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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重生魔兽世界之英雄王-第11章

小说: 重生魔兽世界之英雄王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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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哪,你的通用语说的比我都好!”诺斯继续不可置信的喊道。
    诺斯实在无法相信,什么魔法竟然能上一名地精,在一个晚上变成一名人类男孩!难道是禁忌魔法吗?
    其实哈克也不知道,长老施展的是什么魔法,更不知道这个魔法,是以长老仅存的生命力来施展的
    “里克队长,长老怎么还没起来吗?”哈克忽然转过头,向着送行的里克队长说道。
    “昨天晚上你走后,长老叫我们狩猎队,今天早上护送前行到荆棘谷中部,行了,还是赶紧上路吧。”
    诺斯隐隐约约觉得不对劲,不过还是和哈克骑在同一头座狼上,离开了藏宝部落,向着未来前进。
    不过,这一行人却不知道,当他们离开藏宝部落后,不到半天的时间,整个部落都沉浸在剧烈的悲痛中,每一个人都在放声哭泣。
    他们最尊敬的长者,贤能的长老,地精们心中的神祗,永远的离开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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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扭曲虚空

           “哈克,你真小气!”诺斯不满的说道。转载 自 我 看書 齋
    “你如果坐上来,会将我的蜢蜢压死的!!!”哈克委屈的说道,而他的视线,正落在诺斯背后,那个巨大的酒桶上。
    那家伙,至少有二百公斤
    当初,地精骑士们护送了他们将近一个月,穿越了一个个巨魔部落的领地,直到走出连绵的山脉后,到达荆棘谷唯一的河流后,里克队长便带队回去了。
    这时荆棘谷已经走完了一大半
    “我走后,你们只要顺着河流一直往前走,再有一个月左右,将会看见无数的高山峻岭,它们将荆棘谷和人类的国度分割,这张地图上,标出了一条小径,穿过去就会到达艾泽拉斯王国。”当初里克临走时,便是这样交代的。
    不过,他们走的时候,带走了所有的座狼
    于是除了哈克能骑着蜢蜢,诺斯和卡扎便只能靠双腿走路了,本来诺斯的体重完全能和哈克坐在一起,可是这该死的酒桶!!!
    这是个能将三个诺斯装进去的酒桶
    “卡扎!应该由你来背着它!”诺斯再一次提出了自己的抗议。
    “嗝我是领队,必须按照队员的特长来分配任务,而你的特长就是力量!”卡扎打着酒嗝说道,他感觉这一段时间,是他一生最幸福的日子。
    出发的时候,是两个酒桶,不过前一个已经空了,整整二百公斤
    “诺斯,你再坚持一段时间吧,卡扎大叔用不了多久,就能喝掉那桶酒了。”哈克安慰的说着,不过听在诺斯听着,却有些刺耳。
    一行人顺着河边走着,哈克在前面轻松的骑着座狼,卡扎在中间悠闲的走着,可怜的诺斯,则在队伍后面,背负这那个夸张的酒桶。
    不过,诺斯其实并没有怨言,如果他不想背,早在出发前就会郑重拒绝,因为他从卡扎那里获得一点都不少,每到宿营的时候,卡扎都会将自己的战斗技巧倾囊而授。
    诺斯很清楚,这都是卡扎在无数次生死间体悟的,是他最宝贵的财富,就好像前世的专利一样,谁会轻易的赠予别人?
    所以,诺斯并不介意,替半师半友的卡扎,做些什么
    “天色不早了,今天就在这里扎营吧。”卡扎说完,几人便忙活了起来,不大的功夫便扎了两个帐篷,本来是一个的,可卡扎浓烈的酒味,熏的其他人根本无法入睡。
    “噢,哈克你又开始教它数字了?”吃晚饭时,诺斯看见哈克又开始对着座狼摆弄手指,便走了过去。
    “蜢蜢是最聪明的!”哈克强调着,可为什么蜢蜢就是学不会呢?
    现在,那头座狼一看见哈克摆弄手指,都开始发憷了
    “你教的方法不对!要寓教于乐,懂么?”
