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宫包邮-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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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他有三件杨戬送他的东西了。
苗知尘笑眯眯地说:“真君你真是个好神仙。”
杨戬说:“我不会给你宝莲灯的。”
苗知尘:“……”我才刚拍完马屁你就要打我脸吗?能不能不要这么透过现象看本质。
哮天犬讥笑道:“嘿嘿,计谋被真君拆穿了吧,愚蠢的凡人。”
苗知尘冷静地说:“不,真君,我联系你不是因为宝莲灯的事。”
杨戬静听下文。
苗知尘说:“我联系你是想请你当我男朋友,用你们的话说,就是未过门的媳妇儿……”他觑着杨戬的脸色,改口道,“相公!”
杨戬:“……”
哮天犬:“……”
这个凡人有毛病!
苗知尘在说出这句话时也觉得自己有毛病,他怀疑他是跟刘沉香和黄大仙混久了导致了智商的严重下降。不过再羞耻的话一旦出了口,要接着往下编就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了。
苗知尘把郑秀的事给杨戬一一说了,总结道:“我骗郑秀说我有龙阳之好,但不管是沉香还是黄大仙都压不住场子,我必须得找一个帅得让人自惭形秽,气势强得让人不寒而栗的超优秀的相公,才能让郑秀知难而退。在我认识的人里呢,只有真君你具备此条件,论容貌,纵观三界你是佼佼者;论实力,你是听调不听宣的二郎真君;论性格,你酷炫狂霸拽。无论哪一条,那都能甩别的男人一万条街,如果由你来担任我的相公一角,那郑秀就必定不会再纠缠于我了。”
杨戬背着手,没答应也没拒绝,良久后,他张了张嘴,苗知尘侧耳想听清杨戬在说什么。可他什么也没听到,杨戬就单方面中断了此次通讯。
苗知尘:“……”风水轮流转,他也有被挂电话的这一天。
太白金星用看奇葩的眼神看着苗知尘,仿佛是第一次认识这个人。
太白金星鼓掌,“你胆子好大。”
苗知尘说:“这叫急中生智。”
太白金星说:“二郎真君可是天宫里出了名的清心寡欲,嫦娥那样的大美人他都没有动心过呢。”
苗知尘说:“那说明嫦娥不是他的菜,也许我是呢。”
太白金星说:“……你真有自信。”
苗知尘说:“这年头,自恋是一种潮流。”
自恋的苗知尘其实心里挺没底的,他会那么说只是为了让杨戬来找他,想要取得宝莲灯,至少他得先碰得到杨戬的人吧。
他在二郎显圣真君府时就曾跟杨戬表白过,杨戬的反应是什么来着?他想了想,想起杨戬一指头把他给弹飞了。
苗知尘忧愁了,他送个快递居然还要出卖色相,最悲剧的是,人家未必会买。
太白金星本是打算在苗知尘这里赖一夜,他好多年没睡过人间的床了呢。可睡到半夜时,他忽地起了身,推开窗,惊讶地望向黑漆漆的天空,而后他又回头瞅了瞅睡得正香的苗知尘,啧啧叹了几声,化作了一道清风。
太白金星走后,另一个人出现在苗知尘的房中,他走到床边,端详苗知尘的睡脸,微微皱了皱眉,而后又舒展开,身影渐渐淡去。
苗知尘是被刘沉香和黄大仙给吵醒的,两个人未经苗知尘的允许就冲进了房间,一个掀苗知尘的被子,一个去扶苗知尘起床。
苗知尘火大地用枕头砸人:“你们要做什么?”
刘沉香说:“去逛扬州啊。”
苗知尘推开刘沉香,往床里面滚,“要逛你俩自己去逛。”
刘沉香和黄大仙不约而同地指着对方,说:“我才不要和他逛。”
苗知尘:“……”这么有默契不去结婚也太可惜了!
