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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林夏的重生日子-第234章

小说: 林夏的重生日子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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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

    “什么!”三个人三只口六只眼睛齐齐盯着林夏,异口同声惊呼道。

    见他们都这样盯着自己,林夏有些不自在,微咳了两声。

    “我都十八岁了,大学也过了八分之一,谈恋爱不是很正常的么,你们干嘛这么惊讶!”

    林老爸惊呼,是因为:哪个臭小子把我女儿骗走了。

    越这么想,越是盯着眼前的林夏,越觉得自己女儿十分乖巧,不懂人心险恶。

    林老妈则想道:女儿才十八岁,可不准让那些个穷小子的花言巧语给骗了。

    当年林老妈可是溪水镇的一枝花,多少追求她的人她都看不上,就瞧上了林老爸的实诚。

    我可得好好把把关!

    林辉则是:老姐眼光这么高,居然有人能让她瞧上,真是稀奇。

    最终还是林老妈先反应过来,毕竟作为过来人,她是很能理解“女大不中留”这句话的。

    “夏夏啊,这件事太突然了,你至少也得提前给老爸老妈通知一声吧。这贸贸然把人领回家,这我们一家人都没准备啊!”

    “是啊!”林老爸也点头附和,“你现在学习工作这么忙,怎么会有时间认识外人。”

    听林老爸说起这个,林老妈忙问道:“不会是你们班上的同学吧。”

    林辉撇了撇嘴,老姐这么会挣钱,学生哪里有钱,她看得上才怪!

    果然,林夏摇头道:“不是,是工作的时候认识的,比我大几岁。”

    “那到底是大几岁啊?”林老妈又追问道,“不会是五岁十岁吧。”

    她女儿可才十八岁呢,前途一片光明。

    林夏想了想,“大个五六岁吧,算起来他还是我的学长,也是从京大毕业的。”

    “那算起来现在已经有二十四了,才从你们学校毕业么?”

    “没有,已经毕业两年了。”

    “那他现在是做什么工作的?”这才是林老妈最关心的。

    女儿这么能挣钱,总不能找一个挣的比她还要少的老公吧,那岂不是日后要靠女儿养家?

    那样的话,那个男的岂不是成了小白脸,吃软饭的了。

正文 308 靳氏公子

    林夏想了想,有些不确定道:“他应该是做生意的吧!”

    开公司的,应该也算是做生意吧!

    做生意?

    林老妈和林老爸对视了一眼,和他们一样做这种小生意的么?

    俩老还没表达鄙视之请,林辉就问道,“姐,做什么生意的啊。人比尔盖茨那种也叫做生意,咱校门口摆小吃摊的也叫做生意,是哪一种嘛。”

    他林辉的老姐的男朋友,怎么可能只是一个做普通生意的。

    “嗯,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他名下的几家公司还行,我也听过。”林夏想了想,“那个富讯和宜康都是他开的,还有什么房地产公司,我也不是很清楚。”

    “富讯居然是他开的!”林辉震惊道。

    作为一个电脑狂人,别的企业也许不知道,但富讯他确实如雷贯耳。

    富讯,简直就是中国另外一个华为。

    只不过华为的总部在深圳,而富讯科技的总部在b市,所以对b市人而言,富讯科技比华为听的更多,也更为熟悉。

    “难道他就是富讯那个神秘的总裁,靳氏集团的二公子靳夜!!”

    林辉大惊。

    “呃,他有这么出名么,怎么你们都知道他。”见林辉这个样子,林夏不禁想起了当初在京大参加舞会时候,靳夜出现时那些京大骄子的反应。

    被人众星捧月,如天王巨星一般。

    难道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事?

    看着林辉眼中的激动,林夏疑惑了。

    见儿子一脸崇拜的样子,林家老两口疑惑道:“他很神么,小辉你这么崇拜的样子。”

    要知道,周建平来过之后,林辉对他就一直嗤之以鼻,说什么他脑袋太愚笨,人太傻。蠢蠢的。

    至于他老姐林夏,林辉从来就没有崇拜过,一直觉得她笨极了。

    也只能做写书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事,若让她捣鼓电脑或者编程之类的,估计一辈子都学不会。

    “老爸老妈,你们是不知道。靳夜,十八岁毕业于大学斯坦福大学,后回国深造,二十二岁自京大硕士毕业。在研究生期间,编写了无数程序。而其中一个程序被诺贝尔科技奖提名,虽然最后被米国一个七十多岁的疯子给挤了下去,却是诸多计算机学者心中的偶像。”

    林辉顿了顿。添了一句,“当然,也是我的偶像。”

    他一大堆话,都将林老妈绕晕了,“这个什么福大学是个什么大学,都没有听过。”

    看林家老两口晕乎乎的神情,林辉解释道:“斯坦福大学被视作“西岸的哈弗大学,在1959年工程学院院长提出了一个构想——这便是斯坦福大学的转折点:将一千英亩以极低廉、只具象征性的地租。长期租给工商业界或毕业校友设立公司,再由他们与学校合作,提供各种研究项目和学生实习机会。”

    “于是。斯坦福成为美国首家在校园内成立工业园区的大学。

    得益于拿出土地换来的巨大收获这个建议,斯坦福使自己置身于在美国的前沿:“工业园区内企业一家接一家地开张,不久就超出斯坦福能提供的土地范围。向外发展扩张,形成美国加州科技尖端、精英云集的‘silicon valley’,也就是现在举世闻名的硅谷。”

