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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天风-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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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条路为止水所有,先后建立起三座雄关南门关,北门关,京远城。
    南北门关和京远城呈倒品字形分布,两座关口如两只挥出的重拳,伸出在外,各依天险以据,身后有京远城重兵屯守,居中策应。其中北门关屯兵三万,南门关六千人,京远城三万。
    一旦天风大军试图进入止水,他们就必须挑选这南北门关的其中一座进行攻打,这两关都是天生险地,易守难攻,后面还有京远城随时可以派兵增援,要想打下来,绝非易事。
    尤其是南门关地形险要,更是险中之险。
    它位处断龙山脉的落鹰崖,建于绝壁之上。城高墙厚不算,最令人头痛的是,通往南门关的,只有一条羊肠山路。山路两侧是悬崖峭壁,延伸百米。整个南门关城墙,与这条羊肠道形成了一个硕大的“丁”字。横是城墙,竖为路,因此,这道绝岭也就被称为丁字岭。丁字岭天绝险地,纵然挥兵百万来攻打,通过丁字岭能够挤到城下的,也不过是寥寥数十人。更别提那些攻城必备的器械根本无法通过这条小道了。
    因此,南门关虽然只有六千人,但却可以守得固若金汤。
    天风军每次试图进攻止水,都是从北门关发起进攻。而南门关人数虽少,却仍可每战皆派出援兵,由关后的运兵道飞抵北门关。他们与京远城守军一起,成为北门关最强有力的后盾支援。
    站在盘山十二峰的峰顶望对面看,南门关一关雄立。落鹰崖陡峭险峻,西面雄壁光滑如镜,连鸟都站不上去。
    两骑骏马飞抵峰顶,眺望大好河山,心胸为之开阔。当前的一个,正是浅水清。
    这几天来,他每天都要到这盘山祈功峰的峰顶练习戚天佑留给他的血影千重浪刀法。
    血影千重浪是刀法,也是拳法,练功心法。
    武学一道,纯乎一心,原本就没有固定的章法。狂龙武士创出来的这套“千人斩”,本就是一种杀人伎俩,而不是单纯的武学,因此气势磅礴,恢弘万千。每一刀劈出去,都有横扫千军之势。
    浅水清今天练得兴起,在这峰顶上舞出千重斑斓雪光,旁边跟着的无双看得津津有味,一想到用这刀法在沙场对阵,必定是横扫六合,所向披靡,完全可以想象那狂龙武士的无敌模样。
    戚天佑的死,似乎在极大程度上刺激了浅水清。他每天勤练刀法,研读兵书,研究三重天一带的地形地貌,分析最新战况。
    一套刀法练好,浅水清徐徐收功,然后凝视远方的落鹰崖,开始做着一些无双从未见过的奇怪运动。
    “浅校,你这是练的什么功夫?我好象从没见过。”无双很好奇地问。
    这个单纯少年,最近这些日子跟着浅水清作战沙场,发挥出了极大的作用。仅是几仗下来,他杀死的敌人就已经比好些老兵作战多年杀死的敌人还要多得多。若不是百人斩有着严格的限制,只怕无双再打几场,到要先于浅水清而获得百人斩的称号了。
    “一些锻炼身体肌肉强度小技巧而已。”浅水清淡淡回答。
    “有什么用吗?”无双好奇问。
    浅水清一笑:“用来升官发财。”
    “啊?”无双一脸的迷茫,想不明白他做的那些动作对升官发财有什么作用。浅水清看他那傻样好笑,却也不做说明,只是继续着自己前世带来的锻炼身体的运动方式。
    杀了衡长顺之后,洪天启恼怒南无伤派来的衡长顺搞得第三卫鸡犬不宁,又害得戚天佑死掉,所以干脆火线提拔浅水清做了卫校,断了他再派人过来的念头。
    这个决定获得了虎豹营一众士兵的认同。浅水清顺理成章地接管了第三卫。
