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激情电子书 > 爱情出口 >

第15章

爱情出口-第15章

小说: 爱情出口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离婚后的李英芝戏演得少了。大李的老婆死了之后,人们也没怎么见着大李。按照世人的猜测,单身的李英芝与单身的大李结合是最自然不过的事了。林怡然喜欢大李。大李穿着戏服像古代的秀才,像画中的人。
  第四章慢慢长大
  28
  林先勤离婚几年后的一天,来到了城里。因为村里办了一个皮鞋厂,驻汉办事处差一个会计兼仓库管理员。村子里再也没有比他更可靠的人了。林斯雪初中毕业后没有继续读下去。她也到了武汉,在一商场当营业员。林斯雪变得很妖艳。她的耳朵上、手指上戴满了亮晶晶的假手饰;本来浓浓的眉毛,又用眉笔加粗加长了许多;脸上脂粉也擦得很厚。她极力想尽快融化在这座城市里。她的眼神缺少女性的柔和,只有那种强硬的挑逗。林斯雪缺乏母爱、缺乏教养。她过早地被抛向社会,社会成了她的母亲。林斯雪也缺乏知识、缺乏内涵。她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从十几岁就开始浸泡了。她的衣服开胸很低,胸部的发达与她的年龄相比,有些不相称的夸张。
  林先勤住在六角亭附近一栋租来的私房里。房里很挤,因为这本来就是用来堆放村办皮鞋厂运来的皮鞋的。人之所以有资格在里面,是因为这些皮鞋要有人照看,也需要把它们挑到设在工艺大楼、体育馆的皮鞋柜台上去。林先勤有的是力气。每次他挑的皮鞋有近200斤。装在鞋盒里的皮鞋被林先勤擦得白亮。每天早上七点钟,他就挑着这一大担皮鞋淹没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里。出门前,林先勤一定要在门扣上夹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工艺大楼、体育馆去了,10点回,等。
  林斯雪并没有住在这里。她在城市的边缘火车站附近一个商店里站柜台,也住在那里。她根本不来林先勤这儿。林先勤怕谁来呢?是怕林怡然来了遇不上他。林怡然在读高中,有时周末她会到这儿来。十六岁的林怡然已出落成一个大姑娘了。她穿着红格子春装,短短的娃娃头,一对大眼睛又黑又亮。她在县城里的一所重点高中住读。每逢周末,林怡然回家时,就会用自己节省下来的生活费给李英芝带点好吃的。县城一条老街的拐角处,有一家卖饼子的。饼子里包满了白砂糖,饼子外的两边洒满了芝麻,又甜又香。李英芝最爱吃这个。林怡然走出校门后,绕了很远才走到那儿,买上几个,用塑料袋包好。然后,坐车回家。到了家,林怡然看母亲笑眯眯地吃饼子,自己就捋起衣袖,拆了床上的被子,换了床单,拎起木脚盆,到水笼头边去洗,很麻利的样子。村里的人一看见,就喊:真有福气!有了这么个乖巧懂事的姑娘!
  然然,洗完了唱歌我们听啊!
