要给我出这样的难题,这让我如何取舍?两个那么可爱的女孩子,我哪一个都不想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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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狗屁王子说着说着,居然流出了激动的眼泪,连我都不能不对他唱作俱佳的表演甘拜下风。其他的更是目瞪口呆,似乎被这样不知羞耻的自大狂给惊呆了。而他手下的侍卫都露出了「又来了,真没面子」的表情,显的哭笑不得,只有那个黑衣剑士仍然保持着冷漠如冰的表情。

    “不管怎样——”突然,他抹掉眼泪一脸严肃的对筠怡道:“既然神给了让我认识你的机会,就不要管其他将来了。让我们好好彼此了解对方,好好的交往吧。让我来介绍我自己,我叫不适修,是西昂帝国的王子,不知道我是否有幸知道小姐的名字?”看着他的表情,似乎就差类似「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享福去吧」的句子没有说了。

    筠怡显然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死皮赖脸的角色,气得脸都绿了。这位不识羞老兄,凑上前似乎又要说些什么肉麻无比的话,筠怡显然被突然出现在自己眼皮底下、无比接近自己的那张猪哥脸吓了一大跳,于是毫不客气的一掌打向布适修那张俊脸。

    那个狗屁王子还想故作潇洒,肩膀微晃,想躲过这一掌,无论是幅度距离方向都无可挑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太多这样的经历的缘故。可是这次他失算了,如果是其他普通的女子,显然躲过一巴掌不是件难事。可是筠怡那一掌虽然是无意打出,却是快捷无伦,而且掌中五指微扬、笼罩其躲闪的任何一个方向。

    「啪」的一声清脆无比,让闻者听的心旷神怡,吐了一口闷气,其语音缭绕,绕梁三日,使人不知肉味,实在是悦耳至极啊。随着这清脆的巴掌声,全场一片寂静,随即爆发出暖味的轰笑声,就连王子手下那几个侍卫都嘴角抽筋,忍俊不住。布适修左边脸上出现了一个秀美纤细的掌印,其形状优美让人想入非非。

    布适修不由的一愣,显然没有想到自己会被打中,显出了难以置信的惊异的神色,然后马上就捂着脸恼羞成怒,大叫着道:“这个丫头居然敢打我,给我上,抓住她,把她带回府,我要好好教训她。”他顿了顿,眼中滑过一丝狡猾的光芒:“不过,最好不要打伤了她。”

    “是。”那几个侍卫应了一声,走向筠怡,眼中却充满了不屑与鄙视。这也难怪,以他们的功力是无法看出筠怡那一掌的奥妙,在他们的眼力,一个堂堂的王子居然被一个「弱小」的女子打的毫无还手之力,实在是丢人丢到家了。

    突然我感受到筠怡的目光,于是抬头向她看去,只见她目光中充满了对这一战的渴求和希望。看看那几个侍卫的确不足畏惧,不如让她在实践中再磨练一下她的武功,我微微点头。虽然她和佳薇等人才被施行「种玉」没几天,跟碧菲尔她们还完全没法比,但是由于她们本来底子就不错,她们现在的实力也不可小视。何况有「爱之戒」护着她,这几个草包还无法伤她一根毫毛。

    “茉莉,你过来。”我让茉莉站到我的背后,用自己的身体挡在她前面,看着她焦急的神色,给了她一个宽心的微笑,然后将目光转向兴致勃勃的筠怡身上。这是我第一次开口说话,顿时引来了无数的目光,人们纷纷转向我这个有些神秘的家伙。当然最让他们好奇的是,我的一句话就让茉莉乖乖的站到我的身后,这当然引起了他们种种的猜测,猜测我和茉莉的关系。

    那个黑衣剑士也不断的打量着我,显然不是因为我照顾茉莉的关系,而是发现了筠怡出手是经过我的首肯的。这时耳边传来了筠怡的娇笑声和那些侍卫的怒吼声,只见几个侍卫如狼似虎的扑向筠怡,咬牙切齿地挥动长剑不断的向筠怡劈去,一点留情。那几个出手最凶狠的脸上赫然印着鲜红的红手印,无论大小形状都与西昂帝国的王子布适修王子脸上的手印同出一辙,当然毫无疑问又是筠怡的杰作了。

    虽然几把雪亮的长剑在几个侍卫的手中舞动如飞、寒气逼人,将筠怡团团围住,然而我知道对于筠怡来说,看似险象环生,实则稳如泰山。只见筠怡在刀光剑影中,如蝴蝶般的舞动川流不息,如闲庭悠步,时不时高兴就打他们几个耳光,如戏耍猴子一般。那几个剑士被激的暴跳如雷,明知道不是筠怡的对手,却丢不起这个人,而且在没有主子的命令无法停手,只得硬着头皮不断的猛攻,希望消耗筠怡的体力,反败为胜。

