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为欲碎-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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悯,与羡慕。“你道这些已经改变了,那只是因为那些事,还没有发生而已。”
沉默半晌,她忽然放下了茶杯,道:“茶是好茶,就是凉了点。但是,配这样的夜晚,最适合不过。”
梅牵衣还惊疑在她那个“时候未到”的问题上,喃喃地道:“所以,你又杀了余庄主另外的三个夫人?就为了让事情按当初的发展轨迹走吗?你就不曾想过,如果不杀,也许”
她想不明白余夫人的心思,不明白她为何非要执着当初,不明白为什么她既然有了重来一次的机会,却什么都不做,让一切都维持着当初的发展轨迹,甚至连别人要改变,她也不乐意?
余夫人原本是款步走向门外的,听到她这话时,身形微顿,随即衣衫轻翩,再定睛看去,已经没有她的影子了。
经她这一“拜访”,梅牵衣的睡意是无影无踪了,坐在烛火下,望着堆在瓷盘上那小山一样的瓜子壳,心思不由得沉重了起来。
不得不说,梅疏凝和金雨朵终于顺利成亲,着实让她心里落下了一大块石头。当初他们的婚礼从去武林山庄的路上许下,便一直没有兑现,如今的情况,一再推延,也和当初有点类似,她心里多少还是有芥蒂。但现在,不是团圆结局了么?所以余夫人的“殊途同归论”,她实在不该杞人忧天。
想通这一点,心里顿时舒畅多了。再伸个懒腰,吹灭了烛火,要赶在天明之前睡个回笼觉。但是,在即将躺上床的那一刹那,她的手摸了个空,心脏陡然咯了一下。
枕边的木盒
不翼而飞了。
梅牵衣顿时惊了一身冷汗,安慰自己不可能丢。在枕头下摸了摸,摸到那硬硬的木块时,一颗心才算稍稍安定了。但心脏尚未回到原位,随着那盒盖的打开,又高高地悬了起来。
里面的金锁不见了!
谁进了她房间偷走了?
她首先想到了余夫人,当即便追了出去。但是,刚到门口转念又想到,若是她偷拿了,为何还留在房里等她?但尽管如此,这当时由不得她冷静地再作长远计议,还是决定趁热打铁先追过去问问。
叮叮的铃声在夜里随风响动,极是悦耳。在梅牵衣准备跃出院墙的那一刹那,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呼唤:“牵牵,去哪儿?”
梅牵衣已经跃上院墙,回头看到是梅夫人,回道:“房里遭小偷了,我要把东西找回来!”说完就跳下了院墙,脚不沾地,就要急着追去。肩头被按,却是梅青玄追了出来,紧跟着梅夫人也越墙追了上来。
“丢了什么东西?爹帮牵牵找。”
望着爹娘担忧的目光,她才陡然回神,自己似乎太过紧张了些,冒冒失失地去找余夫人追问她丢失的东西,太不知分寸了。
“发生什么事了?”一眨眼,展凉颜和谭中柳同时出现在了面前。梅牵衣一见展凉颜,不由得心慌了。
“锁片,那块锁片丢了!”
“飞梁锁燕”的锁片,若被人认出来,展凉颜的身份也就跟着曝光了,那当初追杀他们的人
噫,是灵婴楼。
梅牵衣眨眨眼,顿顿神,觉得自己的行为真是可笑。且不说灵婴楼,就是如今的展凉颜,谁能把他怎么样。轻舒了一口气,头脑冷静下来,便大致说了东西丢失的事情,只是隐瞒了锁片是什么锁片。
回到房中掌灯细查,这才发现丢失的不止是枕下的金锁,她的卧房基本是被“洗劫”了,值钱的金银首饰基本都不见了。梅牵衣最后的一点担忧也随着这丢失的东西消失无影踪,心脏终于回归原处,原来只是普通觊觎梅庄钱财的偷儿。
但金银首饰丢了可以不要,但那锁片却不能不找回来。梅青玄夫妇对此比她还紧张,连夜叫醒了下人,问有没有见到有可疑人物靠近梅牵衣的小院。但今日梅庄极为宾客满堂,婚礼热闹又混乱,且来人多是江湖好汉,哪会想到竟会有如此胆大包天的小偷敢在这高手云集的地方铤而走险?
