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隋大业-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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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一大早,粉荷瞒着爹娘,怀着满心的欣喜的偷偷地溜进了邺城,因为这一天乃是她十三岁的生日。单纯的粉荷不明白在这个混乱的世道里隐藏着一些潜在的危险,只是新奇地在邺城中游逛,这是她第一次来邺城。
粉荷原本就长得俊俏可爱,精心打扮之下,更是美貌非凡,在街道上引来了无数目光,这其中便有臭名昭著的毒龙。那时,毒龙帮才起步,远没有现在这般壮大。
乱世之中,长得漂亮,真的就是一种罪过,尤其是不具备保护这份美丽的能力之时。粉荷的美貌引起了毒龙的觊觎,然而在邺城中他却没有用强,而是派人悄悄跟踪着粉荷。
粉荷才一回家,她父亲便感觉将有大难临头。果不其然,才两个时辰过去,毒龙便造访了,向粉荷的父亲提亲,为高阿俊峰提亲。
粉荷的父亲怎会甘心将女儿嫁作一个臭名昭著的公子哥,但他却也无力拒绝。就在这时,粉荷的姐姐站了出来,她同意去侍奉高阿俊峰,做他的小妾,只求毒龙放过家人。
毒龙欣然应允,带着粉荷的姐姐进了邺城,但他在当晚便撕毁了自己的诺言,杀害了粉荷的爹娘。因为粉荷父亲害怕毒龙去而复返,便让粉荷躲在地窖,正因如此,粉荷才幸免遇难。
父母的鲜血终于让粉荷知道人世间的残酷,但她一个柔弱的女子却是无力反抗悲惨的命运。粉荷卖身埋葬双亲,进了这座府宅的打杂丫鬟,因为有了血的教训,粉荷知道自己的容貌将会惹来祸事,所以她一直打扮得很普通。直到高兴入主,粉荷发现高兴没有占有和欺辱她的意愿时才露出了本来清秀的面目。
听完粉荷的叙说,高兴一阵默然,心中有些沉闷,感觉自己的肩上更加沉重,对于所谓的时机,第一次有了焦躁的情绪。他很想不顾一切,只待高纬归来便杀入皇宫索取了他的性命,但他知道这是极其不明智的做法,于是便忍耐下来。
此时天色渐渐黑暗下来,寂静的邺城让人感到莫名的有些寒冷与落寞。打发心神有些疲惫不佳的粉荷下去休息后,高兴便出了前厅,询问了下洪冰府宅的事情后,高兴便离开了府邸。
第一卷 我的穿越我的梦 第一百零七章 突厥来人
“兴弟,今日咱们去哪里潇洒呢?”王衍百无聊赖地问身边抱着膀子,慵慵懒懒走着的高兴,看着有些萧瑟冷清的大街,他剑眉轻挑,压低声音说道:“兴弟,你说,尔朱明枫为什么如此大动干戈呢?不但封锁了东南西北四门,严格盘查进出邺城者的身份,而且居然还派遣了足足三千名士卒在城内挨家挨户地搜索那名叫秦琼的壮士和后来出现的黑衣侠客的下落?”
“虽然胡骏是胡皇后的亲戚,但胡皇后早已失势,尔朱明枫完全没有必要如此讨好胡骏吧!”王衍大感疑惑,看着空旷的街道上,不时便遇到盘查的士兵,让他感觉很不爽,完全没有了往日的乐趣。更为气愤的是,这直接影响了兴荣商号的生意,让王衍同学少赚了不少钱。
尔朱明枫乃是尔朱家族的子弟,算是尔朱荣的旁系子孙。说起尔朱荣,北齐的缔造者高欢和北周的缔造者宇文泰都应该感谢他。“力挽狂澜于既倒”, 尔朱荣曾两次挽救了处于危机之中的北魏政权,更是统一了北方。
从这一点来说,他是个英雄,但他实际上也是北魏的掘墓者。北魏孝庄帝利用尔朱荣铲除边患,尔朱荣也借此壮大势力,当没有了共同的敌人时,君臣之间的矛盾终于爆发了。尔朱荣因为自大骄横,被孝庄皇帝杀死在皇宫之中,而北魏失去了尔朱荣的震慑,原本就空虚混乱的帝国,霎那间便分崩离析。而高欢和宇文泰,正是最后摘取果实的胜利者。
因为高欢曾靠尔朱荣发家,所以对于尔朱氏人不错。尔朱明枫其人虽无大才,但胜在衷心不二,做事谨慎稳重,因此,高纬在前往晋阳时,留他坐镇邺城才颇感放心。
高兴笑笑,眼睛一眯,低声问道:“王大哥真不知道吗?”
