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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七千美男在围观-第10章

小说: 七千美男在围观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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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重。
  
  唉,真是奇怪的一天,每个人神神秘秘的不知所云,庆之歪着头看了半天那个发髻觉得虽然是养尊处优者的手笔倒也还算好看特别是用的香料品质很高,白白浪费的一个下午也算是有个不错的收场,就回自己帐中去了。
  但是他也发现,几乎军中所有的战士,下唇全都破了。
  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似乎是有些事情发生过了,而这件事情还不小。
  难道,难道,我是被他轻薄了?可是我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呢?
  他怎么能一点感觉都没有呢?——太子也在犯合计,难道是真的不喜欢我?
作者有话要说:水平比鲁迅大大差得太多,连黄易大大也赶不上,硬生生滴将床戏写成了过渡段,大家砸偶吧~~~~~~~~~抱头鼠窜 
                  第十三章
  肉要一口口地吃,工作也要一步步地做。
  毕竟两个人都是以事业为重的,别以为这文里除了谈恋爱还是谈恋爱。
  本来进山躲避妖魔的老百姓硬是被他拉出来上思想政治教育课,黑压压地下面坐了几万号人,事先被吓得浑身筛糠的老百姓一看见太子出场就HIGH到不行,大约万没想到蛤蟆精也可以出落得清水芙蓉一般,挥起手里拿着的柳条,举起如层层叠叠的森林,煞那间将会场所在郡的地表植被覆盖率提升了十个百分点,真像歌里唱的那样:你用健美的臂膀,挽起高山和大海~~~
  太子很高兴,只淡淡地说了一句话:跟我混一千年不收税!
  群众齐刷刷地大喊:“跟着你,有肉吃!跟着你,有肉吃!”气壮山河,那是怎样的仿佛要吃尽天下猪肉牛肉羊肉鱼肉鸡肉蛤蟆肉天鹅肉一般的豪情壮志。
  于是魏国流亡在外的王孙元灏在这一天上半段之前还是孤身一人,如今率领了足足一百七八十万人进洛阳,霎时就比敌人强了不少。
  他的妃子也不含糊,还是那七千人,还是那身衣服。与三十万敌人血战到底。
  太子带着的一百多万人分了三个声部在旁边负责呐喊助威,由太子亲自指挥。庆之每破敌一阵,太子一指,陈霸先把小旗往左边一甩,左声部就大喊“陈庆之陈庆之”;太子紧接着手指优美地划一个弧线,陈霸先不敢怠慢,手中的旗就高高举起,中声部就唱“爱下棋爱下棋”;接着是右声部的“快点打完了仗来下棋。”
  嗣后陈庆之回忆说每次听到右声部的声音,真的像是全身充满了力量有使不完的劲儿似的,也觉得太子其实是个了不起的人物,短短几个时辰的时间,就能把八辈贫农训练成多重唱,而且对振奋军心(这个军心指且仅指陈庆之一个人)起到了极大的作用,有力地支援了前线的战斗,是后勤工作的模范代表,是我军文艺工作的开山怪。于是才一战全歼敌人二十万,敌人几个高级头目也都只身逃走了,洛阳不战自降了,给梁武帝这份厚礼,算是这样备下了。
  洛阳城是如此壮美在魏孝文帝那文案里已经写过了,金蝉子走得匆忙连牙刷都没来得及带走,城里金银珠玉喷泉宫殿园林花草珍禽异兽还有衣冠禽兽都剩下了不少,太子收拾了一下左手揽着波斯猫右手架着印度鹦鹉赶着大宛马坐着檀木车就进入洛阳城的明宫了,如今他已经是新的魏国皇帝,徐州和豫州也送给南朝了。