梅牵衣有些失望,但也急不来,当下也只能先去休息。众人散去,在关门那一瞬间,突然一只手伸了进来阻止了她。
望着去而复返的展凉颜,她尚有些许心虚,又是惊讶,问道:“你还没走?”
展凉颜侧身进了房,问道:“刚才人多不方便问。牵衣,是什么锁片?”
梅牵衣不敢告诉她实话,只道是个普通的金锁,因为从小带在身边,所以略重视了些。展凉颜这才略松了气,安心地要离开。
梅牵衣在他身后准备关门,他却又回过头来,看了看她,忽然又问:“牵衣,你真的要嫁给谭中柳么?”
梅牵衣愣了愣,断没想到他到现在了竟然还要问她这个问题。想到之前几次他问,她似乎都没有什么好语气,当下微叹一口气,耐心地回答道:“是。前日谭二庄主专程提前来金陵,就是为了跟爹娘商量婚期,日子已选在冬月二十八。展凉颜,如果可能,到时候,仍希望你能来喝这杯喜酒。”
展凉颜闻言身子一震,微微侧首,精致的俊容在檐下灯笼的模糊光晕中顿显落寞与颓败。梅牵衣看得心中一痛,垂了垂眸,想说些什么,最后也只能道:“晚安。”
展凉颜喃喃地跟着道“晚安”,却没有离开的意思。
梅牵衣很想就此关门,却终究是不忍。夜色凉如水,浸润了二人一身,连火红的灯笼都暖不到一丝温度。
沉默半晌,她又轻轻道一声:“展凉颜,对不起。”
她不知道为什么要跟他说对不起。但自从意识到自己就是他喜欢的那个朵朵时,她虽气他,却又忍不住怜他。她若是梅牵衣,他亏负她太多。但若她是朵朵
她不知道到底是谁负谁。幼时的短暂相逢,他记了一辈子,两辈子不忘,她却早早地忘得一干二净。有时候,她都忍不住胡思乱想,如果当初她没有被娘用药把记忆抹去,如果朵朵的记忆对他们来说真那么深刻,她当初在武林山庄再见他,或者被戚寻乐欺负时,或者与他在灵婴楼那么多朝夕相对的日子里,会不会认出他来?如果认出来了,是不是当初就不会发生那么多事,也不会有现在这些事情?
但所有一切都只是如果,只是假设,唯一能肯定的,她不是朵朵。展凉颜,他只能是再一次认错人。他该明白,世上早就不再存在朵朵这个人了。
展凉颜听到她的道歉,抬眸望着她,那双眼里的隐藏的受伤与孤寂,深深地在那两泓清泉里表露无遗。
不知道是他不隐藏,还是她对他太敏感,他的伤痛,她好像总是能感觉得到,仅仅只是看着他的眼睛,她就能明白,他眼里那深藏的被遗弃的孤寂。
忍不住有些心酸。尽管觉得自己无辜,尽管觉得这些都与己无关,她还是有一点愧疚。开口想再说两句安慰的话,想了半天没一句能出口的,倒是他清淡的嗓音在凉沁人体的空气中幽幽传了来。
“牵衣没有对不起我。我只是是我不好。”
他说完这句话,再深深看她一眼,道:“我会帮牵衣把金锁找回来。”然后终于转身,消失在浓浓夜色中。悬在檐下的灯笼,将前路的黑暗照得微亮,让这个怕黑的男人,不至于不敢在夜里离开。
第二天,因洞房花烛而没被打扰的新婚夫妻听说家里遭了贼之后,极为惊讶,但听说只是普通入室行窃的贼,也都松了口气。梅家的宝贝女儿纵然平时用度都是昂贵之物,但那些身外之物,对梅庄来说,倒也没什么可惜的。
金雨朵脸颊染着红晕,尽管两家早就是一家人,但初为人妇的她仍是少不了羞涩,似是别扭地要远离梅疏凝以拉开关系,却又不自觉地在厅上寻找他的身影。梅疏凝也唇角总是似有若无的笑意,时不时地探寻新婚妻子,却又在目光相遇时,同时别开眼去。这无声的甜蜜幸福,让两家大人都欣慰不已,对那梁上君子的担忧也冲淡了不少。
谭中柳又在梅庄逗留了十来天,黏足了梅牵衣后,终于肯抱着这些小甜蜜在父亲的最后通牒之下回家了。不为别的,得回家准备迎娶他的未婚妻。
梅牵衣摸了摸又被他亲吻啃咬得涩疼的嘴唇,望着黄土官道上他一步三回头的背影,马蹄哒哒地也舍不得走,再想起他说的话,不由自主地就扬起了唇角。
“我不回去!我就等着到了迎亲的日子,带着牵衣一起回去!”
