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好欢不迟-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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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旧雨纷纷,烟花易冷
更新时间:2014…1…17 22:46:46 本章字数:7552
“一二三四二十四,呀!不少的灯柱呢,都还是临时的,你一个人一个下午扛不玩也装不好这么多灯吧?”
书韵绕着梅林依次数过临时被搭建在围墙旁边的廊灯柱子,转而问向黎池。
黎池爬爬脑袋上的短发,局促道:“当然是向人借人来安排了?我一个人怎么可能做得完这么多事?我是个指挥者,我只要坐在我的中军帐中,指挥若定就可以了。”
“借人?不要告诉我,你是跟商怀桓借来的人!”书韵忽然冷下脸色。与商门决裂以后,黎池在风城除了她还有什么人跟他有交情?下午的时候黎池就提过商怀桓什么的,还带说什么如果他的病不好让她跟商怀桓走这样丧气的话。一听说他向别人借人,书韵第一个想到的那人就是商怀桓。
商怀桓毕竟是书韵多年来绕不开的梁子,甚至前段时间,她与他合作演戏,真真假假连她自己都分不清楚。
现在书韵想要跟黎池重新开始,抛弃过去的所有一切,只要求能凭借他们自己的努力保持住现有的生活质量,至于商怀桓之流,最好提都不要提起。
更别什么事都让他帮忙。
如果一场“踏雪寻梅”需要借助商怀桓的势力,书韵宁愿就下雪天里窝在被窝里远远地打量红梅枝头落雪缤纷的景色。
黎池原先还盼望着书韵夸赞几句呢!瞧他多聪明!一见书韵黯淡了脸色,他急忙摇头,道:“No!No!No!我怎么可能会去向他借人呢!我脑子又没有生锈!人我是向你哥哥借来的。哦,你现在也是凌氏的股东了,算起来,也不全是你哥哥的人。不过你哥哥倒是人挺好,我才一开口,他听说后二话没说,就把人都给遣过来了。据说,原先都是保护你避免商门骚扰的,果然是世家里出来的人,太有教养,被安排来当了一下午的泥瓦工人,一句怨言都没有听到。我这开了一下午的造雪机呢,人人肩头上都落了雪水。这大冬天的,我过意不去,这会儿都送去锦绣家园,请他们驱寒气去了。”
锦绣家园是风城颇负盛名的洗浴中心,人均次消费不低于四位数,凌琪借给黎池的这些人往白了说就一群打手,因为是凌琪的人,黎池不好给他们派发红包,但完事后安排他们去这种中高端的场所集体消费,算是额外犒赏过了,并不丢书韵与黎池现如今的份。
只是书韵有些剜肉的感觉。
她贫穷惯了,虽然从小到大没为钱的事愁过一分,可她长大后却没少为钱的事操心过。
小时候母亲给她花的钱是别人的(虽然现在知道当时的钱是竺志维的,可当时在书韵眼里,这些钱更像是母亲用身体换来的肉钱)。
到凌氏以后,凌峰爸爸只负责给她该用的钱,而真正由她随意支配的却只有少得可怜的几个零花钱。
大学毕业到出事前的大约三个月的时间里虽然她和商怀桓经济独立,可当时商怀桓事业刚刚处于起步期,她又还没工作没有收入,正是钱上最紧张的时候,商怀桓又要负责婚礼的筹备花销,书韵那时候虽然不用担心用钱的事,可她也替商怀桓担心过,怕钱不够花。
至于结婚后的五年里,商怀瑛虽然不限制她用度,但是,她与商怀瑛貌合神离、同室异梦,她怎可能抛得下自尊去花他的钱!她在秀园的五年里,所花的每一分每一毛都是她给商怀瑛当女佣赚来的。用劳动换来的血汗钱,她用着也问心无愧。