“嘿嘿,虽然为兄也知道,因为圣上将要提前从晋阳返回邺城,所以尔朱明枫才要小心盘查邺城,防范宵小会对圣上不利。但一想到尔朱明枫做这一切的由头是为了胡骏那不入流的家伙,为兄这心里就特不是滋味。”王衍干笑两声,接着有些担忧地说道:“五天时间过去,城中风声越来越紧,尔朱明枫却是一无所得,也不知道那秦琼和黑衣侠客有没有逃出邺城去,但愿他们已经逃出升天了!”
“他们应该已经逃走了,否则五天的时间,尔朱明枫一定可以将他们抓捕归案的!”高兴虽然是推断,但语气却很是笃定,接着又偷笑着说道:“据说,那黑衣侠客曾今套进了淮阴王府哩!”
“呵呵,活该高阿草包倒霉,虽然尔朱明枫不敢得罪他老子,但黑衣侠客的蒙面黑巾在他家墙角下,在一切为了皇帝安危的前提下,他也是无法辩驳,只能让尔朱明枫进去检查了一番!”说到这,王衍便想起昨日在学堂时,高阿俊峰一脸怒容,偏偏又无处发泄的样子,他不禁呵呵低笑起来。
毒龙帮是高阿俊峰的爪牙,他豢养的宠物,即使死伤个把人他也毫不在乎,但数天过去却连敌人是谁都不知道,这就让极好面子的高阿俊峰有些抓狂。更甚的是,那黑衣刺客实在可恨,居然将面巾落在自家墙下,引得尔朱明枫好一番纠缠。
四日前秦琼便在丐帮的帮助下离开了邺城,尔朱明枫注定只能是徒劳无功。
丐帮明面上的首领是个邋遢至极的中年人,就是曾戏弄过毒龙的郝书舒,他的真名叫孙立,张顺之五兄弟之一,外号猴子,其实还只是个少年郎。
孙立和黎风在邺城发展数月,对于城中的地理环境早已摸得透彻,高兴与秦琼逃脱的密道便是他们的杰作。而秦琼能够从皇宫内顺着活水离开邺城,这其中功劳最大者当属孙立和黎风二人。
秦琼,济州历城(山东济南)人,十六岁。其父秦爱,乃是历城县令手下主簿,官职微小,所以家境不甚殷实。
在高兴的记忆中,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秦琼出身远不如小说传奇中那般不凡,他出生在齐国济州历城的小官宦家庭,父亲的名字正是秦爱。当确认这壮硕的汉子是年轻的秦琼时,高兴心中的兴奋与激动简直无以附加。
历史上,秦琼生年不详,他一生征战无数,受创过多,所以才在公元638年,李世民还未建立凌烟阁时死去。由此,高兴可以推断,秦琼出生之时应该在五世纪末期,但此时站在自己面前的秦琼却已经是个十六岁的少年。
秦琼一如历史上一般勇猛绝伦,但此时的历史也早已因为高兴而走上了另一个方向,充满了无数未知的变数,既让高兴兴奋,又让他感觉莫名的紧张。当历史不再是他熟悉的历史时,他想要扼住历史的咽喉将是十分困难的事情。
秦琼天生力大,自幼便不爱读书习字,喜欢武枪弄棒,好勇斗狠,让一心想让他认真学习如家典籍经史的秦爱很是头疼。四月,陈国大军北伐,攻城略地,势如破竹,让整个北齐都人心惶惶。
在秦爱愁眉不展之际,秦琼却是兴致高昂。秦琼向来认为男子汉大丈夫,就应该在战场上策马奔驰,抛头颅,洒热血,保家卫国,方不负堂堂七尺男儿身。
秦爱只有秦琼一子,他如何舍得让秦琼涉险,无论如何也不许秦琼参军。但最终,秦琼还是偷偷溜出了家门,离开了邺城,加入了恰好南下的皮景和的军队,因为勇力过人,故被皮景和收为护卫。秦琼虽然看起来很是壮硕,但年龄不大,故而被人称作“小秦”。
