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案组全本-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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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大概从母亲的表情中猜想到母亲正受到对方的威胁,突然打开车门,似乎想冲进咖啡馆。我赶忙拉住她那只白嫩纤幼的玉手,问道:“你想干嘛?”
“我去帮妈妈啊!”她一脸焦急地说,并想挣扎我的手。
我用力把她拉回车上,训斥道:“你认为你现在进去就能帮上忙吗?大庭广众之下,难道人家能把你妈妈吃掉,你现在进去只会让你妈妈更加困扰而已。”
她认真地想了想,委屈地说:“那我起码要看清楚是那个坏蛋欺负妈妈啊!”
“这个你不用着急,这是咖啡馆不是宾馆,那男人不可能在里面坐到天亮,等他出来的时候自然能看清楚他的相貌。你啊,还是先啃片口香糖,放松一下吧!”我说着递给她一片口香糖。
她忐忑不安地看着咖啡馆里的情况,胡乱扯下包装纸,就把口香糖塞进嘴里。但随即就叫了声“哎哟”,把口香糖吐出来,拿在手上看,疑惑问道:“这口香糖是不是过期了,怎么硬得跟石头似的,差点把我的牙齿也咬坏了。”
“我昨天才买的,应该没有过期吧!不过我买回后一直都是放在冰箱里。”我露出狡黠的微笑。
第五卷 隔世情痴
第四章 … 闹出人命(下)
“你是故意耍我的!”她气鼓鼓地向我扑过来,不停地搔我腋窝。
正所谓“先撩者贱,打死无怨”。既然是她先动手,那我也就不客气了,光明正大地对她“下上其手”,搔她腋窝及肋侧等敏感的部位,弄得她哈哈大笑,一扫之前的焦虑不安。
两人在狭窄的车厢里玩这种贴身的搔痒游戏,肯定会碰到不该碰的地方。果然在我们还没分出胜负之前,她就碰到我裤裆里的“小慕”了,脸色立刻红如晚霞,停下手来并想坐回副驾位置上。然而,就在这时候,她的母亲与年轻男人一同走出咖啡馆,后者还往我们这个方向走来。
此刻,我已能看清楚年轻男人的相貌,并且一眼就认出他是谁。我想当他走近时,他也能一眼就认出我们。为免被他发现,我一时情急就抱住安安,并按住她的头跟她接吻。
安安大概没想到我会这么猖狂,用力地捶打我的胸口。但打了几下就停下来,娇嫩的躯体渐渐软化,温柔地搂住我脖子,还主动把舌头伸进我嘴里这次乐子大了,她肯定以为我在向她示爱。
虽然她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跟她接吻的感觉还蛮好的,柔软的樱唇、湿滑的香舌,以及有年轻女生特有清淡体香皆令我想让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不过,我要是继续跟她吻下去,也许下半辈子就得毁在她身上,所以我得抓紧时间证明清白。
我轻轻推开安安,像做了亏心事似的故意回避她含情脉脉的神眼,指着刚刚从车旁经过的男人:“看,就是他!”
虽然此刻我们只能看见男人的侧面,但安安不可能认不出他,因为对方就是每天都会与她见面的同事——宁宇易。
“竟然是他”安安对眼前所见大感意外,然而她马上又意识到另一个意外,忐忑问道:“你刚才是为了不让他发现我们才亲我?”
