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宗教宽容〔英〕洛克-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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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论宗教宽容
关于拯救灵魂的基本要道所作的解释要比圣灵——上帝的无限永恒的智慧还要高明的人的狂妄至极,我不能不感到惊奇。
以上是关于异端。
这个词通常只适用于宗教的教义部分。
下面让我们来讨论宗派分立罪,它是一种近于异端的罪。因为这两个词在我看来似乎都表示“教会里在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所制造的毫无正当理由的分离”。
但是,由于习用是语言学上至高无上的法则,那么,根据使用的情况,既然异端与信仰方面的谬误相联系,而宗派分立则与礼拜或宗规相联系。所以,我们必须按照这种区别加以考察。
按照我们以上提出的同样理由,宗派分立不过是教会里由于属于礼拜或宗规方面某些并非必要的问题所造成的分裂。但是对一个基督教会说来,在礼拜和宗规方面,除了是我们的立法者基督或者是使徒们根据神的启示而作的明确诫命外,再没有任何其他的东西是必要的。
一句话:一个只要不否定《圣经》所明确教诲的东西、又不以《圣经》里没有明确阐述的任何事情为理由而制造分裂的人,不管他可能如何遭到任何基督教宗派的辱骂,甚至被某些或全体宗派宣布为完全不具备真正基督徒的特性。事实上,可以千真万确地说,这个人既不可能是一个异端分子,也不可能是一个宗派分立论者。
这些问题本可以解释得更加详尽和突出一些,但是,对于您们这种才能的人,象这样略加提示也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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