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樱花开-第2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我可去了,一会还得再去个超市,你不去可别后悔啊。”孟佳佳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孟莎莎。
“去超市帮我买个酸奶,谢谢。”孟莎莎笑道。
孟佳佳做了个鬼脸,走出了孟莎莎的房间。
保镖李勤陪孟佳佳来到书店。
书店门口。
“你找个地方坐着等我就行,不用总这样跟着。”孟佳佳说。
“可是老爷吩咐过,您和二小姐不管谁出门都要寸步不离的。”李勤为难的说。
“好吧好吧,跟着吧,这大白天的,哪有什么歹徒啊。”孟佳佳话音刚落就见远处跑飞奔过一个非主流男青年。
“小贼,哪里跑。”非主流男青年身有一名男子在追赶。
“抢钱了抢钱了。”男子身后,还有一个50岁左右的中年妇女踉踉跄跄的跟着跑过来。
“大白天的竟然还有人抢劫!”孟佳佳说完,脱下了自己的一只高跟鞋朝着小贼的脑袋狠狠的砸过去。
当然这关键性了一砸,也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看你往哪跑!”紧跟小贼的男子纵身一跃,将小贼扑倒在地。
小贼试图想要挣扎,却被及时赶来的110警察带走了。
“哎呀,谢谢好心人,这些钱是我拿来给我家老头子看病的,刚从银行出来就被抢了,谢谢你了小伙子。”50岁的妇女热泪盈眶的看着眼前的这个帮他抢回钱包的男青年。
“阿姨,您不用客气,我就是个警察,一会儿您还得去警察局录个口供。我的同事一会回过来把您带过去。”男青年招呼着自己的同事把这位50岁的妇女也带上了警车。
“王克!”李勤突然喊道。
“李勤!”正要一同走进警车的好心男子突然听到有人在喊他。
“这么多年你跑哪里去了,毕业怎么也没来警队上班呢。”王克激动地拍着李勤的胳膊。
“刚才看你说小偷,还和当年那样的飒爽英姿。”李勤也激动地说。
“今天休班,刚好路过这里,就遇见小偷了,看见了就得管啊。”王克说。
李勤笑了笑。
“孟小姐,你怎么也在这?”这时候王克注意到了李勤身边那个抬着一只没穿鞋的脚,并且还扶着李勤的孟佳佳。
“你女朋友?”说这话时,王克的表情有点奇怪。
“要不是我刚才扔了一只鞋,砸了那个小贼,你能这么快逮住他吗!我这也是见义勇为,跟你们领导反映反映,也给我搬个什么良好市民奖什么的。”孟佳佳撅着嘴对王克说。
王克笑了笑。
“大小姐,您就别拿我这个同学开心了,他真能去他们领导那给你反应情况的。”李勤说。
“大小姐?你管你女朋友叫大小姐,你太逗了。”王克边笑边指着李勤。
“我在孟小姐家当保镖,当然要喊大小姐了。”李勤说。
“她不是你女朋友啊?!”王克突然露出了兴奋的表情。
“我说你俩,就看着我这个女士单腿站立也不说带我去买双鞋。”孟佳佳有点抱怨。
“大小姐,您等我一下,我去把车开过来,王克你先帮忙照顾下。”李勤说完,就把孟佳佳扶到王克身边,自己跑进了车库。
“我说,你一个孟家大小姐,竟然能想到用鞋扔小偷,我真服了你了。”王克扶着孟佳佳说道。
“我就是看不惯这些不劳而获的人,这么年轻做什么不好,偏偏干这种犯法的事情,也不知道他家里人知道吗?”孟佳佳说。
“哎,话又说回来了,你刚才还真厉害呢,一下就把那个坏人给制服了。你那个纵身一跃的招数有没有名字啊?”孟佳佳看着王克。
“没有名字啊,就是随机发挥的。”王克笑了起来。
