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雷震九州-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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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救活。
叶慕华想起这件在事,心中好生惭愧,“早知如此,我当时还是死在敌人手里,更好一些。”
叶慕华的回忆又回到了那少女身上,“要不是她骗我上麦积石山上,我就不会遭遇敌人的围攻,也就下会发生叶廷宗这桩事情了,追源祸始,第一个害我的人还是这个少女。”
“但这个女子是不是当真存心骗我的呢?”今日日间的一幕又重现他的脑海了。
今日日间,他与这个女子第三次相逢。叶慕华还未曾质问她。她已是先自怒气冲冲的率众来围攻叶慕华了。
叶慕华心里有太多的疑团,尽管他可以料想得到这少女不一定会告诉他,他还是禁不住要问:“你不是要和我做朋友吗?
那次你骗我上麦积石山究竟是怎么回事?你知不知道那日所发生的事情?”
那少女根本就不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厉声斥责:“我与你有不共戴天之仇,如今还有甚么朋友好做?”
这少女的说话和态度,倒是令得叶慕华猜疑不定。那次麦积石山的事件过后,他已经调查清楚,所杀的都是大内卫士,其中并无原任伊宁总兵的耿某人。其时那个耿总兵也不在伊宁,他已经奉令调职,正在和家眷进京。普通所说的“不共戴天之仇”多数是指杀父杀母之仇,但他可没有杀掉这个耿总兵呀。正是:
骏马西风思往日,几番离合几番仇愁。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第四十三回 罗网空张飞彩凤 青衫欲湿觅伊人
叶慕华觉得奇怪,禁不住就问:“你的爹爹究竟是不是伊宁总兵?”此言一出,那女子越发大怒,骂道:“岂有此理,难道我还能有第二个爹爹?”那四条大汉也帮腔骂道:“你害死了我们的大人,还敢提他的名字?”那女子的双刀加上了她手下的四根狼牙棒,把叶慕华围在当中,越攻越紧,叶慕华忙于招架,哪里还有工夫查根究底。不久,宇文雄来到,助他把这帮人赶跑,叶慕华就更没有机会问了。
此际,叶慕华在帐中细想日间之事,越想疑团越多,第一个不可解之处是那女子所说的“不共戴天之忧”,究竟是何所指?
第二个不可解的是,那女子若然是当日串通那些鹰爪害他的人,见了他的面,多少也该有点惭愧的神情才是,但她却显出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好像她反而是受害的人一样,难道她不知道当日之事?
不过有一点已经可以证实的是,那女子的确是伊宁总兵的女儿,小名“凤姑”的耿秀凤。而在耿秀凤的心中又确实是已把自己当作了仇人,虽然他未朋白其中的缘故。
还有一样是令叶幕华觉得奇怪的是耿秀凤的武功。第一次在草原上交手之时,他已经觉得她的鞭法其中有好些招数好像他“似曾相识”,但却又想不出是几时见过的哪一家的家数?今日她改用双刀,叶慕华则看出一点端倪来了,她的短刀是“断门刀法”,长刀则是从剑法上化出来的,用刀来使剑法不算奇怪,奇怪的是她的家数,竟有三分似是从叶慕华所学的剑法中脱胎出来。叶慕华是家传的武功,他的父母并无弟子,也从来没有教过外人一招半式的。
叶慕华想起了这许多不可解之处,黯然地收起了金钗,心道:“如今既己知道了她是朝廷总兵之女,又已知道她和自己是两条路上的人了,还何必多费心去琢磨她的事情呢?如今最最紧要之事,还是保护宇文雄到得小金川,好助他除去那个假冒自己的叶凌风。”
宇文雄已经睡得很熟了,他的呼呼的鼾声和帐外面他的那匹坐骑吃草的沙沙声互相呼应。叶慕华想起一事,心道:“如今已是过了三更,天明就要赶路了,我得赶快去办妥这件事才行。”于是他悄悄地走出了帐篷。
第二日宇文雄一早醒来,发觉时慕华不在,心里好生纳罕:
“他说要陪我入川,却怎的独自走了?”宇文雄跨上坐骑,正要离开,忽听得健马嘶鸣,原来是叶慕华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骏马跑回来了。
宇文雄恍然大悟,说道:“哦,原来你是去找坐骑来了。”
叶慕华笑道:“咱们要走远路,两人合乘一骑总是不便。但你的坐骑是匹骏马,所以我也必须找一匹骏马,能够配得上你的坐骑才行呀,否则岂不是要担误路程了?宇文兄,你瞧瞧我这匹坐骑怎么样?”