    对旁人来说,不过月余时间就掌握一支千人团队,这样的升迁速度的确是够快的。不过对他来说,这样的升迁只意味着一件事除非再立天降奇功,否则,他的官途在很长时间内都难再做寸进。而他现在的这个位置是绝对保不住他擅杀上官的罪名的。
    无论是浅水清,还是方虎或者沐血,几乎每个人都知道,这件事,早早晚晚会被捅出去。
    人太多,嘴太杂,总有那守不住秘密的一刻。
    所以。。。。。。
    浅水清遥望落鹰崖,那里,或许会成为事情唯一的转机。
    他只希望,在一切准备工作完成之前,能给他所需要的一点时间。
    然后,他抬起头道:“无双,帮我准备一下,我要去祭拜戚大哥。”
    “诶。”少年无双连忙应允。  
                  
 第二章 狂龙武士
 
    悠悠青草地,笛声回转,凄迷欲断肠。
    笛声是山下牧牛的小童吹奏的,山下有条小河,牧童应当去那里放牛的。
    坐在戚天佑的坟前,浅水清看着远处山下的小童,似乎全不知即将到来的弥天战祸,心中亦不由感慨。
    他转回头,点起一柱香,对着坟前说:“戚大哥,今天是你的七七,我来给你上香了。”
    “这一转眼,又是一个多月过去了;唉,闲得无聊,跟你说说这几天发生的事吧。”
    “方豹已经救活过来了,那小子命很硬,楞是被大夫把他已经踏进鬼门关的一只脚给拽了回来,呵呵。”
    “衡长顺的死,让南督很不高兴。我升了官,他想治我又无处下手。现在前线各处开战,攻城在即。偏偏我们是骑兵,他又没法指挥我们去攻城,只能让我们负责些巡访事务,估计心中也恼得很吧?”
    “对了,暴风军团的两个镇已经开了上来,看样子大战将一触既发,到时候,我怕是没时间来给你上香了。”
    “哦,还有件事忘了说。现在我已经是卫校了,呵呵,官位升得比你还快。本来你举荐我做旅尉的,我把这位置交给方虎了。他应该会很称职的。说起来,我从军到现在不过一个月,到已经有了管辖1000人的权利,却是托了你和衡长顺的福。这到让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咱们当兵的要升官,有时候不仅仅是踩在敌人的尸骨上。更多的时候,是踩在自己人的尸骨上爬上去的。”
    “戚大哥,你等着吧。要不了多久,我就会成为营主的。到时候,我就有权利自立营号了。我已经决定了,营号就叫佑字营。”
    浅水清低声轻语,将心里话一句句的述说着,再不用担心什么秘密外露。
    他正沉浸在对戚天佑倾诉之中,身后突然寒风乍起。
    一股庞大浑厚的气势席卷天地般将他笼罩,杀机狂暴漫卷,浅水清只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无法动上一下。
    一个苍劲浑厚的声音在耳边炸响:“你是谁?和戚天佑是什么关系?”
    浅水清艰难转身,眼前,是一个身材高大伟岸的老者,怒气勃发地站在他的身后。他一头红发贲张,如狂狮在野,人虽老迈,却有着天地雄浑之势。令人看过一眼,便再难忘记。
    他是怎么来到自己身边的?浅水清竟然半点也没有察觉。
    不过下一刻,他立刻便明白这个老者是谁。
    顶住那股扑面而来的庞大威压,浅水清不卑不亢朗声回答:“我是戚大哥的战友。请问我该称呼你为狂龙武士?还是单单叫一声伯父?”
    老人脸色一变,竟直接一掌劈出,掀起漫天狂涛,风云漫卷山坡。
    苍浑雄厚的气劲抖落万丈红尘的羁绊,以睥睨天下的威势席卷向浅水清。
    浅水清大吃一惊,身形电光疾影般劲退,手中战刀在下一刻舞出绚烂的星芒,在狂风中班驳出一股纷舞的气旋。气旋如龙卷风,逆流而上,迎撞向老人那雄浑的掌势,刀势开阖,纵横出一片天空海阔。
    “咦?”老人的惊讶声传来。
    下一刻,漫天的杀机消逝无踪,惟有尘卷而起的青草黄土,在空中打着滚,跌落出一片尘黄青烟。
    老人束手而立,看着持刀在手的浅水清,一字一句地问道:“你怎么会千人斩的?”
