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的重生日子-第1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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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她虽然有少女的皮,却是一颗大妈的心。
“因为他年纪比我大,所以你选择了他?”宋信的语气有些急切,带着一丝丝的质问和不可置信。
林夏摇了摇头,“当初你离开中国,我来到B市,夜帮了我很大的忙,之后也发生了很多事。感情的事,不是简单的几个因素就能有的。”
“男人和女人不同,时间可以让一个女人慢慢爱上男人,但时间却很难让男人慢慢爱上女人。因为男女之间的爱情周期是不一样的。所以,男人的爱情,大多数都是一见钟情。”
“而女人的爱情,则是通过陪伴,经过累积而越来越多,越来越浓。我刚到B市的时候,那里没有朋友,认识的人少的可怜。然后我们一起吃饭,他在工作之余陪我逛商城,爬长城,陪我走遍B市的大街小巷。”
“男人的爱情却会随着时间而慢慢减少,可是女人的爱情,却是通过这些事情,慢慢累积,越来越多。”
“男女相处,爱的浓其实没用,爱的久才是最好的。我们之间没有过轰轰烈烈,也没有过山盟海誓,却慢慢的自然而然的走到了现在。”
所以俗话说,爱到浓烈就是尽头,爱如亲人才是永恒。
他见过她最窘迫的时候,在她最危险的时候,心房最弱的时候从天而降,仿佛天神一般。
那样的靳夜,已经镌刻在林夏的心底,根本动摇不了。
“阿信,等以后咱们慢慢相处了,你会发现,其实我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女孩,甚至还不如其他女孩那样漂亮。人生一场虚空大梦,韶华白首,不过转瞬,前面会有更美的风景等着你。”
听林夏这样大段大段的劝言,宋信苦笑了一下。
他怎么会忘了,她可是写小说的,对这样的劝诫之言信手拈来,他哪里说的过她。
她在《暗恋》里说:很多事情,根本就是没有结局的。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过往,终究会消散在年华的洪流里,变成一抹淡淡的影子。
而在她的《错过》里面,则写:所谓缘分,是不需要太过奢华的布景,生死相托是缘,萍水相逢是缘,相忘于江湖又何尝不是。
她曾经以为,这一辈子,她都只会爱他一个。
可她不知道,她太过年轻,以至于都不知道,以后的时光,竟然还有那么长。
长的足够让她忘记他,长的足够让她重新喜欢上一个人,就像当初喜欢他一样。
当时年纪小,不懂这些话里的意思,只觉得文辞优美,仿佛像在看散文诗一般。
现在回想起,宋信却觉得有些触目惊心。
面前这个眼中波澜不兴,眸色淡淡的少女,为何在那样花样年华之际,写出如此颓唐之语。
那绝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淡淡的语句,说出感情中浓烈的绝望。
这才是最大的哀伤。
林夏看了看手表,现在已经八点了,两人出来已经两个多小时了,后面不远处,小时一直不远不近的跟着。
这是靳夜的命令。
如果他不在她身边,那她无论去哪里,都不能离开小时的视线。
对靳夜的话,小时贯彻落实的叫个彻底。
跺了跺脚,林夏有些怀念家里温暖的暖气了。
注意到她这个小动作,宋信终究还是心疼她,开口道:“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
林夏点了点头,两人往回走。
“对了,忘了问你,你现在住在哪里呢,有空我过去找你。”
宋信的脚步顿了顿,才道:“我现在住的地方不定,因为公事的原因,经常到处跑,所以还是我有时间就过来找你吧,也便宜。”
林夏也不过是随口一问,听他这么说,也不再多提,转身说起容城的谢郗彤几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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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39 如果
“我到了,你要不要进来坐坐?”两人站在离公寓不远处的路口前,林夏邀请道。
宋信摇了摇头,“下次吧,我还有点事儿。”
“行,那我就不留你了,我的手机号你有么,要记一个么?”