五年来,她每一处都抠着用钱,每一分都恨不能掰成两半用。每回商怀瑛要求她跟随参加他的晚宴,她的礼服都是跟商怀瑛谈判回来的。
但如果是出席她自己的宴会,比如慈善基金会的活动,她就只能靠变卖跟商怀瑛交易来的礼服来维持商门的体面。
很多次,她要拿出两件甚至更多只穿过一次的礼服,才能换回来一件她需要的新礼服。
商怀瑛嫌弃她变卖礼服会丢商门的脸面,就只能自己回收那些送出去的礼服。
虽然,买来卖去都是商怀瑛的东西,但书韵在这过程中分得清楚 哪个是她额外劳动的所得,哪个是她自己的开销,只要原则的东西不变,她就不在乎别人怎么说。
人在缺钱又急需要花钱的时候是不讲究手段是否光明的,而且跟随商怀瑛出席各种晚宴,在人前扮恩爱是一件非常大伤元气的事,那么卖力的演出,不捞点来回报是不科学的。
所以,即便商怀瑛始终认为他没有限制书韵用钱,也一贯给她大方,但书韵却从来都认为,她这五年来,所话费的,都是她自己凭借劳动换取的。
一个靠劳动来勉强维持收支平衡的女人,突然之间,如一夜暴富一般,拥有了无法计算的家资,一下子排场闹那么大,一下子开销变得跟无底洞一般,书韵一时间适应不过来。
好在钱花的是值得的,至少,原本一到夜晚就会变得跟黑洞一般的梅林,现在呈现在她面前的是璀璨、耀眼、夺目的明珠一般的梅林。
临近春节的冬夜,气温不高于零度。造雪机的影响下,梅林的上空稀稀落落地飘洒着柳絮一般的雪片。
书韵捧起一双手,不一时,就见雪花一片一片地落在她掌心中,化成澄水。
雪花落在书韵的衣肩上,一片一片渗透进羊绒布料上,将大红色染成暗红色。
雪花落在红梅的枝桠上,一片一片地堆积起来,像一朵又一朵地白梅花,从红梅的枝头从蹿出来。
一枝红梅被白雪半遮掩未必能看出来有多美,但如果是千树万枝的雪覆红梅,就可见得,红白相映的花海,比春季里百花盛开是的景象都要美得无法形容。
书韵无法记忆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梅的,但是,她却记得,从她爱梅以来,一直最爱的就是红梅。
红色艳丽、红色端庄、红色喜庆,等等,大约天底下,只有红色这一种颜色,是与不吉利绝缘的。
书韵从有记忆以来就觉得自己是个不吉利的代名词,所以大约为了补偿吧,希望喜爱红色的东西多一点,能改变自身的命运。
除了红梅,她还爱正好色的牡丹花。
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牡丹自来被誉为是国色天香花中的王者。人若如牡丹,才显得根正苗红。
书韵历来受她不正的出身所连累,一辈子都苛求不来一个名正言顺的出身。她只有让自己的品行多正派一点,才能弥补自己出身上的不足。
她也期冀,能在夫家有一个正室的身份,以扫去她二十几年私生女的晦涩。
一个私生子的出身注定她一路以来的坎坎坷坷,所以,她急需要改变她私生子的命运,急需要改变她子孙后代的命运。
有学着曾说,中国人受几千年的儒文化熏陶,中国的孩子从出生就在骨髓里被儒文化腐蚀过,所以即便现在的时代不知比几千年前进步了多少倍,但中国孩子血液里的某些腐朽却一生无法清楚。
像书韵这种,连自己都会替自己感到羞耻的私生子身份,在国外的孩子当中,就没有她那样强烈。
书韵的想法,就像古代庶出的女儿一样,因为自己庶出被毁了前途了,所以,嫁人的时候,不论人家家境是否及得上自家,只要嫁过去是人家的正妻,她宁愿到抛却金窝银窝,到能做正妻的夫家去忍饥挨饿。
以自己的牺牲为代价,换取自己儿女的正出身份,以免再遭受如同自己一样被人瞧不起甚至唾弃的庶出身份。
