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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霉运上上签-第16章

小说: 霉运上上签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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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宵的朋友

  出了航班楼,江凌宵左右看了看。陈可以为他是要等出租车,她也跟着左右看哪有出租车,至少那出租车那几个英文字母她还是认得的。就在她左右张望时,江凌宵早就推着车子往另一边走去。
  
  “江总,等等我。”陈可怕自己被遗弃。
  
  “不想跟丢,就跟牢点,小妮子。”江凌宵轻语了句,然后好像看到熟人似的对着一辆车上的人招了招手。当然,他说得还是洋文。陈可只能听到前面几个最简单的,比如Hello之后是巴拉巴拉一长串听不懂的。
  
  于是从黑色车子上下来一个满头白发的老者,陈可猜不出他有多大岁数,应该很大了吧,不然不会满头白发。老者很客气地拉开车门,请江凌宵进去,又帮着把行李放到车子的后备箱。陈可这才坐到江凌宵身边:“江总,这个人是谁啊?长得好像肯德基爷爷。”
  
  “你饿了?”江凌宵问。
  
  陈可脸一红,忙说:“没有,我在飞机上吃了好不好。”
  
  “没错,把我的那份也吃了。”
  
  “我、我只觉得江总不要吃,那钱又算在机票里,不吃不是给航空公司赚了吗。所以我才吃掉你的那份的。”陈可理由气壮地说着,每次跟江凌宵说话总是自找没趣。每次自找没趣之后她总是会发誓不再跟他讲除了工作之外的事,可是每次都是她自己先破了自己的规矩。如此周而复始,成了一个怪圈。
  
  陈可见江凌宵不答她的话,只好自己问肯德基老爷爷:“Hello;what is you name?”这话在中学时就学会了,永远不会忘。
  
  结果肯德基爷爷说了一长串,听得她不明白,只好木然得用求助的眼光看着江凌宵。江凌宵叹气:“他说,他叫XXX,你可叫他XX,他是我朋友的管家。听着,小妮子,你不会说话,最好给我闭嘴!”
  
  陈可只好装聋作哑。
  
  车子开了一会儿,停在一幢高楼外面,这上面几字陈可看懂了:旅馆。咦?不是去他朋友家吗,为什么要住旅馆。噢,也有可能江总的朋友是开旅馆的。就在陈可自己的咦咦噢噢之中,那位肯德基爷爷为他们两个办好了入住手续,结着又是一阵鸟语,陈可看到江凌宵很不情愿地点点头。
  
  旅馆里的门童是个帅小伙子,长着娃娃脸,棕色的头发棕色的眼睛。帅小伙子拎着两个人的行李跟在他们之后进入电梯。电梯停在三十二层,没错,陈可看得阿拉伯数字。肯德基爷爷把两位带到一间门前停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房卡在江凌宵手里,他开的门,门童把行李拎进来放下之后,江凌宵给了他小费,他就离开了。那位肯德基爷爷又说了几句之后也离开了,这下子若大一个套房只剩下江凌宵和陈可两个人。江凌宵好像把这里当成了自己家,很随意。陈可就拘束得放不开手脚。
  
  “去把行李放好。”
  
  “噢。”陈可把行李拉进卧室,出来时脸色不对劲地问:“江总,我的房间在哪?”
  
  “这儿。”
  
  “可可可可可——”她说了一长串的“可”字。
  
  “渴了这里有水。自己倒。”
  
  “不不不不不——”
  
  “想吃布丁自己叫。”
  
  “不是!”陈可终于憋出一句完整的话,“可是这里只有一张床,我睡哪?”她还以为她能有一个单独的房间,怎么样会想到要和江凌宵共处一室,一住还得三四天。
  
  “对,忘了跟你说,现在是旅游旺季。只有这么一个房间,我只能将就一下。”
  
