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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我养的"博美"变成人了肿么办-第12章

小说: 我养的"博美"变成人了肿么办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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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在那些老家伙的眼中,他白惊澜,仅仅是“族长大人亲自内定的下任族长人选”而已,他们眼中的自己,只是这么一个简单的符号,这让白惊澜心中极度的不爽。
  更何况,他也不想让族里人看到他现在狼狈的模样。
  那帮灵力地位均不如自己的同辈们整天巴不得看他的笑话,如果被他们看到自己渡劫失败被天雷劈回原型,恐怕这件事会被他们当做笑料冷嘲热讽到直至自己接任下任族长之前。
  而对于那个不少人眼红的天狐族长位置,白惊澜其实根本没有放在眼里,他虽然天分极高,不过却性情散漫,淡薄名利,对权势也没兴趣,只想自己清净地修成仙身,摆脱妖类这个被神仙们视为二等公民的身份,至于天狐一族的未来,干他何事?
  他白惊澜能力有限,只想独善其身,偏偏却被选中做了狐族下任族长,然后一幅推都推不掉的重担就这么强制性地搁在了他肩膀上,这令白惊澜每每想起就惆怅不已。
  族里比他勤奋懂事的同族兄弟简直不要太多,为什么那帮老家伙偏偏就认准他了呢?
  不过这个问题还不算紧迫,完全可以等以后再纠结,目前最大的问题还是怎么尽快让法力完全恢复。
  经过这几天的修养,先前他服下的千年人参中蕴含的阳气已经被他消化吸收了个七七八八,白惊澜感觉到自己的法力也恢复了大概四五成,可惜距离修成人形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这样看来,即使再过个一两天,他把体内的人参阳气完全吸收,只怕也未必能达到先前预想的效果。
  而能达到现在的效果,还是他从身边这个凡人身上得到些许助力的结果,否则的话,只怕他法力会恢复得更慢。
  而这也是白惊澜服下人参后为何会重回商羽身边的最大原因。
  也不知是不是商羽生辰八字偏阳,他身上的阳气明显要比普通人类旺盛得多,而狐族属阴,他的阳气和白惊澜体内的阴气相遇,阴阳既济互相调和之下,对白惊澜的修为大有助益。这一个月多来,白惊澜整天和商羽形影不离,晚上大被同眠,近水楼台之下自是沾了不少的光,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会在短短一个月内灵智觉醒了些许,提前结束了茫然无知混混沌沌的状态,进而又根据商羽无意中流露出的信息找到了极为罕见的千年灵芝,令法力大有恢复。
  白惊澜看着黑暗中商羽正平稳起伏的胸膛,暗想这个男人,没准真是自己命里的福星。
  就冲着这一点,狐仙大人才宽宏大量地决定对商羽喊自己儿砸然后自称爸爸的大不敬举动睁只眼闭只眼,没有直接引道雷下来把他劈个外焦里嫩香飘十里。
  所以说先前这个无知的凡人以为自己是和他在一起时间长了对他这个主人产生感情了不舍得和他分开所以才宁肯牺牲自由也要跟着他,这种想法是多么天真自恋荒诞不经,可惜自己口不能言,无法提醒对方这个残酷的事实,真是让人不快,傲娇的狐仙大人闷闷地想道。
  白惊澜想来想去,以他目前的情况,想要完全恢复法力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和身边这个阳气充足的人类“哔——”,吸收到更多的阳气,只消来个一两次,肯定能促进自己法力大幅度恢复。
  只是……狐仙大人嫌弃地看了看眼前这个身材平板相貌平庸的男人,然后傲娇地扭过头去:他才不要和一个平凡的人类“哔——”呢,何况对方姿色平平,颜值与自己相比差距太大,就是族里那些几百岁刚化形的小狐妖都比他好看些。
  哼,他才不要如此委屈自己。
  即使是为了恢复法力,也不行。
  第二天,商羽起床伺候好自家宝贝儿砸,自己也填饱肚子后,正打算打开电脑继续前两天未完成的画稿,忽听手机铃声响起,掏出手机一看却是个安全陌生的号码。
  自己的手机号很少给陌生人,不知道这个人是怎么知道的。商羽一面想着一面随手接通电话,只听对面一个柔媚动听的女声拖长了音嗲嗲地道:“商羽葛格,猜~猜~我~是~谁?”