    听林辉的介绍,林夏有些恍惚。

    在国外的时候,谢郗彤三人来美国看她的时候,他们五人也曾到过斯坦福大学的校园里,她也给几人讲过斯坦福大学的历史。

    “随着美国西海岸“高科技带的兴起,各个电脑公司,包括“世纪宠儿微软公司纷纷在这一线安营扎寨,斯坦福大学的地位越来越举足轻重。

    而它的毕业生为人类文明、科学技术进步、世界政治经济、和现代商业发展做出了极其卓越的贡献。

    他们中有美国总统,有世界科技领袖,有诺贝尔奖金获得者。

    他的毕业生们创造了世界众多一流企业,比如我们众所周知的hp, google,nike, yahoo等等。

    如果说,哈佛大学与耶鲁大学代表着美国传统的人文精神,那么,斯坦福大学则是二十一世纪科技精神的象征。”

    林夏的声音并不大,但是其中淡淡激动的感觉,还是让另外三个人有些莫名。

    “夏夏,你很喜欢这个学校?”谢郗彤问道,“怎么觉得你好像很激动很自豪似得?”

    林夏愣了片刻,这才淡淡笑了起来。

    是了。

    在哈佛,耶鲁,剑桥,斯坦福等几所世界著名的大学里面,她是最喜欢斯坦福的。

    因为,它是靳夜的母校。

    走在这样的路上,林夏似乎想到了当年的靳夜,是怎样面无表情的穿过这个校园,在这里学会了做饭,学会了人生中许多许多的第一次。

    只要想到她站在他曾经的天空下,看着同一片蓝天,她总是有种莫名的感动。

    这就是网络上说的矫情吧。

    她想。

    看着周围或大或小的拱门,林夏点头笑道:“嗯,很喜欢这所学校。”

    林辉一通解释下来,林家老两口虽然还晕乎乎的,但有一件事是很明确的。

    就是,这个优秀到人神共愤的人,是怎么看上自家闺女的?

    “哎呀!”林老妈惊呼一声,“今天都腊月二十了,还有十天就过年了,这家里还乱糟糟的。”

    林老妈一拍大腿,“你这孩子,人要过来,你怎么不早点说。”

    林夏有些心虚的笑了笑,“这段时间不是忙么,忘记了。”

    见林老妈还想说什么,将筷子一搁,“老爸老妈我吃完了,先回房了。”

    说完,蹭蹭蹭的跑上楼了。

    躺在床上,林夏也很无辜。

    原本她根本就没想过今年把靳夜带回家的,还是他软磨硬泡。最后动用武力才让她屈服了。

    所以,老爸老妈惊讶,她也很意外好不?

    正想着,就听见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姐,我能进来么?”

    “进来吧,门没锁。”

    门从外面被扭开。林辉神情有些扭捏和害羞,“姐,未来的姐夫真的是靳夜啊!”

    林夏点了点头,“是啊,怎么了?”

    “那。他来我们家的时候我可不可以问他问题,和他合个影?”

    看林辉那个样子,林夏差点儿笑出来。

    多少年没有见他弟弟这样的神情了。一想到这小子一脸臭屁、拽拽的样子,林夏就巴不得把他暴打一顿。

    “可以,到时候我和他说一下,大家照合影的时候你可以单独和他一起照相。”

    接写来的几天,林家几乎算是忙的人仰马翻。

    就连一向置身事外的林家小弟也同意被林老妈拖出去买了一身衣裳,而不是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摆弄电脑程序。

    “诶,老林啊,你说我穿这件衣服怎么样?”林老妈拿着一件衣服。在大大的穿衣镜面前笔画着。

    左右看了看,自语道:“不行,这款式总觉得太僵了。”

    “这件呢?”又从床上拿起一件。比划了两下,“不行,颜色太艳了。不庄重。啊,这件浅灰的怎么样,会不会太显老,太呆板了。”

    明天就是靳夜过来拜访的日子,一大早起来,林老妈总觉得有些紧张,做什么事都心神不宁。

    到了晚上,更是如此。

    虽然林夏劝说了一通,貌似效果并不太好。

    看着林老妈表演了半天,林夏无奈道:“妈,人家都说女婿见丈母娘,不是应该女婿紧张么,您紧张个什么?”

    “你这孩子,懂什么,第一次见面尤其重要,何况是他们那种见惯了贵妇人的人,当然要给个好印象。”

    林夏笑道:“妈,你也说他平时生活中都是一些贵妇人,穿衣打扮都很精致得体,什么没见过。倒不如你穿的平常一点,让他觉得咱们家十分温和才是。就像建平哥来咱们家的时候,刚开始不也是紧张的很,现在过来都平常极了,像自己家一般。”

    “对对对,你说的很对。”林老妈一拍大腿,“这个倒是提醒我了。得,明天我也不要你爸穿西装了,他刚刚还和我嘀咕说这哪里是女婿上门,天皇老子上门都没有这么正式和隆重。”

    除非必要场合,林老爸一向是不穿西装的,毕竟没有普通的t恤和长衫穿着舒服。

    “嗯,老妈你也别太紧张,其实他也就是一个普通人,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的,没想象中那么恐怖。”

    “知道啦知道啦。”林老妈一边不在意的挥挥手,一边把这些“正式”的衣服收到柜子里,把那些“亲和”的衣服抱了出来。

    见林老妈油盐不进的样子,林夏无奈的笑了笑,回房了。

    所以,靳夜拎着礼物上门的时候,林老妈是上面穿着一件白色休闲衬衣,下面一件浅灰色的裙子,林老爸则是普通的t恤加西裤,林辉是最新款的耐克运动套装。

    用他的话来说,最喜欢这个对勾,希望他的人生中全都是对勾,永远没有叉叉。

    所以,他最讨厌的牌子,就是特步。

    这样的歪道理听的林夏闷笑不止。

    而林夏,则是一套鹅黄色的连衣裙加白色小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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