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的重生日子-第11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些书能够拿出去么?
林夏心内有些疑惑,然后身形一闪,出了空间。
心念一转,书就已经拿在了手里。
然后,那本书,已肉眼能见的速度迅速泛黄。
林夏也不知道它究竟变黄到了什么程度,等到书不再改变,她手里的那本书,就像隔了几百年一样。
你绝对不敢相信它在一分钟之前还是洁白的。
看着手里这本脆弱的书籍,林夏沉吟了片刻,对于它的改变,终究是喜大于惊的。
至少这样她就不用费尽心思去托人伪造书本的年份了。
毕竟一百多年前真实的孤本,居然能保存的这么好,说出去人家也不会相信。
并且把书籍伪造成旧书的样子,还不能让人看出是伪造的,确实很有难度啊。毕竟这里是B市,爱收藏这些古籍的专家也不少,若是被人鉴定是伪造的,又要费尽一番心思和口舌去解释了。
只是,为什么她放进空间的东西,比如苹果。钱之类的,放进去是什么样子,拿出来仍然还是那个样子。
林夏有些想不通。
看着手指上那个隐隐能看出淡青色的一圈痕迹,林夏决定明天去首饰店买个铂金戒指带着。
若是刺青还好解释一些,但这个刚开始没有,然后慢慢颜色加深,虽然说一般人也不会注意,但难保不会有人察觉。
尤其是住在一起的林老妈他们。
打定注意,林夏拿着书,闪身进了空间。
仍然是落在藏书室。手里的书也没有恢复如初,然后林夏又出了空间。
如此几次,她就确定了这书就这样了。
窝在书房沙发上。翻开书本的一页,只见那书页薄脆极了,仿佛一用劲就会脆裂似的。
见状,林夏可不敢在动它了,闪身进了空间。将书在藏书室里面的书桌上放好。
藏书室并不算很大,至少比起那个浴池来,是小太多了,约莫有三十个平米。
里面是古朴的书架,书本整齐的码在上面。
幸亏这里没有灰尘什么的,不然这几百年下来。只怕这屋子都要被灰尘给淹没了。
况且,谁知道这空间有了多少年,说不定还不止几百年。
看来先前给老师准备的礼物是用不上了。明天就去买个好一点的木盒,把这本书装好送给李隐兰。
林夏出了空间,刚给自己倒了杯水,就听见QQ响了起来。
喵喵:哇,这书感觉好奇怪啊。明明你写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可就是让人看的欲罢不能啊。翠花到底想了个什么法子帮她们家致富啊!古代的农村居然真的穷到了一年到头都吃不上白米饭,只能吃杂粮的程度了么?
琉颜:放心,这些绝对属实,我查了很多资料,这些都是从历史里面推出来的,情节什么的可能有改动或杜撰,但古代农民确实是很苦的。很多佃户都是一年忙到头,结果自己一家人都吃不饱,连间瓦房都盖不起。
喵喵:真的是好可怜,和他们一比,我们真的是太幸福了。不过和你以往的作品不同,这本书你写的很萌很可乐啊,看看这段描写:
郑淼听到这个妇人的话,顿时觉得晴天劈裂,整个人就像石化了一般。
翠翠花!
尼玛,有木有搞错,她家姓刘,她居然叫翠花!
刘翠花!
老天爷,你还能在老土一点么,干脆再一个雷把我劈死算了。
说不定我还能穿回到二十一世纪。
我不就是看了琉颜的《谋尽天下》,幻想过穿越后的贵女生活么,你有必要真的一个雷下来把我劈过来么?
劈过来就算了,呜呜呜,我的朱棣,我的皇后,我的母仪天下啊!
都不见了。
来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朝代不说,居然穿成了一个村姑!
穿成了一个村姑也就罢了,居然穷到一家五口都挤在这么破烂的一个小土屋里。看了一眼,房间里面大大小小的锅碗瓢盆,郑淼想再死一次的心都有理。
下雨还漏水!
老天爷,你还能在苦逼一点么?
看着喵喵粘贴过来的文,林夏勾了勾嘴角,有段时间很流行卖萌文,还有句话说:网文,卖萌才是王道啊,有木有!
更何况她还在文章里面加了种田的元素,要知道,种田文在今后进十年里面都是经久不衰的。
别小看了种田文,觉得它讲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觉得写种田文很简单。
首先,你要有较好的文笔,能将事情叙述清楚,让人看着舒服。
另外,因为都是些家长里短的小事,看多了不免让人觉得有记流水帐的嫌疑,你必须把要发生的事,或者说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线索一一记在大纲里。
所以说,要想写出一篇好的种田文,也是有些困难的。
正想着,陈清的短信又轰炸过来了。
喵喵:还有还有,你手里还有稿子么,快点发过来让我一睹为快,真想看到翠花发家致富之后的生活。还有她那一大家子极品亲戚,那个真是她爹的亲妈么,怎么这么对翠花一家,真想把那个老虔婆拖出来揍一顿,老大养她就是她儿子,老幺最小最得宠,第二个儿子就不是儿子了么?可怜翠花她爹还这么孝顺,翠花她娘真是可怜,翠花一家都可怜,穷成这样了,还有人惦记着她家那两口田,
看着陈清气愤填膺似的话,林夏笑着打了几行字。
琉颜:淡定,这只是小说而已。
喵喵:小说来自生活,世界上肯定也有这样的人,也出现过这样的人,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琉颜:那就是了,别计较这么多,世界这么大,林子大了,还什么鸟都有呢。咱们又不是圣母玛利亚,管得了世人,不过写些小说,能起到一点警醒世人的作用,也算是功德一件了。
喵喵:你说的我都懂,就是对翠花一家人有些不忿嘛,她爹也是的,太老实巴交了,她还有一个卧病在床的娘。幸好还有一个壮士的大哥,头脑也还算灵光,不然这一大家子,早就活不下去了。
琉颜:嘿嘿,现在知道我这本书的魅力了吧。除了《谋尽天下》这种权谋类型的文,我也是能写别的文章的,不然同一种调调看多了,读者都会觉得烦呢。
喵喵:嘿嘿,不会不会,偶是你的忠实粉丝,看看,从你写青春校园文开始,到现在的各种穿越,一直坚定不移的支持看你的文呢。
琉颜:难道不是因为我一直在你手下,你一直是我编辑的原因么?
