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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抱住逃妻-第3章

小说: 抱住逃妻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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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一起去。”任飒道。
  “不用吧?”莫沫皱眉,话都说完了,他干么跟他们回民宿?
  “需要。”任飒非常坚持。“我就是要小心一点。”
  莫沫傻眼。“我说了,李蓦书跟我们的事情不会有关连,他只是单纯的住客而已,你跟回民宿的动作像是在怀疑他似的,这对他不公平也很过分。”这等于是在监视了。
  “妳只要也把我当成同样是去住宿的客人,这样想就没有问题了。”他就是坚持要跟,除了对这位李先生的出现做防备外,另外就是察觉到李蓦书的气质有抹特别的吸引力,不知道会不会让莫沫爱上了?
  “你非跟不可?”她瞪大圆眼。
  “是。”任飒微微笑了,眼神里的坚定是那样的不顾一切。
  “你——”莫沫被他的眼神震慑,住了口。看来是赶不走任飒的,再吵下去的结果还是一样,反倒只会让李蓦书这外来客看笑话。“好吧,随便你。”语毕,转身,对李蓦书道:“请上车。”
  李蓦书点点头,配合主人的决定。
  两人上车后,车子回转,返回民宿去。
  任飒目送她开车离去后,也返回到自己的跑车,小心地绕过爆胎的车,往“观悠民宿”的方向而行。
  他就是要跟着。
  莫沫的客人散发出来的气质跟他有点神似,这令他紧张了。
  当年他跟莫沫初见时,便是被彼此的气质给吸引住,一时间天雷勾动地火,接着才会闪电结婚的。
  他与她曾经迸射出激烈的爱情火花,那么,同样的感情会不会在莫沫与李蓦书之间出现?
  他很“在意”,所以他必须好好地“观察”,而这也是他非要跟上去瞧一瞧的主要原因。
                  第2章(1)
  洞房花烛夜,红色烛火摇曳,让新房充满着温暖又喜气的氛围。
  任飒掀起莫沫凤冠上的红巾。
  随着红巾被挑起,莫沫的心儿怦通怦通跳得更快,视线无阻后,圆圆杏眸瞅着任飒直瞧,此刻倒是把他的俊美容颜瞧得更加清楚了。任飒真的好俊、好好看,好看到让她忍不住抿唇微笑。
  真羞呀。
  她又窘迫地低下首,脸蛋上的绯红颜色也更加艳美。
  “我们成亲了。”任飒坐进床沿,开口道,伸手陶起她下巴,再度凝视着她的甜美脸蛋,这一看,闪烁着迷恋与喜爱的黑眸就再也移不开来。
  虽然他仅见过她一次,今夜的洞房花烛夜也才第二回见面,但任飒就定无法忘怀那瞬间的喜爱,所谓的一见钟情在他身上发生了,他当下就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莫沫小脸胀红,还咳了起来。
  “怎么了?”任飒一惊,发觉她呼息极不顺,像在闭气,连忙轻抚她的背。
  “你要不要紧?”
