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色师门-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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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认识你,我知道你叫杜恒对不对?那么,猜猜我是谁啊。
她在手机这头偷笑,好久没这样逗他了,竟有些久违的喜悦。既见君子,云胡不喜!原来,喜欢的感觉,从来就不曾忘记。
二、那一年的春暖花开
认识杜恒那一年,谢楚云十九岁,正是花蕾初绽的年纪。
那是一个阳光如茶的午后,她在图书馆借了一本《文心雕龙》,刷卡时见一位男生排在自己前面,手里拿着一本《明史》。她对学史的人一直有些钦佩,总觉得他们是从古书堆里出来的,有着独特的深沉与睿智,所以对眼前的男生自然也抱着好感。而且,他的背好直呢。正想着,前面的男生刚好也瞥见了她手里的书,回头对她微笑。那一刻,谢楚云竟有种春暖花开的感觉这个男生的笑眼里,有一个春天。
走出借阅室,那个男生已等在门口:“你学中文的?”
“不是,只是喜欢看。我数学专业的。”谢楚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有点不务正业哦。”
男生哈哈一笑,冲她眨眨眼:“我学计算机的。”
谢楚云愕然,随即两人相视一笑。
那以后,她知道他叫杜恒,跟自己同级,且生日是同年同月,也知道他跟自己一样痴迷着古典文字和武侠江湖。他对她说很多很多,从小时候的调皮,到长大后的理想。于是,她也知道:他一直在追艺术系的小学妹,一个有些娇纵的漂亮女孩。
有一天,他兴奋地告诉她:“丫头,你知道吗?她终于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了!她终于答应了!”
看他高兴得像个孩子,她微笑:“你高兴就好。”自此,她知道这个春天本不属于自己,便收了心只泡在图书馆陪那一本本发黄的古书,日子倒也过得平静恬淡。当然,除了每次欧子文挖空心思的邀约让她头大。
杜恒却是很少再来图书馆了。他忙着玩电脑,也忙着谈恋爱。
恋爱,对一些人来说是永恒,对另一些人来说,更似一场场聚聚散散的折子戏。杜恒跟小学妹轰轰烈烈的恋爱不到半年便结束,小女孩很文艺地告诉他:“我喜欢你,但不爱”。
夏季的月夜,他跟几个朋友醉酒归来,恰见谢楚云从图书馆回寝室,抱几本书,徐行漫步,裙裾如风。他有些痴了:这个女孩
这半年多来,自己的生活翻覆至斯,她却平淡如昨。那一刻,这个女孩身上的安静与淡泊也催眠了他,仿佛时光还停在原点,依然是那个阳光如茶的午后,她抱着一本发黄的古书,对他展颜一笑。
那晚他抽了半包烟,凌晨两点,给她发短信:“丫头,如果我说我喜欢你,你愿不愿做我女朋友?”
谢楚云按开短信后的心情是悲喜难辨的。当日他追那个艺术系女生的疯狂,她还记忆犹新。如今,人走不久,茶未凉透,他便跟自己说这些话,算什么?也许只是无聊的玩笑吧,她想。于是干脆不去回。只是,心里最深处还是盼着的吧?盼这不是一时兴起,盼还有下文。
然而,没有。杜恒之后再无过分表示,见面亦是面色如常,说的做的都不越朋友雷池半步。只是,他又开始频繁进出图书馆了,拿一本文史或计算机的书,在谢楚云抬眼可见的地方,一坐就是半天。
时间很快到期末,图书馆里看书的人一下子多了起来,全是为着最后的考试冲刺。谁都心知肚明:大学考试,不过是最后几星期的事。谢楚云依然是天天来自习,有赖床习惯的杜恒却总赶不及早起占位,只能去教学楼打游击。她看在心里,忍不住拿书替他占了个相邻的位子,然后发短信告诉他。杜恒吃完早餐赶来,笑得一脸春风。谢楚云有些不好意思,脸一红:“你笑什么?”
