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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无情殇-第2章

小说: 无情殇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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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语嫣将一块玉和一封信交给了冷墨欲,让他去找现在的宰相,也就是风语嫣和风轻烟的父亲——风顾年。他会带着冷墨欲去认千疏墨天。

    我不知道我是以什么样的心情看完这出闹剧,但我觉得可笑。三个人的爱恨情仇,却全叫一个小孩子担了。

    我看着被雨打奄的荷花,嘴角微掀,耳边不停的回荡着风语嫣的那句话:“墨儿,其实你的名字……是你父亲为你取的,名字的真正含义是——墨欲,莫欲,除了夺取这天下,不要有任何欲望。因为你将成为懋的王,天下的王,无欲之王。”




第五章 追随

风语嫣死了,自然是要将她埋葬的。

    好歹是镇首富的情人,埋葬之日却是冷冷清清,只有冷墨欲,不!现在,应该叫千疏墨欲,只有他一个人,外加我一个幽灵。

    不知为什么,我排斥他的新名字,难道是因为太长,不方便叫?还是,因为风语嫣说的那名字的意义。

    我望着灰蒙蒙的天,作为幽灵,我帮不上忙,所以我又开始发呆,想起他名字的含义,一个从出生就被赋予了命运的孩子,果然和我还像的。

    应无情,应该是无情的,这是我母亲取的,本意为的的提醒她,让她一生都记得我从未见过的父亲有多无情。

    是的,我从没见过我父亲,在我出生之前,我的父亲就跟别的女人走了,抛弃了我的母亲和我。虽然我没见过我父亲,但对他却不陌生,因为该死的是,我长的一张和我父亲一摸一样的脸,我母亲无数次的看着我的脸说“你真的是无情啊”。

    所以,当我母亲终于忍受不了寂寞,爬上我的床的时候,我只是看着她说“我是你儿子。”她却只是神经质的依旧那个答案:“是啊……呵呵,你真是无情啊!”

    最后,是我忍受不了畸形的母子关系,离开了住了14年的家,断了所有的联系。那之后,我真正开始冷淡对待这个世界。

    我又开始陷入了自己的世界,没有办法,我是幽灵,没有什么别的事可以做,现在的乐趣除了看小鬼,就是一遍遍“轮”着自己的过去。强奸自己的记忆,这种说法挺搞笑的。不过,谁叫我无聊呢。

    小鬼已经把风语嫣埋葬好了,我绕着他走了几圈,奇怪,没有留一滴眼泪,甚至一点哀伤都没有。

    我跟在小鬼的后面离开墓地,离开前,我回头看了下墓,小小土丘上插着一块木牌,可是上面什么字也没有。我勾了勾嘴角,没有再回头。

    他在收拾东西,我知道他要去京市找他的爷爷宰相。看起来,风语嫣死后,这没有什么东西值的他留恋的。

    我站在旁边看他忙碌,看他几次转过身穿过我去取东西,我只想说,习惯啊,真可怕,我已经养成站在他身后的习惯了。

    小鬼要走,我自然是要跟着的,原本我留下就是为了他,现在我更没有留下的理由了。看着窗外的天空,天暗了……

    等我回过神的时候,小鬼已经收拾好,正抱着包袱坐在床上,看着手里的一只草蚱蜢。心猛的抽了一下。

    那只草蚱蜢,我是知道的,那是风语嫣折给他的。

    我记得那一次,他被胖小子们欺负摔断了腿,要躺在床上半个月养腿,风语嫣为了怕他无聊,为他折了这只草蚱蜢。他接过草蚱蜢的时候面无表情,我以为他不喜欢,可是,在风语嫣走之后。我看见,他对着草蚱蜢在笑,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笑,也是,三年来的唯一次。

    我依然记得我那时的心情,酸酸涩涩的,连忙转头向窗外,不敢看他。那时,我才明白,我跟他其实有不像的地方,他不会笑,而我,一直喜欢笑,即使是我母亲爬上我床的那天,我也是在笑的。




第六章 身份

天才刚刚亮,小鬼就醒了,我看到他脸颊上明显的泪痕,不禁笑了笑,果然还是个孩子。

    他慢慢的从床上坐了起来,看着依旧在手里的草蚱蜢发起了呆,也许只有一分钟。但我觉得他好像在做最虔诚的祷告般,仿佛要把草蚱蜢刻在心里。

    我们终究是离开了红枫镇,没有跟任何人告别。离开前,我回头看了看草屋,叹了口气,终究,他没有带走那只草蚱蜢,终究,他把自己的过去扔在了红枫镇……

    小鬼今年只有十岁,但却根本不像一个十岁得孩子。走在繁华的大街,他不会好奇,不会停留,只是不停的往前走,好像路边的一切都与他无关。其实,我知道他在想自己的身份,想自己是皇子的事。

