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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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免受大的伤害;厚厚的绒毛更是形成了天然的保护层,减小冲积,保暖御寒。种种因素汇积到一起,让纳鲁很好的活了下来,在雪崩停止以后被掩埋在近三、四米厚的积雪下面。
紧跟着部族成员的求援来得很快,对自己族长的牵挂让人们在雪崩刚一结束就疯狂的冲出洞|穴,去寻找那个用自己的牺牲拯救了大家的猎人部族族长。
纳鲁所不知道的是孙小鲁凭着敏锐的嗅觉在雪崩停了不到一小时的时间就找到了,在他的头顶上方打着圈子疯狂嚎叫着用四肢扒雪。
“族长在这里!”哥本放声大喊:“一起动手!”
紧跟着众多的人们一拥而上,十分钟不到就扒开积雪露出了纳鲁的身体。
狼身体,不是人的。
全体人们呆住。迷惑又震惊的瞪着下面的巨大棕狼,搞不清发生了什么事。
按照孙小鲁的寻找,这里的雪下掩埋的应该是纳鲁,为何挖开来却是一头巨型棕狼?
刚开始那会儿,没人想到它是纳鲁。但狼群加入战斗,最后帮助大家战胜梭矛族成为了盟友是不争的事实。哥本只大喊了一声:“发什么呆?把它救出来啊!”众人便齐动手,很快将纳鲁刨了出来。
不得不说,救援来得很及时,要不然的话,纳鲁在雪崩中活下来,最后也会因为窒息而真正挂掉。
与其它的人不同,哥本因为是孙志新好友的关系,经常和他混在一起,听的多了,看的多了,眼界与认识自然超越其它人许多,同时脑筋也变得格外灵活。越是把这头巨狼往外挖,哥本就发现了更多的细节,比如纳鲁身上的衣服碎片,又比如他上次腿上受的伤,那伤处的位置不长狼毛,所以连孙志新缝合的痕迹哥本都看到了。
越是挖,哥本就越是怀疑一个让他震惊不已的猜测:这家伙,会不会是自己族长变的?不然的话,族长去了哪里?
当下就转头去瞧孙小鲁,果然见到那匹幼狼在大家往外挖这头巨狼的时候就安静了,不再到处乱嗅寻找,半点没有想继续找下去的表现。
它,就是他?
哥本被震得七零八落,真想飞奔回去询问自己的好友孙志新,又知道他还在昏迷着,只得强行按捺下来。不得不说哥本这家伙虽然平时做事乱七八糟的,关键时候却十分靠得住。纵然心里万般猜疑,面上却是不动声色,指挥着众人将纳鲁挖出来以后,又装模作样的带着心不甘情不愿的孙小鲁到处寻找了一番,一直寻到雪流流淌的边缘也无果后才发令收队。
没找到自己的族长,众人当然不甘。哥本也不强行阻止,让大家自由去寻找,自己跟着抬狼的那批人迅速奔回营地。
再悄悄的排开多余的人,把纳鲁送到奥瑞克和玛斯智者那里。
当时在场的人只有五个,哥本、齐格力、泰格、奥瑞克、玛斯。当然,几人的帐蓬外还围着不少的人,像哈瓦那大叔便在。众人不仅担心自己的族长,也关心那头巨狼,一至认为它也参与了战斗,是部族的保护盟友之一。部族的人便是这么纯朴,很简单的观念里想的便是既然它帮助了大家,那它便是朋友,应该好好照顾它,保护它,让它好起来。
这时候,哥本问了,很紧张不安的做着小女人绞手指一样的小动作,用干涩的声音吞着口水问道:“大家看看,它……是不是纲鲁?”
齐格力霍然瞪大眼,下意识去看棕狼身上的衣服碎片,又仔细去看它腿上的熟悉伤口,越看越震惊,脸色越发发白,眼里的神色倒是信了大半。
奥瑞克的眼睛也瞪得很大,陡然想起自己曾经听到过的兽人传说,脸色惊得像吃多了泻药。不是吧?纳鲁是传说中的那种生物?