  战事告一段落,第一功臣陈庆之应诏入宫受封赏。
  此处要着实说明一番,按理说将军在战场上穿盔戴甲并不为怪,而庆之却因不大会骑马所以只穿布衣防止行动不便,且平地行军倒也骑他心爱的白马,可一上战场则要换成骑驴,皆因此座驾底盘低容易刹车之故,且鸣声如雷给人一种朦胧的错位感。试想两军对垒金鼓齐鸣战马交错陡然响起一声驴叫,岂不有风吹杨柳刷啦啦小河流水哗啦啦隔壁媳妇回娘家大家一起吃胖妈的醍醐感,硬将人牵扯到春风故乡牧童山歌的意境中,稀里糊涂被隔壁媳妇取了脑袋去?因此有了白袍将军的称号,许多名声虽并非我辈本意,而当“名师大将莫自牢,千军万马避白袍”的至理名言传遍京师的时候,那件衣服也成了国宝文物。
  可是天地燮理自有一物降一物,白袍最怕的却是他老公,因此上纵使萧统一再申明要着礼服来,他还硬是不知道找谁借了一套盔甲,复杂得头上像顶了一座北邙山一般地来觐见,身上裹了多少那就更别提了,这战甲就算用并州做的剪子来豁,也未必能留下一道白印儿,太子只是血肉之躯没什么尖牙利爪,陈庆之暗想,今晚应该不至于有什么不虞之事发生了。
  事情总是未竟人意,受勋封爵这么一般要前呼后拥发生在大庭广众之下的隆重事情居然是安排在夜间宫殿深处四下无人的凉亭里,也许做出这么震古烁今的安排已经预示了些什么。
  走到皇宫门口侍卫们被挡在了外面,只放陈庆之一个人进去,这下可就有问题了,庆之迎着夜风扎扎实实打了一个寒战,硬着头皮继续前进。
  偌大的宫殿里几乎空无一人,而且黑灯瞎火啥也看不见。庆之满腹狐疑正愁找不到路,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不远处就有一点亮光,近前一看是盏小油灯如冰心奶奶写的那样小豆丁样橙黄色的微光却又照亮路和人心,映着一块牌子上写“约会凉亭由此去200米即是”,字迹苍凉遒劲老练霸道,旁边还画了个小箭头,用墨涂了实心。
  房檐上掉馅饼本来是这么明显的一个圈套,奈何庆之也是逢圈套必上当的妙人,顺着圈套的方向就走过去。
  凉亭处一对冰凉软软的手从肩膀后满柔和地绕过来挡在面前,庆之还没来得及看清对方的指纹,那扑面而来的十根手指就把视线完完全全地盖住了。
  这种地方除了太子,再没有第二人会如此淘气了。否则谁能在横扫河洛的战神背后伸手放肆地将他眼睛遮住?遮住了还不算,更有一条裹挟了特殊香气滑不留手丝绸质地的东西缚住了眼睛。
  “不要说话,静静享受今夜吧……”
  从声音上来看之前的判断是没有什么错误的,庆之只感到被什么东西从背后拦腰抱住似的那双手蛇行般从双肩滑向前胸,脖子后侧有气息流动。这使得从耳朵背后到脖颈肩头都是一种被茸毛轻拂的些微不适感,但想伸手去挠挠,又怕冒失地摸着了谁的脸更引起暧昧的误会,于是便伸出了左手中途改换方向去挠了挠本想用来挠痒的右手手背。
  唉,坚硬厚实的铠甲虽能挡住锋利的刀剑,却挡不住这人的气息,我穿这么臃肿是何苦!
  据两个人的身高推测,背后那个此刻正在费力地踮着脚,想到这一点他不由得暗自幸灾乐祸,须知去勾引良人制造浪漫也是需要苦其心志劳其体肤的,你以为这事容易么?
  当然他也没想到在我国传统建筑中既然是凉亭则必有台阶,他所站的不是最高一级台阶,因此这幸灾乐祸也落空了,但我们没必要在此提示主角以破坏他独有的乐趣。
  “把你的手给我!”这句话诚然是白说,因为此前对方已经携起了庆之的手牵着他向某处走去。
  本来到处都是阒黑一片,此刻眼上蒙了东西,更觉得举起脚步便是向那黑暗的深处走去,也亏得带路的人能够看清楚,他竟是如何做到的?
