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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且笑红尘 by 苏陌(绛袖) 现-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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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被血掩盖的地方则也是一片绛红,说明这衣服原本就是红色。残破的衣袖宽宽的,不像如今的服饰。 
“──这是?”方丈口中诵著佛号。 
那老者只管磕头,嘴里说:“没敢惊动了神灵尸身,先是那蛟龙的龙首搁浅在礁子上了,人见那物的头角上有块布,斗胆挑了下来────河水凶,还欠下条人命哪!”说罢又是伤心,又是害怕,把那团事物奉到了方丈面前。 
血液虽然干涸多时,放出的却是大雨也盖不住的奇异腥臭,殿上每人都闻著了,几乎让人无法忍受。方丈又念了句佛。 
“恐怕,也是只孽畜────。” 
众百姓闻言大骇。 
“龙亦有善恶,死去的那一只,可是满头生角,中额一个巨大的肉瘤泛青色?” 
“正是!” 
方丈只是一颤:“虽恶,亦是龙啊!──它何处受了损伤,竟尔殒命?” 
“看不真切,不知道──只见那尸身随波逐流,一会就不见了,只是血染了河水,满河都是鲜红的──骇人哪!!怎能有这许多血?一直一直的流!” 
这一年夏,正是莲心面壁第三年,河套以东连日不雨,已近成旱。突而一日,天中云雷翻滚,天地变色,落雨倾盆,就再也没有停过,连续十日,河水暴涨,泛滥成灾。 
大河水患由来已久,本是连年为祸,并不罕见,偏是这一年,深峡忽现一蛟龙,百姓所见,已是尸身,大河决堤,中游至下游,百里中河水被那血水染得鲜红,千里还可闻见腥臭,试想一条泛滥的血河,如何惨烈!简直是地狱风景。百姓惶恐,几乎不敢饮水。 
大雨狂暴,只二日工夫,那血水流过诸多水网,到洛阳开封一带,就消失无痕。不知是一路归了海,还是自行消退了。龙身则早沈入河中万年淤泥,不知所踪。 
然民心已乱,谣言四起。都说这是百年一遇的凶事,今年的泛滥尤其严重,也是应验了此兆。 
可怜大河沿岸,一片哀鸿遍野,民不聊生。 
朝廷昏庸腐败,无力赈济。注定今季是修罗劫难,这丧乱世道中也不知道要滋生多少惨绝人寰!有这和阎罗地狱一无差别,人鬼不分,公理不昭,酷烈昏乱的一样的人间,才有这麽多鬼狐精怪肆虐的异闻。 
这神鬼道,原多是人心中有魔作祟,便做妖邪之行。 
佛渡不了这样的尘世。 
且笑红尘(44) 
莲心在禅房中打坐,额上汗水淋漓。 
虽然身上的刑枷早去,他却仍然佝偻著身子,著实不像当初那个意气刚健,立志普渡众生的红莲行者。 
方丈进来时,正有三位老僧坐与阵法要位,口中诵著咒。 
红光从佝偻赤裸的脊背上发出,在朱砂色的文身间隐约闪烁。眉心的痣,无端流下一行血迹。 
莲心压抑著痛苦,只是嘶哑地低吟,他双手攥著身前蒲团,终於禁不住匍匐於地,痛楚挣扎著。 
老僧们仍然急促地念动法咒,仿佛在催逼。 
红光愈盛,眉心的血滴滴洒在杏黄的蒲团上,瞬间就凝固起来,红得异常妖异。 
老僧们汗出如浆,神色灰白,几要脱力。莲心则在阵中翻滚,终於忍不得,大声惨叫著。 
佝偻的背挺起,扭曲著,冶地文身滴出血来,混合著他的汗水,一路滴落地面。 
血水凝固,盘踞在地上,老僧们地咒诵未停,那血水被催逼地沸腾起来,慢慢化做血雾飘散。 
仿佛抽干自己血液的痛苦,不是个凡人能够承受的,莲心却独自苦苦支撑著,嘴中嘶喊地间隙,仍然艰涩地要一同念诵咒法。 
只一瞬间,莲心就感觉到了那熟悉又陌生的炙热。 
他的火──他的红莲业火,妖孽冰冷的血终於还是没能封住它,那是上天赐他的无上法力。 
红色的光芒逐渐明晰,文身上枯骨不见踪影,额上朱红亦恢复颜色。 
老僧们睁开眼时,只见莲心已恢复了端坐的姿势,瘦弱的身体现在端严挺拔,仿佛那人的灵魂亦回还了似的。 
由死及生的火,焚烧在他眼底。 
方丈口诵佛号,沈声道:“终於是揭开了。” 
三位老僧这时早瘫软於地,其中一人颤声道:“不!这妖咒还没揭开!” 