  于是,灾星陈可的美国之行由两个同住一个房间拉开序幕。只是她万万也没有想到,她将遇到一个对她生命而言有着不同意义的男人。
  
  陈可发现不知何时开始,这个江凌宵变得油腔滑调,不但如此,说话还尖酸刻薄。老爱讽刺,挖苦,揶揄。她掰着手指算了算,自打她上班已经快两个星期,就跟着一起出国,不知道她的前几任有没有这种待遇。还有两个月零两个星期,不管他说话得再怎么样难听,也得拍他的马屁,保住这份工作。
  
  “对,对。江总,您说得对。我睡沙发你睡床,我看这里的沙发又大又软,做得比我家的床还要考究。”心底里,陈可还是想睡大床的,沙发再好,也没有床睡着舒服。况且还是——“江总,您说这家旅馆叫什么?”
  
  “威斯汀。”江凌宵不愿再多说话,坐了十多个小时的飞机,现在只想好好睡一觉。可是这个小妮子,大概是飞机是睡饱了,精神反道很好。难道时差对她没有影响,虽然美国时间现在是中午十一二点,可是北京是晚上十一二点。
  
  “五星的威斯汀啊。”好歹陈可也算是个酒店人,对其他酒店,虽然没去住过,但总算是听过对方的名号。因为她以前有一次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说的是威斯汀酒店的床,特别的好,那枕头是特别的舒服,绒毛与羽毛的比例是1:1,让她想到了金龙鱼食用油。那床叫什么,好像是叫天梦之床。
  
  陈可望着那床流口水,江凌宵转身去了浴室。他才不管陈可,他要好好洗个澡,至少睡个觉什么的。
  
  就这样,老板当然睡大床,小员工也洗了个澡,缩在沙发上休息。陈可迷迷糊糊的,感到自己还在飞机上坐着,耳朵被气压吸得听不到声音,很不舒服。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她听到有人在叫她:“醒醒!”
  
  “嗯,再让我睡一会儿,上班时间还没到。”
  
  “陈可,你不想要工作了吗!”顿时传来江凌宵严厉的声音,吓得陈可一惊而起。
  
  “怎么,怎么,我迟到了吗?”她这才看到江凌宵抱着双臂站在自己面前。“江总?”
  
  “你是猪吗?叫也叫不醒!都睡了一个小时,还不够,我要出去。不想一个人留在这里,就跟我走。”说着,江凌宵大步往外走。
  
  陈可马上跟上:“等等,等等,我要去的。”
  
  “自己照照镜子,我给你十分钟。”
  
  十分钟之后,陈可梳洗完毕,跟着江凌宵走到旅馆大堂而。只是在她出大门时,那位帅气的门童对着她笑。她一个不留神又撞在旋转门上。咚,撞在鼻子上。江凌宵马上紧张得说:“有没有流鼻血。”
  
  陈可忍着痛:“没有。”
  
  江凌宵带陈可去的地方,是位于华尔街中心处的一幢高楼。当陈可看到标志性的铜牛时惊喜地嚷着要去拍照了。但她此行的身份不是游客,再加上江某人的交待,不可以离开他的视线,她只好放弃拍照的念头。
  
  陈可抬头看了看高耸的大厦,玻璃折射着阳光显得刺眼。她才一分心,就被江凌宵拉进了某幢大楼。这一路都是江凌宵在带路,陈可都是低声下气地跟着,好不容易要坐电梯,陈可抢着去按按钮,至少上和下的图形她还是看得懂。
  
  可他的朋友,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陈可充满了好奇,为什么要千里迢迢跑到美国来看望一个朋友,而且还要带上着她。一开始她以为是工作上的事,没想到只是为了见个人。是个多了不起的人,能让江凌宵亲自去见他。
  
  怀着种种疑虑,陈可跟着江凌宵走出电梯。“阿嚏!”陈可打了一个喷嚏。
  
  “谁叫你穿得那么少。”江凌宵盯着她说。
  
  “一定有人在说我坏话。”陈可觉得鼻子痒痒,还想打一个喷嚏,但是打不出来,很不舒服,好像鼻子里有什么东西塞住了。她用手揉了揉鼻子问,“江总,那个人,是你的好朋友吗?”
  