    诺斯说完,悠悠达达的拎了个烤兔腿过来,在饿着肚子的座狼面前晃悠着,用地精语说了声“一”。
    至于他为什么会地精语,任谁听别人说了几千遍相同的单词,都能学会的
    “一”,奇迹出现了,座狼的嘴里,竟然钻出了地精语!
    尽管还有些模糊和怪异,还是让诺斯呆了一下,不过还是马上将烤兔腿丢进了座狼嘴里,随后又拿了个烤兔腿过来。
    “二”,烤兔腿再次引发了奇迹
    “瞧,想让别人做什么,得先拿出好处,即便是座狼也不例外”诺斯滔滔不绝的说道。
    “可蜢蜢是我的朋友啊!”
    哈克有些不解的问道,即便是转职后他变得聪明些了,可对于这些哲理性的东西,还是无法理解的。
    “动力,那个烤兔腿就是蜢蜢的动力,你之前一直没给他动力,而是枯燥而乏味的教它,自然失败了。”
    “好比,我让你将一座山砍倒,你会去做么?”诺斯打了个比喻。
    “我会的,因为你是我朋友!”
    “呃,我发现蜢蜢比你聪明多了!”诺斯无奈的说完,便回到了帐篷。
    “蜢蜢比我聪明?”哈克追进来问道。
    “睡觉!!!”
    夜里,诺斯做了个梦,他梦见自己长大后,历经千辛万苦,毁灭了一件东西,为了毁灭它,成千上万的人死去,尸体堆积如山,鲜血流淌成河
    第二天,诺斯早早的便醒了,是被这个噩梦惊醒的,发现身上全是冷汗,扭头看了下哈克,他睡的很香,正紧紧抱着那个装瓶子的金箱子
    诺斯回想了下梦中毁灭的东西,却模模糊糊,怎么也想不起来,看天色快亮了,便准备起身穿衣,却不小心碰到了一个最让他恶心的东西!
    那是一盘迅猛龙的粪便
    “我讨厌它!”诺斯暗恨道,他不是仅仅因为粪便脏,而是因为哈克对其的钟爱!
    “迅猛龙的粪便,可以驱逐野兽,只要身上有它的气味,在荆棘谷就不会被野兽袭击!”当初,地精们就是这样说的。
    “郁闷,我其实希望被野兽攻击啊!”诺斯无奈的想道,这一个多月来,就因为这盘粪便,导致这一路的风平浪静。
    所以,诺斯持续着1级的英雄级别,每天都瞅着那所差的二百经验,干着急却没有办法。
    经验们,都长着翅膀飞走了
    就在诺斯他们向着艾泽拉斯王国进发的时候,在主物质面的扭曲虚空,却发生了一件彻底影响这个世界的事情。
    宇宙中,有形体的物质组成了一个个世界,没有形体的黑暗能量则形成了扭曲虚空,并且连接在一起,这里是充满混乱能量的罪恶发源地,无数邪恶的生物盘踞于此。
    就在扭曲虚空的中心,有一座完全由黑暗能量组成的宫殿,无论是再强大的邪恶生物,到了这里都要低下他们高贵的头颅。
    因为这是恶魔之主萨格拉斯的宫殿
    “尊敬的主人,我最近又毁灭了十七个世界,接下来需要毁灭哪里?燃烧军团随时等待着您的命令!”
    说话的是破坏者阿克蒙德,也是燃烧军团的军团长,曾经带领手下毁灭了一个又一个的世界,他是个身高百丈的钢铁恶魔,仅仅是他随后下跪叩拜时,和地面的碰撞,都能引发一场地震。
    不过,这里是坚不可摧的萨格拉斯宫
    “可你和我一样,都无法降临到艾泽拉斯世界!只要我们的真身进去,便会被万神殿的泰坦们,发现我们的存在。”坐在神位上的恶魔之主萨格拉斯,缓缓的说道。
    萨格拉斯并不高大,只有十多米高,甚至都不及下跪者的一个巴掌大,可当他说话时,对方连大气都不敢喘,只是跪伏在地上,尽量表现着自己的恭敬和忠诚。
    忽然,萨格拉斯将视线转移到,大殿中心的一处魔泉上,那是充溢着磅礴魔力的魔泉,漆黑的泉水沸腾着翻滚着咆哮着
    “魔泉的魔力正在减少,那些艾泽拉斯的生物们,正从魔泉中,永不间歇的,窃取着我的魔力!!!”
