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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十六岁,我被迫嫁入豪门-第3章

小说: 十六岁,我被迫嫁入豪门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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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是将来不一定有可能,我至少要知道你此刻的想法即使是无法在一起,如果你有喜欢过我,请你告诉我!

    我将殷切的眼睛盯紧他,声音因为紧张而有点发抖:“告诉我Alf,为什么?!难道,是因为我不够好?”

    “不怎么会?Shanna你是学校里大家公认最好的女孩子之一,也一直对我非常好”他避开视线。

    “那,是因为你的表妹?我有听说你们订了婚——可是表兄表妹怎么能够订婚?”

    “不是我跟月儿没有订婚,”他听了这句话,眼睛突然抬了起来,“不是因为这个。”

    我突然地想到他放在皮夹里的那张照片——

    “那么跟你照片里的那个人有关系?!”

    这一下,Alfred的眼睛突然睁大了,第一次见到他露出这样意外的神色!

    “你为什么会知道?”他的声音中有种动摇。

    而我在一瞬间,心凉地意识到了什么——

    “我以前捡到你的皮夹时不小心看到的”

    说完这句话,我突然——后悔了因为我看到,Alfred的眼中,涌起了无奈的意味

    周围没有其他人

    只有我跟他。

    他拉我到旁边的花圃边上坐下,然后往口袋里掏了掏掏出来他那个皮夹子。

    虽然我很早就送过他一个别的皮夹,但是他并没有换,这几年一直还是用着这个令他不得不总是将卡抽出来重读一遍的厚皮夹。此时,里面已经没有了学生证,一片空着的感觉很寂寥。

    他把皮夹子递给我——

    “请。”

    我犹豫地接了过来,手指伸到夹层里面,果然摸到一张照片,便抽了出来。

    当时果然没有看错,照片上是一个女孩,但

    这不是那时那张照片。

    当时照片上稚气十足的面孔,与现在看到的这张相似又不完全相同——

    她长大了。

    长长的黑发没有什么修剪的痕迹,甚至连刘海都不留,就这样直直地中分往下垂着。黑白分明的杏眼,小巧的鼻子,可爱的樱桃小嘴虽然算不上一眼惊人的美貌,可是别有一种引人的韵味。

    她稍稍露出讶异的神色,樱唇微张,似乎没有预料到别人会突然给她拍下这张照片。可是这样的神色,反而更显得有种可爱的味道。

    “她是谁?”

    我已经逐渐平静,而且几乎已经猜到他的回答。

    “她是我的未婚妻。”

    果然,他接下来,这样回答。

    我的心一沉,酸酸的醋意浮起,却已经有了种无力的透支感——

    “我从来不知道”

    “因为,我实在不方便告诉任何人即使是以后,我希望你可以为我保住这个秘密。”

    我的唇忍不住颤抖起来——

    “为什么你觉得我有这样的义务吗?”

    “Shanna,我相信你,是一个可靠的朋友。”

    被那双黑色的眸子盯住,心就忍不住软了下来,我无语地低头,将那张照片还给她他。他默默地接了,放回皮夹中,收进口袋。

    “她跟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在爷爷的授意下,订下了婚约。不过这些年以来,我们从来没有见过面。说不定等我告诉她这个婚约的时候,她会吓坏了也说不定。”

    我意外地睁大眼:“为什么她不认识你吗?”

    “她并不知道我们订婚的事情,她的父母并没有告诉她”他淡淡地笑着,“不过,我并不想要她负担太重,这件事,可以慢慢来。”

    我第一次见到他这样的笑容,很宁静,却似乎很幸福,仿佛他现在在想着的事情,是很令他憧憬的事情——

    “Alf,你很喜欢她?”

    一个很久以来,都没有见过面的女孩?

    那么我们这样四年的朝夕相处,对他来说就没有一点点意义了吗?!

    他低头笑了笑。

    “我并不知道她成长成了一个怎样的女子也许,我心里的形象是我自己想象出来的。但是的,她是我订了婚的人,所以——我会娶她,会尽力去喜欢她”他顿了顿,“会尽力去爱她。”

    当他说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突然觉得鼻子涌上一股酸气,眼泪差一点就夺眶而出!

    可是,我抓紧了裙子,不让自己的眼泪掉下来

    此时,Alfred也并没有看着我

    他面上的笑容渐渐地淡去,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般,周身慢慢地染上了忧郁的色彩

    知了在叫

    炎热的夏天,酷暑的味道

    可是在我的心中,却只留下了酸涩的痕迹。

    第七幕完

    ————————————————(分隔线)————————————————

    尾声

    ——

    Alfred,你最近好吗?

    已经不见你两个月了

    不知道你回到中国,有没有见到那位可爱的未婚妻,有没有跟她相处得愉快?

