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后很任性-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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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的是本各地人文历史地理的书,很厚很厚很厚的,他用了五天才看完的,了解了不少,却觉得不全,下回找爹亲哪借一本,听说很全的!
他还完书,看了眼没有想借的书就往外走,一名图书管理员,抱着一叠书往书架走,准备归位,有学生看图书管理员走到身边,伸出脚绊了下,他身子不稳往一边倒去,一群人等着看笑话,却没看成,因为他倒下的方向正好是时雨的方向。
时雨下意识的伸出手把人扶住,接住划落的书,笑眼看着怀中的人,“你没事吧?”
“没……”莫随风被眼前的人迷了眼,瞪着一双大大的杏眸看着他,差点流口水,美人呀!
小攻小受就这么狗血的相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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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是接着往下写呢,还是完结呢,这是个问题。
112(贰拾叁)摆满杯具的茶几
莫随风的人生就像是一张茶几,上面摆满了各种杯具;从他一出生就跟随着他的杯具;已经让他无奈了,命运就似跟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让他的人生左右摇摆不定;给了他好的身世,却又给了他废柴的能力。
他母亲是个平凡的不能在平凡的人类,而他的父亲却是修罗;一次的机缘巧合把两个人凑成了对,也就有了他;不到七岁时母亲去世;他同父亲去了修罗界;那是个和人界大不同的地方;
那里的人,看不起他这个半人,是的,半人,对于人,他是半修罗,可对于修罗,他却是半人,他的父亲是约翰森家的旁支,约翰森家的家教到不错,不会出现对他殴打的场面,他的衣食住行到也过的去,却没有人和他说一句话,后来他知道这叫冷暴力,他被孤立了,在外面被人欺负了,也不会有人出手帮他,更多的是看笑话的。
约翰森家的每一个旁支家族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进入本家,这样一来就机会得到家主的器重,然而,能够进入本家的人少之又少,就算进入了也会有被送出来的,约翰森这个姓氏,不是谁都可以叫的,莫随风的父亲家,姓诺约翰森,介绍给外人时,别人也不称他为约翰森先生,而是诺先生,一字之差,差之千里,父亲很希望他能够进入本家,然而,他太弱了,最终父亲都放弃他了,他慢慢的成为诺家多余的人。
“听说,本家的下任家主选出来了。”
“噢?是谁?”
“说出你们都不信。”
“什么人?”
“本家那半人的女儿。”
“啧!是她呀。”
“你们这是找死呀!”
“怎么了?”
“怎么了!你当本家的那半人是咱家的那只呀!那是冥后!他的女儿就是冥界的公主!冥界你们得罪得起么!”
“呃……”
“那个半人到是发达了。”
“发达个鬼!说话当心些!他杀人时你没见是怎么着?整个一活鬼!比修罗还修罗!”
“他厉不厉害的我不知道,我到知道人长的够美的。”
“真是色胆包天了,小心冥王要你的命。”
“哈哈,我就想想,就想想。”
当年无意中听到众堂亲的话,他恍惚了,半人也可以入本家的么?那么他是不是也有机会的?
后来,一位堂亲打碎他的幻想。
“别傻了,那位大人是冥后不说,他的母亲是修罗的战神真瑶,又不是什么阿猫阿狗。”
那样的话,像是一把利剑刺穿了他的心,斩断了一切,从那天开始他不在幻想,只是本本分分的过自己的日子,不再在乎别人的话,别人的眼光,对待各种修罗的挑衅,却不回击,慢慢的也就乏味了,他越来越透明。
他也知道了,那位大人和他有些相似,却终是不同的,那位大人也是年幼丧母,但那位大人是两位战神之子,修罗力醒的又早,更重要的一点,他是双紫眸,这让很多修罗很不满,却也无法动荡了他的地位,最终他下嫁给冥王,为成冥后,与莫随风这样的人生是大不同的。
说不羡慕是假,但他知道,那不是他的人生,羡慕也没有用,所以,他比很多修罗看的清楚,看的明白。
大毁灭后,他醒来,他的修罗力还是没有觉醒,父亲更加的失望,他明白没有留下的必要了,他脱离了诺家,并答应这辈子不会再回诺家,不会姓诺,他在自己的姓字前加上了母亲的姓,莫。
随风是母亲给他起的,而莫随风三个字,一直被人笑话,莫要随风,这是什么名字,他们却不知道,母亲给他起名时出自一首诗,现在他一个人过,一天打三份工,有些累,过的还算不错,只不过,在学院内,有一些诺家的人,没事就戏弄他,不是将整理好的书集打乱,就是绊倒他,就像今天这样,他本以为今天一样会摔倒,最多就是书散一地,被人笑话一通,却没想倒在了一个温暖的怀抱中,听到了温和的声音。
“你没事吧?”
他抬眼看着眼前的人,非常漂亮的人,那双翠色的眼睛像是会勾魂一般,他看着那双眸子就像是陷了进去,不由自主的说了句,“没……”他一向喜欢长的好看的人,说白了就是颜控,他在修罗界待的久了,各色美人都见过了,本以为不会有让他眼前一亮的美人了,却被眼前的人迷住了眼,眼睛都不想错一下,就这么傻傻的盯着时雨看,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那呆子又干嘛呢?”诺家的公子哥儿笑了起来。
“还真有人英雄救美,啧!要救也要看当不当救,救这么一个呆子,也不嫌丢人。”另一个公子冷笑。
莫随风听言低下了头,从他的怀中站好,不敢看眼前的美人。
“你叫什么名字?”时雨冷眼看了那几人一眼,轻声问他。
听美人开口询问,他小声的说:“莫随风。”
“莫随风?”时雨眉皱了下,笑了,“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随风?”