  “我我”她轻喘了起来,她方才竟然不自觉地憋起气。“我我吓到了!我脑子乱哄哄的,我至今仍然不敢相信此刻的场面,我愈想愈觉得不可、不可思议,我我怎样都没想到可以嫁给你”
  “都成亲了,你怎么还会以为只是南柯一梦?”他拇指指腹轻抚着她娇美的下颚,深情地凝望着她。
  “没办法,我就觉得眼前景况像是一场梦境”她的心在他的抚摸下又飞上天,思绪也跟着恍恍惚惚起来。“在今日以前,我岂敢作这种进任家的美梦?我连想都不敢想。然而,今夜的我却成为你的妻,还是元配,我恍恍惚惚的,我觉得不真实也觉得不可思议。要知道,我所嫁之人可是‘任氏家族’的新任族长,是年轻有为的世家之子,而我莫沫只是个普通又平凡的小老百姓,哪里可以高攀到你。”
  “不是梦,这一切都是真的,你可以回神来感受这一切,这真实的一切,你已是我的妻。”任飒突然微微使劲,将她放倒在被褥中,在褪去彼此的鞋子后,立刻压住了她。
  莫沫心跳得更厉害了,羞怯地躺在床榻上。与他瘦却精实的身躯贴得密密合合的,是那样的温暖有依靠,她脸红到说不出话来。
  “摸我,一摸就能确定我是真实存在着的,你就可以相信我已是你的丈夫。你摸摸我、碰碰我呀,娘子。”任飒低声笑着说,看着她迷迷蒙蒙的表情,美极,下一瞬,俯下脸,用唇擒住了她的樱唇。
  莫沫被吻得意乱情迷,轻吟出声。
  “再不确定的话,我就用更清楚的动作证明我的存在喔!”任飒于是更加狂热地挑逗她的唇,又将舌尖滑进她口中与她的舌纠缠不休,让她陷入欢欣的快意之中。
  “咯你呀”不仅有热吻,他的手掌心更是以充满渴望与占有的力量抚触着她的玉肤,逗弄得她娇喘不休,心花怒放。
  “娘子确定了没有呢?”他低哑的磁声在她耳畔不断呢喃问道,目的就是要她确信这一切是真而非假。
  “我确、确定了。”在他一寸一寸甜蜜作为的蚕食下,她的不安感渐渐消褪,足以清楚地感受到了此情此景是真实的。
  满足之后,任飒又一次开口道:“原来你也有畏惧的时刻,我一直认为你是个勇敢的小女子,天不怕地不怕的呢!”要知道,她与他的第一次见面可是在惊险中发生。
  那时莫沫在树林子里找柴火,突然听到两个人在讨论要如何砍杀任飒的计划,那两人似乎是受到“某个人”指使,而且要杀的对象还是名门公子任飒,目的是抢夺任家的财产。
  当莫沫偷听到这则讯息时,却也被坏人发现她在偷听,幸好她仗着熟悉地形而躲了起来,逃过被当场击毙的凶险,只是,有了戒心的恶人却开始在任家四周盯梢,一来防堵她去告密,二来也想找任飒出现的时机好杀掉任飒,这情况让莫沫一直苦无机会去找任飒示警报讯。
  家大业大的“任氏家族”岂是她这种凡夫俗女能接近的对象?在经过一番波折后,她好不容易才透过朋友的朋友——一位在任家当婢女的小女孩——知道了一处狗洞地点,她因此大胆冒险地钻了进去,潜进任家,躲过任家的护卫武士。还好她幸运,在茫无头绪之下居然在书房前面遇见了任飒,这就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况。
  “娘子救了我一命,我当然要以身相许。”任飒吻了吻她的唇瓣后,又一次道。
  任飒对于她的勇气充满着感谢,若非她来示警,他并不知道有人要杀他。尤其任飒忘不了那一夜莫沫找到他,提醒他有危险后的反应,竟然是立刻告辞想要离去,似乎怕极了被误会她是有所图谋的,这也展现了她不贪不求的心性。她这个反应让他很欣赏,所以他问了她的芳名,她匆匆留下闺名之后,就离开了任家。
  而他却一直忘不了她。
  莫沫不顾危险地来报讯,她的勇敢令他佩服,她毫无索讨报酬的行为又令他感动,并且她的容颜、她的气息深深地吸引住他,任飒自知,在见面的那一瞬间,他已情不自禁地喜欢上她了。
  于是他派人找她、探听她,并且想要她。
  后来他找到她的住处,果然是平凡人家出身。他立刻提亲,虽然吓坏了莫沫的双亲;亦成为轰动全国的大事,但任飒不顾家族成员以及外界门不当、户不对的嘲笑,就是要定了这门亲事。