    “尽管我随意一击都能摧毁那个世界,可我却只能无奈的看着泰坦们在那个世界,布置了最灵敏的结界!即便是将分身降临到那里,都要将力量减少到最低点,才能不被泰坦们发现!”
    “如果不是力量缩小到最低,一万年前,我去占领永恒之井的分身,怎么可能被那些生物击败,甚至让我的本体流血!!!”萨格拉斯说着说着,却咆哮了起来!
    “不,您只是留下了一滴血而已!一滴高贵的紫罗兰色的血液!”破坏者阿克蒙德替他的主人辩解着。
    在这里,他是恶魔之主最忠诚的仆人
    “尊敬的主人,对于艾泽拉斯世界,我有一个建议,您能听一听吗?”欺诈者基尔加丹的声音,忽然从殿外传了进来。
    “好的,你进来吧。”恶魔之主萨格拉斯向着外面说道。
    进来的是一个浑身冒着火焰的恶魔
    “我发现了一个叫做德拉诺的世界,那里居住着无数弱小的兽人部落,他们的体内,却有着暴虐的种子,我有信心能引诱他们。”
    “可以让他们去攻击艾泽拉斯世界,即便他们失败了,也会极大的削弱那里的生物实力,届时,我们再投射最弱小的分身过去,也足以毁灭那个世界”欺诈者基尔加丹,将他的计划详细的,说给了他的主人。
    “好吧,这件事情就交给你去做了。”恶魔之主萨格拉斯说完,摆了摆手,示意他们下去了。
    不过,恶魔之主却不知道,他的手下们,还在满世界的寻找着,他流出的那滴,被他甩到不知是哪个世界的血液。
    一滴高贵的紫罗兰色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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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乌鸦岭墓地

           “呼,终于解脱了!”一名眉心有着紫罗兰色紫痣的少年,兴奋的叫道,然后用尽全力,将旁边巨大的空酒桶,狠狠的踢飞了出去。
    呃,崴脚了
    “我没酒了,你就高兴了?我从一开始就应该发现你的阴谋的!竟然引诱并给蜢蜢喝酒!否则这些酒,一定能让我坚持到人类城镇的!”
    卡扎瞪着诺斯嚷嚷道,他有点后悔,当初怎么也跟着起哄,让座狼喝酒呢,不过他却忘了,当初是他第一个拿酒逗它的。
    “瞧,哈克回来了,那家伙一到了暮色森林,就喜欢丢下我们不管,总是跑到前面去。”诺斯不满的说道,随即诡异的一笑,“嘿嘿,这次他可没理由,不让我也坐在蜢蜢身上了!”
    哈克骑着座狼,一转眼的功夫便到了跟前。
    “你们走的真慢!”哈克笑着说道,不知为什么,他现在显得特别高兴。
    “两条腿的怎么跑的过四条腿的?对了,卡扎的酒桶已经喝干了,我可以骑上去了吧!”
    “好啊!你上来吧。”这次,哈克的爽快,却让诺斯有些愕然,他竟然舍得?
    “你是不是生病了?”诺斯一边问着,一边爬上了座狼的后背。
    “不管他是不是生病,我先坐上去再说,反正我是不会下来了。”诺斯是这样想的。
    “对了,我刚才看到,前面有个人类小镇!”哈克兴奋的说道。
    这句话,让诺斯一个踉跄,差点没从座狼上跌下来,不过卡扎却是喜形于色。
    因为人类城镇的出现,代表着畅通的道路,以及充足的酒水
    鹊岭镇位于暮色森林,它名字的缘由,是因为当地鸟雀众多,每到春夏之际,整个城镇都是莺莺燕燕的鸣叫声,煞是喜人。
    它土地肥沃而广阔,人口众多,不过最大的遗憾,便是道路的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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