他愣住了,这突然想起了母亲在世时说的话。
‘叫随风,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母亲笑的很美,‘随风是个好名字。’
“随风是个好名字。”时雨真诚的说。
“你,你叫什么名字?”他头一次大胆的问。
“时雨。”时雨轻声。
“及时雨的时雨?”莫随风想了想问。
“不是。”他摇头,“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的时雨。”笑的那的……欠揍。
莫随风脸红了,这人这是在调戏他么?
“我说真的,我出生时是正是下大雨时,所以我爹亲就给我起名叫时雨。”他笑了起来,很是好看的笑容,让人眼前一亮。
那笑让诺家的公子哥儿们觉得很刺眼,“喂!你哪家的小子!别多管闲事!”
时雨淡淡的看了几人一眼,不理他们,扬扬手中的书,“要放哪里?我帮你。”
“啊?啊!这里,谢谢!”莫随风没想到这人会帮他。
“不客气。”时雨浅笑。
“你没课么?”莫随风抱着书在前面走,他在后面跟着。
“没有。”纯粹的睁着眼睛说瞎话。
金子同学被放鸽子了,不对,是被放鹰了,林双木就当没看到某个翘课的家伙,就当停在桌上的不是鹰是那位爷,阴教授和皇后娘娘家的太子爷,惹不起呀惹不起!
时雨跟着他,自己也不知是怎么了,看人摔倒就那么伸手扶了下,结果,倒在怀中的人对着他发花痴,本是不满,可看到那双干净的眼时,心里有了别样的感觉,听到那些人的调笑,再看怀中人时,似乎那一刻他从他的眼中读到了艰辛,不知为何会有心疼的感觉,会想要对他好。
‘当你想对一个人好时,那个人就是你命定的人。’雅亦的话在耳边响起。
他问雅亦怎么就知道那个是你命定的人时?
雅亦说,只要一眼你就知道。
就像他遇到阮虞真时,一眼就知道,那个人是自己要的,遇到龙玉时,也是那么一眼就知道,这是他寻了多年的人,想要护在手中的人。
阴家的人,要到一生不动情,要动情就是一辈子!
阮虞真那时并不知,他死雅亦不会再爱上别人,因为那时雅亦以为他还会有来世的,阮虞真死了,雅亦疯了,龙玉活了,他才清醒。
‘我说过会一辈子爱你,我说的不是你的一辈子,而是我的。’这是一句他迟说出的话。
父亲们的爱情大起大落,可为绝唱,时雨听过笑过,小时候还说,将来长大娶七个老婆一天一个的爱,可当他真的长大时才发现,别说七个了,一个就够他爱不过来了,哪里有心分给别人。
“放着就好了。”莫随风从时雨手中接过书,一本一本的归位。
“这么多的书,你都记得住放哪么?”时雨看着他熟练的将书归位。
“嗯,时间久了就知道了。”他笑言,将这边的书放好,抱着其他的书去下一区。
“你的耐心不错。”时雨帮他抱着书。
“还好吧。”他笑笑,也许是生长的环境不同让他比别人多了很多的耐心。
时雨头一次翘课,却是在图书馆陪人整理了一上午的书,这说出去,有人信么?
他离开图书馆时已经快中午了,“一起吃午饭吧。”这么直接的约人,让莫随风都有些不好意思,想说不必时,时雨先开口了,“我没什么朋友,你可是我结交的第一个朋友。”他声音很是寞落。
让莫随风心上一紧,“那个,你想吃什么?”
“我都可以,你呢?”时雨笑眯眯的看他。
“去食堂吃吧。”他想了想,猜时雨下午还有课。
“好。”时雨和他一起去食堂,两个人分别点餐,找了张双人桌坐下。
“咦?你吃这些够么?”莫随风见他就点了一盅汤,有些怀疑。
“当然不够。”他笑言,取出饭盒,摆开三只饭盒,菜饭点心一应俱全,“来,尝尝我的手艺。”
“你做的?”莫随风看着那些色香味俱全的菜瞪大了眼睛,这可以比美七星酒楼的菜,真的是眼前人做的?
“尝尝看。”时雨夹了颗肉丸放到他的碗中,“我比较喜欢吃咸鲜,不知合不合你口味。”
莫随风夹起肉丸放入口中,好吃的几乎让他把舌头吞掉了!这也太美味了!
这世上还有这么贤惠的小受呀!
但是,要知道,这世上不是只有受才贤惠,更多的时候,攻比受还有贤惠,尤其在拿下受之前,会做饭的不一定是受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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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是伦家生日,祝自己生日快乐!
撒花,O(n_n)O哈哈~
113(贰拾肆)沉默中的大爆发
时雨表现出对莫随风浓厚的兴趣;这让林双木有点担心;他不知道这位太子爷是怎么想的;有些担心莫随风,毕竟那个孩子玩不起。
他观察了几点,惊恐的发现,时雨似乎是认真的!
两个人是交好,却没有过界线,就比如买东西这点;时雨没有大手大脚的一手包,也没有自作主张的给莫随风买东西,两个人就像是普通的不能在普通的朋友,有着基本的尊敬,给对方尊严。
也许是第一次有人询问他的意见;在意他的想法,莫随风觉得时雨和别人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