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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穿越沦为暴君的小妾-第174章

小说: 穿越沦为暴君的小妾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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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不咋的,嗯,不过他们没有名气,估计人家也不会买账的,效果肯定没有你来得好……”忽然想起叶嘉,叶嘉的名气也很大,而比李欢还帅,现在经常是报刊杂志的头条。要是 
他和李欢一起来签售——“双雄”哟,自己一定将东西加价狠卖!
  “……唉,李欢,就你!确定了,每周来签售一次,不对,如果太密集了人们会‘审美疲劳’的!不对,一个月来签售一次,两个月也行……”
  李欢冷冷地打断了她的畅想:“你给我多少出场费?”
  “我说了盈利会分钱给你的呀。”
  “我出场费也不高,一次只收取10万……”
  “你要抢人?”
  “不给也行,你嫁给我,我天天来给你签售……”
  有这种赤裸裸的无耻威胁?
  好像一出暴君强占民女的戏码正要上演,她扭转头,欢呼一声:“你看,他们几个回来了,我们可以去吃大餐庆祝了,呵呵……”
  李欢突然觉得全世界的人都跟自己作对。这几个家伙这么早就回来干啥?
  众人见他黑着脸,谁也不敢多说,萧宝卷拉上卷帘门,李欢一招手,带领他们往附近的一家酒楼走去。李欢脸色不好,几好伙计大气也敢出一口。一路上,只有冯丰是喜笑颜 
开的,不停地向众人吹嘘今天的签售成绩,直吹得几个小子仿佛看怪物一般地看李欢,不明白这只“遥控器“凭什么有这么大的魅力,这样也能给他卖钱?
  没天理!
生米几乎成熟饭
  在订好的包间里,几人坐下来,没有人说话,一时场面很冷清。冯丰大大咧咧地一看,忽然发现这些人的座位很奇怪,坐得隐隐有面南背北的趋势——自己和李欢为尊。她和 
这群小暴君一般都是随意的,也没有什么讲究,可是李欢一回来,那些人好像就奉他为尊了,也不敢随意喧哗了。
  忽然想起西汉立国之初,刘邦不过一小亭吏出身,其他文武大臣也都是草莽平民发迹,根本不知道什么宫廷豪门礼仪,每次刘邦宴饮群臣,大家毫无君臣礼节,喝醉了大争功劳,甚至拔剑击柱,吵嚷不休,如一群市井泼皮,刘邦也完全喝止不住。刘邦大为苦恼,命令博士叔孙通制定礼仪,教习群臣,甚至用稻草人进行演绎。到后来,刘邦在设宴时,文武大臣便井井有条,只安静的饮酒吃肉,再不敢高声喧哗。刘邦暗爽,大呼“今日方知帝王之尊贵。”
  冯丰见这群“懂得帝王礼仪”的小子对李欢战战兢兢,因为如此,才懂得该“北面称臣”。冯丰也暗爽,现在他们天天打游戏,自己几乎管不住了,还得李欢治治他们。就好像:“天山童姥”的“生死符”,他们的“生死符”掌握在李欢手里,所以才会有敬畏之心,不然,依照他们的性子,只怕早就一个个沸反盈天了。
  八道凉菜上齐,冯丰拿起筷子:“大家吃吧,吃吧。”
  李欢点点头,众人也不客气,立刻吃喝起来。
  饮料是各种酸奶、可乐、橙汁之类的,刘昱大为不乐:“姐姐,既然是庆祝,没有酒多没意思?”
  众人来现代后还没有“豪饮”过,早就忍不住了,因此,刘昱一说出来,大家都眼巴巴地看着冯丰,希望能有几瓶美酒助兴就好了。
  冯丰想起,这群一千多年前的昏君,几乎没有一个不嗜酒如命,那么残暴,只怕就是有酒精中毒的趋势,怎能让他们再喝酒?瞪眼道:“喝酒不是个好事情,要喝就喝啤酒吧。”
  啤酒寡淡无味,而且气味类似马尿水,众人不悦,但是,好在聊胜于无,总比喝鲜橙多好,也就不敢再得寸进尺了。
  这些人许久没大吃大喝了,这顿饭也吃得尽兴,看看时间不早了,各自回去休息不提。
  李欢送冯丰回公寓,冯丰给他泡茶:“我新买的蒙顶黄芽,你看看好不好喝?”
