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情圣的花花一生作者:千药-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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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还是躺在金逐水的怀里,一点都没有想要起身的意思。
金逐水倒也干脆,在仆人惊讶的眼光里,横抱着美人一直走进了正房。
房间里,沐雨还是像他走的时候一样,躺在了床上。
只是原来有些红润的脸变的好似青苹果。
金逐水随手把美人扔在了床上,摸了摸沐雨的脸。
这是他出来以后第一个想要呆在一起的男人。
看着男人昏昏睡睡的样子,他很舍不得。
他喃喃的说:“老婆,我已经把人给你带回来了,你一定会没事的,对不对?不会离开我的,是不是,如果这次你醒了,我保证完成你的心愿,就算我一直不喜欢当官,可是为了老婆,我也会去参加科举的,老婆,你快点醒来吧。我好想你,就算你一直很烦,我也很想你。”
“你别在那罗里八索的了。你老婆根本就没事,他只不过是怀孕了。”
“你……你在说什么?”
“我说你老婆什么事都没有,只不过怀孕了。宝宝需要吸收营养,所以他才会一直昏睡下去。只要顺利的把宝宝取出来,再好好调养几天,你的老婆就可以醒了。”
“有孩子。啊。孩子。”金逐水当场就呆住了。
没想到,他居然会有孩子。
当他很久以前知道自己的性向的时候,便知道自己这一世可能再也没有孩子的可能性。
可是他不在乎。
为何要在乎呢?人生短短几十载,其实比烟花并不璀璨多少。
而生儿育女这样的事情只是一个小小的缺憾罢了。
不知为何,金逐水本能的排斥异性的来往。
他喜欢男人。
那让他有一种强烈的征服的欲望。
征服了,拥有了,然后。
有小孩了,这样的事情简直比石头开花还让人难以相信。
可事实摆在了眼前。
眼前这个人没有糊弄他的必要。
“还楞着干嘛?傻掉了吗?快让人去准备生孩子的东西啊。我刚仔细听了听,肚子里的小孩有了胎动,应该是快要生了。”美人带着缥缈的声音说着,就像快要融化了雪一样。
不亏在雪山呆了这么久,连说话都那么的出尘。
金逐水的脑子彻底当掉了,还残留着的一点点小小的意识让他保留了几分意志,传令给仆人让他们准备去了。
他呆在门口。
一大群的人在里面不停的进进出出,他很恼火,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因为男人进产房是一件很不吉利的事,虽然他一向都不怎么相信鬼神之说,可是他也有忌讳的东西。
比如说看到自己的老婆一脸杀人的样子。
也不知在门口等了多久,也不知在门口想了些什么。
只觉得兴奋,担忧,种种心情不停的涌了上来。
百味杂陈。
人生是什么?
老婆,儿子暖炕头。
突然间,他觉得自己真的离年少很远了, 因为他有了小孩,一个自己的小孩。会有一个小孩叫他爸爸。
突然间,他觉得自己的眼眶有点湿了。
别问他为什么,或许 他只是感动了。
或许他一生轻狂,但却觉得活着毕竟是一件快乐的事,是一件有意义的事。
生命在那一刻似乎染上了一种叫做责任的东西。
也不知时间过了多久。
突然,一个“哇”的声音传了出来。
金逐水只觉得自己心跳的飞快,飞快。自他10岁徒手杀了一匹狼之后,很多年了,他都没有这样剧烈的心跳过。
“诺,自己的娃自己抱着。”
雪美人手里抱着一个小奶娃走了出来。
金逐水赶忙伸出手去抱着,孩子很小,很小,一向胆大的他抱着这个婴孩居然有一丝轻微的胆怯。
金逐水啊,你可别把自己的儿子弄伤了。
话说这小毛头的皮肤还真的挺好的,就跟自己小的时候一样粉粉嫩嫩的。
雪看着这家伙一脸痴迷的样子,不由也“切”了一声。
“里面的也没有事,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再过两三天他就会醒来了。”说完,摆了摆袖子,自己找了一个朝西的房子,避暑,接着冬眠去了。
金逐水抱着粉嫩的娃,进了屋子。
屋子里的沐雨披散着头发,一脸疲惫的睡着。金逐水轻轻的为他擦拭着额头上的汗水,心中不由的一阵怜惜之情。
这个人冒着生命危险,为他生了一个孩子。
一个可爱的孩子。
他轻轻的吻了吻沐雨干枯的嘴角,轻轻的吻着,不带任何的□,只有一阵阵的感激。
沐雨醒来的时候,只觉得自己全身上下都在痛,尤其是肚子的这部分,更是痛的厉害。好像被人强行从里面挖出了一块肉的感觉。
他觉得自己好像从地狱里逛了一圈回来。
虽然他也不明白,他明明就是在花园里看蝴蝶,不知怎的,觉得自己很累很累,很想要睡觉。
赶不及回到主卧室,走到了偏房的一个床上,倒下就开始睡了起来。
甩甩头,头很痛。怎么好像睡了很久的样子,是不是漏掉些什么了?
抬起头来,看到旁边窝了两个人。
一个是金逐水,还有一个是一个粉嫩粉嫩的小娃娃。
沐雨的兴致不由的出来,伸出手指头轻轻的捏了捏娃娃的小脸,娃娃立刻醒了过来,也不哭,只是睁着一双圆溜溜,朝沐雨咯咯咯咯的笑着。
金逐水醒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一大一小正玩的不亦乐乎。
沐雨见金逐水醒过来了,问:“你是不是背着我到外面去偷情 了,这个小娃儿是哪个女人给你养的,你该不会是男女通吃吧?”
