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夜沁雪-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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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雪默然,当机立断地躲到了萧煌夜身后,不由得腹诽道:我才没那么想不通呢!
但看了一个萧煌夜的例子,就知道权利和地位不是什么好东西了,要得到,必须先付出,而得到了,日子也未必好过……
身为白帝王,却要处处受制于人,一边被人暗地算计,伺机弹劾,一边又要做牛做马,累死累活……到头来,换得那么个吓死人的名头,很厉害么?
照他看来,这分明就是找虐!
“吱吱——”
伴随着雪貂一声长吼,四人安然落地了。
为了不惊扰千河镇的居民,他们特地选在距离镇子有段距离的地方降落。
放眼望去,是郁郁葱葱的大片绿色,间或点缀着灿烂的妖红,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蝗灾过去半月之后,千河镇仿佛又恢复了以往的平静祥和。
绿水悠悠,鱼肥虾美,农田也焕然一新。
这里没有四季更替,常年气候温和,但每年十月入夜之后,气温会大幅下降。
值得庆幸的是,眼下刚过晌午,正是一天之中最舒适的时刻。
千河镇的居民素来好客,纵然不与外界来往,但对踏入镇子的人都相当友好。
“有客栈,有酒楼,还有各种摊贩……跟外面也没什么差别啊。”凌二背着两个大大的包裹是,打量了一周后,困惑不已,为什么会说这里是“世外桃源”呢?
“世人夸张罢了。”千河镇其实就跟白帝王一些偏远的城池情况差不多,只不过,它恰好承四大主城之一的无双城境内,两者相比之下,一个低调华丽,一个又古朴素雅,加上千河镇的居民在服饰、传统民俗上又有所不同……
这才得到一个“世外桃源”的美名。
“既然入了人家的地盘,咱们也入乡随俗吧。”凌浩然顿顿,继续道。
凌雪回头,好奇地问道:“怎么个入乡随俗?”
片刻之后,四人统一换上了当地居民的服饰,凌雪这才恍然大悟。
千河镇居民的服饰,有男女之别,男人一律着蓝色暗纹窄袖斜襟长袍,配饰较为简单;女人则为红色暗纹对襟过膝长裙,同色系长靴,配以繁复精致的银饰。
“哥,为什么我的衣服跟你们的都不一样?”
“少爷穿红色好看啊……噢!老狐狸你干嘛又打我!”
“少说废话,多干活。”
“哼!”凌二委屈地背起包裹。
凌浩然负手而立,瞥了眼面不改色的萧煌夜,眉头一抖;这混蛋居然欺负他家少爷!不过,红色确实比较适合凌雪。
“这一身装扮,倒是让我想起了琅月,唔,叮叮当当的,真热闹……”
说着,凌雪原地蹦了两下,脖子上挂着的如意锁和手腕上的银手链跟着响了起来,长及腰间的黑发高高扎起,用一副银月弯钩发饰固定着,露出光洁的额头,乌黑大眼,唇红齿白,乍看之下,竟似个十五六岁的美丽少女。
“少爷,咱们该出发了。”
久不见凌雪与萧煌夜出来,凌二忍不住又凑到门前,一边催促着,一边心说道:咱家少爷真漂亮!
“知道了,马上就来。”
凌雪连忙应道,随后排嘴清咳了两声,嘴角一勾,昂首挺胸地踏出了布意坊。
待四人离开之后,那布意坊的掌柜和伙计这才回过神来。
“老板,你说刚才那、那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
“那傻乎乎的小伙子不是喊‘他’少爷么,应该是男的吧……”
“真是稀罕……比咱们镇上的莉亚还好看呢。”
“好看顶个屁用!男人要身强力壮,像二牛那种才行!”