“没名字我就帮你起一个,让我想想。”孟佳佳说。
“给我个你的电话吧,我回去给我们领导反映反映你今天的帮我抓小偷的行为,这也是警民一家亲的案例嘛。”王克突然冒出了这句话。
“电话号码可以给你,我的案例就不要反映了,被我爸知道了,又得说我,帮帮忙,刚才我那也是和你开玩笑的。”孟佳佳露出了一个调皮的神情。
两人交换了电话。
“李勤!”孟佳佳老远就喊李勤。
李勤刚要扶孟佳佳上车。
“不忙着走,你先帮我去对面的超市买个酸奶,二小姐让我给她带回去的,我走路不方便,我在车上等你。”李勤走进了马路对面的超市,孟佳佳说着坐在了车后。
“王克你要去哪啊,顺便捎着你啊。”孟佳佳对车外的王克说。
“我走着逛逛,不麻烦你了。”王克说着,把车门带上,对着车内的孟佳佳招了招手,自己慢慢的往车身后面的方向走去。
第四十七章 新作
更新时间2014…2…10 23:56:43 字数:3346
孟莎莎自从下定决心写作以来,真是起早贪黑的没少熬夜,可能她真的是把写作当做了一种爱好,亦或是消遣。
最近的孟莎莎迷上了隋唐史,也正计划着写一部穿越小说,内容呢,是说的一个女子穿越大隋朝的故事。
写作不仅让孟莎莎重新找到了自己的方向,也重新的学习了很多以前想要学习的历史知识。
当然,快乐的背后也会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烦恼,比如:码字没灵感、自己的语言表达的不够精彩,诸如此类的写作瓶颈。
自从《困砂》上市以来,市场还是不错,孟佳佳差不多把书店的《困砂》都买走了,看来这个孟大小姐绝不是说着玩儿的。
要问,孟佳佳买这么多书怎干什么啊。
大小姐就是大小姐,她当然有用。
从此,海升酒店每间客房的书架上会多一本署名是sabrina的《困砂》,既宣传了孟莎莎的书,又填满了书架,真是个一举两得的好选择啊。
孟莎莎还有个愿望,就是希望自己的穿越小说可以拍成电视剧,并且,自己可以为电视剧写一首歌。她每天都在很努力的为了自己的目标前进。
父母早逝、寄人篱下,虽然伯父伯母拿她当女儿疼,但毕竟不是自己的亲生父母,心中还是会略有失落。
“莎~莎~”孟佳佳推门露出一个小脑袋。
“哎呀,这么早就回来了,你是不是有贪玩儿了。”莎莎边说边把孟佳佳领进卧室。
“我才不是逃班呢,哥哥说让我早点回来,晚上不是家里要来客人嘛。”孟佳佳说着,吧围巾挂在了衣架上。
“谁要来啊?”孟莎莎问。
“早上吃饭的时候,你没听到爸爸妈妈说的?”孟佳佳很惊讶的看着孟莎莎。
“难道我走神了?”孟莎莎心想,还一个劲儿的在摇头。
孟佳佳噗的一下笑了:“看来,作家的脑子进浆糊了,晚上杨伯伯一家要来,她女儿回国了,说是要来我们家坐坐。”
“哦,我想起来了,就是那个杨楚楚吧。”孟莎莎用确认的口吻问着孟佳佳。
“是的,就是那个美女,今天晚上有好戏了。”孟佳佳歪嘴一笑。
“什么好戏啊?”孟莎莎不解。
“看着吧,那个杨伯伯,不是找老爸搞赞助就是来推销女儿的。”孟佳佳自信的说。
“不会吧,上次看他来,也没觉得怎么样啊。”孟莎莎说。
“看看我最近的作品。”孟莎莎说。
孟佳佳接过孟莎莎的手写稿,开始仔细的看了起来。
阳光下的雨露
雨露在阳光下永远都不会干涸,她会更加的坚强美丽。
--题记
她喜欢躺在洒满阳光的草地上自由幻想,他总说自己很酷,她总爱一个人在教室外的走廊上看着足球场上的球队训练,她总说她长大后一定要成为一名最优秀的体育记者。
他喜欢漫步在细雨中但从不打伞,他总说自己很帅,他总爱一个人在球场上踢球,他说他长大后一定要成为一名最优秀的后卫。