寿阳之战时,王琳前往皮景和大营求援无果下,王琳果断拔出了钢刀,实施了高兴的计划,斩杀了皮景和的大军,从而一举将吴明彻打退。
寿阳之战后,朝廷封赏功臣,王琳只得了一个合州刺史,同时失去了二十万大军的统治权。秦琼给王琳的印象很深刻,所以在王琳离开时便向他发出了邀请。早就忍受不了皮景和军中气氛的秦琼,果断地追随王琳去了合州。
在与王琳的交往中,一个名叫高兴的人引起了他的极大的好奇,尤其是在知道尚不弃率领的两千铁骑乃为高兴训练后,想要一见高兴的意愿便尤为迫切。
后来,秦琼随尚不弃回到盱眙城。高兴独特的练兵方式霎时便吸引了他的目光,心中对高兴在佩服之余,也更加好奇那个只有十三岁,身在邺城的少年是如何一种风采。
最后,在高长恭的授意下,秦琼便独自一人前来邺城寻找高兴。不想,因为心中不平,一时冲动竟惹出祸事来,若非高兴相助,他怕是早已身手异处了。
见识过高兴超绝的武功,确认了此高兴正是高长恭之子后,秦琼心中再没有一丝一毫的犹疑,直接表明了愿意投靠的志向,高兴自然是欣喜若狂地接纳了他。只是此时邺城不甚安全,高兴便安排秦琼离开了邺城,前往更北方的,靠近契丹的营州,同行的还有猴子孙立。
高兴和王衍一路漫无目的的游逛,不知不觉中来到了邺城北门的主干道上。
“你有什么资格拦着本汗的去路?快去,叫你们将军出来答话!”
“我家将军岂是你随便见的?给我老实点,否则休怪军爷我不客气!”
“咦,那里发生了什么事?”邺城好玩的东西,王衍几年前玩了个遍,如今早就兴趣缺缺,每天和高兴一起,出了聊天胡侃,便是在街上游荡着,希望碰到有趣的事情。这不,他心中正期盼着呢,热闹便送上门来。
邺城北门,不知为何,守门的士兵与人发生了争执,骚乱的声音远远的传来。
“走,看看去!”高兴心中也是好奇,于是便与王衍一同向着城门靠近。
“突厥人?”来到北门不远处,王衍疑惑地呼了一声,好奇地打量起和守门士兵争执的人来。
第一卷 我的穿越我的梦 第一百零八章 阿史那窟合真
邺城北门城门外约莫有三百人的队伍,各个披头散发,穿着毛皮粗衣,衣襟向左,一个个脸上满是风霜之色,身上充满了剽悍的气息。他们腰间挂着弯刀,背上负着长弓,身上带着一种非常粗野的气势。
为首一人身高约莫一米九十,生得虎背熊腰,粗壮的身子将身上虎皮绷得紧紧。粗重乌黑的眉毛下是一双铜铃大眼,浓密的络腮胡子如钢针一般挺立,几乎将他厚实的嘴唇全部掩埋。此时,他的眼中满是睥睨天下的不屑与傲慢,脸上满是愤怒。
在此人身后,站着一个彪悍的大汉,如此寒冷的天气,居然赤着着一只臂膀,手臂上虬结坚实的肌肉展露无疑。在这大汉的手中,举着一杆猎猎作响的大旗,旗面上一只巨大威猛的金色狼头随着抖动的旗面恣意飞舞,气势凛凛,甚是凶悍。
从他们的妆扮上,王衍一眼便认出这些人乃是突厥人。
突厥,其祖先本居住在西海西边,单独成为一个部落,乃是匈奴的一支,姓阿史那。后来,他们被邻国打败,种族几乎被全部灭杀。有一个不到十岁的小男孩,因为士兵不忍心而得以存活,但他的脚和胳膊却被斩断。
有一只母狼救了小男孩,等小男孩长大后与母狼交配,于是母狼就怀了孕。
邻国国王听说小男孩还活着,便准备斩草除根,连同与他在一起的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