  那时有两首歌很流行:一首是程琳的《酒干倘卖无》,一首是朱晓琳的《妈妈的吻》。林怡然唱《妈妈的吻》唱得特别好。音调把握得很准,音色纯而甜。村里的人就爱听林怡然唱这首歌。让她唱,她就唱。林怡然从不扭捏。刚晒完被单,林怡然的额头上还有细细的汗珠,手指红红的。她穿了一件李英芝用旧毛线打的黑绿相间的毛衣,唱开了——在那遥远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我那亲爱的妈妈,已白发鬓鬓。过去的时光难忘怀……
  李英芝也在旁边听,她陶醉在女儿的歌声里。林怡然每当唱起这首歌时,就会想到父亲林先勤,还有姐姐林斯雪,还有那一直杳无音信的林婵娟和林婵玲。在那遥远的小山村,曾经有她的亲人。林怡然也好像隐隐明白了林先勤为何要离开他生活了几十年的小山村,去大城市武汉。那个小山村是他的伤心之地,他失去了曾经心爱的爱人,失去了父亲,失去了两个,不,是三个女儿。也许,喧嚣的都市生活能给他孤寂的心灵带去些许暖意。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忙忙碌碌,时间或许会使他淡忘那苦涩的记忆。林先勤是善良的。林怡然至今还记得这样一个细节:家里有两个热水瓶,冬天时,一个用来装开水,一个用来装第二天用来洗脸的热水。热水瓶上挂了两个硬纸片,写着:开水、夹生水。这纸片就是林先勤做的,他是怕他的女儿喝了夹生水而肚痛。若干年后,林怡然的记忆里这一幅画面挥之不去:两个暗红的热水瓶,干干净净地立在柜子上。上面挂着纸片,飘逸的毛笔字给这朴素的发黄的小纸片点上了一缕神奇的色彩。此时,阳光从木窗里斜斜地射进来,几束灿烂的光柱中,跳跃舞蹈着快乐的精灵……
  所以,林怡然每过一两个月就要在周末去看林先勤,她想念他。
  这是一个距离大武汉车程仅四十分钟的小城。汉水柔柔的,像一条绸巾,飘逸着;又像是强健的手臂,呵护着。林怡然就生活学习在这个小城里。林怡然现在在车上。这几十分钟林怡然很遭罪,脚一跨进车,那股汽油味林怡然就晕。她在车窗边的位置上闭着眼,让外面的风吹在脸上,吹走萦绕在她身边的汽油味。一路吐了几次后,车终于在新华路站停了。林怡然随着人流穿过川流不息的马路,向林先勤所在的地方走去。林先勤的门上是一把锁。锁环里塞了一张纸条:工艺大楼送货,五点回。林怡然在隔壁小杂货店里一看挂钟:4:40,于是,就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放下书包,拿出语文书看着。
  然然——!
  一个熟悉的声音钻进耳膜,是林先勤回来了。他手里拿着扁担,扁担上缠着一团麻绳。外衣敞开着,露出里面一件已经很旧的毛衣,那袖口的毛线已经散了。脸上因为笑,那亮团一闪一闪的。油黑发亮的脸上写满健康和劳动后的愉悦畅快,还有那突见女儿后的惊喜。
  爸爸,你回了!这一声“爸爸”林怡然竟是脱口而出,没有丝毫的犹豫与做作。这个称谓对林怡然而言,是唯一的。一进屋,一股异味扑鼻而来。屋里唯一的窗紧闭着。
  爸,你怎么把窗子关着呀?
  哦,我怕下雨。厂里的皮鞋打湿了咋办?林先勤永远认真,认真得固执。林怡然曾听母亲说过他,有件事记忆特别深。那是他在大队当会计时,奶奶没钱轧米,就问他借一块钱。他说:去找队长签字,签了再借!奶奶就大骂:你这个结豌豆!我怎么养了你这样的儿子!所以方圆几十里,没有人不信任他的。
  然然,坐!我做饭去!
  林先勤拿来一摞报刊,报刊上全是鲜血淋淋的画面。要么是刀,要么是女人。林怡然把它们放在一边,拿起一张晚报,一看日期:竟是两个月以前的。
  爸,我来帮你做饭吧!林怡然捋起袖子,蹲在地上择菜。一看油盐酱醋、瓶瓶罐罐都放在地上,还有一堆空酒瓶。林怡然的喉咙有些哽咽,鼻子酸酸的。她看到了父亲的生活。无须他人来描绘,她已清清楚楚。她自己也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出父亲的这种生活,她只觉得心里堵得难受。饭熟了,香喷喷的。林怡然这一餐吃得痛快淋漓:她想吃哪碗就吃哪碗,她想夹多少就夹多少,她想把嘴张多大就张多大。林先勤在慢慢地喝酒,一块肥肉被他咬成了一个字母C。偶尔抬头,林怡然从林先勤眼里看到的是慈爱。这种光芒是林怡然从任何地方都感受不到的,因为这是一种缘于血缘的父爱,或者说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流淌在血液、骨髓里的本能。