  他笑嘻嘻地喝一口茶,拿出拎着的大盒子:“冯丰,你把这个穿给我看看。”
  一路上她都看到李欢拿的大盒子了,李欢有一大嗜好是买衣服,每次回来都会给她买几件款式很新颖的衣服,她早就不以为奇了,只道:“又买衣服呀?你都买了好多衣服了,我好些还没穿过呢。”


  “这次不一样嘛,你明天开学,得盛装打扮。”
  以为开学是选秀呀?还盛装打扮!
  她打开盒子一瞧,乐了,是一件十分漂亮的白色小礼服。她笑嘻嘻地拿起看看:“李欢筒子,我是去念书的,不是去参加什么夜宴,你叫我穿成这样去?”
  “人家新科状元还骑马游街呢!才上状元不是该锦衣丽服么?”他也乐了,“其实,我当然不是要你穿成这样去念书,不过我觉得这衣服很漂亮,希望你穿上我看看,究竟是 
什么模样……”
  “我又不是衣模,为什么要穿给你看?”
  “穿上看看嘛。”
  她眼珠子转动:“也对哦,我穿成这样,还可以去勾搭那些导师,还有很多找不到老婆的博士哦……大龄青年超多的,嘻嘻……”
  李欢眼睛一瞪:“谁叫你穿给他们看的?是穿给我一个人看好不好?”
  半夜三更的,在家里穿了礼服给一个自己明知心怀不轨的男人看,冯丰想,不是你疯了就是我疯了。她赶紧道:“李欢,时间不早了,你该回去了。明天早上,你还得来接我 
去学校的嘛。”
  “还早呢,才九点钟。我就住在你的隔壁,又不耽误,明天早上我们8点准时出发,反正也不远。”
  “你干嘛住我隔壁?”
  “我不是怕回去太远了嘛,住你隔壁才方便呀。你的东西都收拾好没有?有不有要帮忙?”
  “我早就收拾好了。你可以去休息啦,不用管我。”
  今晚她也喝了点酒,面颊嫣红。他看她的睫毛一闪一闪的,嘴唇也红得那么诱人,心里像有一百只猫在抓挠,这些日子以来,他几乎越来越难克制自己,长久的渴望喷涌而出,他情不自禁地上前一步拉住她的手,声音涩柔得几乎要滴出水来:“把礼服穿给我瞧瞧好不好?”
  冯丰见他这样,吓了一跳,而且床就在身后——这也——太那个啥了吧?!
  不安全,严重不安全!
  她甩开他的手:“喂,李欢,你快去休息啦,我也要休息了,不和你多说了。改天合适的时候,我再穿这个啦……”
  古龙说,年轻的女人,就如剥桔子,要剥得越干净越新鲜越好。李欢的意图本来也不在于她到底穿不穿礼服——有些时候,什么都不穿,当然更好啦!
  他又拉住她的手,轻轻一带力,将她揽在怀里,在她耳边嘎声道:“我今晚留下,好不好?”
  他急促的呼吸,滚烫的热气,全部都拂在耳边,以至于她都浑身发热,心跳加速了,“不好,你快走开……”
  她用力地推他,却哪能里能够推开?他一把抱起她就往床边走,嘴唇轻轻贴在她的耳垂上亲吻,痒痒的气息。更要命的是,他的一只手刚好捏住她的一截小腿,难以形容的那 
种销魂的感觉。他的声音简直柔情似水:“我们结婚好不好?”
  “不好不好不好……”好一叠连声,趁他将自己放在床上,暗运内力,猛地推开他,跑到门口,一脸的警惕:“李欢,你没喝醉吧?发什么酒疯呢?”
  这个女人!