话未说完,莲心只一口鲜血喷了出来。连连咳嗽。 
咳著咳著,只听他狂笑起来:“哈哈──他还没死!那妖孽,他一日活在世上,这咒就解不开!”背脊上原本消失的枯骨继续流淌著血,这血是鲜红的,是那凡人自己的血。 
方丈顿时发了急:“这──这可如何是好!!” 
没等他说完,莲心收住了猛咳,问道:“──我的锡杖呢?” 
当他还是行者的时候,素是杖不离身,之後为妖怪所擒,锡杖也就遗留在那个围绕青桃的院落里,这件法器,想来是被寺院收回的。 
方丈道:“若法力不复,你始终也──。” 
“把它给我,那妖孽虽活著,咒禁已经松动。”似乎不愿意再多说,恢复了力气的莲心慢慢站起来,他看著自己的手,唯自己可以看见那浮动的幽光,他的红莲业火回到了掌控中。 
“时间──不多了。”说了句没有前因後果的话,他苦涩地看著周围的僧人们,突然抬头,看向窗外倾盆的雨,“这雨──!?” 
老方丈长叹一声:“正要对你说这件事,大河中司水的龙被杀,这雨,乃是咒怨。” 
心中隐隐惶恐著,看那雨,没有要停的样子,莲心动了动嘴唇,却没说他要说的那句。“──就像我身上这个。”他说。 
青年拂过自己的後腰,一手滑腻的血迹。血没有停止的迹象,强硬解开那妖怪咒术所造成的伤口,是不容易愈合的,或者,根本无法愈合。 
当初那麽温柔刻上的印记,只让他微微疼痛罢了,妖怪小小的任性,说了句:“你是我的了,不是寺院的。”当时也并不在意。 
可是,谁又能想到这束缚的酷烈?──只要企图摆脱它,它就不只是束缚,而是惩罚。这是莲心事先也不知道的规则。──会这样不停的流血,直到死吧?对他来说,好象是种不错的报应。但是很意外的,他原本的法力解脱了额上封禁,竟可以使用了。 
为什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和尚的心中很清楚──那妖孽时日无多。 
这时候老僧道:“在蛟龙身上残留一些东西,你要看看。” 
当莲心看见那件残留的血衣,自然认出它的主人,这款式太特别,见过一次就不会忘记,想来长老们也一样。他们为何将自己叫出来,也就可以理解了。 
那妖怪,果然是个厉害的家夥。 
莲心微微露出嘲弄地神情。还能是谁?──也只有和龙一战,才能让那妖怪衰弱至此。 
你是不会甘心受缚的,就像我一样! 
代价很大吧?奉桃。 
“如今暴雨成灾,越是灾厄频发,世间邪魔鬼怪越是横行,已经十年,没有再找到你这样的孩子──寺中这些老朽,力所未逮,这次的大灾厄,枷叶实在无人──你面壁三载,看来是真心悔罪。莲心,放你出来,只为要你再做红莲行者,担起救助百姓的职责──怎样?──你的业火?”老人有些哀戚地看看他。 
“恢复了。”忍耐著痛楚,青年只轻声说了句,他现在穿回了灰色僧衣,背上包裹的绷带湿透,血迹斑斑渗到外衣。 
他之後再找不到红莲,只有他。 
怎麽,还要当个红莲行者麽? 
要救苦难,平灾厄麽? 
难道不是天在戏耍他? 
方丈又叹一声,颇有些踌躇地说道:“这妖怪不知道现在何处,既然能杀伤龙族,也委实可怕!当初你既逃脱,他可会寻来?” 