“……”
好看不顶用?这话,凌雪当然没听到,若是听到了估计也没什么多余的想法,萧垨这具身体,重生之初的时候,他确实有些不满,基础太差,根本没有练武的天赋,模样又太出挑,还是个典型的受气包……
值得庆幸的是,萧垨身在萧家,纵然不受宠,也是性命无忧,而在他可能被家庭利用牺牲之前,凌雪恰好重生了,又遇到了萧煌夜……
“小心。”
“啊……”
抬头,后知后觉地望了眼近在咫尺的墙壁,凌雪讪笑着摸摸鼻梁,这刚一走神,就跑去撞墙了,真是……太丢脸了!
“先找家客栈住下来。”
萧煌夜伸手牵住少年的手心,随之转头看向一旁目光炯炯的凌浩然,道。
凌浩然和蔼可亲地笑着,点点头,一副凡事好商量的模样,倒是向来迟钝的凌二意外地发现……老狐狸嘴角疑似抽搐了下。
至于原因么?
凌二私以为,那是因为他家少爷竟旁若无人地跟白帝王十指交缠地走在千河镇的大街上,实在是有伤风化啊!
“老狐狸,你莫不是吃醋了?”
“闭嘴!”
“果然是吃醋了。”
凌二煞有其事地点点头,笑得那个贼,其实……他也吃醋呢,他们家少爷换了个壳子也就罢了,居然还被人抢走了,呜呜,他好伤心!
虽然半月前刚经历了一场浩劫,但眼下,千河镇已然恢复了往昔的平静。
正是风和日丽的午后,街上行人三三两两,些许摊贩在树荫下纳凉,酒楼客栈内也相对冷清,这个时候,大多数的男子已经忙碌在蝗灾历劫后的农田里,女人们则待在家里安心地做着家务。
“这地方,真不错。”安静祥和,是非少,适合隐居。
“少爷,你也忒没志气了。”凌二不怕死地又凑上前,毫无意外地,再次挨了记凌浩然的爆栗。
“唔……每个人的追求不同。”凌雪一本正经地答道,漆黑的眸子洋溢着满满的笑意。
有人追求名利,有人追求力量,有人追求至死不渝的爱情,也有人追求无拘无束的自由生活……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因为追求不同,故而看法不同,无所谓对错,只是想要的东西不一样罢了。
萧煌夜,那么你呢?
凌雪突然敛去了表情,回头,心绪不宁地看向目不斜视的男人。
手心相握,他能清楚地感受到男人的温暖,可是——
他没有信心,等事情完结之后,这个男人会不会舍弃一切,跟他一起走?
或许是他太怎么了吧……
亦或许是人性的贪婪在作祟,得到了对方的爱,他却还在不断地奢求更多……
少年默默地收回目光,嘴角微勾,也罢,没有道理他一直得到,却叫萧煌夜一直付出,两个人的世界,总要有人妥协,慢慢磨合,才能达到完美。
待一切尘埃落地之后,若是他们的心意依然如初,他愿意为了对方,妥协让步……
“别担心,一切有我在。”
原本目视前方的萧煌夜忽然转头,沉声道。
声音很轻,却清晰地传入了凌雪的耳膜,他诧异地抬头看向对方,四目相对间,隐约在男人漆黑深邃的眼眸中看到了那个迷茫无措的自己,不由得狠狠点头,道:“嗯!”
“嗤……真酸。”
凌浩然闷闷地撇过头,脸上的笑容终于挂不住了,直到这一刻,他不得不面对那个严峻的事情:他一手带大的孩子,果真被大灰狼拐走了!所有的幻想都破灭了……
多大个人了,还跟小孩子一样闹腾,真丢脸。凌二鄙夷地睨了眼凌浩然,头一次觉得,这位高不可测的凌家长老,其实内心也脆弱得紧。不过少爷能找到托付终身的人,这应该算是好事吧?
