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门盛宠之娇妻嫁到-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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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看到叶瑾瑜的反应,黎擎天笑出声,声音里带着坏心的味道,“害羞了?”
听到他的声音,叶瑾瑜的头埋得更深了。
“刚刚不知道,谁喊饿了?这会儿又不饿了?”知道她害羞,黎擎天也不在逗她。
从他腿上爬回副驾驶座上,叶瑾瑜理了理身上的衣服和头发,看也不看他一眼,打开车门,直接下了车。
看着她赌气的模样,他的心竟感觉满满的,原来只需要她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他便可如此满足。下车,锁好车门,大步追上叶瑾瑜,不顾她的抗议,手自然地环上她的腰。
虽没得到她亲口说的那句‘我喜欢你’,但她的行动已经默许了两人的关系。那句话不着急,他相信总有一天她会心甘情愿地跟自己说的。
第五十二章 浪漫午餐
这是一间欧式典雅的西餐厅,四周可见欧式风格的装潢,优雅古典的环境,一踏入就可感到浓郁的中世纪风格,从吊灯到脚下的波斯地毯,无一不奢华到了极致!
就连餐桌上的餐具,也是鎏金彩瓷,名贵而奢华,一看就不是一般人可以消费得起的!
想想也是,像黎擎天这样的男人,当然选什么都是选最好的!
餐厅的侍者似乎认识黎擎天,毕恭毕敬的唤他黎先生,黎擎天也没多说什么,他便带着他们往另一边靠窗的位置坐下。
窗外的视野很好,整个水泥城市匍匐在脚下,居高声自远,越是站在高处,越能看到更多不一样的景色。
白衣黑裤黑背心戴着红色领结的服务生上前递上菜单,礼貌而小声询问,“先生小姐,想吃点什么?”
黎擎天抬头,问了下坐在对面的人,“有什么特别想吃的吗?”
经过刚刚两人的亲吻,此刻,叶瑾瑜那粉粉的脸颊越发顺润光泽,水水的黑眸闪烁着明媚的娇羞,看着让人移不开眼,有种想要咬一口的冲动。
“没,你看着点就好!”反正她的爱好,他也清楚。
在过去的两个多月时间里,两人一起用餐的次数多,对彼此的爱好,早已了如指掌了。
黎擎天侧头想了想,抬头问服务员,“今天有什么主厨推荐?”
服务生微笑起来,“今日主厨推荐有从法国空运来的顶级鹅肝,番茄牛尾浓汤,柠檬汁扒三文鱼,以及西班牙浇汁T骨牛排。”
抬头看向候在一旁的侍者,“那就来两份主厨推荐,顺便帮我把存酒拿过来,谢谢!”
“你在这里还有存酒?!”叶瑾瑜不可置信地看着他,这人不是才从英国回来不久吗?
倒了杯温水给她,闲散一笑,“那是几年前一位朋友送的,当时刚好在W市,不想麻烦带回家,索性就放到这里。”
“我不喝酒,你忘了?”她向来都不沾酒,这是只要跟她熟悉一点的人都知道的!
黎擎天却摇了摇头,“这个酒很特别,是我的那位朋友去阿尔卑斯山的时候,一位美丽的阿尔卑斯山少女送给他的。”
叶瑾瑜抬眸斜睨了他一眼,说出的话有些酸,“你又没见她,怎么知道她美不美丽?!”
“去过阿尔卑斯山的人都说,那儿的女子,有着天神般的美貌。”这话不是他说的,是季浩然那家伙回来后的唯一感叹。
“是吗?”叶瑾瑜挑了挑眉,一脸的肯定,“如果是真的话,那这句话的原创者,肯定不是你!”
她是百分百的肯定!