我尴尬地点头,“啪”清脆的掌掴之声随即响起,她愤然打开车门扭头就走。但没走几步就小跑回来,冲我骂了句:“我恨死你这个大骗子了!”这回她真的走了。
长生天啊!我到底骗她什么了,干嘛要挨巴掌啊!希望别肿起来,不然明天也不知道该怎样去上班。一觉醒来,马上去照镜子,还好没有肿起来,于是便安心去上班,准备被老大训上一顿。
“怎么现在不当神棍,改行做起道士来了?”在老大的办公室向他汇报水泥女妖的事情,被训是意料中事。
“道士也是神棍中的一种嘛!”我无奈苦笑,“根据目击者的口供,以及现场的发现,除了妖怪作祟之外,我实在想不出其它解释。”
“那你打算就这样不了了之吗?”老大瞪了我一眼,随即翻阅报告。
我耸肩道:“现在惟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把整栋大厦拆掉,挖出地桩中的尸体烧毁,不过业主是不可能答应的。反正又没有人命伤亡,让物管请来真道士指点迷津就是了,我这个假道士的工作算是完成了。”
“那就只能这样了,去处理别的案子吧!”老大把报告放到一旁,挥手示意我出去。
“老大,我放假的事”我摆一副谄媚的嘴脸。
“案子还多着呢,放什么假,快去干活!”老大把我轰走了。
走出老大的办公室,发现伟哥跟喵喵不知道在聊什么,正聊得起劲,于是就走过去凑热闹。
“我听朋友说,美国和加拿大都有大脚怪,脚丫大得不得了,有45厘米那么长,身高估计有三米多,差不有两个喵喵加起来那么高。”喵喵很认真地说。
“嘻嘻嘻”伟哥阴阳怪气地笑了一会儿才说:“那是骗人的,那来什么大脚怪,从来也没有人能抓到活的。”
“可是很多地方都发现了大脚怪的脚印和毛发,还有人拍到影片呢!”喵喵似乎对此深信不疑。
伟哥用手指戳她脑袋,装模作样地说:“用一下你的脑袋吧!既然有那么多大脚怪到处乱跑,为何到现在也没能抓一只出来?就算活的不好抓,死掉的总不会跑吧!可是从第一次发现大脚怪脚印到现在,都已经两百年了,还是连骨头也没找到,只找到毛发脚印这些真假难辨的东西,而所谓的影片全都是模糊不清的。”
“如果没有大脚怪,那脚印和毛发,还是影片又是怎么回事呢?”喵喵仍旧深信不疑。
“这有什么难的,给我一点时间,我就能给你弄只本土的大脚怪出来。”伟哥见我也走来了,似乎想卖关子。我给他抛了根烟,催促道:“别吊我们胃口,有话快说。”
他惬意地吸了口烟才说:“先说毛发吧,其实就是随便抓把人毛猪毛猩猩毛丢在脚印旁边就行了,以前的科技并不发达,根本分辨不了真伪。就算是现在,要是有心做假,也化验不出什么结果;影片就更好说了,好莱坞连外星人都能拍出来,要拍个大脚怪,业余水平就行了,不就是找个死跑龙套套件马甲的简单活儿?只要距离远一点,拍得模糊一点就行了,谁能说得清楚到底是真是假;至于脚印嘛,技术含量要高一点,不过也不是什么困难的活儿”这小子又要卖关子了。
在我一再催促下,他才得意地继续说:“要弄出大脚印,其实只要像正龙伯伯那样找个木匠做个木脚丫不就行了,不过大脚怪的脚印之所以能让这么多人相信是有其独特之处的,当中最重要的是脚纹。手掌有掌纹,脚丫也有脚纹,用木头是很难雕出真实的脚纹的,所以得用石膏。先用给人的脚丫倒模,然后按比例放大,这种技术并不难,我也不多说了。得到一对大脚丫模具后,就可以用石膏做出一双大脚丫,把这两大脚丫绑在脚下,谁都可以踩出大脚印。”
“那步幅呢?如果步幅与赤脚长度不成比例,任何一个刑警都会发现问题,生物学专家就更不用说。”以脚印及步幅计算身高的公式几乎每一个刑警都知道,正常人就算穿着宽大的鞋子也不会迈出与身高不成比例的步伐。
“这也很简单,早就有人破解当中的秘密了。”伟哥得意洋洋地笑道:“要用绳子绑住马或者汽车,拉着踩脚印的人以跳步的方式往前跑,只要掌握好马或汽车的速度,就能弄出合适的步幅和脚印比例。而且以跳步的方式奔跑能加深脚印,造成体重倍增的假象,使认为留下脚印的是庞然大物。”
听完伟哥对大脚怪的评论后,我脑海中突然闪现一个念头——洗手间里与步幅不成比例的脚印,会不会是肇事者在自己脚下绑上一对小码鞋造成的呢!那么说,搞鬼很可能不是什么妖怪,而是人为的恶作剧。正当我打算再仔细想想的时候,手机响起了,竟然是安安打来的,该不会是为昨晚亲她的事情找我算账吧!
