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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盛唐烟云-第115章

小说: 盛唐烟云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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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终弟及,父死子承,两种在中原人眼里被视做禽兽不如的行为,在这里几乎是天经地义。只要对方不是自己的生身之母,在其丈夫死后,便可以接纳为妻妾。起初王洵对此大为震惊,可转念一想,便明白了其中道理。楼兰人不擅长耕种,即便温泉附近四季如春,也不懂得将山谷里的空地开辟成农田。这样,他们的食物就完全靠放牧、打猎和劫掠来获取。如果家中没有男人支撑,女人们根本无法继续生存。
    但这并不等于说楼兰女人个个都像小洛姑娘一般弱不禁风。作为一任长老的女儿和部落中的医术最高明的郎中,小洛姑娘在这里是个特例。她不需要依附于任何男人,自然也不需要承担繁重的家务。她的高明医术,足以令她衣食无忧,并且无论走到哪里,都受到族人的尊敬。
    部落里的大多数其他女子,却没有小洛姑娘这般幸运。她们通常只是在第一次成亲之前,才有追求美貌的权力。所以,在这段时间内,她们如同山谷中的野花般,尽情怒放。尽管隔着一层面纱,依旧美得惊心动魄。而一旦成了亲,她们便迅速由观赏型向实用型转变。所有繁杂事务,包括劈柴、担水,样样都要拿得起来。年青的男人们,则除了放牧以外,每天就只管在校场上比武、摔跤,射箭,以备在需要时候,拿起武器为部落而战。(注2)
    对于这样一个匮乏成年男人的部落而言,从战场上活下来的二十七名飞龙禁卫,和一百三十四名民壮,简直是奇货可居。如果换做自己是部族长老,王洵也会想方设法将禁卫和民壮们一口吞进肚子里去,连骨头渣都不给别人剩。
    能够成为飞龙禁卫的,都是当日在校场选拔中表现优异者,身子骨远远比普通人强壮。经历了一场血与火的洗礼之后,活下来的,更是百里挑一的好身手。单打独斗的话,随便拉出一个来,都不会比沙盗中的一流武士差多少。若论行军、布阵、相互配合这些军旅基本功,更是比沙盗武士强出不知道几条街。
    而那些大唐民壮的身子骨虽然比起飞龙禁卫弱一些,却丝毫不亚于普通楼兰男人。况且关中男人讲究勤俭持家,一切能自己动手的伙计,决不花钱委托外人来做。这伙民壮中,很多人都可以兼任木匠、铁匠或者泥瓦匠。有的甚至能身兼三职,样样活计都能提得起来。
    中原人讲究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为了答谢楼兰人连日来的热情款待,已经有不少民壮,主动替楼兰人打了家具,盘了火炕,或者修补了马掌、器具和兵刃。每当他们展示手艺的时候,不光楼兰少女会雀跃着围上前看热闹,很多杵着拐杖的楼兰老人,也会在人群外围默默观望,眼里边冒着难以琢磨的亮光。
    “再这样下去,即便能将辎重讨回一半来,恐怕连赶马车的人手都凑不齐了!奶奶的,一群老狐狸,简直吃人不吐骨头!”自以为洞悉了沙盗图谋的王洵忍不住低声咒骂。他才不相信沙盗们是恰巧赶在最危急关头救了大伙的命。一切想必是那个被称作康老的沙盗头子谋划好的,先任由飞龙禁卫跟河西官贼拼个两败俱伤,然后坐收渔翁之利。
    对,肯定是这样,否则沙盗们不会出现得那样巧。越想,王洵越发现自己掉进了一个巨大的陷阱当中。偏偏周围的弟兄们对此毫无察觉,还沉浸于温柔乡里无法自拔。
    没等他想出一个合适的办法,把所有人唤醒。一个新麻烦又找上了他。刚刚拄着拐杖离开驻地没多远,迎面突然跑过来一匹安西良驹。那是他的坐骑,但现在已经不属于他。当日那个被小洛姑娘呵斥得不敢还嘴的年青男子从马背上飞身而下,冲着他轻轻俯身:“王洵是吧。我叫石怀义!有件事想跟你商量!”