宇文雄啧啧称赏,说道:“你这匹枣红马当真是千中挑一的口外名驹,看来只怕比我这匹‘一丈青’还强得多。这种名驹乃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却不知你怎能够在仓卒之间便找得来?”
叶幕华笑道:“正如你的所说,这样的骏马乃是可遇而不可求。离这里东北五十里左右的一个地方,有个‘万家庄’,前日我打那儿经过,恰巧碰着那万庄主骑着这匹马回庄。后来我一打听,这个万庄主乃是一个欺压乡邻的土霸,当时我就动念要偷他这匹坐骑了。不过一时无暇去偷,才拖了两天,昨晚才去下手。”
万家庄离北京不远,宇文雄是在北京长大的,曾听过这个万庄主的声名,吃了一惊,说道:“这万庄主不就是自称‘威镇河北’的万平野吗?听说他的武功还很有两下子呢,你半夜之间,来回百余里,还偷了他这匹心爱的坐骑,当真是神通广大,令人佩服!”
叶慕华笑道:“什么神通广大?我不过是碰上了好机会罢了。
他今天娶儿媳妇儿,贺客盈门,笙歌锣鼓,闹到半夜还未散。我偷人马栅。放一把火,就把这匹马牵出来了。你说的那个什么‘威镇河北’,究竟是否就是我碰上的那个庄主,我也不知道。不过,他后来追出来打了我三支飞镖,劲道倒是不小。倘若我和他单打独斗的话,输是不会输给他的,但只怕也要在百招之外才能赢他,可惜我当时没有工夫和他打,否则对付这样的土豪恶霸,让他受点惩罚也好。”
宇文雄笑道:“他失了心爱的名驹,也够他心疼的了。在这方圆一二百里之内,是他的势力范围,咱们虽不怕他,但也无谓与他纠缠,赶快走吧,免得给他们追上。”
叶慕华道:“凭咱们这两匹坐骑的脚力,谅他们也追不上,不过咱们是要赶路的,好,这就走吧。”
他们要从直隶前往川北的小金川,拟定走西北一线,即从直隶西部进入山西,再入陕西,经陕西西部天水一路而入四川东北的松藩,再过去就是小金川了。这条路线约有三千多里路程。
西人快马疾驰,到了晚上,已经走了将近三百里的路程,并没遇到追兵。
两人路上有伴,一路谈论武功,倒也不觉寂寞。他们为了逃避官府耳同,选择的这条路线几乎都是山路,进入山西境后,尤其崎岖施行。幸亏他们的坐骑能耐长途,走的虽是山路,每天平均也可以走二百里左右。
一路无事,这一日到了山陕交界之处的黑驼山,算算行程,已经走了斗路途。叶慕华笑道:“照这样走法,只要不受什么意外的耽搁,十天内便可以踏入川东了。倒是比咱们预计的快一些。”
正行走间,忽见路上插有一根“狼牙桩”,这是用一根剥了皮的木头,削成狼牙棒的式样,另外用一根较小的木头,两端削尖,横穿过狼牙棒的中心,形成了一个十字架的模样,插在地上。狼牙棒的上端给人用刀劈开,但却没有分成两半,而是劈到将近十字架之处便停止了。
叶慕华“咦”了一声,说道:“咱们一路没事,说不定今天会碰上意外了,快点过去,免受牵连。”
宇文雄道:“这是什么标记?”叶慕华道:“这是绿林强人的一种暗号,表示他们要在附近做案,不准外人插手的意思。可是已经有人向他们挑战了。”
宇文雄道:“你怎么知道?”叶慕华道:“你不见这根‘狼牙桩’是给人倒转来了插,而且劈开了一大半吗?这就是说:‘你不许我动,我却偏要在大岁头上动土’的意思。这可能是另一帮绿林人物干的,也可能是他们的对头干的。若是前者,则是意在分赃,还有讲和的可能。若是后者,则定然要有一场你死我活的厮杀了。”
宇文雄道:“但愿他们不是今天厮杀,要不然碰上了倒是麻烦。好,咱们跑快一些吧,早早离开是非之地。”
其时天色已近黄昏,两人跑到山下,已经是日落西山了。他们唯恐走得还不够远,又再走了一程。叶慕华松了口气,说道:
“一路不见动静,也许那两帮人不是在今天动手。咱们可以找个地方歇宿了。”
忽见前面有座高耸的石牌楼,锁着路口,气象不凡,像是个城堡模样。字文雄道:“看来似是个大户人家聚届的城堡,里面定有市镇,咱们就在这里住宿一宵如何?”