  如同第一次相识一般空气凝固两个人的心声作为话外音在摩擦。
  “你和一般的女主真是不一样,这个时候了还只是会在意我如何认路这种细节么?”——语气略带责备却无奈的昭明。
  “谁说我是女主了?”——苍白的反驳。
  “呃……这个我的确是已经验明正身过了……”——不知说这句话到底是什么用意。
  “不过你也不像正常的男主……”——总算是略微红润了一些的反击。
  “哦?何以见得?”
  “正常情况下,这里不是应该有床的么!你该进屋而不是去野外……”
  ……
  庆之忽然听到某种窸窸窣窣的诡异声音,似是什么东西忍不住在笑,那笑一停一顿像是生生在咽喉被吞了回去一般生硬别扭。
  御苑砧声向晚多,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里,出一些鬼祟声音也是很正常很正常的。
  “……哈哈……既然这样,你别为自己的话不好意思。”两个人齐刷刷地定住了脚步。
  陈庆之迎来了一生中最不可思议的瞬间。
  眼前的遮挡忽然被撤去,轻纱状地飘走后眼前留下更为妙曼的景象。
  原本阒黑的世界就在眼前霎时明晃晃了起来,御苑的玉树琼花似乎绽开般地燃烧着火焰,四下烛光瞬间点亮,在微风下轻轻摇曳,许多人三五成群地坐在撒了花瓣的席子上,杯盘碗盏间都是欢声笑语。
  声音似乎是雨水般从天上降下来的,这些人似乎是竹笋般从地下冒出来的,烛火星灯照如白昼也似乎是大风刮来的(大风能刮来这个?敢情灯泡厂的祖师爷不是爱迪生而是风婆婆),庆之以不可思议之姿呆立当场,直到两株最为粗大的榕树之间拉起的条幅上赫然写着“热烈欢庆北伐成功全员大会暨梁帝六十华诞遥祝暨陈庆之立功授奖大会暨陈庆之二十七岁华诞庆祝活动暨陈庆之新作签名发表会”,他才似乎明白了大概。
                  第十四章
  “这是火柴,本来要六十多年后才发明的,为了满足今夜的情节我提前把它做出来了!”太子看着惊愕写满了脸的庆之解释何以成千上万的灯烛能够几乎同时点燃。他伸手一划,一根小木条就霍地燃烧起来,周围弥漫起松香和硝石的特别气息,灼烁的火光在他的手里显得格外漂亮。
  “这是特别为你准备的宴会,还有你的新书《北漂》第一版第一次印刷,全真丝的……这是收藏版!”太子又拿过一个锦盒装裱了的书卷递给庆之。
  “还有……”太子指着天穹一颗微不可察的星星说:“这是上个月初六我新发现的小行星,就以你的名字命名,生日快乐。”
  “女士们先生们,请注意谢谢,朕今天在这里召开为陈卿庆功的晚会,我们还会拥有一个好消息,朕准备加封陈卿为徐州和豫州的总督,让我们为新的总督干一杯吧,祝他生日快乐!”
  似乎是想起了刚才发表的关于床和下一步情节的意见有可能被大家听了去,庆之感到不是一般的不好意思。偷眼看了一下宾客们,有些是坏笑有些是善笑,但还是很令人尴尬。
  当陈庆之瞥见宾客中不仅有他所熟悉的从南朝来的各位战友,还有许多穿着绫罗绸缎长得千姿百态的陌生人,想来这些都是北朝刚刚弃暗投明的显贵们,为自己这样一个出身寒门的人举办晚会,主办人不知要浪费多少口水去说服人,在南朝的时候那些人对陈庆之三个字简直是不屑一顾。何况做的这样大张旗鼓地奢华,连自己还在打草稿的书都给出版了,这简直是太贴心了……
  从来没有当众过生日的陈庆之非常紧张之余说了一句我生日不是今天。
  太子哈哈一笑说没关系日子差个一两年也不妨事的,生日这东西么,呵呵,赶上哪天算哪天,全看天气合适不合适。于是庆之便也决心安之若素滴过了这个生日。
  一席间庆之成了惹人注目的焦点,这与他一向低调的性格负相关却又得益于今日奇异的穿着。
  “您的时装真是好看!配合得这张脸像初放含露的莲花一样……”有人指着他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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