因为,他从来不评价任何一个女人,好像,在他看来,所有的女人都一样似的。
黎擎天赞赏的朝她点点头,从不知道她竟然这么了解自己。
“说的没错,那句话的确不是我说的。找机会,介绍原创者给你认识。”两人已经确定了关系,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将她带入自己的圈子里。
他从九岁就开始盼着这天的到来了,到今年已经二十二年了。
他不知道,为何自己会如此地执着于一个人,认定了,其他人便入不了他的眼了。
要不然,这几年围绕在他身边的女人真是数不胜数,文静秀气的?活泼大方的?灵秀古典的?。所有的类型都有。
可,却没有一个能攻下性情温和的他,只因他心中早已有了她。
这时餐前开胃酒,冷盘前汤副菜主菜陆续送上来,侍者把一瓶香槟色的酒瓶递给黎擎天,“黎先生,这是您的存酒。”
黎擎天点点头,接过来道了声谢谢后,勾起桌上的杯子替叶瑾瑜倒了杯。
好奇心催促下,叶瑾瑜轻饮了一口,酒刚一入口,她就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强烈的酸味让她禁不住的拧起眉眯起眼——
慢慢的,口中那股酸涩沿着喉咙往下,随之而来的是一股属于苹果和泉水的芬芳。
“嗯,入口酸,慢慢的能感觉到一股属于苹果和泉水的芬芳。”品了一口,叶瑾瑜将自己的感觉说了出来。
黎擎天赞赏地看着她,对于甚少碰酒的她,能一口酒品出其中的味道,实属难得,“厉害!品出了其中的味道,苹果酒喝起来就是这种感觉。这种女性化的酒,适当喝一点有好处。”
其实,这种女性化的酒,他也没喝过,只是季公子在送酒给自己时,告诉了自己这酒喝起来的感觉而已。
举起杯子,黎擎天含着笑,“乖儿,谢谢你,今天可以说是这三十一年来,我过得最开心的一天!”
他从小喜欢的女孩子,终于成为了他的女朋友。
温沉的嗓音低低绕绕化成一缕快乐的音符,像磁石在跳着爵士乐那般悦耳动听。
叶瑾瑜听到他的话,抬起头对着他,四目相对,情意蔓延。
虽有过一次恋爱,却从没有体会个情人间的甜蜜。
想不到,情人间,有时只需一个眼神,一句话便能让人感觉如此甜蜜。
“我也要谢谢你,早上要不是你过来,我还真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以往每次电视剧杀青,她也都有到现场,从来没出现这样的情况。
今天,真实身份被揭并没关系,她怎么也没想到,那人会扭曲事实,无中生有诋毁她。再一次听到关于自己跟冷浩天那段未果的婚姻,仿如隔世,心里有愤恨,却没有了当初的伤心,一切已烟消云散。
只是,那样的中伤,让她懵了,不知道,该如何面对。
“这是我的荣幸!”他最想做的事,就是给她一世无忧。
把盘子里切好的顶级鹅肝送到她面前,把她那份没动过的换了过来。
他的体贴,让叶瑾瑜的心暖暖的。
之前,餐桌上,他没少照顾自己,只是当时自己一直以为那是哥哥对妹妹的宠,从不曾往这方面想。
现在,想来应该是自己在感情方面太愚笨了。
以黎擎天对女人的凉薄,不会无缘无故去亲近某个女人,除非他认定了。
看着发呆的人儿,黎擎天说到“快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今天是情人节,吃完我们去约会吧!”
叶瑾瑜收敛心神,低头认真享受着浪漫的午餐。
第五十三章 初恋的味道
用完午餐,两人决定先将那辆拉风的军车停在西餐厅门口,好好地享受第一次约会。
两人牵着手,一同搭公车去海滨公园。
从小到大,叶瑾瑜去了无数次海滨公园,和父母,和朋友,也有一个人玩的时候,今天第一次和男人,和一个爱着她的男人一同去海滨公园,感觉却是最幸福的。
因为今天是情人节,去海滨公园的公车特别拥挤,可叶瑾瑜却不觉得烦躁难受。
她站在他的前面,被黎擎天那滚烫的手紧紧地揽着腰,她的背贴着他的胸膛,在人群挤压中自然而然被他紧紧护着。
他们像所有的情侣一样,十指相扣,漫步在大街上,人来人往,外表同样出众的两人,成了别人羡慕的一道风景。
走进公园,租了一辆双人自行车。
“乖儿,准备好了没?”