  商羽头疼地用手指揉了揉眉心,然后无奈叹气:“小妍,你以为你捏着嗓子我就听不出你是谁了?”
  “真没趣,竟然被你听出来了。”对面的女声立刻恢复了正常,却是个甜脆爽利的声线,“我刚换了手机号,所以特地打个电话给你,怎么样?有没有很感动?……切,一听就是在敷衍我……你还在家窝着呢?这二十几岁的大好年华你不去把妹约会享受人生每天宅在家里多浪费啊……好吧好吧我不说了还不行吗?表哥我想念你的京酱肉丝和糖醋鲤鱼了,要不今天我去你家蹭饭好不好?……那就这样说定了,我会带妞妞一起去,别忘记给她也做一份哦~~~我现在就动身,待会儿见~~~”
  对方挂断后,商羽便收起手机,然后走过去用手摸了摸欢欢的头,告诉他自己要出门买菜,然后换上皮鞋去菜市场买需要的食材了。
  打电话过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商羽的表妹周小妍。
  周小妍家和商羽家住的很近,俩人从小青梅竹马一起玩家家长大,关系简直不要太亲密。
  尽管现在周妹纸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楚楚动人,可是在商羽的眼里,对方还是小时候那个鼻涕都揩不干净的小黄毛丫头形象。
  当然,在周小妍眼里,商羽的形象也高大不到哪儿去,也是当年那个穿开裆裤、偷拔邻居家种的芍药花然后被老爹脱了裤子用鞋板狠狠抽屁股的淘气包。
  周小妍大学毕业后进了一家广告公司工作,租住的地方距离商羽不算太远,所以偶尔会来造访顺便蹭饭。
  至于周小妍嘴里的“妞妞”,则是她养的一只漂亮的母博美犬,几个月前商羽见过一次,当时妞妞才三个月大,雪白的身体圆滚滚的像个球,睁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那副圆润可爱的小模样简直萌死个人了。
  商羽刚买菜回来没几分钟就听到了门铃声,走过去打开门就看到了一张春花般的笑脸。
  “表哥,好久不见我想死你……做的糖醋鲤鱼了!”周小妍轻快地跳进来,一面给了商羽一个夸张的拥抱一面嬉笑着道。
  “你个小没良心的,感情一点儿也不想表哥,就惦记着表哥烧的菜了?”商羽故作不悦。
  “我当然也想你了,不过还是想念你的菜多一些。”周小妍俏皮地吐了吐舌头,然后一指身后:“这是妞妞,你还记得它吧?”
  商羽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就看到她手里的牵狗绳拴着一只圆滚滚雪白雪白博美犬。
  那只博美犬穿着粉红色的衣裙,脖子里戴着粉色的蝴蝶结,一双眼睛黑黝黝圆溜溜,整只狗浑身上下洋溢着粉色气息,简直就是狗类中的小公主,让商羽不由暗赞女孩子家养的宠物就是不一样。
  商羽低下头伸手摸了摸妞妞的头,见对方这次居然反常地没有冲着自己不悦地汪汪叫,而是怔怔地抬着头,一双圆眼睛紧紧盯着某处,于是顺着它的目光看过去,正好看到了正旁若无人地趴在沙发上补眠的欢欢。
  这时周小妍也看出了妞妞的反常,也跟着转头看了过去,然后盯着沙发上那雪白的一团,惊诧道:“什么情况?!表哥你居然也开始养宠物了?”