  “对。朋友。”江凌宵推开面前的一道磨沙玻璃门,陈可跟着走了进去。
  
  她看到一个小型接待室,一张办公桌后坐着一个蛮漂亮的女孩子,看她的样子应该是亚裔。黑头发黑眼睛,笑起来露出洁白的牙齿。女孩站起来,笑着用洋文问候两了位。总之,虽然她长着中国人的面孔,但陈可听不懂她说的每一个字,大概和语速有关,如果是写在纸上她还是能看懂的。
  
  女孩把江凌宵和陈可领到隔壁的一个房间。房间的装修很简单,除了正中间里放着一组宽大的沙发和茶几,还有墙上挂着一把大型的折扇之外,几乎没有其他东西。玻璃墙可以看到外面的世界,纽约的金融中心华尔街,很壮观。
  
  江凌宵很自然地坐到沙发上,等着他的朋友出来。陈可则站在一边,心想,难道江凌宵的这个朋友是个金融投资家?能在这里住得起或是租得起房子,应该不是一般有钱吧。房间里除了这些家具还有一扇门。她盯着那扇门,看到门把手轻轻转动。江凌宵的朋友——
  
  出现在两个人面前。他是个长得清瘦的人,高高的个子,脸上带着腼腆的笑意。黑色的头发盖在前额上,再加上黑色的眼睛,鼻子挺直,嘴唇向两边翘着,可以肯定他是一个华裔。他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衣,贴着腿型的西裤和皮鞋。最让陈可在意的是他的眼睛,晶晶亮亮,一瞬间她以为自己看到了夜空中的启明星。
  
  他见到江凌宵时张开双臂,江凌宵也是张开双臂,两个人礼节性的抱了抱。江凌宵叫他:“麒麟,我来了。”
  
  他拍拍江凌宵的背,眼睛却注视着站在江凌宵身后的陈可,那眼眸里流露出来的目光让陈可觉得似曾相识。“见到你很高兴。”他松开手,拍在江凌宵的手臂上,“还有你。”他对陈可说,“很高兴你能接受我的邀请。”
  
  突然在异国他乡听到熟悉流利的中文,陈可感到从未有过的开心。再加上他说是他的邀请,让陈可不明白,为什么江凌宵的朋友要邀请自己到美国来,要知道江凌宵对她可是只字未提。
  
  他走到陈可面前,轻轻地拉起她的手,很礼貌地点吻在她的手背上:“你好,欢迎来到我的世界。”他抬头,认真而专注的眼神让陈可的心七上八下。这个人是怎么了,好像对自己很熟似的。
  




☆、幸运签饼

  “你——阿嚏!”陈可要说话,偏偏这个时候她的鼻子不听话,一个喷嚏打了出来。不但如此,喷嚏中还带着红红的血沫沫,大概是来之前撞到门,鼻血到现在才流了出来。结果他的白衬衫上顿时如山花儿开来红艳艳。
  
  “对不起,对不起。”陈可没想到自己会出洋相,好好的把人家的衬衣给弄脏了。“我,我——”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没关系。我去换件衣服。”他说话时把身上的衬衣脱下来扔到一边露出他略显精瘦的身材。确实,以他的个子,要比江凌宵小一个轮廓,没有胸肌也没有腹肌,但也没有赘肉。肤色是典型的中国黄,很健康,很干净,皮肤紧绷,竟然比江凌宵的还要中看。
  
  让陈可移不开目光的,不是他的身形和皮肤,而是他右肩上的一只淡淡的纹身。就算没见过猪跑,至少也吃过猪肉,作为一个常看外国电影,特别是欧美电影的人,知道那些欧美人老喜欢在自己身上捣鼓一些刺青。别说是美国人,看看贝克汉姆身上的纹身就知道,西方人把纹身当成一件很平常的事。但在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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