    我心里有话对你说,可是又不可能跟你说出口

    我还没有放下你。

    如果能够跟你再见面我希望可以告诉你,如果真正爱上,要放下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你对她会是象我这样深刻的爱情么?不会的你不过是遵从家族长辈的命令罢了不管你怎样努力地去尝试爱上她,爱情不是这样简单的事情。如果不是那个注定的人,就不可能的

    我想要告诉你这件事

    Alfred,希望我们可以再见面,让我有机会告诉你这句话。

    不要——轻易地就跟我说不可能如果我们彼此再努力一点,也许,结果会不同

    你露出的那种忧郁的神情,如果是为了我那我一定要争取最后的机会。即使,我不得不放弃很多很多的东西我也不想要轻易放弃你。

    Alfred

    我要去中国。

    我已经报名了去中国巡游交流的爱乐团,如果今天我们可以胜出,我将会有机会到中国巡游一个半月。你所住的城市,也在演出的名单之内我们一定可以再见面。

    等我们再到,我就会对你说出这句话。

    再给我一个机会

 第一章 我叫陆香香

    我叫陆香香,是个双职工家庭的独生女。爸爸是一家机车厂的职工,妈妈在超市做收银员,他们都是没有什么福利保障的临时工。

    虽然收入不怎么高,那俩人倒都很喜欢赌马赌球,彩票股票更是少不了,天天做一夜发财梦。虽然我不懂那些玩意儿怎么运作的,也知道所谓十赌九输,一赌输光家。不过反正劝他们也没用,干脆闭上眼睛堵上耳朵,不看也不听。至少目前为止吃穿不愁,等有一天他们真输到要卖女儿了,我再潜逃不迟。

    不过,尽管还没到要把我卖掉换本金的程度,他们仍觉得我这个在家吃闲饭的人非常碍眼,输钱的时候更喜欢拿我出气。我还没有家里饭桌高的时候,常常动不动就一巴掌盖过来,或者突然抬脚就是一顿猛踢。到后来我羽翼丰满,他们不得不收敛,再不敢动粗,仍寻机会冷嘲热讽,更喜欢把我锁在房里一整天不给我饭吃。

    我就是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的,所以我从小就不信奉所谓的父母溺爱云云,甚至憎恨看那些温馨家庭剧。其实一直以来也没有什么电视节目吸引我,除了最近热播的电视连续剧——《黑道圣妻》,讲述黑帮老大的老婆辅佐老公的故事。

    由于爸跟妈总是一个要看赛马,一个要看赛狗,而我最近一直都要看电视连续剧,于是抢电视遥控便成了我们家每天上演的重头戏。久而久之,竞争模式成熟化。晚饭之前猜拳决定谁去洗碗,剩下的两个人比赛谁吃得快,先吃完的便可伸手去抢遥控。

    拿到遥控的人,可以一整晚主宰电视的命运,顺便享受有人苦苦哀求的快感,甚至从中获利。我十天有五天能抢到遥控,除了我必看的《黑道圣妻》,就将当夜的遥控权出卖给爸妈里出价高的一方,换点零花钱。

    除去这些,我只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每天上上课,跟同学打打闹闹,晚上回家写点功课,就算是完成了我的历史使命,可以乐得逍遥了。

    当然,即使我一再强调作为学生的自己很“普通”,其实我可能还是有一点“不普通”。至少我相信绝大多数的同学和老师,都不认为我是校内一个“普通”的学生。

    说起来很简单,我不普通,因我是校内第一太妹。

    再说白一点,我就是这所学校的大姐头,谁敢挡我的路,就是皮痒了想被踹;谁敢跟我对着干,就是活腻了要找死。

    《黑道圣妻》里面的笑倩,就是我的榜样。我认为自己做大姐头的才能是娘胎里面带来的,将来如果有黑帮老大看上我,肯定有他的好处。我也坚信自己这条路走得没错,未来某天一定能成正果。

    事实上也如此!

    在我还是初中生的时候,就已经被这一带最大的帮派——洪青帮的二当家物色中,说我很有出人头地的潜力,用他势力罩我。所以我自初中以来,一直都是学校里的大王。

    洪青帮很有影响力。自从我有了二哥做靠山,我的爸妈就再也不敢对我动粗。如果不是二哥跟我说什么狼不啮亲,我早就叫人将他们扁得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来,然后直接搬到洪青帮安家了。

    二哥教我说人要知恩图报,我父母对我再凶再恶,也一直没让我饿死冻死,算是有养育之恩,怎么也不能置于脑后,于是我至今仍跟那对无良夫妇同住一个屋檐下。进出彼此打个招呼,一起吃饭看电视当作每天的例行公事,所谓维持“表面的亲子关系”,其实也不算太难。只是我不想吃家里晚饭的时候,就到洪青帮的食堂里面去白吃一两次;放学后不爱回家的时候,也到洪青帮里消磨时间。

    在洪青帮,我真正找到家的感觉。这里的同龄人多数都是跟我一样家里或者学校里有问题的孩子,我们称兄道弟,为彼此出头。这些个在别处不会被人当人看的孩子们,在该得到关怀的地方找不到关怀,便到这里来找——在这里,我们终于都能做回一个抬得起头的人。我喜欢在洪青帮遇见的兄弟姐妹们,也感激洪青帮造就了今天可以肆意活着的陆香香。如果有机会让我为它卖命,我一定义不容辞。

    也不知道是不是被施暴过的人往往有施暴倾向。暴力,成为支撑我精神的某种支柱,我总是下意识地选择以暴力的形式来解决问题。二哥说过我多次,但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

    我有过连续踹一个学生的肚子把他踹到最后要送院检查是否有内脏破裂的记录,也曾经教训一个不识好歹的女老师直到她跑到晨会上当众下跪道歉。在学校里,我是个人见人怕的暴力大王,不只是学生,老师也一样怕我。

    什么?我这么不守规矩的学生,校长一纸文书开除了就算了?

    开玩笑。

    我打赌他签完字之后,要忙不迭地赶紧交掉自己的辞职信,而且马上卷包袱走人,才能留得全尸。

    当然他只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这校长就可以安安稳稳地当下去。

    言归正传。因为这一点“不普通”,我基本不跟“普通”的人来往。但,林晓风是个例外,虽然他并非我的朋友,而是我的死敌。

    林晓风说,他初次见到我的那一幕,令他永生难忘。

    其实我也是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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