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森林-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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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情书或收到情书,都是一件浪漫的事。”她说。
“喔。”我应了一声。
“你可能不以为然吧。”她笑着说,“我觉得浪漫很重要哦。”
“你认为的浪漫是……”
“在雪地里跑步、丢雪球;或是在沙滩上散步、看夕阳,都很浪漫。”
“照这么说,在非洲不靠海的地方,不就没办法浪漫了?”
“说得也是。”
她凝视大海,似乎陷入沉思。
我见她迟迟没反应,便说:“我开玩笑的,你应该知道吧?”
“你是开玩笑的吗?”她转头看着我,“我很认真地在为他们担忧呢。”
“他们?”
“住在非洲不靠海地方的人呀。”
“有什么好担忧的。”
“他们的浪漫是什么?”她说,“如果少了浪漫,人生会很无趣的。”
“也许他们的浪漫,就是骑在鸵鸟上看狮子吃斑马。”
“啊?”她有些惊讶,“这怎么能叫浪漫呢?”
“浪漫是因地而异的,搞不好他们觉得坐在沙滩上看夕阳叫莫名其妙。”
她又没有反应了,隔了许久才说:“你一定是开玩笑的。”
“对。”我说。
她终于笑了起来。
第二章(4)
天色已经灰暗,她的脸庞有些模糊,只有眼睛闪亮。
“谢谢你。”停止笑声后,她说。
“为什么道谢?”
“谢谢你写情书给我。”
“喔?”
“因为我们在台湾,而你写情书给我,是种浪漫。”
“该道谢的人是我,谢谢你没拒绝我。”
“我无法拒绝浪漫呀。”
这次轮到我陷入沉思,不说话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大约海浪来回拍打30次的时间,她看了看表,说:
“我晚上七点有家教。”
我也看了看表,发现只剩20分钟,便站起身说:“走吧。”
我们摸黑快步走回去,用海水洗净小腿和脚上的沙,然后穿上鞋袜。
我问清楚地点后,便加速狂飙。
这次不再有太阳已经下山的遗憾,我准时将她送达。
“你几点下课?”她下车后,我问。
“九点。”她回答。
“那我九点来载你。”
我挥挥手准备离去时,她突然跑过来轻轻抓住机车的把手,说:
“如果我们在非洲,你会带我骑着鸵鸟去看狮子吃斑马吗?”
“应该会吧。”我回答。
她又笑了起来。
昏黄的街灯下,她的眼睛显得异常明亮。
那次之后,我又载柳苇庭到安平四次。
第一次机车的前轮破了;第二次火星塞点不着火;
第三次赌气换了辆机车,但骑到一半天空突然下雨;
第四次终于到了沙滩,不过夕阳却躲在云层里,死都不肯出来。
总之,四次都没看到夕阳。
最后一次铩羽而归后,我觉得很不好意思,便说:“我请你吃饭。”
“如果看到夕阳,你是不是就不会请吃饭?”
“不。”我摇摇头,“我还是会请你吃饭。”
“真的吗?”柳苇庭睁大眼睛,似乎难以置信。
“当然。”我点点头。
“你真的不像是选孔雀的人。”她又说。
虽然不喜欢她老提我选孔雀的事,但我已习惯别人对孔雀的刻板印象。
“大概我是变种的孔雀吧。”
我耸耸肩,开始学会自嘲。
我让她选餐厅,她选了一家装潢具有欧洲风味的餐厅。
点完菜后,她说:“对了,我一直想问你,为什么化名为柯子龙?”
我的心迅速抽动一下,为了不让自己又想起刘玮亭,赶紧回答:
“我高中时用子龙这个名字投过笑话,有被录用。”
“是什么样的笑话?”她双手支起下巴,很专注的样子。
“你真的想听?”
“嗯。”
“小明心情很差,小华就告诉他:没什么好担心的,反正兵来将挡。
小明却说:可是‘兵’不是能吃‘将’吗?”
我一口气说完,然后拿起杯子喝口水,说:“就这样。”
她的表情似乎是惊讶于笑话的简短,但随即眉头一松,笑了起来。
她的笑声持续了一阵子,我被她感染,也露齿微笑。
可能是我的笑容也感染了她,或是那个笑话确实好笑,
因此她并没有停止笑声的迹象。
我见她笑个不停,索性也继续笑,而且笑得有些放肆,
直到瞥见隔壁桌的客人正盯着我瞧。
“说真的。”我立刻停止笑声,“这个笑话真的好笑吗?”