所以,一向以来都代表“正”的红色,是书韵从会分拣颜色以来就一直看重的颜色,比后来偏爱的紫色,不知道要早多少去了。
如果一定要在红与紫之间衡量一下高低,紫色是书韵强加给心里的颜色,而红色则是心里不由自主给自己选的一个颜色。
孰高孰低,其实不言而喻。
所以,穿红衣、赏红梅,艳压群芳,一向是收敛的书韵想出格地做的一件事情。
她不是天生就爱争强好胜的,而是她的出身剥夺了她争强的权利。
为什么要风雪夜踏雪寻梅?只怕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其实她骨子里也想要出人头地。
只是理智告诉她,她不能风采太盛,所以她才极致地压抑着自己。
但是今夜晚不同,就她和黎池两个人,她怎么光彩夺目都抢步了别人的风光,所以,她想怎么光彩夺目就怎么去。
好在黎池已经习惯了书韵的翻脸无常了。
前一刻还在因为某一个细节而跟他使着小性子的女人,这一刻却已经全身心地投入到了他为她营建的风景当中去了。
黎池没有立刻就参与到她们当中去。
如果梅花也有灵魂的话,黎池相信,在当今这个世界上,大约也只有书韵才能当得起梅精这一个称号。
隐忍是书韵的天性,隐忍又何尝不是梅的天性呢?
梅开在冬末交春之际,大抵与繁花相比较,梅也算得是花之家族中备受冷落的“私生女”,但梅与书韵一样,都有自强不息的精神。
黎池已经好久没有见到过书韵奔跑了。不!他应该是压根就没见过她这么兴奋地跑过。
她自从身体败坏以后,就一直都力不从心,跟商怀瑛虽然没有生育的压力,她的身体却再也负担不起她劳累。
造了一下午的雪,梅林的地又是最原始的土地,这会儿的积雪足可以盖过人的脚背了。
书韵刚开始奔跑时,并没有留心脚下,加上她身轻如燕,所以跑起来也没费什么劲。
到她跑到红梅群中时,她的体力已经消耗了一半,她的注意力开始集中到脚下,当她发现自己脚下原来积雪深厚后,她每走一步都深陷到积雪层中,所以,就再也没有飞起来了。
停在梅群中央,朝黎池招手道:“池,快过来。”
黎池双手插兜,他倒是也想走出来风度翩翩,可惜自己造的雪坏了自己的风度。
脚下深一脚、浅一脚,愣他是芝兰玉树,也是一棵歪脖子树。
重心、平衡都无法在雪地里保持良好,黎池以蜗牛的速度抵向书韵。
当他终于爬行一般来到书韵的跟前时,书韵已经笑得前仰后翻。
“你你你怎么就这么执拗呢?伸出手来不是好走一点吗?为什么非要插在口袋里呢?”
“还有帽子!那几天起早贪黑,你都没有戴帽子,这才多大点的地方呀!你怎么就连一件羽绒服的帽子都看的上眼了呢?你悄悄这帽子!哦,等一下!”
书韵就跟命令时间停止似的,命令黎池不许动一下。
她飞快地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来手机,“咔嚓”给黎池来了张特写。
而后,故意飞快地在黎池眼前晃了一下,收起来说:“我要把这张照片永久保存起来,以后你要是欺负我了,我就拿出来给人看,看看你黎池也有哈哈,用时下非常流行的话来说,掉粉呀!”
黎池一向清俊洒逸,他为了陪书韵来一场踏雪寻梅,从来不穿红的人都穿了红色的羽绒服了。
羽绒服本身就毁人,黎池还戴上连在衣服上的帽子,这样子,记录在照片里可真是要多搓就有多搓了。
尤其对黎池这个平实妖艳得连女人都忌惮的男人来说,如果他是偶像明星的话,绝对掉粉。
但黎池他不是明星,他才不在乎呢!
完全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