“嗯!”
随着叶瑾瑜的声音,两人一起踩着自行车滑过了林荫道,留下一路的欢声笑语。
上坡时,不用她踩,他也能把她轻松地驼上坡;而她,却不闲着,和他一起奋力地踩着脚踏,一起努力地向前冲!
下坡时,她,环抱着他的腰,头轻轻地贴在他的背脊上,闭着眼睛任他带着她俯冲而下,享受着一起飞驰的快乐。
自行车道蜿蜒曲折延伸到海边的环岛路,没有林荫遮阳,视线一下变得很开阔。
海风徐徐地吹,衣袂飘飘
叶瑾瑜像个孩子,摘下了头上的帽子,在手上摇着,快乐地叫着,欢呼着
黎擎天感觉自己似乎走进了时光隧道,回到十年前,像个邻家大男孩一般,陪着女朋友一起在海边尽情地唱着,叫着
看着人潮涌动的沙滩,两人也加入了漫步沙滩的行列。
因为,今天是情人节,所以沙滩上随处可见卖玫瑰花的人,也随处可见捧着一大束玫瑰花的女孩子。
“我觉得选择在今天买玫瑰花的人,都是傻子。一朵一块钱的玫瑰花,今天却要十块钱。真不知道,这种商家炒热的节日,为何会有如此多的人过呢?”看着不远处围着买花的人,叶瑾瑜淡淡道。
叶瑾瑜的话明显让黎擎天愣了一下,“女孩子不都喜欢玫瑰花吗?特别是情人节当天的玫瑰花。”
“我不知道别的女孩子怎么想,反正,我不喜欢。我并不觉得一束花,就能体现出喜欢或者爱。喜欢不喜欢,爱不爱,从来都不是这些形式上的,更多的应该体现在生活中无微不至的关怀。”
黎擎天真没想到,叶瑾瑜是如此通透的女子,“你觉得他们浪漫吗?”黎擎天指着前方依偎在一起的一对情侣,女子手中捧着一束火红玫瑰。
“不觉得。倘若是耄耋之年的两人,我会觉得这画面很浪漫,很温馨。可惜,他们太年轻了,捧着这样的玫瑰花给人浮躁的感觉。”她一直认为,这辈子最浪漫的事情,就是陪着心爱的人慢慢老去。
听出了叶瑾瑜话里的意思,黎擎天停下脚步,双手揽过她的肩膀,将她拥入怀中,头搁在她的脖颈处,呢喃着,“乖儿,等老了之后,我一定每逢节假日买玫瑰花给你。”
乖儿,这是我第一次对你许下一辈子的承诺,也是我唯一会许给你的承诺。
伸出双手,回抱住他那精壮的腰,“嗯。我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一辈子太长,谁也不知道前方等待着他们的是什么,但,他给的诺言,她一定会谨记于心。
擎天哥,我能想到最浪漫的故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收藏一路上的点点滴滴,坐着摇椅慢慢聊。
乖儿,我这辈子的愿望就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们去捡贝壳吧。”放开环着黎擎天的手,叶瑾瑜一脸雀跃道。
早就希望有一天,牵着另一半的手,一起漫步沙滩,一起捡贝壳。
黎擎天放开怀里的人,改为十指紧扣,笑着一脸宠溺,“只要你开心,怎么都行。”
这种小女孩,天真浪漫的行为,在他看来着实好笑,同时也庆幸,二十六的人,还能保存这份纯真,真的不容易。
他会努力,让她一辈子都保存有这样的一份纯真。
金黄的沙滩上,一串串深深浅浅的脚印,存储了他们追逐打闹时的阵阵欢声笑语。
“咦,你看这有个紫贝壳耶。”弯下腰,捡起眼前的紫贝壳,叶瑾瑜如若获至宝般。
“擎天哥,紫贝壳代表什么,你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