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第2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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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的搂抱牵动了伤口,浅水清的眉头微微一皱,方虎忙关切问:“你受伤了?”
“小意思,多亏了沐少的甲,要害没中着。”
“哈哈,也是你本事够,我老远看着你一刀砍了邵华飞,你浅少是不负戚大哥真传啊。”
“有日子没亲身上阵了,太久不提刀,手脚都生疏了,戚大哥在天有灵,看见了我的刀法怕被我气得吐血也说不定。”
方虎哈哈大笑:“戚大哥是真得显了灵的,不然中央军团的人怎么会在这么要命的时候赶到呢。”
浅水清淡淡的笑。
有些话,他终究没说,如果说了,方虎怕是会跳起来大骂的。
早在三方战场开战之前,浅水清就已经派人快马传书给了季狂龙,声明自己会亲调易星寒主力决战于天水一带,请他务必派兵来援。
就在所有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大梁城一带时,谁也没想到还远在三山平原磨磨蹭蹭的中央军团,早已经暗派主力急赴天水了。易星寒固然是临时发疯不回援大梁城,他就是回援了,浅水清也会在背后拖着他磨着他,轻易不能放他离开。只是浅水清自己也没有想到易星寒的攻击会如此狂暴,如此疯狂。
这些日子,浅水清守得辛苦,又何尝不在心里暗骂中央军团的人来的太慢。与其说他们恰好赶到,到不如说是浅水清撑得住,撑得起,终于撑到了这最后的一刻。
可是这些话,他不能说,不能告诉他身边的任何一个兄弟。
因为方虎若是知道,一定会勃然大怒。
他不会理解为什么浅水清要把最后歼灭护民军的功劳转手送给季狂龙,而且不惜冒这样大的风险,险些让自己整个被护民军给吞了。
他能怎么跟方虎解释?
告诉他木秀于林,风必催之的道理?
告诉他枪打出头鸟的故事?或者是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的道理?
还是向他分析中央军团千里迢迢劳师远征,最后却为人作嫁,什么象样的战争都没能打一场,象样的功劳都没能立一次,这样的心情又会是如何?季狂龙及其属下军官又会如何看他待他?感谢他一个人抢走所有功劳?
做人,当适可而止!偶尔送一个大功劳给别人,没什么坏处的,铁风旗得到的战争好处,无论名或者利,都已经够多了。他们现在什么都有,什么都需要,惟独不需要在官场上再无谓结仇。
这样的道理,浅水清以前未必明白,就算明白也未必会做,但是现在的他,在经历了那一番坎坷之后,终于明白圆滑通润的手腕同样是身为名将不可缺少的重要一项素质。象烈狂焰这样的人,最终都要学会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又何况是自己。
自恃功高而无视天下群雄者,本身就已是寻死。天下英雄,纵豪气盖世,也是永不轻言树敌的。
他浅水清要的,是大梁城,是云霓。
铁风旗要的,是名与利。
如今大家都已得到所想要得到的,该放手时便需放手。
当然,他的一时放手,不但成全了季狂龙,却也同时成全了自己。若是真按原定计划去打这场仗,那么这刻自己只怕尸骨已寒了。
只是这些话,他不想也不能跟方虎说。
方虎是军人,不理解官场险恶,浅水清不希望他沉溺其中,如果可以,他希望方虎永远是那个直肠子的方虎。
那理解的人,有一个姬若紫,有一个碧空晴,有一个楚鑫林,也就已经够多的了。
这刻,他便只能笑着说:“算是吧,戚大哥是一直在保佑我的。”
方虎叹息:“可惜还是让易星寒这小子跑了。”
浅水清便继续笑。
他轻声道:“易星寒跑便跑了吧,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如今我大军已至,他再掀不起什么风浪了。说起来,易星寒因为他的卤莽,几乎是将整个止水尚存之热血男儿,在此番大战中一起送尽,反到是帮了我天风一个大忙。此后统治此地,其反抗力度势必要小上许多,就长远而言是件好事。他若是不忿国难,大可再来找我的麻烦,若是没那个本事,就好好待在一处地方耕牧农田,做个良民,否则,只怕他连生存的机会都无。”
方虎呆呆地看浅水清:“浅少,你不会又是故意放走这小子的吧?”
浅水清给了他一拳:“怎么会呢?”
方虎不好意思地挠头。
那一刻,浅水清的眼神却飘向了远方,他心中悠悠想道:对不起虎子,由现在开始,我所面临的,即将是一场更加凶险的战斗。在这场战斗里,你帮不上任何忙,而且知道得越少。。。也就越好。
易星寒,他没有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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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骑飞纵从后方赶来,来到浅水清的身边:“请问可是浅水清浅将军?”