    注1:汉制,一尺为现在的二十三厘米左右。
    注2:很多北方部族,即便到了现在,好像女孩和女人之间的差别也非常巨大。一个水桶般的母亲,带着一个花骨朵般的女儿逛街,在有些地区很常见。
第四章 楼兰 (三 下)
    第四章楼兰(三下)
    不是找我打架吧?王洵警觉地扫视周围环境,心中腹诽。
    打架他倒是不怕,从小到大,为了各种各样的原因跟别人打过不下一百次,一直赢多输少。问题是,那个小洛姑娘明明跟自己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为了她稀里糊涂跟姓石的打一架,这也实在太冤枉些!
    石怀义的感觉很敏锐。像所有坠入情网中的少年一样敏锐,发觉了王洵神色不对,立刻退开半步,将自己的双手拍了拍,笑着补充,“只是想请你喝一杯酒而已,没别的意思!怎么,王兄弟不愿意赏光么?!”
    鸿门宴!王洵心里又悄悄嘀咕了一句。笑了笑,轻轻摇头,“当然不会。只不过我身上还有伤”
    没等他把话说完,石怀义又快步靠上来,敲砖钉角,“酒是男人血。少喝点儿不要紧!你要是怕小洛说你,过后把责任全推到我头上好了!”
    也不是谁,在小洛姑娘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出。王洵悄悄撇嘴。既然人家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他也只能见招拆招了。如果能将话说清楚了最好,省得一天到晚被别人惦记着。如果对方实在不肯讲理,他也不怕出手较量。把这个无名山谷搅个鸡犬不宁,刚好断了此间主人试图以温柔陷阱留客的心思。
    想到这一层,他笑了笑,轻轻拱手:“那就叨扰石兄弟了!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天,我还没来得及四下转转呢!”
    “王兄请跟我来!”石怀义将坐骑丢在一边,与王洵并肩而行。脸上的笑容怎么看,怎么僵硬。
    此刻已经是傍晚,山谷中人声鼎沸。劳累了一整天的男人和女人们趁着太阳还没落山,纷纷聚在自家门口,处理永远也忙不完的家务。而那些无忧无虑的孩子们,则围着自家的毡帐和引火用的干牛粪堆儿疯跑,一会儿你把我推了个跟头,一会儿我揪了你的辫子。吵吵嚷嚷,片刻也不停歇。
    所有人当中,最为扎眼的,就是王洵麾下的那些年轻禁卫和民壮们。狭长的山谷内,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禁卫和民壮们的身影。沙盗们对客人毫无防范,似乎一点儿也不顾忌对方在不久之前还是官军的身份。而为了回报此间主人的热情,禁卫和民壮们则施展了浑身解数。或者帮铁匠们打造修理各种兵器,或者帮助木匠们赶制新潮家具,或者帮当地少女将温泉旁边采来的野菜烹调成各种美味佳肴,如此种种,不一而足。每当他们露出一手在西域罕见的新鲜活计,周围看热闹的楼兰少女们则毫不吝啬送上发自内心的赞誉。于是在接连不断的掌声和尖叫声里,红着脸的禁卫和民壮们干得愈发卖力,全部精神都集中到了手下的活计上,丝毫没有察觉,自己的顶头上司王洵就在人群外围走过,目光中充满了恨铁不成钢的无奈。
    “这个山谷里有十几处温泉,因此一年四季都很暖和。就是太小了点儿,住不下很多人!”默默地陪着王洵走了片刻,石怀义开始寻找话题。
    “嗯!好一片福地!”心里怀着几分不满,王洵顺口答应。“也难怪,有人开始乐不思蜀!”
    后半句连敲带打的话,显然属于抛媚眼给瞎子看。石怀义虽然能讲一口流利的唐言,对于成语典故,却是一窍不通。眨巴着牛铃铛的大眼睛想了好半天,才喃喃地回应道,“王兄是说,你的人在这里过得很开心是么?那很好啊,我还怕你们过得不习惯呢。康老一直叮嘱大伙,不准慢待贵客!”