“就住这家吧。”
四人走了一段路后,终于停在了一家看上去比较幽静的客栈门前。
凌二换手拎着包裹,抬头一看,爹爹呀,这、这——
“少爷,你的审美真独特。”
“坑尼玛……客栈。”凌浩然眉头一抖,差点笑喷了。
萧煌夜的反应最为平淡,直接牵着凌雪踏入了门槛。
这坑尼玛客栈地处千河镇最繁华的中央地段,旁边有当铺,有绸缎庄,却诡异地看不到一个客人。
是以相对“幽静”。
旁人或许不明白凌雪看中这家客栈的原因,萧煌夜却是相当清楚。
“少爷,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凌二心有余悸地环视一周后,愈发觉得心底发憷,这客栈里面不但没一个客人,就连掌柜和跑堂的都没在……
“不用。”凌雪斩钉截铁地摇头。
“可是……我看对街那家来福客栈不是更好吗?”凌二心有不甘地继续道。
“唔。”凌雪回头,微微一笑,眉眼弯弯,煞是好看,但——
“不换。”
凌二垂头丧气地吸吸鼻子,问道:“为咩?”
凌雪但笑不语,萧煌夜好心解释道:“因为门口那只猫。”
“猫?”哪有猫啊,明明就只有一个石雕的……那个是猫!?
凌二惊悚了,凌浩然迟疑着回头,他倒是想起来了,那玩意好像有点眼熟。
“嗯,因为那只招财猫跟赏金猎人协会那只长得好像!很有亲切感!”凌雪骄傲地答道。
凌二,凌浩然:“……”
萧煌夜神色泰然地抿着嘴,低头看向少年的目光满是宠溺,虽然这家客栈看上去有些古怪,不过他们此行目的本就是为了调查国师所说的“变异者”,住得越危险赵诡异,反倒是越有利寻找线索……
“吱吱……”意识到凌雪口中的招财猫后,小雪貂立刻兴奋地跑了出去,打算看个仔细。
这厢,四人耐心地站在柜台前,凌二抖了抖身子,掐着嗓子问道:“有人在吗?有人在吗?我们要投宿……”
“几位?”
话音刚落,一个阴沉沉的声音突然从柜台后面传了出来。
凌二下意识地一抖,探出脑子正要上前,倏然,一个小光头从柜台后边蹦了出来,跳到柜面上,飞快地翻开账册,执起毛笔,再次问道:“几位?”
这一回,小光头的声音变正常了,脆生生的正太音,相当地好听,这小家伙穿着一身蓝衣,看上去也就七八岁的模样,眉清目秀的,煞是可爱。
“四位,唔,两间上房。”
“少爷,两间不够啊!”
“凌二,咱们身上带的钱不够。”这个,当然是借口。
不过凌雪早已练就了撒谎不打草稿,面不改色的本领,这睁着眼说瞎话,自然也是得心应手。
虽然他挺中意这家客栈门口的招财猫,但——
以防万一,还是两个人住一间房,相互有照应比较好。
况且,这么久以来,他跟萧煌夜早已习惯了吃住在一起,若是突然分开了,反倒有些不习惯。
“那,少爷我来保护你!”
“不,你去保护浩然。”凌雪笑眯眯地说道。
凌二脸色一垮,心底百般不愿!
第九十五章 诡异
坑尼玛客栈,许是因为这个名字取物归原主有特色,生意相当地冷清。
当凌雪得知,他们四人是客栈十月份第一拨客人的时候,着实吓了一跳!
虽然千河镇不无双城的其他地方那般繁华,镇上的居民也大多自给自足,极少上客栈用餐,更不用提住宿之类的,但——
相较之其他几家客栈和酒楼,这里确实太“幽静”了。
整个客栈,掌柜和伙计加起来,正好三人。
一个小光头,负责前台登记,送人上楼。
一个五十来岁的厨子叫吴名,砍柴、烧水、煮饭、烧菜,兼端茶倒水他全包了。
还有一个,直到晚上,依然没有露面的客栈老板。
虽然人少了点,但服务尚且算得上周到。
吴名的厨艺相当不错,丝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