“没什么。”杜恒依然笑得见眉不见眼,“你给我占了位,有地方看书,高兴嘛。”
那之后,每天给杜恒占位就成了谢楚云的习惯,而杜恒也知恩图报地坚持每天给她带早餐。
期考结束,杜恒拦住收拾书桌准备离去的谢楚云:“哎,我那些朋友都说我们在交往诶。”
“呃?”谢楚云一惊。
“都怪你啦。”杜恒继续苦着一张脸,“干嘛要给我占位,还吃我每天带给你的早餐,搞得现在别人都以为我们在交往,叫我以后怎么交女朋友啊?”
“啊”谢楚云脑子有点短路,这是什么话!
杜恒偷瞟她,半天,眼绽微笑:“不如干脆你负责到底,做我女朋友吧?”
意料之中,意料之外。谢楚云的心不争气地跳了起来。
“行不行啊?”杜恒依然微笑,只是眼里多了一份认真,“我是认真的,不是开玩笑。真的很想很想你做我的女朋友,早就想了”
谢楚云早已不知如何去反应,只是第一次发现春天离自己这么近,近到可以闻见花海甜甜的幽香。
根本就是无法拒绝的。杜恒成了谢楚云的男朋友。
欧子文说:“他不适合你,你们处不下去的。”他的眼里,有深深的痛,却又透着一份志得意满的自信与宽和,“如果哪一天,他走了,只剩下你一个人,记得找我,我一直都在。”
“乌鸦嘴!”谢楚云狠狠地咬牙。
同性看同性确实更透彻。只一眼,欧子文便看透了杜恒,预言了结局。
杜恒秉承了千年来文人的矛盾与多愁,自有一种风流气度,却也自有一种解不开的忧郁情结。这让未经愁苦的谢楚云又爱又心疼。其实谢楚云也爱看书,甚至她看的书并不比杜恒少,但也许是家庭教养的不同,她读书是越读越开朗,那些古今故事锻造了她的心灵,那些名人见解开阔了她的眼界,那些经典辞章陶冶了她的情怀。她,从书里走出,却没有被书奴役的善感多愁,而更多的是对文学的通透与戏谑。也许正因如此,她很迷恋杜恒的悲伤,迷恋那些被他的才华打磨之后的精致悲伤。她,很好奇,很不解,也很心疼。这种感觉很怪,仿佛他牵连着她心里最柔软的东西,总让她忍不住对他很好很好,拼命想让他开心幸福,甚至见不得他有半点忧伤。杜恒的死党曾开玩笑:“阿恒一郁闷,楚云就抓狂。”
确实如此。所以,恋爱后的谢楚云多了一样日常功课,就是逗杜恒开心。
她会在他心情不好时缠着要给他唱歌解闷,然后边唱边笑着看他哭笑不得地捂耳朵。
她也会在他心烦时乖乖靠在他肩头,只静静听着他的心跳。
她会一时兴起吵着要他用文言文给她写情书,然后夸张地说“老公真伟大”。
她也会好几次跑遍市里所有的书店,只为买到他很喜欢的一位年轻写手的新书。
她会在他的白色球鞋上用红笔小小地画上带着笑脸的红心,说“盖章后你就是我一个人的老公了,不可以再喜欢别人。”
她也会用第一份家教费给他和老爸各买一双厚厚的手套,并把他习惯长冻疮的手握在手里,呵着气,揉了又揉。
而她必做的,是每天早上或抄或编一条搞笑短信叫他起床,并附赠一张随拍的笑脸,提醒他每天都笑着迎接太阳升起
那时的日子呵,爱得很傻,傻得很单纯。经年后的谢楚云再想起,嘴角依然恋着笑意:原来,第一次爱一个人,可以爱到如此地步。
那欧子文呢?