泰格则是下意识伸鼻往空中嗅了嗅寻找自己熟悉的纳鲁的体味,然后嗅到了。又看着巨狼身上的丝丝条条的皮衣碎片,再看向狼头颅侧边也有一处没毛的位置 ——那里有一个小伤疤,也是不长毛的裸着。至于这伤疤是怎么来的,泰格记得很清楚,那是上一次自己和他争风吃醋争夺孙志新的时候用瓷罐子敲到他头上敲出来的。
脸上露出复杂的表情,像是意料之外,又像是意料之中,犹豫不定的看向玛斯智者。
玛斯老太婆也在看他,正色点了点头,开口道:“是纳鲁。”然后脸上的神色有些惊喜,又有些不算恶毒但确实有些小恶毒的算计,再次正色道:“确实是纳鲁,他变的。”
齐格力,哥本,还有奥瑞克同时倒吸气。
泰格最后也只得点点头,道:“是纳鲁,他变成狼了。”随即脸色一正:“不许动他,不许伤他!他变得回来!”
齐格力大是松了一口气,点点头:“嗯,只要确认是纳鲁就好。不管它变成什么模样,都是我的族长!”
泰格脸色有些动容,飞快的看了齐格力一眼,有些吃味,有些不甘,又有些敬佩,还有点自己命不好遇人不淑的哀怨。见鬼的纳鲁,为何就这般好命?孙志新就不说了,还先有哥本的本能保护,接着又有齐格力毫不犹豫的支持,他身边环绕之人个个都忠诚可靠……比起自己,纳鲁真是……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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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巴老头儿此时已经完全镇定下来,又恢复一副神棍的模样,道:“确实变得回来?”
玛斯隐晦的看了泰格一眼,道:“应该是,不过……难。得看他自己的意志和力量。如果是第一次的话,会更难。”
泰格瞅瞅蜷成一团的纳鲁,在心里妒忌着他的好运,口气便不是很好,道:“先找个地方把纳鲁藏起来,等事情平息了以后再说。”
哥本探头探脑的去瞧地上的巨型棕狼,心里仍是被这惊人的事实震得一麻一麻的七上八下,又道:“孙志新那里怎么办?”
“我去跟他说。”泰格道。突地脸上露出一个带着回忆味道的肯定微笑:“我想,他应该不会太介意自己的鲁玛变成了狼。”
“为什么?”哥本愣愣的问。他自己现在还一惊一乍的觉得难以接受,孙志新做为纳鲁最亲近的人,会比自己更容易接受?
泰格露出白牙笑笑,用一个三流哲学家那样的口吻道:“他是我们的吉玛,他是孙志新嘛。”
哥本于是大囧。
结果事实证明泰格果然对自己的吉玛瞭解得很,孙志新现在便半点介蒂也没有的使劲把纳鲁的大头往自己怀里拖,一边拖一边还嘴里念叨:“怎么也跟大奔一样,变成狼了体积会变大?不合常理……这颗头真沉!喂,我说你主动一点行不行?老子也受了伤没好,没多少力气!你他妈倒是过来点啊!我都不介意你身上也许会有虱子,你怕个毛!”
纳鲁的眼角便弯了起来,所有的惊惶不安,还有那种身为异类的忐忑瞬间便被孙志新毫不在意的态度抚平,极是开心的把自己的头颅拱进自家吉玛温暖的怀里,又顺势摆放到他的大腿上。还别说,这个位置真舒服!就是离自家吉玛腿根的位置太近,变成狼以后敏锐了百倍的嗅觉能清楚的嗅到他身上深烈的青年男子雄性气息……话说,小新有多久没洗澡了?这味道真大……让他想发情——
洞外,泰格在偷窥,又是眼红又是吃味的低声自语:“我也会变,比他帅气多了!啐!蠢货,真没眼水!”
齐格力没听清,茫然问道:“你会啥?”
泰格霍然住嘴,英气的脸孔开始扭曲。
玛斯倒是听清了,放松的叹了口气,又惋惜的再叹了口气,下意识想:为何当年的小泰格就遇不上像孙志新,像猎人部族里的这些重情重义之人?还算好,最后到底是遇上了,以后……应该能敞开胸怀生活了吧?