  林怡然在看望林先勤的同时,自己也获得了许多。他们都没有失去,如果硬要说失去的话,他们父女俩失去的是孤寂,失去的是心灵深处的孤独。林怡然看到林先勤点燃了一支烟。他吸了一口,眼微眯着。林怡然很喜欢看父亲抽烟的样子,那一种孤独与沧桑令人心痛。此时的林怡然已不再搜集糖纸和烟盒了,但父亲手指中燃着的烟却勾起了童年的记忆。这种记忆遥远而又清晰,临近而又模糊。已经长大了的林怡然把这记忆装祯成一个精致的画框,挂在了心灵的通道上。
  城市藏匿着这个孤独的男人。林怡然盯着那堆空酒瓶,看着烟雾中的父亲,心里隐隐作痛。除了送货,其余的所有时光林先勤就呆在这个杂乱无章的小屋里。没有邻居,没有朋友。林先勤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更不会去看电影。别人请吃饭也定然不去,以免回请。林怡然不明白:父亲呆在这繁华都市到底有何乐趣?抽开抽屉,林怡然发现的是一堆纸条。上面写着的话千篇一律:我到**去了,**点回。只是每张的日期不同而已。林怡然的手微微抖动着,除了她,还有谁会看到这些纸条呢?没有。在林先勤的内心深处,其实,他时时都有这样的渴望:渴望有人来拜访,来打扰。
  城市湮没了这个孤独的男人。熙熙攘攘的人流中,穿梭往来的车流里,身着蓝卡叽中山装的林先勤朴素平凡得如同空气。一出门,他就混入人流车流找不到了。好在他还强壮,还很健康。否则,哪一天他倒在繁华的大街上,又有谁知道这个住在城里的乡下人是谁呢?又有谁知道这个挑了一担皮鞋而自己穿着解放牌球鞋的人是谁呢?无从知道。对于林先勤来说,林怡然到来的那一天就是他的节日。林斯雪虽然与他同在武汉,但指望不上她来看他了,除了要钱。林怡然勤奋聪慧,这是林先勤最感欣慰的。他从内心里感谢李英芝把女儿培养得这么出色,还有林怡然的善解人意,对他的那一份孝心,也令他无比满足。林怡然童年里对父亲的一切不解与恨意,在时空拉开一段距离后,在她念了多年的书之后,一切都冰释般消融了。坐在父亲身边,她能感受到一种气息,这种气息使她充满安全感,使她安静,这种气息宽容平和而又充满智慧。

()免费电子书下载
  因为林怡然快十八岁了。
  林怡然把密林深处的那一幕已深深埋藏起来。她学会了用她的舌尖舔舐痛苦,让自己慢慢长大。
  …………
  每个人都会长大……章斯雨想。只是,生命个体与所处环境、身体与心灵的成长无时无刻不在协调之中,人在努力使之和谐发展的同时,也在慢慢长大和老去。
  第四章太在乎他
  29
  章斯雨渴望了解林一尘。而呆呆却渴望了解章斯雨。
  走出门,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已是十点了。章斯雨心里有说不出的舒畅,只要她一睁眼,林一尘三个字就会从大脑里、从心灵深处弹跳出来,就像打开了某个程序,某个窗口一样。这又是个周末,韩静波到同事家去玩去了,章斯雨到超市去买了两条黄瓜,胡乱吃了两个肉包,就在电脑前坐定。
  呆呆在网上。章斯雨说:呆呆好!
  呆呆说:班主任好,又在写文章呢?
  是啊,不写怎么办?不写就活不下去!
  呆呆说:够敬业的。呆呆接着说:你收到过网友的照片没有?
  章斯雨说:没有呢。
  呆呆说:我电脑里有张照片,发给你看看。
  章斯雨高兴地说:好呀!
  一看到呆呆的照片,章斯雨的脸热了一下。他长得很俊,身上有一种邻家大哥的朴实。章斯雨甚至很希望林一尘就是这个样子。呆呆真的一点也不像35岁的人。章斯雨不可能讨厌呆呆。看到他的照片,她想讨厌也讨厌不了。她甚至很高兴与她聊天的犹如兄长的,竟是这样一个招人喜欢的人。然而,在看完呆呆的照片后,章斯雨很快又删掉了他的照片。她不想让呆呆扰乱自己。因为她心中已经有了林一尘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