谢楚云至今都没完全搞清杜恒到底喜欢过多少女子,但她敢肯定:欧子文心中,只有她一个。
那时,还是高一吧。刚开学的欧子文正跟同学打闹,转头恰好迎上正踏进教室的谢楚云。她那时白白胖胖,穿一件藏青色的中袖衫,复古式的圆领,粉嘟嘟如水嫩荔枝般的脸庞,点缀着一双黑葡萄样的含笑大眼,让他怀疑是天使娃娃一不小心滚落人间。这种感觉,不只是漂亮,更多的,是纯净,和温暖——一种由内而外散发出的单纯善意的温暖。
第一次,欧子文发现一个女孩可以真的像水果一样剔透!原来千万文人用花比美人是错的,最美的女孩,竟是像清夏的水果:纯净,沁润人心。
很多的纠结其实只缘于一眼,那浮世喧嚣中蓦然回首的一眼,不早不晚,堪堪凑上了,于是,我们把那春暖花开尽收眼底,怦然心动。从此,情牵一世。图书馆内的谢楚云如是,教室里的欧子文亦如是。甚至那个月夜的杜恒,不也是如此么?
三、好多事情总是后来才看清楚,然而我已经找不到来时的路
当银杏树的叶子全部变黄落下,谢楚云的生日便到了。
欧子文打来电话:“生日快乐。”
“谢谢。”谢楚云拨弄出笔记本里银杏叶的书签,一片片,或翠绿,或金黄。
“哦。嗯能一起吃饭吗?”嗫嚅半天,欧子文终于还是问出了那句话。
又一年。
每一年,他都会按时祝自己生日快乐,每一年,他的礼物都会如期而至。然,自从知道他的心意后,她再不接纳,不管是礼物,还是饭约。就这样,一年又一年,她在坚持,他也在坚持。
笔记本里的书签抖落一桌。生命苦短,不过也是如这银杏叶一般由绿到黄再凋落的过程吧?这一路风雨坎坷,青春已过去大半,唯有他,傻傻一路相随,这一年又一年念及此,谢楚云的心里漾起暖意。
“好。”谢楚云踌躇良久,终于笑着回答。
“什么?”电话那头的欧子文本是等着再次被拒绝,陡然听到她应承,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说好啊。”谢楚云俏皮一笑,“你不会没钱请吃饭,白问一句又赖账吧?”
那晚的饭是在郊区一间小阁楼上吃的,干净清雅,却不昂贵。欧子文知道谢楚云不喜欢奢华和喧嚣。
蛋糕端上来,上面是他认真插上的蜡烛,二十五根,火焰轻闪。
烛光下的谢楚云柔柔的格外好看,欧子文有些呆了。
“哐”的一声,是谢楚云抄起蛋糕盒狠狠敲了一记欧子文的头:“看什么呢?就算真是美女,也看了十年了。不用这么夸张的眼神吧!”说完那话,她自己一愣:他们相识,竟然已经十年了。
欧子文更是感慨良多,却不知说什么好。以前要么是死党,要么是自己死乞白赖单恋,如今这样两个人安静坐在一起吃饭,倒是头一次。他舌头有点打结,半天后轻咳一声:“咳,许愿吹蜡烛吧。”
铃声响起,是谢楚云的手机有新短信。她笑笑按开,却是那个再熟悉不过的号码:云儿,生日快乐。
她一震,笑意僵在脸上。
这个表情欧子文太熟悉了。他苦笑:“是他?”
谢楚云没有回答,沉默半晌,甩甩头,淡淡一笑:“我许愿了。”说完双手合十,虔诚地准备许愿。
铃声再次响起。蛋糕前的两人表情都已僵。
“还是先看短信吧。”欧子文一字一句地说,“看完这个短信,再确定自己要许什么愿。”他的眼神,这一次,深不见底。
短信打开,很长:我知道是你。其实猜到是你并不难,因为我的心里原本就只有你。呵呵,傻丫头,只有你一个啊,还让我猜什么?过去种种早已不知该如何去说,但这几年兜兜转转,我已确定一件事,那就是我爱你,只爱你。收到你的短信后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怕轻率喊出你的名字反会惊扰了你让你离去云儿,知道吗?这三年来总是会想起你,时间越久,那些琐事忘记得就越多,只剩对你的思念日益清晰。突然觉得这些年的分离是值得的,它让我真正懂得你的珍贵。如果还可以回头,这一次,我不会再放开你的手。爱你依旧。你呢?
爱你依旧。你呢?呵,为什么你杜恒总是要这么个性?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