“说真的。”她也收起笑容,“真的好笑。”
虽然投稿笑话没什么了不起,但她笑成这样还是让我有很大的成就感。
想当初讲这个笑话给刘玮亭听时,她的反应令我颇为尴尬。
我心里不禁又开始比较柳苇庭和刘玮亭,她们两个确实大不相同。
刘玮亭很少露出笑容,如果她笑,通常只表示一种礼貌或善意;
而柳苇庭的笑容很单纯,就是开心而已。
我知道不应该在与柳苇庭相处时想起刘玮亭,但这似乎很难。
即使刻意提醒自己也做不到,因为我对这两个人的记忆是绑在一起的。
当我知道柳苇庭喜欢浪漫、收到情书的反应竟然只是单纯的高兴时,
曾经悔恨将情书错寄给刘玮亭,甚至埋怨她。
但随即想起刘玮亭的好与善良,以及她的最后一瞥,
便觉得自己有这样的情绪是非常残忍的。
因为刘玮亭,所以我不能坦然面对柳苇庭,
也失去了自己竟然能如此轻易地靠近柳苇庭的惊喜心情。
如果没有刘玮亭,如果当初荣安查到的名字是柳苇庭,
这该是多么幸福美满的事啊。
光幻想一下就觉得浪漫到全身起鸡皮疙瘩。
毕竟我是喜欢柳苇庭的啊,是那种接近暗恋性质的喜欢。
从第一眼看见她开始,她的倩影与笑容一直深植在我心里。
我无法具体形容喜欢的女孩的样子,但当柳苇庭出现,
我觉得她仿佛正是从我梦里走出来的女孩。
第二章(5)
虽然对她一无所知,但只要她不是太奇怪、太难相处,
要我更进一步喜欢她,甚至爱上她,那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而眼前的柳苇庭并不奇怪,也很好相处,个性似乎也不错,
我应该早已陷入对她的爱情漩涡中才对。
但只因我常回头看到刘玮亭的眼神,便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拉出漩涡。
如今被柳苇庭的笑声感染,我很尽情地用力笑,想用笑声震碎石头——
那块由寄错的情书、对刘玮亭的愧疚、她的最后一瞥所组成的石头。
我似乎是成功了。
因为我终于能感受到跟柳苇庭相处时的喜悦。
“说真的。”柳苇庭说,“你在想什么?”
我回过神,接触她的甜美笑容,脑海里刘玮亭的空洞眼神逐渐模糊。
“说真的。”我说,“我已经想通了。”
“嗯?”她很疑惑,“说真的,我不懂。”
“说真的。”我说,“我也无法解释。”
她愣了一下,也没继续追问,便又笑了起来。
吃完饭离开餐厅后,我们信步走着,彼此都没开口说话。
冬天已经轻轻来临,天气有些冷。
“说真的,”我发觉走入一条死巷,便停下脚步,“我们要去哪里?”
“说真的,”她也停下脚步,“我也不知道。”
“不是你在带路吗?”
“我是跟着你走耶。”
我们互望了几秒钟,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租的房子离餐厅很近,我说要送她回家,她说好。
到了她家楼下,我说:
“我们班每星期二下午都会打垒球,要不要一起来玩?”
“方便吗?”她说,“我是女生耶。”
“没关系,我们打的是慢垒。有时慢垒会需要一个女孩子一起玩。”
“这么说的话,我又是去充数的啰。”
“不,不是充数。”我赶紧否认,“只是想邀你一起来打球而已。”
她先笑了两声,然后说:“好,我去。”
上楼前,她回头说:“说真的,这顿饭很贵。”
“说真的,确实不便宜。”我笑着说,“不过很值得。”
“你真的……”
“不像是选孔雀的人。”她话还没说完,我便把剩下的句子接上。
她笑了笑,挥挥手后便上楼了。
从此每星期二下午,柳苇庭会跟我们一起打垒球。
我们让她当投手,每当她把球高高抛出时,脸上便会露出灿烂的笑容。
由于她个性很开朗而且亲切,没多久便跟我班上的同学混得很熟。
打完球后会一起去吃饭,她也会去,我们并不把她当外人。
记得她第一次来打球时,班上有个同学偷偷问我: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摇摇头,“不是。”
随着大家越来越熟,问我的人越来越多。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犹豫了一下,又摇摇头,“还不算是。”
但我犹豫的时间却越来越长。
我偶尔会打电话给柳苇庭,约她出来吃个饭或看场电影。
她从未拒绝过我,除非她真的有事。
她也常到我的研究室,打打计算机,跟其他人聊聊天。
虽然我还是否认我跟她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但班上的同学几乎都把我们视为一对。
有天晚上我接到她的电话,才刚说几句,她便问我是不是感冒了。
“可能吧。”我说,“昨天骑车时,狠狠地淋了一场雨。”
“怎么不穿雨衣呢?”
“雨衣不见了。”
“那为什么不躲雨呢?”
“赶着上课,没办法。”
她没再多说什么,只叫我要保重,便挂上电话。
隔天一进研究室,发现桌上有一件新的雨衣和一包药。
雨衣上面放了张纸条,上面写着:
“雨衣给你,感冒药要吃,记得多休息多喝水。苇庭。”
看着纸条上的苇庭,有种触电的感觉。
我知道这就是所谓的临门一脚,它让我内心的某部分瞬间被填满。
纸条上的苇庭就只是柳苇庭,我可以藉由文字清晰勾勒出她的模样,
但如果我在心里念着柳苇庭这名字,便会不小心也把刘玮亭叫出来。
因为柳苇庭与刘玮亭的发音实在太接近了。
如今我终于有跟柳苇庭单独相处的机会,也有了只关于她的记忆。
吃完感冒药后两天,又到了打垒球的日子。
柳苇庭打了支安打,所有人都为她欢呼鼓掌。
“说真的,”又有个同学挨近我问,“她真的不是你女朋友吗?”
“不。”我毫不犹豫,“她是。”
我拎起球棒,走进打击区。
苇庭站在一垒上对着我笑,并大喊:“加油!”
瞄准来球,振臂一挥,在清脆的锵声后,白球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
我甩掉球棒,朝一垒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