  李欢满腔的热情,像被谁浇了一盆冷水,哭笑不得。平素你叫她搬一把椅子她都有气无力,可是,每到关键时刻,她就不知怎么变得力大如牛,抓也抓不住。
  真是该软弱的时候不软弱,不该软弱的时候,她就手无缚鸡之力了。
  他哀叹一声,自己不知是遇到了什么煞星,才碰到这个魔女,完全是自找罪受。
  “你再不走,我明天不要你送我去学校哦……”她大声威胁。


  他只好败下阵来,气鼓鼓地走到门边,她赶紧像一条滑溜的泥鳅,往客厅退开几步,跟他保持了三米以上的距离,“你好走,不送哦。”
  李欢见她这付贼眉鼠眼的高度警惕的样子,哪里肯善罢甘休?抢步上前,老鹰抓小鸡一般抓住她,狠狠威胁道:“给你八个月时间考虑,现在自己计算着已经过去多久了?时 
间一到,我们立刻结婚……”
  她被他抓住,一点也动弹不得,只好大声嚷嚷:“我也有权利拒绝的……”
  “你要拒绝是不是?”他邪邪地低下头去,又紧紧抱住她的腰就往房间里走,“嘿嘿,我今天就来个洞房花烛夜生米煮成熟饭,看你怎么拒绝……”
  好无耻的人!冯丰拳打脚踢,可是,真要和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搏斗,却立刻显得花拳绣腿,根本不是对手,怎么也挣扎不开。李欢看她挣扎得手腕都被自己勒了一道红痕, 
才放开她:“你还要拒绝不?”
  她聪明地不做声了。
  李欢这才揉揉她的挣扎得发红的手腕,笑嘻嘻地:“看你还敢不敢惹我。”
  真不知是谁在惹谁。可是,她这时再也不敢惹这个大色魔了,赶紧客客气气温地催促他离开,“你去休息吧,来日方长,有什么事情以后再说,好不好?”
  他很满意于她第一次这么低眉顺眼的表情,“这还差不多。以后你就该这样才好。”
  直到他双脚跨出大门,她才吐出一口气来,大声道:“滚你的,死色魔,以后再不许你进我的屋子了……”
  李欢转身,作势就往屋子里冲,冯丰吓得“砰”的一声将他关在外面,外面传来李欢的哈哈大笑声。
  她暗骂这人没素质,在公众场合大声喧哗,等着左邻右舍投诉你吧,无聊的男人!
  简单收拾一下,本来是打算还住公寓的,可是,想想,还是住校算了,再胆大的色魔也不敢进女生宿舍,那样才安全。算了,明天多交1800元,选个好点的学生公寓。免得自 
己一个人住在这里,随时孤男寡女的,而且,还可以节省一大笔租金,学生嘛,就得有学生的样子。
  忽然又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如果明天C大,万一碰到叶嘉该怎么办?
  想着想着也累了,很快就睡着了。一夜安寝,第二天一早,李欢准时敲门。
  她开门,只见李欢衣冠楚楚,满脸笑容,举止更是大方得体,一本正经,完全看不出昨晚“欲行非礼”的禽兽行径。
  她有点疑惑:“对了,李欢,你可以去代言一个成语了……”
  “什么成语?”
  “衣冠禽兽!”
 狭路相逢勇者胜1
  李欢差点倒地:“我还算衣冠禽兽?冯丰,真正的衣冠禽兽你没见过呢。”
  冯丰嘟嘟囔囔的:“可是,对我来说,你就是衣冠禽兽了。”
  他不理她,将背在后面的手拿出来,一束包装好的百合,清新得仿佛还有着露珠的气息。
  她尖声道:“你干嘛送我花?”
  真是少见多怪,男人送女人花很奇怪吗?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自己送的是什么定时炸弹呢。
  她接过花,插在花瓶里,自言自语道:“去念个书而已,也需要送花么?”
  他并不回答,细细地看她今天的装扮:头发略微修剪了一下,整整齐齐地贴在肩后,仿佛一小皮柔黑透亮的小瀑布。白色绣花的小衬衣搭配一条浅蓝色的裙子,光脚穿一双中 


跟的凉鞋,小腿白生生的,脚也是白生生的,整个人看起来又清新又充满活力。她的脸色很红润,在清晨的阳光下,显得无比白皙清秀。
  C城的气候潮湿,女子都以皮肤好著称,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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