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难消受美人恩作者:千日一眸-第6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流水爹爹弯弯眉:〃明儿让惊蛰和凉飔去查账!惊蛰这小子,也该挫挫他的锐气了。〃
安儿爹爹正在奴役他的亲亲老公。
奴役这个词用在小帅哥我滴身上真是不合适!翔霁又瞅瞅不远处躺在吊床上晒太阳的玄色身影,打了个寒颤。我虽然怕热,但是不代表我不怕冷!
思考了不到三分之一秒钟,翔霁准确地选定了万花丛中一株兰。
翔霁扑进流水怀里,嗲声嗲气地说:〃流水爹爹,我喜欢你。。。〃
素衣花领的美人儿,温柔而理性地笑着:〃嗯。。。〃
刹那间风起云涌,天地哗变,色狼之间的缠斗刚刚开始。
瑢鸠充分地发挥着主观能动性,围追堵截无所不用其极,小色狼认真学习游击战术,十六字箴言弄得花飞花舞。
……四年以后,正常时间正常觉醒的另一个小小孩童,终于明白弟弟的战斗,同时也禁不住诱惑,向另一美人表白时,瑢鸠震怒之外愤怒,将俩小魔头逐出家门!
事件五:
江湖事件。
话说,十二岁的帝国,带着刚满十岁的翔霁,闯入江湖之时,闻听江湖中有七美人一说。
番外之雨水
《序》
大约,雨天是我的幸运日……我总是在下雨天被人捡回家。
可是,谁又能说雨天不是我的霉运日呢?!……不然,我怎会总在下雨天时奄奄一息?!
《上》
我很小的时候,便知道自己是奴隶。
西莘大草原上,此起彼伏地上演着弱肉强食的戏码。弱小的部族,不断地向强大的部族献出他们的牲畜、马匹、牛羊、女人和奴隶,来保证弱势的生存。
我不过是其中一个卑微而常见的牺牲。
强大的黑洱族里,尊贵的少主人,正值挑选死士和蓄奴的时候,我们这些刚刚被送来的六七岁孩童,开化却不记事、懂事却不懂理的年纪,正好适合。
幸,或不幸,各方面都不突出也不落后的平凡的我,被少主人选中做了死士……誓死也要完成主人命令的士!
我二十岁以前,平淡无奇的就像我的人一样。
每日除了超负荷的训练和偶尔而来的任务,并无他事。
相较于没有被选中做死士或蓄奴的其他奴隶,我们的生活质量,真的高上许多。
其实西莘的死士,并不比其他三国,算来也是比较轻松安全的。西莘崇尚武力,阴谋和策略,都属于次要。所以西莘的死士,便少了许多暗杀替罪的事务,多的也不过就是马场上的比试……输了,死亡;赢了,便可以继续活着。
一直以来,都是如此。
直到那一天,那个蓄奴临死之前拉掉了我蒙面的黑巾……
所谓蓄奴,就是从小被主人看中了,带回帐子里养的奴隶……供主人玩弄取乐的漂亮的奴隶。
那个少年的蓄奴,他反抗了,他的反抗让我产生了一瞬间的犹豫和困惑,然后,我被人看见了脸……没有带着比试时专用的花脸面具,没有带着一贯遮盖的黑巾的脸!
很少有死士可以活过百岁……不再年轻的死士,即便从未任务失败,也没有活着的必要了。
同样的,也很少有蓄奴,可以活过二十岁的……因为很少有主人的兴趣,会延续数十年的!
不再被需要的奴隶,就意味着不再有存在的必要。
可笑的是,我二十岁那年成了少主人的蓄奴。
你一点也不出色!我的少主人坐在高高的虎皮椅上,笑着说,平淡无奇的相貌,平淡无奇的身材,平淡无奇的表情,甚至于平淡无奇的态度……呵,一杯适温的白开水!
我安静地跪在他手边,静静地等着属于我的指示。
他挑起我的下颌,微笑着。不过呢,我就是看上了你这一点!这些年总是挑刺激的漂亮蓄奴,也玩够了,现在换换口味更好!死士,你有种让一切暴戾平息的安静气质呢。。。
奴隶能喝到干净的凉水,就算不错了,所以那时,我并不懂得,所谓白开水的气质,是什么意思。……当然,我也并不需要懂得。
我知道,无论主人做什么说什么,我都不可以反抗,我安安静静地跪着,平平静静地接受自己的命运……奴隶,无论哪一种,他们的命运都不是自己能做主的。
只是我的心底,埋藏着那个蓄奴临死之前的眼神!……不甘、愤怒、誓死拒绝的眼神!
很亮的眼神,亮的刺痛我的灵魂。
为什么,我们生而为奴隶?!
我缓缓地闭上眼睛,任我的主人予取予求。
我二十三岁时,少主人成了主人,而黑洱族已经没落衰弱。
大草原上,一直如此。部族的衰败崛起,生生不息,迅速而又无情。
那日,主人终于厌倦了我。
你真的,就是一杯白开水!他说,永远煮不沸冰不冷!刚跟你在一起时,可以平息暴戾,久了,会让人憋闷地发狂!。。。
我低着头,一如既往,静静地跪在他脚边。
滚!你给我滚!他踢开我。
我躬身后退,毕恭毕敬。
你这混蛋!一个命令才有一个动作!他好像很烦恼地发着火。你就不能主动对我说点什么做点什么?!。。。
为什么要呢?!
我听见自己心底深处的嗤笑声,不知道在笑什么。
当日晚,主人派了我去刺杀左翼王……无论成功还是失败,我都要自尽于左翼王部!