西北的一些土豪,常有在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内,作这样城堡式的建筑,大者方圆十余里,小者数里,在这囵子之内,有市镇,有乡村,设有私衙,拥有“团练”,这情形就像绿林中人各占一个山头似的。看前面这个城堡的气势,应是属于规模很大、雄霸一方的那种城堡,叶慕华沉吟半晌说道:“且待进去再说。”
走近一看,只见石牌楼上刻有“归德堡”三个涂朱大字。两扇石门紧闭,封锁了路口,根本就进下去。
叶慕华心头一凛,暗自想道:“原来此地乃是‘雄霸关中’归古愚的城堡。”归古愚乃是关中一大土霸,周围数十里的田地都是他的,在他的势力范围之内,等于是一个独立的小王国。其人虽名“古愚”,实则是一头狡猾的狐狸,串通官府,欺压百姓,而又以“大善士”自居,凡有“赈济”之事,他总要轧上一脚。从中取利的。
但他们为了赶路,却必须从“归德堡”通过,宇文雄道:
“管他是土霸也好,不是土霸也好,大路众人行,他封锁路口。
总是不该。咱们上去与他理论。”宇文雄是尚未知道这个堡主的来历的。
那牌楼有人守的,不待他们叫门,就走出了几个堡丁,大喝道:“你们两个是什么人?”
宇文雄没好气地答道:“过路的人,天色晚了,想在镇上投宿。”
为首的那个小队长直上直下地打量了他们一番,蓦地冷笑道:“过路的人?偏偏拣了今晚前来投宿,身上又带有兵器,有这么凑巧的事?哼,真人面前不说假话,快快把你们的身份报上来!”
叶慕华听出他话中有话,便用眼色止住了宇文雄,上前答话道:“我们确实是过路的客人,路途不靖嘛,出门人哪能不带兵刃防备盗匪?团总老爷,你说的话我们也不明白,为什么今晚不能在贵处投宿?”
那小队长“哼”了一声道:“不明白?我看你们乃是装蒜。
说什么防备盗匪,我看你们就是匪党!”旁边一个堡丁帮腔道:
“不错,我看他们九成是飞凤山的女匪首派他们混进来作奸细的。宁可捉错人,不可放错人,好坏先把他们缚起来再说!”
宇文雄大怒道:“岂有此理?凭什么胡乱诬人作匪?我倒要请你们堡主来,问一问他,这条路到底是许不许人走的?”他越说越气,唰的一鞭,将路旁一支粗如儿臂的树枝打断。这是一株木材坚实的榆树,小小的一根马鞭,能把粗如儿臂的树枝打断,这腕劲也足以吓倒只有几手“三脚猫”功夫之辈了。
那个小队长本来是发着冷笑,要想排宣他们一顿的,见宇文雄显了这手功夫,吃了一惊,生怕冲突起来会吃眼前之亏,连忙使了个眼色,叫一个堡丁回去请示,随即陪笑道:“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