编辑必须得审稿啊,以为她不懂行情么?
哼!
喵喵:嘿嘿,都有啦。就算不是你的编辑,我也会看你的文章的,真的。对了,这个文果然好,就是有几个错别字,我都给你改过来了,下期就会刊登你的新文,读者都期待已久啦!
琉颜:
她才休息了一期而已,有这么夸张嘛?
仿佛听到了她心中所想,陈清又发了一条消息过来:嘿嘿,我们都知道,你一直高产嘛,所以做你的读者很幸福啊,一直能看到你写的文。
和陈清聊了一会儿,林夏便下Q了,明天还有一场考试呢。
比容城一中更变态的就是,定海一中每天都会有一场正规模的考试。所谓正规模,就是说考试的成绩会全班比较,比大考次一等。
而不是像容城一中那样,每天虽然有考试,但不过是班级内部小考,只是为了巩固学生所学的知识和测试一下学生掌握知识的情况,好让老师心中有数,并不全班公布成绩,也不会排名次。
考试考试考试,就在每天考试中,学生盼到了周末。
这日,清风朗朗,正是班级人期盼了许久的班级周末旅游。
吴箐箐被几个男生和女生围着,抽空看了眼看了眼独自立于一旁的林夏,自信而傲气的勾了勾嘴角。
那女生眉目也不过是清秀,就是成绩好点而已,怎么能和她比。
吴箐箐,班花级的人物,B市本地人,身姿妖娆,脸蛋更是不错,从初中部开始就有很多人,加上家境不错,为人很有点傲气。
原本她一直是班级的一枝花,其余女生不过都是些陪衬,可这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乡下人,居然就将她的光彩都夺走了。
瞧瞧那样,脸蛋没脸蛋,屁股没屁股,胸没胸的,怎么能和自己比。
虽然心里这么想着,但吴箐箐目光还是不自觉的瞟向一席长裙的林夏。
因为她不得不承认,那一身浅蓝针织衫,配一条白裙的林夏,就这么一头青丝披散,淡淡的立于一旁,却有着众人都没有的气度。
遗世而独立。
第二卷 164班级出游
今天天气已经有些凉了,她穿了件白色衬衣配淡黄色及膝百褶裙,这是今年最流行的款式,头发特意朝一边歪着,出门之前还特意照了照镜子,瞧着很活泼大方,青春靓丽。
而林夏,很少见她赶潮流,也不见她追星什么的,但她穿的衣服,就是有一股味道,这是别人怎么都学不来的。
吴箐箐明明打听过了,这个林夏,不过是下面乡镇来的,怎么可能比她这个生长在大城市的女孩还要会打扮。
这是吴箐箐最想不通的地方。
林夏不是木头人,况且被赵昕空间灵果改变体质之后,感觉比常人更灵敏了些,怎么会感受不到吴箐箐这若有若无的敌意。
她就奇怪了,她是学习委员,吴箐箐是文娱委员,况且自己没她长得漂亮,人缘也没她好,怎么她就貌似和自己杠上了。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
但素,她明明就和吴箐箐不是一类人啊。
吴箐箐为人高调,在班上可以说一呼百应,而她,为人低调沉默,除了看书写字,就是和前后的几个女生偶尔说两句话,在班级可以说根本就没有存在感。
再就是偶尔在学校和谢郗彤打个电话,发两条短信。
来这里有一个多月了,和她说过话的人一只手就能数出来。
“这次你考的怎么样?”路容用标准的普通话很是热络地和林夏聊了起来,“她们这些本地人就是瞧不起咱们这些外地来的,你别和她们计较。”
说完,还特意用嘴努了努吴箐箐那群人。
路容和林夏都不是北京人本地人,所以不能像她们本地人那样用一口带着京腔的普通话聊天。
而每每听到那些带着本地口音说话人眼中偶尔透出的轻蔑,林夏就直想摇头。
果然是宰相府里看门的都是七品小官,这些人家境还没有她们外地人好。怎么就这么喜欢轻视别人。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本地人的骄傲?
难怪几年之后,地域歧视会这么严重,尤其是B市,上海这类的一线城市。
路容性格直率,一头利落的短发,性格有点像男孩子一样,很看不上吴箐箐那群人。
而她整好坐林夏的前面,刚开始也认为林夏性格冷漠,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倒是知道林夏性子极为和善。因此也偶尔转过头来和她说几句话。
而自从林夏考了全班第一,入了全校前百名之后,对前面几排总是偷偷摸摸转过头看的“本地人”很是不屑。
不是自傲么。怎么还会这么小家子气。
每次说起这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