我知道他需要我死!是的,他现在,最需要的,是我的死!
蓄奴和死士不同,或者说是截然相反的两种奴隶。
死士不用明智,他们只要有最简单的思考能力和对主人的誓死效忠即可;然而蓄奴不同,他们会接受各种各样的教导,以满足主人不同的心境和口味。
我是死士,亦是蓄奴。
所以最后的任务失败,我没有自尽……我逃走了!
我不仅是一个失败的蓄奴,也是一个耻辱的死士。
我至今不明白,我当时为什么会逃走?!
我逃离了美丽的大草原,翻山越岭,不敢见人……我原本,便是黑暗生物,黑暗的不该见人的生物……只是为什么,你要拉掉我的黑巾?!
伤口再一次挣裂时,我茫然而又困惑,倒在雨夜的森林深处。
《中》
再次睁开眼时,我遇见了老爷。
老爷是东淙的没落贵族,为了家族的生存,成为了一个普通的商人。
老爷比我年长三四岁的样子,为人慈祥柔和,待人很好。
那日是他和西莘交易了粮油之后,无意间拣到我的……逃跑的死士。
后来,我便跟了老爷。
是的!
无论是死士还是蓄奴,都不可能没有主人。
无论平静如死水的我,还是困惑地要逃走的我,都不可能独自存活。
我的人生,在二十三年里被禁锢成型,我注定了只能是一个寄生者……寄生在别人的梦里!就像贵族依靠平民奴隶的劳动而生存,我也,需要依靠主人的思想和精神才能生存!
所以,不是老爷需要我,是我需要老爷。
少爷出生时,我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做幸福。
老爷和夫人,连同四合小院里的亲邻仆从,全都洋溢着欢快喜悦。
老爷欣喜若狂地摇晃着我。阿雨,阿雨,我有孩子了!
是的!我笑。老爷,恭喜您!
那是我第一次由衷地深刻地发自自己内心的喜悦。
也恭喜你,你小子终于会笑了!老爷给了我一拳,打趣道。
少爷,是我第一个见到的,不是出生在泥泞羊毛中的,平凡的人。
是人!平凡的幸福的普通的人!
不是奴隶。
后来,少爷不知什么时候长牙了,长了牙却不喜欢吃东西,只喜欢掰着我的手指磨牙。
老爷看了很嫉妒,几次三番地把自己的手指递过去,每次都被少爷狠狠地咬破依然乐此不疲。
夫人说,大约是阿雨手上的薄茧咬起来舒服吧。
那几年,过的真的很开心。
直到少爷快要六岁了,需要延请西席的时候。
老爷不是很会做生意,为人又太过善良,开的小小的粮油行,勉强维持一家大小开支,多余的就用来救济贫户了。
少爷出生之后,老爷很想让少爷和夫人过上好日子,这想法,到少爷应该读书时更甚。
那时刻,有个生意上的朋友来拉拢老爷,说是一起走西莘跑跑生意。
西莘的生意,除了风险性高以外,的确非常有的赚,那人又说的天花乱坠,老爷实在很动心。
要不是北烁那边打过来,老爷迫不得已携家逃难,也不会选那条危险的路。
那时各地烽烟战火,只是我们这等平民百姓并不能看见全局。
老爷的那个朋友,拉拢了很多如同老爷般的粮油商人,一同开赴西莘。
却不料,那朋友,原本便是西莘收买的奸细,特地为战败的西莘送去粮草的。
阿雨,带枫儿走。。。
不不!爹爹,娘亲。。。
我看不见老爷和夫人在斜阳下飞散的血雾,我听不见少爷的呼喊和狼盗的呼喝,我只是拿起了十年不曾拿起的杀人的刀,开出一条血路,抱着少爷慌不择路地逃走。
少爷说,我恨你。
少爷问,那人不是爹爹的朋友吗?他为什么要背叛爹爹?!
少爷说,阿雨你呢?!你怎么可以见死不救?!
少爷笑,你救我有什么用?!是你知道怎么活着,还是我知道怎么活着?!
少爷哭,你走开,我不想看见你!我讨厌你。。。
。。。
那天晚上,我便从少爷眼前消失了。
少爷不知道,狼盗里有黑洱族的人;
少爷不知道,我自身难保;
少爷不知道,我看见他以为我抛弃他时他眼中瞬间一片血红的凶残;
少爷不知道,我守着他看着他步入南臻国界;
少爷不知道,我第一次落泪是在什么情况下。。。
不知道,也好。
《下》
回到主人身边的日子,其实并不难过,只是分外难熬。
当然,有些事情,是必然不可能逃避的……无论是作为逃跑的死士,还是主人依然有兴趣的蓄奴。
后来的战争中,北烁那个天才的将帅把西莘给打散了。
黑洱族参战的人死伤惨重,非但没有振兴本部,反而使部族更加羸弱。
主人战场上带了伤回来,郁结成祸,终难逃天劫,死在大草原上。
新的主人,便将部族迁徙到草原深处,虬龙戈壁。
我自然,也不再是死士或蓄奴,我成了没有任何特殊的苦奴。
也不算是没有特殊性吧?!
我现在的同伴们,都对我为什么能成为蓄奴而感到好奇。
他们的好奇方式不敢恭维……幸而,缘于我曾经死士的身份,我的武功很好。
再见到少爷,是一个很偶然的时机。
那日,我们去取水。
生来做苦役的奴隶们制服不了我,便说我要逃走,挑唆了同行了卫兵。
那些卫兵的眼,也不单纯……为何每个人都以为占了主人的蓄奴,便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