金逐水郁闷,心想:明明是从你的肚子里取出来的,你自己居然一点都没想到。
“奥,我在外面看到一个小孩,被人抛弃了,心想反正你一个人在家也挺无聊的,便把他抱回来了,打算自己领养。”
“这是谁家的父母这么狠心,居然舍的不要?这么可爱的小孩,对了,这娃给取名了没有?”
“还没。”
“小小年纪就被爹娘给不要了,想想也挺可怜的,不如就叫他金福好了,以后又有福气,又有运气。”说完,还亲了亲小娃的脸蛋。
他爹娘不正在他怀里吗?他还不就有福气。刚出来就把我老婆的魂都勾走了,这小孩我以后一定要好好教导他怎样当一个称格的男子汉。比如说不能跟自己的爹抢人。更不能随随便便的就到处放电。
小孩里蹬蹬手,蹬蹬脚。在他老妈的怀里那叫一个舒服,一个快乐。
不行,这个怀抱是我的。金逐水恨恨的想。
他一个健步上前,就要抱走怀里的小娃娃。
“哎,你要干嘛?”沐雨不痛快了,心说我刚抱了一会儿,你这是出的那门子的妖蛾子。
〃反正不是自家生的,就让下人去养好了。老婆,我们都好久没有亲热了。“
”胡说,你大白天的乱说些什么?自己出门找情人去,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外面干的那些好事,我要看着我的小福娃,你该干嘛就干嘛去吧。“
福娃咯咯的笑着,似乎嘲笑自己的老爹魅力不够大。
可怜的金逐水就这样悲催的被自己的老婆赶出了家门。
无所事是,干嘛去呢?
逛街,顺便去买一些孩子的尿布。
他突然间觉得自己很脑残,这样的一个小豆丁可要长到什么时候才能听的懂他老爹的话呢?到时,他要好好的折腾一下福娃,没办法谁让他让自己被自己的老婆华丽丽的赶出了家门了呢。
家里的人越来越多了。
金逐水终于决定勇敢的承担起养家的任务。
都说养家的男人最辛苦。
而现实是他不知道应该怎样养家?
一样米养百种人,莫非他是哪百种里最不适合养家的那一群?
又或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难道,莫非,其实,可能,他还是直接去考状元好了。
而且似乎沐雨在逛街那天遭人嘲笑后,心里上总是有点别扭。
为了老婆的微笑。
像引美人一笑引烽火的事,他虽然做不出。
当然为了老婆去挑战一下自己的智商,这样的事情还是可以做一做的。
兮乎哉,人生一梦千年。
而他近来做的梦便是一个个古人的尸体。
一会儿什么“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一会儿是什么坤卜,一会儿是什么大鹏展翅。
但为了挑起一个男人应该或者说是必须应负的责任,他决定自己还是找一个正当一点的职业好了。而事实上,考科举似乎是一件挺不错的事情。
在经过了两个多月的水深火热之路。
金逐水不可避免的走路了一条不归路。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考科举是一件茫然的事。
而考中科举之后的作官生涯更是一件容易掉脑袋的事情。
但是,事在人为,更何况风险的背后更有着莫大的利益。于是乎,顺着科举的不归路,迈着大的步伐。科举,我来了。状元,我好想得到。
考场里,人很多。
今天的金逐水破天荒的穿了一件白色的金丝长衫。这是沐雨知道他参加科举,连夜赶制出来的。恩。老婆的心意穿着可真让人觉得暖洋洋的。
世界很 美好,科举考试也很太平。
金逐水在纸上乱涂乱画,有几题考试之前他居然猜到题目了,他不禁觉得自己可真是个天才。
试卷顺利的写完了,剩下的时间干嘛好呢?对了,看看别人的考试时的样子吧。
正在他左顾右盼的时候,被他发现了一件猫腻的事情。
天哪,有人居然在传小纸条。
这种事情真是太小儿科了,太幼稚了。哪有人这样作弊的捏。
不会被当场抓住吗?
结果考官旁若无人的走过,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
只能说这世界无奇不有。
考官,你真是个贱骨头。
金逐水非常愤愤不平,他才发现为什么他早没想到这样的事情呢?
这样,那两个月的时间,他不就可以风流快活去了吗?
金逐水出了考场,还在为自己的没有脑子愤愤不平。
其实乃就是一个蠢材。
虽知就在他安心的喂奶娃子的时候,状元的梦早就如青烟一缕消散在空中了。
人生啊,要有勇于承受挫折的能力。
承受挫折的最终结果是他这前几天去了当铺,把自己手中最值钱的金刀给当了。
谁又能想到,这把金刀居然让他认识了一个惊才绝艳的人物,虽然那人根本就不把他放在眼里,可这不能阻止他燃起的熊熊的爱恋之火。
此是后话,暂且不提。
却说金逐水自从看了科场的猫腻之后,对于中举的事情简直一点希望都不抱了。
天说,这世界上任何事都是有可能的。
于是,他居然中举了。
事情是这样的,某个一直耽于美色,喜欢醉卧美人香的皇帝有一天心血来淋,想要看看这一界的考生的整体素质怎么样?
那伙做弊的人只能说运气太差了点,因为好死不死,皇帝已经近十年没有考过考生,也没有官过这方面的事情。
结果他看了一个人的考卷,摸了摸胡子,心想不错,不错,我朝的素质还是满高的。等他翻第二份卷子的时候,居然又发现了一份一模一样的,他愣了。不过这世上无巧不成书,标准答案一样也是很正常的。说明我朝的素质实在是太高了。
谁想,再翻一页居然还是一摸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