  商羽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嗯,碰上了觉得挺喜欢的就买回来了,可能我和他有缘吧。”
  周小妍上前两步仔细打量着欢欢,边打量边道:“表哥,你这狗狗长得有点奇怪诶!不太像是博美,是什么品种啊,我以前竟然没见过。”
  “呃,我也不太清楚,大概是……狐狸和博美杂交的后代吧。”商羽本来想说欢欢可能是只狐狸,但是话到嘴边转念一想,还是换了个说法。
  话音未落就接触到两道凌厉的目光,自然是来自于被称作是杂交品种而恼怒的狐仙大人。
  商羽想到欢欢可能听懂了他的话就觉得一阵心虚,下意识地转开了目光,但是却没有为欢欢正名的打算。
  ……咳,他这也是无奈之举啊。
  毕竟欢欢是狐狸的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他可不想某天忽然跑来几个动物保护协会的人说欢欢是野生狐狸需要交给他们或者放归山林什么的。
  “这样啊,看上去像狐狸更多一些呢……”周小妍盯着欢欢根又粗又长、几乎能盖住整个身体的大尾巴,萌得双眼直冒红心,有心想伸手去摸摸,然而看着欢欢那略带敌意的目光又不敢贸然出手,正纠结得不行的时候忽然眼前闪过一个影子,定睛一看却是妞妞跳上了沙发,然后亲亲热热地挨着欢欢蹲了下来,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对着欢欢瞅啊瞅,还试着用头去蹭欢欢——然而却被后者不动声色地避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4 章

  14
  “诶?”周小妍惊讶地叫出声:“我家妞妞好像很喜欢你家欢欢诶!她以前从来没有主动接近过任何同类,这还是第一次呢!”
  “可是,”商羽在一旁看着妞妞对着欢欢挨挨蹭蹭主动示好,后者则正襟危‘蹲’、对主动投怀送抱的漂亮母博美不理不睬,一副高冷得不得了的模样,明知道这样有点残忍,但还是忍不住冷静地提醒道:“我家欢欢……好像不是很喜欢你家妞妞。”
  “好像是有点……奇怪诶,我家妞妞从来都是人见人爱狗见狗爱的,怎么会这样……”周小妍纳闷了一下,然后一拍脑门恍然大悟:“难道你家欢欢是女孩子,嫉妒我家妞妞长得漂亮才故意不理她?”
  “你想太多了。”商羽毫不犹豫地泼自己表妹的冷水,“欢欢是男生。”
  “呃……”周小妍以手托腮,沉思道:“那就是只剩下一个可能了——你家欢欢年龄还小,还没发育到对异性产生好感的地步,否则他不可能抗拒妞妞的魅力!”
  商羽看着周小妍言之凿凿的模样,实在不忍心打击她的自信心,何况对方说得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于是点点头道:“欢欢还不到五个月大,确实还没到……咳咳的时候。”
  “我就说嘛!我家妞妞这么漂亮可爱怎么可能有狗狗抵挡住她的魅力呢?”周小妍眉飞色舞、两眼放光,“不过五个月也不算太小了,我家妞妞也才八个月大而已,不比你家欢欢大多少。”说到这里她用胳膊肘捅了捅商羽,一脸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道:“我说,你家欢欢差不多也该到对异性感兴趣的时候了,与其等以后他发情后找别的小母狗,不如把妞妞和他撮合一下?”
  “…………………………”商羽转头看了看沙发上已经开始旁若无人地舔尾巴的欢欢和正亲亲密密地趴在他身边各种秀存在感的妞妞,无语片刻后道:“你打算怎么撮合?”
  “这个简单啊,我们一起出门随便走走,给他们俩一个单独相处的机会。”周小妍道:“我估计你家欢欢也不是不喜欢我家妞妞,他只是脸皮薄,有咱们俩超大功率电灯泡在场,所以才装得这么高冷。只要咱俩走了,那他们不就……”
  商羽看着周小妍猥琐兮兮的笑容,然后竟然开始认真地斟酌这个提议的可行性。
  按理说欢欢的品种是狐狸,自己如果给他找对象的话,也该找只母狐狸才对,可是他哪里有本事给欢欢找什么母狐狸啊。
  不过漂亮的母狐狸没有,漂亮的母博美眼前不是有现成的吗?
  而且欢欢也该到树立起正确的性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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