“正是我。”
那骑兵在马上向浅水清敬了个毕恭毕敬地军礼,然后恭敬道:“久仰将军大名,今日终于得见将军风采。季帅有请浅将军,请前往帅帐一叙。”
浅水清一笑:“多谢传话,我也久仰季帅之名呢。”
那骑兵笑着离去。
战场的各个方位,战士们正打扫着战场,彼此做着相同的问候,他们大声的寒暄,语气硬朗而充满了骄傲。
中央军团的战士与暴风军在盔甲制式有着明显的不同,他们穿得是清一色的金色战甲,黄灿灿的金光耀花人眼。这是卫戍中央的部队特权,他们是皇帝近卫,选得是最优秀的人才,连盔甲都用得是最高贵的色彩。
他们之所以无法取带暴风军团成为第一军团,只是因为真正的优秀军人,总是在千锤百炼的战斗中成长起来的。
当那一骑白马素袍在人群中踏出悠闲的马蹄声时,士兵们向浅水清投来崇拜与敬仰的眼神。
以一个旗的兵力攻打一个国家,创造下无数辉煌成就的将领,总是很容易为人所钦佩。
此时,匆匆赶到的中央军团还未来得及设立帅帐,在那大纛旗下,几名坐在马上的将军正威风凛凛地各自指挥着自己的手下发出各种各样的命令。最中间的那个人,年纪大约五十左右,一缕长髯飘飘,眼中绽放出智慧而冷静的目光。
他就是季狂龙。
从表面看,那只是一位身躯高大,模样慈祥,长髯飘飘,精神矍铄的普通老人,但是这位老人从骨子里迸发的却是一股雄浑的气势。
正是这股气势,让他和所有人都有所区别。
假如说烈狂焰是一团火,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焰,令任何人都感到害怕,惊畏,可景仰而难以亲近的话,那么季狂龙就是一座山,高大,稳重,令人望而仰止。
来到这样一个人的身边,浅水清的心中也陡然感觉到了一层压力在心中油然升起。
“浅水清见过季帅。”下一刻,浅水清跪倒在季狂龙的身前:“谢季帅挥师相救,水清这才得以脱难不死。”
季狂龙望着浅水清,良久,才悠悠说道:“自我军进入止水以来,我每日听到最多的消息,就是关于你浅水清的。只是短短数月时光,却再没有一个人如你般可震动天下了。浅水清,我是该夸你呢?还是该骂你?”
听到这句话,浅水清笑道:“要打要骂,要杀要剐,悉由季帅决定,我浅水清认命就是。”
季狂龙叹息道:“杀剐就不用提了,说却是要说几句的。至于我要说什么,你也该有数才是。说起来战争本是杀戮之事,死人在所平常,不死一人而夺天下者,为人之妄想,只可空谈而不可付诸行动。杀戮过多固然会引来些麻烦,但若能早早解决战争,避免国耗增大,却依然是有必要的有效行为。”
“然,天下事,黑可以道白,白可以道黑,是非转变皆快,我等武夫虽擅长于沙场征战,却不擅于朝廷论辨。因此要是有人想借着这等杀戮之事污蔑中伤,陷害我天风有功之将,也未必就是稀奇之事。好在野王素来英明,轻易不为人所骗,但你血香祭旗之名过盛,却是很难遮瞒了。”
“老烈是看重你的,多番来信向我举荐于你,人在西南,心却在止水,能让他如此重视的人不多,你浅水清算是头一个。以他的性情为人,想来是识英雄重英雄之故,而观你之表现,也的确当得上英雄二字。只是天下英雄,未必就都有好结果。此次大胜,相信要不了多久,苍天城内关于你的决定就会来到,浅水清,你最好早做心理准备,等待你的,未必就是嘉奖。”
“这个时候,碧空晴应该已经拿下大梁城了吧?大梁城是你打下的,我给你一天的时间入城办事。想做什么就赶快去做,一天之后,我便带兵入城,全面接管此地。”
浅水清恭敬回道:“多谢季帅照应!”
季狂龙却悠悠回答:“要谢,就谢你自己吧。我季狂龙和你只是初次见面,虽交浅而言深,给你的照顾,一来是承你让功之情,二来也是给老烈面子。我欠你一个人情,这次就算还了。所以,你也不用谢我。以后同朝为官,将来是敌是友,孰难预料。你还是好自为之吧。”
季狂龙到底老辣,浅水清的让功,早为他一眼所看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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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无双与夜莺也终于走出了这幽暗的边荒丛林。
眼前是一片豁然开郎。空旷天地里,四野开阔,美好的阳光再不用经过顶上树叶的盘剥,而可以尽情地挥洒在人身上。
生命的坚韧有时候是如此的令人称奇,它所能迸发出的潜力有时远超出人们的想象。
没有人能相信,两个连活下去都成问题的人,竟然能够忍受着伤痛的煎熬,一起相伴着走出丛林。
那无数的狼虫虎豹,崎岖的山路,还有复杂的地形,以及身上严重的伤势,都不能成为阻挡他们前进脚步的障碍,坚持与永不放弃的信念,成为生命动力的源泉。
在这种信念下,即便是再艰难的路,也总有尽头。
站在空旷田野上,夜莺轻抚着无双苍白的脸说:“坚持住,我们就要到家了。”
无双的嘴角间露出一丝笑容。
对他来说,或许生与死都不再是那么重要,真正重要的,是那曾经的相处。
远方,马蹄声得得而起,一支部队正在向这边行进,天风大旗迎风飘展。
大概是发现了他们,一名斥候向着他们急奔而来,口中大呼道:“前面的可是夜莺小姐和无双将军?我军已大获全胜,我正奉碧将军之命寻找你们已有多日!”
夜莺喜极而泣,抱着无双大叫起来:“无双,我们得救了!我们真得得救了!而且我们打了胜仗了!”
“这样说来,止水也已经覆灭了。”一个声音悠悠道。
两人愕然回首,离楚无力地靠在他们身后的一棵树上,坦露的胸膛依然是血色狰狞,他却笑得惬意而愉快:
“早就说过了,我伤得比你轻,无双。如果我要杀你们,这一路上你们已经死了十次了。”
说着,他仰面向天,喃喃低语道:“这一回,轮到我做战俘了。唉,做战俘也总比在丛林里喂野兽要来得好些吧。”
说着,他无力地滑倒在树下,昏了过去。
看得两人目瞪口呆。
第九十一章 战争终点(2)
大梁城上,战旗高扬。
天风军的旗帜终于又重新插回在了这座止水国都的上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