她生活在北方的一个内陆城市,她说她喜欢生长在大野地里的向日葵。这也正如她那样普通的外表从不加任何修饰的个性。
他生活在南方一个伴着悠悠水乡之称的小镇,他说他喜欢雨后的彩虹。这也正如他俊秀的外表里面却时时隐藏着霸气和韧性。
她说她喜欢阳光。
他说他喜欢雨露。
她和他本生活在不同的城市,也许是缘分,也许是巧合,他从南方搬到了北方,搬到了她所住的城市,他成了她的同学。
从此,在学校的足球场上又多了一个身影,而她却依旧站在走廊上。也许他的到来使她的生活又多了一份色彩,也许她的出现使他的生活又多了一份信心。
她说她喜欢足球,喜欢那种狂奔的激情,喜欢那种赢球后肆意的喜悦和那种真实的表情,喜欢那种失败后还会坦然面对的坚强,总喜欢那种被足球鼓励的感觉。
他说他喜欢足球,喜欢那种永不放弃的信念,喜欢那种把生命融入到运动中的感觉。
北方的细雨也许比不上南方细雨的多愁善感,但同样是在缠绵中带有暗暗的柔情,同样能够打动内心深处最柔软的情愫。
春天的来临对于高三的学子们来说将是人生意义的一次重大挑战。她在努力着,他也在努力着。业余命运总爱捉弄人。在一次与外校的足球友谊赛上,他因受伤被迫结束了自己的比赛,左腿韧带撕裂,这已经注定他将无缘参加高考的招生比赛了。
他一个人躺在医院的病床上默默的望着窗外的细雨,他的心里此时已失去了刚才在球场上的激情;只有无尽的伤痛
睡梦中他隐约听到有人在喊他的名字,他慢慢的睁开眼睛,是她站在他的床前,手里拿着几束向日葵。她依旧笑着,把花插到了他床头边的花里:“其实你可以不用担心的,医生说你很快就会痊愈的,很快你就会重返赛场了。”她的表情很不自然,眼角边还能看到淡淡的泪光。“你就别安慰我了,我比谁都清楚,韧带一旦断了是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的,还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告别演出。”
他强忍着泪水,只是腿的伤痛还不足以另他哭泣,他的内心充满了遗憾。“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足球吗?”她转移了话题。他摇了摇头,“其实以前我并不喜欢足球,也并不热爱体育,只是在无意中的一次足球比赛改变了我的看法,我明白足球本身就是一种信念,就是这种信念在支撑着整个球队的进步,也许足球本身所承担的还不止这些,它还承担着和平、友谊、乐观、坚韧、执着”“你说的我都很明白,我知道你们对我都很好,可是现在我真的是无能为力了。”“所以我希望你无论如何都不要放弃,因为你是最棒的后卫。”他默默的点点头,内心身处充满了对她的感激,另他想不到的是这个站在他面前的女生却给了他最大的支持和鼓励。
就这样她每个星期都会去看他,每次都会给他带几束向日葵,他每天都会用日记写下他的心情。渐渐的,他也爱上了向日葵爱上了这个总爱向着阳光的女孩儿。
还有两个星期就要高考了,他收到了她的短信:“这两个星期我可能都不能过来看你了,因为要抓紧时间做最后的冲刺了,等高考结束后我们都会来的,好好保重。”
紧张的高考终于尘埃落定,他身体恢复的很好,可以用拐杖慢慢活动身体了,同学们陆续的来看望他,可是里面惟独没有她的身影。“于露怎么没和你们一起来?”“这是露露让我们转交给你的信。”于露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