“我有。”宋信简短道,“你快进去吧,外头冷。”
说完,一股寒流吹来,林夏打了个哆嗦,“要不你和我一起进去吧,喝杯热茶再走。”
“真不用了,林伯还在那边等我呢。”宋信指了指离岔路口不远处的一辆黑色的轿车。
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只见车窗缓缓的被摇下来,露出了林伯那张熟悉的脸。
在异国他乡看到熟人,林夏显然很高兴,“林伯来了,你怎么不早点说,我都没有过去和他打招呼,多失礼。”
宋信笑了笑,“没事的,下次再一次吃个饭吧,你很久没尝到林伯的手艺了吧。”
“正是呢,你这么一说,我口水都流出来了。”见他若无其事的样子,林夏也不再提刚才的事情,两人仿佛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般。
宋信勾了勾唇角,伸出右手,正欲揉了揉她的发丝,却不过摸到了毛绒绒的帽子。
心里微微有几分失落,“你快进去吧,我也要走了。”
“嗯,有时间再联络。”林夏说着,又寒暄了两句,到底受不过那个寒,和小时一起进了屋子。
门被打开了,泻出橘黄色的光泽,渡在她的身上。
直到门再次被关上,宋信才发现,原来她从不曾回头过。
她一直没回头,所以。一直不知道,原来他一直在原地,从未离开。
若今昔一别,一别永年,苍山负雪,浮生尽歇 。
“少爷,时间不早了,您身上还有伤,咱们还是早点回去吧。林小姐还会在这里住半年,等您伤好了。再过来看,也不迟。”林伯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他的身边,低声恭敬道。眼里却含着一丝的担忧。
宋信转过头,眼里已经没了林夏熟悉的温柔如水,只剩冷漠和锐利。
慢慢转过了身子,他眉心微蹙。
冬天,还真是不利于伤口的复合。
两人往车那边走去。林伯拉开了车,道:“少爷,您小心点。上次伤口还没好,遇到林小姐您有怒极攻心,让伤口更严重了。这还没恢复妥当,您又”
“林伯。”宋信靠坐在车上。睁开眼缓缓道。
他什么都没说,但林伯却没有继续说下去。
林夏,是他的逆鳞。林伯知道。
见他不再继续,宋信方蹙眉缓缓道:“开车。”
“少爷,B市那边听说家里面的生意二老爷都交给大少爷和二少爷了,您现在还不赶回去,只怕日后家里的生意都被他们两兄弟把持了。”林伯很担忧。
大老爷虽然是个有心的。却敌不住老太爷偏心老二。大太太虽说有点手段,却也不过是小把戏。在他们这些在商场上看多了人的眼中,不过是过家家。
宋信一生下来就被扔到容城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虽说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少爷不受京中局势的干扰,也没有被二老爷他们养成纨绔,但因为离开京城时间太长,那边的什么信息都不知道。
宋信勾了勾嘴角,淡淡道:“宋钰也不过这么点本书,他以为这是古代皇位的继承么,居然还搞暗杀这一套。”
语气轻柔,却很是不屑。
“宋徽知道他弟弟干了什么好事么?”
“我们留在家里的人传信过来,没见宋徽这段时间做什么,应该是不知道。”想到那边传来的信,林伯有些嘲讽道,“估计是这两兄弟年纪大了,弟弟有些不忿哥哥压在上头,所以自作主张了。”
宋信闭着眸子,微带讽刺,“就让他们在国内小打小闹吧,咱们在一旁隔岸观火。”
说道这里,他微微顿了顿,“公司这边的事上正轨了么?”这问的却是司机旁边穿普通黑色西装的男子。
“一切都上了轨道,您真的不盯着看?”
宋信挥了挥手,带着一股上位者的气势,“不用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黑衣人眸色微闪,似有水光,嘴唇微微蠕动,却还没不发一言,只是眼神更坚定。
宋信看在眼里,勾了勾唇角。
他学的是御人之术,若是这些人都驾驭不了,如何于国内的那些老狐狸拼。
“宋钰的那些手段都上不了台面,行事太过小家子气,不足为患,至于宋徽么”说道这里,他停了下来,似乎在思索。
“宋徽也不足为惧,听说他被路家的小姑娘迷的神魂颠倒,已经与秦家大小姐秦映雨闹翻了,眼下正焦头烂额呢。”
“路家?哪个路家?”他们宋家认识这么一号人么?
见宋信一脸疑惑,林伯忙道:“这路家原不过是下面二线城市的一个小家族,家里也算过得去,不过是那时候二太太出了点事,正好被路家的人救了,所以这路家也算是攀上了咱们宋家。”
听林伯这么一提醒,宋信的脑中立刻想到了几张照片,“哦,原来是她,就是那个头发短短,长相还算清秀的女生?我记得,是叫路容来着吧。”
虽然咱和夏夏比较熟,但是那姑娘确实比夏夏好看多了,少爷啊,您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么?
林伯心中腹诽,嘴上却道:“是啊,您当时还说这名儿好,叫鹿茸呢。”
知道是谁了,宋信眼里闪过一丝漫不经心,“既然我的好哥哥这么喜欢这个女孩,咱们何不帮帮他们。”
听了宋信这话,林伯眼里闪过一丝忧虑。
医生说他要静养,不能思虑过重,可现在事情正多,怎么才能让少爷不想呢。
林伯想了想。好容易想到一条,“少爷,咱们这边的事还没处理完呢,何不暂时按兵不动,等这里抽出时间,再对付他们也不迟。再说,他们哪里用的着少爷出手。依我看,不等少爷动手,他们就自己内讧了,钰少爷可不是愿意屈居人下的主。上次居然主动招惹林姑娘”
“你说什么?”他的话还没说完,宋信就猛的睁开了眼睛。
平素波光潋滟的眸子里闪现寒光,“他去招惹夏夏了。这事儿我怎么不知道。”
因为当时您正危在旦夕,好不容易才抢回了一条命,我哪里敢将这事儿告诉您。这话林伯不敢说,只得简单道,“当时珏少爷好像看上了林姑娘。不过简单的试探了一番,就别靳家派来的人给保护的死死的。再后来,靳家就安排林姑娘到了美国。当时我们的人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想来”
那个时候,靳家四少爷就已经看上了林姑娘。
接下来的话林伯没有说,宋信也明白。
靳家家世不菲。靳轩和靳夜因为年龄相差极大,自靳熙去后,靳轩是兄长。更是父亲,所以兄弟俩感情极好。
难怪靳家这么容易就让夏夏进门了,想必这其中靳轩也出了不少力。
想到林夏,宋信眸色微微黯淡。
若是靳家像他们家一样,亦或者宋家和靳家相似。那他何必殚精竭虑,自在无为的日子岂不是更好。
宋信闭上了眼睛。
可惜他不能。
他不去争不去抢。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