当日武林山庄的人离开梅庄时,要带这个“不孝子”一起回去,谭中柳竟然耍赖蹦出了这么一句话,把谭笑剑气得当场黑了脸,只叹丢了老脸,恨不得没有这个儿子。人家说娶了媳妇儿忘了娘,他们家这个儿子,还没娶媳妇儿,就连家都不要了。
最后还是谭中杨劝弟弟,告诉他未婚夫妻不适合同居一地,他不在乎名声,女儿家的名声却不好不顾。他这才妥协,却仍是又赖了几天,把其后两个月的相思先解完了,才恋恋不舍地离开。最后临走,仍是懊恼地长长叹息,道:“牵衣,我说过我们不再分开的,没想到还是又要分开了。”
梅牵衣忍不住暗暗叹了口气,心中高兴是一回事,但同时仍是不懂,为什么谭中柳会迷恋她至此。但梅家金家的人见他如此,显然极为受用。
这段日子,经过梅庄喜事的润滑,江湖各派共坐一席,把酒言欢,那些猜忌仿佛都遥远了。江湖出奇的平静,再不像先前今日平江某某两大门派相斗,明日济南谁谁两虎相争,尽管时空穿梭的传言仍然继续着,但这始终没有落地的留言传着传着,也就渐渐不那么引人兴奋了。
秋尽江南草未凋,但黄叶肃杀的天气,总是让人觉得萧索。在漫天黄叶下,一个身穿雪白衣衫的少女,手执银鞭,身若游龙,银芒烁烁。那轻扬的发丝,仿佛带着清冷的淡香,从画上溢了出来。
梅牵衣盯着房里的挂画,时间一长,顿时觉得那少女似乎活了起来。她身形矫健,手舞银鞭,一招一式,时若游龙探海,时若凤翼天翔,顿觉天地间都是那银鞭舞出的气芒。手指微动,她抓起桌上的银鞭,便出了房门。
楚凤歌一直住在梅庄,谭中柳走了,他了义女更多的时间,聊天看书,练剑学武,梅牵衣为了让自己的功夫名正言顺,也积极地跟着他学着那早已学会的武功,这两个月下来,她的武功早练得梅疏凝与金雨朵的双剑合璧都不是对手了,甚至叫那个爱女如命的爹爹都弃械投降了。
这样的日子过得悠闲惬意,梅青玄夫妇与楚凤歌虽不舍得她马上嫁人,但想到当初他们的承诺,就算成了亲,他们女儿名义上是谭家的媳妇儿,但实际上,却是拐了他们的二公子浪迹天涯。到时候,带上楚凤歌是带,再带上梅家二老,自然也不是不行。因此,对于女儿即将出嫁这个事实,他们都没有太多的伤感。
92出嫁
寒风逐渐透骨时,金陵飘了一场早雪;略略染白了地上的残叶。
到早晨;晶亮的雪还在扬扬飘着,但实在是太小了;不管是对想赏雪的人,还是对厌弃雪天的人;都没有造成什么影响。
梅牵衣练完功;收鞭在手;冬枝连忙递上披风帮她系上;催促她赶紧回去。她抬头望着空中晶亮的雪尘,微微眯了眯眸。这样的雪,星尘一般,细小;但却闪闪发亮,像空中舞着的精灵。
忍不住抬手,疼他们落在袖子上,一小片一小片的冰晶雪朵。
第二次见了啊。
“你看,你看,好亮的雪!发光了!”
那个时候,她一直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叫楼主,她嫌生分;叫名字,又不大自在;喊哥哥,她已经有了个哥哥。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