    “那改天见了康老,我可得好好谢谢他!”王洵咧了咧嘴,又是夹枪带棒地刺了一句。老狐狸这一招玩得太阴,让他肚子里即便再有气,也找不到发泄的借口。毕竟人家对大伙有救命之恩,并且没用刀子逼着任何人留下。至于有人经不住红颜祸水的诱惑,那是他们自己的定力太差和王洵这个顶头上司约束力太弱的问题,半点都怪不到老狐狸头上。
    石怀义对语言的理解能力恰恰与他的姓氏相吻合,迟钝到了极点。笑了笑,继续替自己人谦虚,“不用,咱们楼兰人对待朋友,向来是倾尽所有。其实即便没康老这句话,大伙也会拿你们当亲兄弟看!”
    “是啊,亲兄弟。比亲兄弟还亲!”王洵被弄得没有半点儿脾气,只好悻悻回应。亲兄弟,我的就是你的,你的还是你的。几十大车兵器都兵不血刃地给你送到手上了,还能不是亲兄弟么?
    石怀义笑了笑,很高兴王洵能这样形容双方的关系。“王兄弟请走这边,小心脚下,阿斯兰喜欢到处刨土坑!”
    话音刚落,一只七尺多长的黄毛大狗突然从人群中窜了出来,一跃扑向他的肩膀。石怀义被扑得向后退了半步,然后双手握住搭在自己肩膀上的狗爪子,“好了,好了,咱们阿斯兰最有本事了,从不四处给人挖陷阱。乖,别乱舔,去跟客人打个招呼!”
    仿佛能听懂他的吩咐。黄毛大狗从他的肩膀上转过半个头来,冲着王洵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温润的目光中充满了好奇。
    好一头猎獒。尽管在长安城中,见惯了天下名犬,王洵还是忍不住打心底发出一声惊叹。眼前这个大家伙,可比公子王孙们用来赌赛的那些名种好得太多了,头颅足足有笆斗般大。长吻直咧至耳,上下颚张开,口中能吞下半个牛头。露在唇外的獠牙寒光四射,仿佛一把刚刚开了刃的匕首。更难得的是狗颈部那圈厚厚的长毛,金灿灿,亮闪闪,完全抖开,活脱一头跨海而来的狮子。
    “去,你这懒家伙。向客人行个礼,然后头前带路!”石怀义朝大狗阿斯兰背上拍了一记,再次笑呵呵地命令。
    阿斯兰又哼哼了几声,很不情愿地从他的怀里跳下来。转向王洵面前,伸出一只前爪。这么聪明的一只猎獒面前,王洵立刻收起了所有防范,伸出手去,跟阿斯兰的前爪握了握,然后笑着自我介绍,“我叫王洵,长安来的王洵。你知道怎么去酒馆么?头前带路,待会儿我请你吃肉!”
    大狗很不屑地看了他一眼,抽出爪子,转身向不远处的一座脏兮兮的大帐篷跑去。跑到帐篷口,冲着里边“汪,汪,汪,汪!”叫了几声,然后又得意洋洋地跑了回来,转身走在了王洵面前。
    憨态可掬的模样,立刻引发了一阵轻笑。笑过之后,王洵和石怀义两人之间的距离一下子就被拉得很近,一边走,一边杂七杂八地闲聊了起来。
    “王大哥也养过狗么?我听我娘说,长安城大长老们家中,收集了几乎天下最有名的犬种!”隔阂被抛开后,石怀义眼中充满了对未知世界的好奇。
    “长安城的大长老们兴趣很杂!”尽管有些词感觉很别扭,王洵还是迁就了对方,“有人喜欢养马,有人喜欢养狗,还有人喜欢收集宝刀宝剑。但我见过一个大长老,家里养了三百多头名犬,但是,没一头及得上阿斯兰!”
    “那他们一定很有钱。要不然,养不起那么多!”石怀义眨巴眨巴眼睛,无法想象三百多头像阿斯蓝一样的大狗每天要用多少肉来喂,“我光养阿斯蓝一个,就快养不起了。没办法,只好让他来驼子叔这里帮忙。自己给自己挣肉骨头吃!”
    “怪不得它认得酒馆怎么走!”王洵开心的笑了起来,一半为阿斯蓝的聪明,另外一半为石怀义的坦诚。如果换了他自己,肯定不会承认手头紧。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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