    “呼!”浅水清长长地吐出一口大气。
    狂龙武士,果然名不虚传,随便一掌,都有天地之威。要不是自己经历过多次战斗,又蒙戚天佑传他血影千重浪,只怕自己连这一掌都挨不过去。即使如此,对方是说停就停了,可自己依然要拄刀在地,喘上半天。
    刚才的那一刀全力使出,威力远胜从前,浅水清知道自己没辜负多日苦练,功夫已经再进一层,但是比起这位狂龙武士来,依然还差得太远。
    此刻他脸上挤出一丝苦笑,无奈道:“您老人家说动手就动手,还真是暴烈的性子啊。你到是说说我是怎么会你这套千人斩的?这还用问我吗?”
    老人抓了抓头皮,脸上现出一阵尴尬:“这个。。。我没想到天佑竟然会把千人斩都传了给你。”
    浅水清无奈摇头,这老头;脾气果然有够暴躁。
    时光荡漾,日近黄昏。
    下一刻,浅水清已经和那个浑身上下都散发着磅礴气势,武功盖世无双,脾气却躁烈如火的老人坐在一起,呆呆地看着面前的坟头。
    坟前的两块墓碑,都已插满了兰花草。
    老人痴痴地看着那两块墓碑。
    一块上面写着“母戚兰之墓”。
    还一块则写着戚天佑的名字。
    老者看着墓碑上的名字,眼神中充满了哀伤。
    “他是怎么死的?”老者沉声问。
    浅水清便把自己从初遇戚天佑的情景一一说了出来,从驻马店一直说到沙河屯,只听得老者须发贲张,血气沸腾。
    待到浅水清连自己一刀杀死衡长顺的事也没做隐瞒,一口气全说出来的时候,那老者深深看了浅水清一眼:“你说是你杀了衡长顺为佑儿报仇?!”
    “是。”浅水清凛然回答。
    “难道你就没想到过这样做的后果吗?”老者森然问。
    “士有所当为,有所不为。戚大哥为救我第一旅而死,我不能就这样看着衡长顺逍遥自在。”
    “那你大可等今后再找别的机会下手,就这样莽莽撞撞地杀了他,一旦被上官知道,他还不立刻要了你的小命?”
    浅水清嘿嘿一笑:“当日戚大哥身死,我心中悲愤杀意正是最烈之时。若是在这个时候做事仍要顾首顾尾,那即便今后衡长顺就那样躺在我的面前,我也未必就敢挥刀动手。更何况衡长顺日后也未必就会放过我,又怎么会给我机会杀他?古往今来,人们做事,总能为放弃而找到种种理由,到最后的结果却是一事无成。可这个世上,做事哪有这许多好顾忌的东西?既然当日我有机会杀他,若是就此错过,只怕以后都再难有机会。做人与其这样庸庸碌碌,后悔终生,到不如干脆利落,一刀了断。我浅水清可以死,但不能死得有遗憾。这。。。正是戚大哥教我的。”
    老者一时听得无言,只觉得浅水清看似卤莽的行为背后,其中竟隐含着莫大的深意。
    说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全是狗屁。当兵的人,正所谓今日不知明天,做事讲的就是个痛快。不求天长地久,只求片刻拥有。倘若浅水清当日不杀衡长顺,日后在战场上,还不知道是谁杀谁。上了战场的人,就是把脑袋别在裤腰袋上玩命的人。连命都敢玩了,又哪还有这许多顾忌和考虑?反到是那左顾右盼,前瞻后瞩的人,在考虑了得失权衡之后,终于做出个杀不得的决定,其结果却可能是一转身就已被人用刀把脖子都给削了下来。
    当日浅水清敢杀衡长顺,就是知道自己已经和衡长顺撕破脸,再没有转圜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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