那时候,莲心没有说出他逃脱的原委,只是含糊领罪,寺院中人鄙夷他,也不屑询问,就下了刑责;就算当时逼问,莲心也绝不会把那段卑劣说出来。 
如今,妖孽重现踪迹,寺中人想来是有点害怕了──怕那个杀死龙的妖孽。 
想想有点可笑,寺院惧怕一个妖孽。 
莲心真的微微笑了,拿起他久未见到的锡杖,轻轻抚摩。 
“他寻不到我──我即刻就出寺,去行我的职责,可好?”青年的声音听来淡漠,就像个看透世情的老者,方丈也不能多言,讷讷道:“那也由你了,红莲行者。” 
45 
'情何物'三 
对林绛袖来说,最讨厌的天气就是下大雨。 
记得老妈说过,他出生那天,也是大雨。 
妈在医院里痛得死去活来,老爸同一时间在外面和女人乱搞;爷爷打电话去小别墅骂他,那没良心的死老爸居然来个不闻不问,仿佛孩子不是他的。 
妈妈一面痛哭,一面生下他,几乎死过去。外婆气疯了,冲动地要把刚生下的小外孙送人,说不养这么没良心的种!后来她心脏病发才闹停下,可惜病根是做下了,现在还时时绞痛,特别是说起她的女婿。——那是父母还年轻时候的事情。 
老爸却是在三年前才“刚刚”和女人跑掉了!——到这里,绛袖不能不佩服自己的老妈超级强的忍耐力。 
原本也算个女强人的老妈,那个倔强的老妈,被男人声泪俱下地讨饶,甚至下跪忏悔后,还是会昏了头,继续过这种日子! 
小时候庆幸过老妈的这个决定,让他总算有个爸——那男人也时常给他买玩具,陪他去公园,参加家长会。可是从十二三岁开始,林绛袖看到了父亲外面的女人,明白事情后,就再也无法忍受了。 
家里时常争吵,原来是父母,现在是父子,简直不得安静。 
最后劝老妈离婚的是他这个儿子。老妈却对人家哭诉—— 他们这代人是不知道的!不知道辛苦,说要离就离,实在是没有感情的!你看他爸对他,也算———— 
她是怪他凉薄,那没什么关系。 
——妈怪儿子,以后还不是要相依为命?!——独这个肚子里的出来的人,不会害她,骗她。 
爷爷却是死活不肯两人离婚的,说进棺材也认这一个媳妇,其他野女人要进门,他要打出去!准定照顾自己孙子,和媳妇一起住,满心想要夫妻破镜重圆——这是老人家的天真。 
那个男人,因为婚姻后财产的关系,僵着不肯签字,两边胶着着,直到如今。若不是对女人的狠心,他也算是个成功人物,一样的大老板。——多么精明!老妈也不能不承认,儿子的脑袋是随老子的。 
家家里都有这些烦心的事,这抓挠不着的疼痛,这些世俗的折磨,也让林绛袖觉得不堪忍受! 
——可是人很奇怪,忍着忍着就习惯了,对家里,对外面。 
他怀疑自己的生性就是轻薄的,像他的爸。 
他总是无法抗拒女孩子在他面前娇顺的样子,对他亲热些,他就无法拒绝。 
第四任女友是个才女,好容易向他告白,羞得快死了,被班级里乱传,举年级皆知,让林绛袖不答应也要答应。 
——那女子,老实说以前没看在眼里面。 
不过真交往了,眼镜后面的细眼睛并不难看。每当自己信口报出期末总分的时候,也可以看到才女脸上的两朵红云,颇可爱。 
——也接过吻。没想到对方做了大量研究工作,亲完之后嫣然一笑,说:“绛袖,下次,你试试热情点的吧。”问她什么叫‘热情点的’,被捶了好几下,都咳嗽了,还说他坏。 
第三任是个学姐,校花级人物,她自知道不能低了身份,要找就找林绛袖这样品貌尚可(校草级美少年,有奖学金,无任何前科,),学习还行(除体育全部优秀,),家世及格(家里开公司)的男友才算般配。 
学姐是玩惯的人,她倒曾“热情地”亲林绛袖,可惜林绛袖只知道那叫“法式的接吻”,不觉得这样动用舌头就算是热情了,没拿来给下一任参考。哪怕那美人约他周末到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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