“羽哥,快来救我,他们要冤枉我杀人”电话一接通,听筒就传来安安的惊惶的哭泣声。我还没来得及问清楚是怎么一回事,老大的怒吼就从身后响起:“阿慕给我滚进来,日报大厦闹出人命了!”
第五卷 隔世情痴
第五章 … 美人难关(上)
伟哥跟喵喵聊起大脚怪的话题,我从中得到一点启示,就是在洗手间留下脚印的也许不是什么水泥女妖,而是一个把小码鞋绑在脚下的高个子。
之所以有这样的推断,是因为造成小鞋印大步幅的成因不外乎两种,一是鞋印的主人是矮个子,鞋印是其真实鞋码,他以跳步的方式留下大步幅。但这个可能性基本上可以排除,因为跳步会让水泥飞溅,现场鞋印并没出现这种情况,而且跳步会弄出较大的声音,依依不会分辨不出来。另一种则是高个子在脚下绑上小鞋,这样也能解释脚印为何有进无出,因为他离开的时候把沾满水泥浆的小鞋解下,而他原来的鞋子并没有沾上水泥浆,当然不会留下鞋印。
想到此处,我不禁感到疑惑,到底是谁在恶作剧,有何目的?
然而,正当我准备把这宗案子重新分析一遍时,手机忽然响起,一接通便听见安安惊惶的哭泣:“羽哥,快来救我,他们要冤枉我杀人”说罢她就哭个不停,我想问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时,老大的怒吼就响起了:“阿慕给我滚进来,日报大厦闹出人命了!”
匆匆安慰安安两句,我就挂掉电话,又再走进老大的办公室。一进门他就劈头一句:“闹出人命了!”接着便告诉我详细情况:“我刚刚接到刑侦局打来的电话,市日报社昨晚死了个人,死状很奇怪,应该是他杀,你马上过去接手调查。”
安安说有人冤枉她杀人,老大又说日报大厦闹出人命,他们说的该不会是同一件事吧?
跟蓁蓁一同赶到日报大厦十三楼,发现正处理现场的是杨帆。我上前跟他打过招呼,他却不怀好意地看着我,我被他看得心里发毛,就问他干嘛这样盯着我。
“近来的感情生活怎样,小妹妹的感觉还不错吧!有机会的话,我也挺想试试老牛吃嫩草的滋味,可惜我已经结婚了。”他取笑道。
“你丫不会去买春呀!有话直说吧,别拐弯抹角的。”我无奈苦笑,心想这事肯定跟安安脱不了关系。
他笑了笑说:“好了,跟你说回正事。昨晚深夜时分大厦的保安打110报案,声称这里发生了凶案,巡警队的伙计赶到时,发现暗房里有一具男性尸体。据值班的两名保安说,半夜的时候,一个在这里工作,叫林安安的女生跑到保安室向他们求助,他们上来把门踹开后就发现里面的人已经死了。因为林无法解释为何会半夜出现在这里,所以我怀疑她是凶手,就让下属把她带回局里。也许我们把她吓坏了,她报出你大名,先说你是她朋友,后来干脆说你是他男朋友。还好她遇到的是我,要是叶荣那帮人的话,你的小妹妹可麻烦了。”
蓁蓁突然瞥了我一眼,但随即又若无其事地看着其它地方。我无奈叹了口气,问道:“你不会把我的小妹妹吃了吧?”
“你放心好了,我只是让下属把她带回局里而已,毕竟她有嫌疑嘛,不过我交代了他们别为难她。我还是先带你们去现场看看,尸体还没运走。”说罢他便带我们到案发现场。
凶案现场是报社用于洗照片的暗房,门身有不少鞋印,门上有两道门锁,一道能用钥匙从外面打开,另一道则是从里面闩上的,后者有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