苗知尘虽说是送快递的,成天到晚都是在外面到处跑,可事实上,他并不爱出门。在休息日时,他会宅在家里玩游戏,上网,或者看看小说,出门什么的能省则省。
他有一次请了七天的年假,同事们都以为他会去某个风景优美的景区旅游——苗知尘开朗的性格实在让人想不到他的内心是个宅男。那七天,苗知尘就窝在家里靠着方便面度日,并从内心深处认为这种日子才是享受。
没有别人,没有吵杂,只有自己,多好。
苗知尘双拳难敌四手,被刘沉香和黄大仙死活拖上了街,除了他们二人外,郑秀郑大小姐也跟着凑热闹。
刘沉香双手抱臂,说:“我们三个大男人上街,你个女人跟着我们做什么?”
郑秀说:“难道女人就不能上街了?在这扬州城里,本姑娘就是地头蛇,我带你们逛你们还不感恩戴德?再说了,我又不是跟着你的,我是跟着我未过门的夫婿。”
黄大仙说:“知尘是我未过门的媳妇儿,你不要妄想了。”
郑秀说:“我呸!就你这尖嘴猴腮的哪里配得上知尘了。”
“我不是猴子,我是……”黄大仙把“黄鼠狼”三个含糊过去,说,“我长得也不差啊,虽然没有知尘好看,但是比你好看啊。”
一个大男人对一个姑娘说自己比姑娘好看,这对姑娘来说是莫大的羞辱,更何况黄大仙的外貌实在称不上多么惊艳绝伦。
郑秀哪里能忍,喊来打手就要收拾黄大仙,苗知尘在两人中间拦住,不许他们动手,这才避免了一行人才出门就打成一团的闹剧。
四个人并排上了街,郑秀去挽苗知尘的手臂,苗知尘头疼地说:“郑姑娘,男女授受不亲。”
郑秀说:“哪儿来这么多规矩啊,等你过门了不也是我的人么,迟早的事儿。”
郑秀豪爽得令苗知尘瞠目结舌,这个年代的风气有这么开放么?
苗知尘抓住关键词,问:“为什么是我过门?就算我们真的要成亲也是我娶你吧。”
郑秀说:“别闹了,我们成亲的话肯定是你入赘啊,难道你还做梦能让我给你当小媳妇儿啊?”
苗知尘抽出被郑秀抱着的手臂,决定离这个姑娘远一点。
扬州城的繁华自是别处无可比拟的,刘沉香和黄大仙很快就看花了眼,四处乱窜,和大队伍脱了节,钻进人群就不见了。
苗知尘来自现代都市,车水马龙摩天大厦早就见怪不怪,这古时的盛况再如何也与现代的人挤人是没法比的,是以倒没有多好奇,没与刘沉香他们凑对,这也就导致了四人游变成了他和郑秀独处了。
郑秀一个劲儿地往苗知尘身上靠,说:“哎,你瞧,你的两位相公可真是靠不住。”
苗知尘说:“他们不是我相公。”不过的确很靠不住,说好的要帮我摆脱郑秀呢?一个二个都只顾自己玩了。
郑秀说:“别难过,他们不陪你,我配你,我比男人们可靠多啦。”
苗知尘说:“女孩子不需要那么可靠。”
郑秀说:“谁说的?这个世上唯有自己才是靠得住的,便是女孩子,也要学会自己可靠才行。”
郑秀的观点在这个年代是很先进的了,苗知尘在和郑秀讲话时颇有种是在和现代女性讲话的感觉,若非这个姑娘非要嫁……嗯,娶他,那做个朋友应该是非常不错的。
苗知尘不喜欢逛街,郑秀也走累了,两个人就到酒楼去休息。
这酒楼名为秀色楼,是郑家的产业。
秀色楼是郑得在女儿出生那一年专为女儿建的,是为庆祝郑秀的诞生。
郑秀满月时郑得在秀色楼举办了三天的流水宴,宴请全扬州城的百姓,自此将这秀色楼的名声给传了出去,许多在别的城市乡镇的人甚至也慕名前来这秀色楼。后来郑得在京城开了一间分店,深得王公贵族的喜爱,连带着扬州的秀色楼也高了个档次,渐渐的,就成了扬州第一楼。
郑秀说:“这秀色楼是在我的名下的,以后我娶了你,你就是老板娘了。”
苗知尘说:“我是男的。”
郑秀说:“入赘后就无关男女了。”
苗知尘:“……”妹子,你大女子主|义有点严重啊!