无言的轻步走到泰格身边,踮起脚拉下泰格的上身,在他额头安慰性的轻轻吻了一下。
泰格轻笑:“不用担心我,跟他们在一起我会生活得很好。”
玛斯脸上掠过一丝笑意,不声不响的扭头离开。
“玛斯。”泰格在她背后轻唤。
玛斯不解的转头看他,只有他心情极好的时候才会不在自己的名字后头加上智者这样的后缀。
泰格握了握拳,脸上是明悟以后的欢喜难禁:“我现在才懂得,我其实也运气很好。当年我身边并不是没有人维护我,你就是我的哥本,你也是我的齐格力,你一个人能顶上千百个人。只是我笨,以前不懂,现在却是懂的。玛斯……阿姨,谢谢你!”
玛斯眼圈陡然便红了,露齿嫣然笑笑,竟是笑出了少女一般的风情。然后她点点头,转身走得步伐轻快。当年的舍弃与付出不是没有静夜的时候思量过值不值得,但仅是听了这几句话,她就觉得很值,现在的心情也和当年一样:自己虽然不见得能当个好智者,但一定能当好一个好长辈。
因此,从不曾后悔过!
一个好的长辈,在看到后辈幸福快乐的时候就回报都收到了,便如同自己这般。
作者有话要说:
所在的城市新开了一个菜馆,名曰:江湖菜艺馆。
名字很新奇,广告也打得铺天盖地,大是好奇之下,约朋聚友的便去吃饭,我作东。
待得菜谱上来,我一看,顿时狂雷:
酥红抹胸:18元一份。
玉女吹萧:25元一份。
贵妃出浴:60元一份。
徐娘十八摸:78元一份。
玉足董小婉:108元一份。
还有更奇怪的名字:比如老汉推车,观音坐莲等等,最可怕的未过于一道叫做‘雄壮的伟物’的菜。
伟物,请各位自行联想一下那是啥……
尼玛!
这倒底是菜馆还是妓院啊?
这名起得……忒雷人。
余与一干好友战战兢兢的点了一些看上去便宜一点的。
端上来一看,酥红抹胸是凉拌雪里红萝卜皮;玉女吹萧是糖醋竹笋;贵妇出浴是老母鸡炖汤;徐铮十八摸是葱油烧茄子;而玉足董小婉居然是红烧猪蹄!
这尼玛的……
啥是‘雄壮的伟物’我没敢问,就怕给我端上一盘天价的千年老鸡公出来……T…T!
一顿饭吃得,笑死。
噢!我还给在场的女士,每人点了一份‘男人的精华’。
上来一看,果然不出所料:煮啤酒。10元一份,普通玻璃怀,一怀。
话说,啤酒可不是男人的精华来着?绝大部份男人都喜欢喝,比如我。
这名儿起得……
囧!
179、狼族长01
洞外各人心思不一,奥瑞克瞧见里面无风无浪的半点没有自己想像中的风波,不禁摇头苦笑,毕达拉察阿苏——果然不能用平常眼光来看他。再者他是纳鲁最心爱的人,是生死共患难的情人,心与心之间没有距离,有什么是不能接受的?想起自己的忐忑,现在想来根本就是多余,那自己还杵在这里操心作甚?不管了!睡觉去!
齐格力也觉得累得慌,无论是从心理的惊吓还是生理的劳累,都让他有着极度紧张之后的疲倦。何况他还担心自己的巴娅,她可是产后没多久就上了战场,后来背上还挨了一梭矛。记得孙志新说过狼是铜毛铁头豆腐腰,虽然不明白豆腐是啥,可听意思大约就是狼的腰比较脆弱不经打。当下心里不由得一紧,忙不迭跑回去照顾自己的狼丫头,还有自己的三个狼外孙。
战斗过后巴娅就老实不客气的把三个狼崽子全叼了过来,看那模样是打算赖着不走,要长住下去,这会儿那三个还没睁眼的淘气小东西不知道乱爬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