  “沫,你是个勇敢的小女子,我喜欢你,会娶你更是天经地义之事。”他坦言娶她的真正原因就是喜欢她,虽然是一见钟情的情况下所作的决定,但他是满心欢喜的,哪怕这爱来得又怠且快。
  莫沫不断听到他的爱语以及再三保证,不安的心情这才稍稍笃定了点。再说,自己亦是喜欢他的,否则哪里会同意这门亲事,又愿走上花轿。
  莫沫想了想之后,总算露出幸福的微笑来。“我也是喜欢你的,否则也不会有今晚的洞房花烛夜。”
  “没错,我们是互相喜爱的。”开言,任飒总算安心,只要她也是快乐的,他就安心了。
  接下来,他灵活的手指开始褪去两人身上的喜服,拉掉所有的阻隔。
  任飒一身古铜色的精壮身躯再度压覆住她软嫩如白玉的娇柔身子,紧接着狂野地占有了她。
  莫沫的娇吟是满满的幸福曲调,她的心和身都是舒畅的,绝对的快乐
  “呃!”莫沫小脸发红,腹间有股热气在凝聚,热烘烘的奔腾血液还直冲大脑,以至于她打字的手指头不断颤抖,心弦也激荡得好厉害。
  停!十根手指头找不到正确的键盘位置了,她打不了字了,故事得暂停,因为她的情绪太过激动了。
  呼
  莫沫轻吐一口气,波动的心绪总算渐渐平复了些。看向窗外,天色将明未明的,尚未放亮。
  清晨五点多,她难得熬夜没睡,坐在电脑桌前写稿子。
  她甚少熬夜写作的,只是昨天再度看见任飒之后,她的情绪就是平静不下来,连带着也睡不着觉,脑海里不断浮现和他一见钟情的原因和画面。尤其结婚那一夜的美好氛围与幸福感太过真实,是她曾经经历过的事,这才会打着字,愈打情绪愈发激动,还脸红心跳了起来。
  虽然在现实生活里,她跟任飒的第一次见面是发生在任飒硬要住进民宿,导致卡在山路上,她适时“救”了他,让他免于遭遇崩塌的危险,与她方才所写的古代故事剧情有些许的不同,不过两人间所迸射出的爱情火花确实是一样的。
  一见钟情的恋爱方式实在太刺激了。
  那股电光石火间所产生的爱恋是她从没有经历过的事,她从没料到自己会在遇见任飒之后就直接坠入情网,成就了闪婚的念头。
  她曾经严肃地审思过自己为何会有此“冲动”,甚至大胆地跟任飒闪电结婚,毕竟写小说的她其实是理智多过于感情的人。
  会闪电嫁给任飒,他的容貌也是因素之一,不容否认的,任飒的外型十分迷人,颀长的身材、俊美的脸蛋、尔雅的气息,他就是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也像极了她笔下的男主角。
  她,莫沫,写言情小说多年,对于设定的男主角形象,有几项不变的强硬坚持,那就是——
  一、男主角不许戴近视眼镜,墨镜许可,因为带着墨镜的男子超帅气的。
  二、男主角不能蓄胡须、不能长胸毛,不能长得虎背熊腰,雄壮的男人她不爱也不写,甚至连姓“魏”都不行。朋友曾问过,为什么姓“魏”不行?她的回答是:这魏字从字型上看,就是很雄壮威武的感觉,正巧犯着了她不爱金刚男的禁忌,所以打从她写小说以来,笔下的男主角从来没有一个是猛男形象的。还有,男主角的年纪设定也绝不超过三十岁,不然会觉得像是在写大叔的故事。
  有同行朋友笑过莫沫的禁忌,觉得太夸张了,莫沫自己也笑了,哪里来的这些禁忌与想法啊?可她就是这样,打从国中开始当读者看言情小说时,挑选作品的内容原则就是要先确定男主角的姓氏、长相、身材、年纪,才会决定借不借这本小说。而后,她踏进言情小说的领域里,写作时也偏爱俊美派的男主角,所以当任飒——一个像极她笔下无所不能又俊美无缺的男主角出现在她面前时,她自然就对他充满着好感,这也是她嫁他的原因之一。
  只是相处之后才发现,他是“任氏集团”的接班人,富可敌国,吓了她一大跳。但她不是爱慕虚荣之人,她是在跟他交往后才知道他的身份,所以就当她幸运吧,她嫁他绝非是贪婪欲望作祟,会结婚,是因为两人互相喜欢上对方。
  倒是“任氏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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