☆、第17章 宝莲灯
秀色楼向来不缺客人,在饭点时通常都是满座,可当苗知尘和郑秀进楼时,却发现这楼里安静得古怪。
客人全在一楼挤着,明明是四人桌硬是挤了八个人,而惯来最受欢迎的二楼竟是没一个人上去。
郑秀唤来掌柜的,问:“怎么回事儿?”
掌柜说:“大小姐,二楼来个客人。”
郑秀问:“包场了?”
“那倒不是,就是……”掌柜吞吞吐吐地说,“就是这个客人长得太好看了点。”
苗知尘和郑秀都是一副doge脸,长得太好看了是什么理由?
掌柜说:“这客人不仅长得好看,气质也格外出尘,仿若谪仙,不不不,怕是和真正的仙人比也不会差呢。”
郑秀笑道:“说得像你见过仙人似的。”
掌柜说:“我虽没见过仙人,但是见过仙人的画像嘛。大小姐,我没跟你说笑,这客人好看得令人自惭形秽,和他在一层楼呆着会禁不住觉得自己就像臭虫般卑微。那位客人独自一人凭栏而坐就是一幅画卷,这不,没一个人敢在二楼逗留,生怕破坏了这幅画。”
苗知尘眼尖地瞧见在楼梯的拐角处好几个人在伸长了脖子往上看,问:“这是在做什么?”
掌柜说:“偷窥。”
苗知尘:“……”
苗知尘和郑秀都是不信邪的,抬脚就往二楼走,期间把偷窥的几个登徒子给踹下了楼。
秀色楼的二楼比一楼空间大,有大厅,有包间,往东边望,是沸沸扬扬的扬州城;往西边望,是风景宜人的湖泊画舫,实是一个吃饭赏景的好去处。
二人一到二楼,目光便不由自主地集中到了那唯一的客人身上。
那人坐在靠窗的位置,靠着栏杆,眺望湖上的画舫,神色间颇有几分慵懒,可他浑身所散发出的气势却是凌厉而清冷的,他往那儿一坐,便是风光月霁,日月同辉。
郑秀看傻了眼,她从小跟着她爹走南闯北,倒也见过不少佳公子,可那些人与眼前这人一对比,都低到了泥土里去,哪里担得上一个“佳”字呢。
郑秀下意识地拧苗知尘,拧得苗知尘一声痛呼,两人这才双双回过神来。
客人转过头来,对苗知尘说:“过来。”
苗知尘顿时就笑开了,这不是他标准化的笑容,而是真心的笑,连眼底都是满满的笑意,这样的笑容是很富有感染力的,旁人见了怕是会忍不住跟他一起笑,这不,那客人的唇边似乎也有了一丝的笑意。
苗知尘说:“真君,好久不见。”
原来这俊美无双的客人竟然是二郎真君杨戬!
杨戬说:“昨夜刚见过。”
苗知尘说:“那可不一样,视频通讯和见到真人那是两码事。”
杨戬说:“嗯。”
郑秀眼瞅着这二人聊上了,惊讶得嘴都合不上。
郑秀问苗知尘:“这人你认识?”
“岂止认识。”苗知尘把调子拖得老长,笑着说,“他是我的正牌相公呢!”
郑秀说:“……你骗人!”
苗知尘耸肩,说:“不信你问他。”
郑秀当真就去问杨戬,“你是知尘的相公?”
杨戬倒了杯茶,递给苗知尘,没说是,也没说不是。郑秀却已知道答案了,杨戬给苗知尘的那个茶杯,是他自己用过的。若非两人不是那种关系,又怎么会亲密到用一个茶杯?
苗知尘得瑟得想抖腿,“郑姑娘,我都跟你说了我们是不可能的嘛。”
郑秀沈着脸没吱声,先前黄大仙和刘沉香都争着说自己是苗知尘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