    筠怡如梦幻般的身手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如舞蹈般的动作步伐,充满了如漫步在花园间的写意,如不愿伤害初上枝头的花蕾般,差之毫厘地躲过一把把刺向身体的长剑,那么的惊险,可是似乎又完全没有惊险的气氛,好似一招一式都是串好的动作,如同舞蹈般的和谐。

    黑衣剑士身子往前踏出半步,收敛无神的双眸露出一丝若有若无奇光,紧紧盯住筠怡闪避刀剑的身法,若有所思,却不得其法。布适修王子看着几个随从一一挨了耳光,不由自主的也轻抚脸上渐渐消去了的掌印,眼中迸射着怨毒的目光。我微一沉吟,用「心灵传音」吩咐筠怡道:“筠怡,不要玩了,速战速决,但不要伤人。”这只是几个小喽罗,杀了他们也没顶什么用,我要对付的只是这个狗屁王子而已。

    “好,不和你们玩了。”筠怡一声娇叱,如一只花蝴蝶一样在剑雨中穿梭。她的身行如陀螺般滴溜溜转动,手臂舞动,如纤手观音手捻兰花,在周围侍卫手腕上滑过,然后只听当当几声,那几个侍卫们的武器因为手腕吃痛拿不住掉在了地上。在众人眼花缭乱,目眩神移之际,筠怡停下身法,在旋转中飞舞的长发飘落在肩头,露出微笑,脸颊显出运动后的微红,将呆若木鸡、捂着手腕发呆的众侍卫留在身后。

    众人顿时爆发出如雷鸣般的掌声,不是发出尖叫和欢呼。众人又何曾见识过如此如诗如画般的武技,每一个动作都仿佛经过艺术家的精心雕琢,无一不美,无一不妙。再看黑衣剑士与布适修王子,面上也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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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尔哥,筠怡姐姐好厉害啊。”茉莉在我身边露出羡慕的眼神说道:“而且可以那么美丽,就像跳舞一样。”

    “如果你想学,我也可以教你的。”听到茉莉软绵绵的话语,我忍不住说道。

    “真的嘛?可是我已经学了魔法了,我的身体可以么?”茉莉有点怀疑的望着我,怯怯的问道。

    “如果你愿意的话,当然可以。”我朝茉莉微微一笑,这当然不是信口胡说,只要茉莉愿意成为我的女人,我可以让她成为可以与神族一较高下的绝顶高手。

    “那个什么不识羞王子,你不是要抓我么?来呀,不过不要再派这样的脓包上了,我可没有兴趣陪这样的人玩游戏。”我微微一愣,转头一看,只见筠怡挟胜利之余威,指着那个什么「不识羞」王子布适修大发雌威,看来她是打上了瘾了。

    果然那个黑衣剑士缓步走向筠怡,恢复了一脸的漠然,看来他已经从惊讶中恢复过来了,的确有大家风范,恐怕不是资历火候尚浅的筠怡能应付的。与此同时,我听到茉莉在我耳边说道:“维尔哥,要筠怡姐姐小心一些。这人叫詹穆斯,是布适修殿下的第一剑士,很厉害的,曾经打败了很多对布适修殿下不利的武者。没有人知道他有多厉害,不过据说他应该已经有大剑师的级别了。”是「大剑师」级别啊,那还真是有点不简单。

    筠怡目前还没有到达「大剑师」的程度,不过也就是再练十天的事情,到时候她就应该能够达到「大剑师」的级别了,说快也快,说慢也慢。我沉吟了一下,还是决定让筠怡好好磨练一下,大不了我把她替下来就是了。虽然轻松的制服了那几个侍卫,可是筠怡似乎也察觉这个黑衣剑士的不凡实力,提足全身功力,谨慎的面对即将到来的战斗。

    詹穆斯来到筠怡前相隔有一定距离的地方,缓缓地拔出他那柄鞘柄兼黑的长剑,长剑出鞘无声无息,对距离和控剑能力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再看此剑身长四尺,柄长八寸,宽一指半,刃薄如纸,锋利无匹,银芒流动若水,但流动间却隐隐约约现出红色,似乎是伤人太多而被鲜血染红了的确是一把好剑,一把杀人伤人的好剑。

    剑已出鞘,可是詹穆斯却没有立刻进攻,却前臂平举,长剑斜指,随即收臂在胸前剑尖指天,接着挥剑向右下斜劈。此举一出,顿时引来了一阵骚动。原来此举是作为剑士表示尊敬的礼仪,只有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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