    我不能体会一个平民突然变成皇子的那种喜悦,但我知道他现在很兴奋。

    我说过,我是最了解的他的人,他的手一直在颤抖。所以我知道,他很兴奋,兴奋成为皇子。我抬头看了看天空,依然很蓝,但我知道要变天了……

    小鬼一直是我的研究对象,我在透过他寻找曾经的自己,太像,但毕竟是不同的。

    其实在发现不同的时候我是想走的,毕竟理由没有那么完美了。但我最后还是没有走,因为,已经养成习惯了。我在想,也许只有看着他死了,我才能从这个习惯中解脱出去。

    我跟着小鬼走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来到了京市,一路上,我再次见证了小鬼的顽强。

    那是连我这个大人都无法不感叹的。用他的双腿走了一个多月,多少次看他用刺挑脚底的水泡,看到他窝在马厩入睡,看到他被别人殴打却闷不吭声……那时的我,只能站在远处,笑着告诉自己那只是电视剧,不是真的。

    但是,在夜晚看到他一个人对着天空的星星无声流泪时,我却红了鼻子。我知道,在他死之前,他会一直成为我心中的影子,无法抹去。

    认亲的过程没有狗血如电视剧般曲曲折折,很平淡,甚至可以说是简单。

    风顾年,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帅哥,的确是个帅哥,即使现在老了。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手里拿着玉和信匆匆忙忙的从一座豪华大宅里出来,一身的白,腰间系着一条湛蓝色的腰带,头发直挺挺的用一个镶金的拇指宽发捆束起来。同样,剑眉,薄唇,不同的是眼里闪着亮光。

    该是激动的,隔了近十年突然告知还有个孙子在,能不激动吗。

    当天下午,风顾年就带着小鬼进皇宫去认老子了。迫不及待啊,话说,我还是挺激动的,毕竟要见的是皇帝,电视上的倒是见过不少,真人这还是第一次。

    皇宫和电视上的一样,金光闪闪,我只有一个感想——恶俗。

    千疏墨天,说实话,即使不是皇帝,作为一个男人他也是有资本的,怪不得风家两姐妹都爱上他。

    一身金黄色龙袍,头发用龙型发捆束起来,只留下耳边的两束,略带煞气的剑眉下,是一双与小鬼相似的眼睛,却波澜不惊,即使面对十年未见的亲儿子,那张薄唇依旧没有笑,好似面对不是亲儿子,只是臣子。

    冷冷的坐在龙椅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小鬼和风顾年。呵呵,千疏墨天真的堪称是个好皇帝。

    在那一瞬间,我突然看见了多年后的小鬼,也是高高坐在金銮殿上,面无表情的居高临下看着俯首的人。突然看向小鬼,那一刻觉得我并不想他成为皇帝,成为那无情的王……




第七章 肉身

小鬼,千疏墨欲,就这样认回了自己的身份,成为懋的大皇子。

    在他认祖的那一天。看见他穿着黄色的皇子华服,看着他一步步走上高台,对着千疏墨天拜了三下。

    耳边不停得响着一声声的回音“祝大皇子,千岁,千岁,千千岁……”呵呵,千岁,又有多少多少人真能千岁,感受万人之上的朝拜,我心里却一片阴霾。

    我应该为他高兴,但我却高兴不起来。

    就这样,小鬼,在皇宫开始了他的大皇子生涯。

    我以为,我会陪着他,看着他争夺皇位,看着他成为一代帝王,看着他残忍施暴,成为一代无欲之王。然后看着他华发早生,就像所有的帝王一样,真正成为金銮殿的奴隶。

    作为一个幽灵,这是我在他死前的束缚。

    但我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会站在他面。

    看着他,与他交谈,触摸他,甚至是爱上……他。如果真的有早知道,我不知道我的选择是不是会改变,但我知道,他成为了我这一生的结,直到遇到了另一个人。

    世事变化无常,没有人能去改变什么,即使我是个幽灵。

    应无常,一个比小鬼大两岁的男孩,是千疏墨天为他找的伴读,也是应啸鸣,应大将军的二儿子,不是应啸鸣和其发妻或心爱之人的孩子,只是和一个婢女一夜风流下的产物。但是,千疏墨天却指名要他陪读。

    一个天子亲自指名作为大皇子的伴读,有人讥笑,有人担忧,一个刚回宫的稚子,处境可知。只有我知道,小鬼不在意,因为我看见他的眼里一片清明。千疏墨天也不在意,因为,他抚着应无常的泪痣缓缓地说“她也有一颗美丽的泪痣,你和他的一样,一样的美。”

    我知道,那时,他在透过应无常看他一生最爱的女人,小鬼的母亲,风轻烟,那个有着一颗美丽泪痣的女人。

    小鬼和应无常第一次见面是在荷花池边,当然这也是他们的最后一次见面。

    因为,在他们第一次见面之后,应无常回到自己房间后,饮毒自尽。而当时在皇宫的我眼前一黑,便失去知觉。

    我不知道一个十二岁的小孩为什么自尽,当后来,我明白理由的时候,我感叹原来命运从那时就注定了。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只觉可笑,我变成了应无常。而应家的人根本没发现,一个十二岁的小孩自尽了,应无常已经消失在这世上。

    我坐在床上不停的笑:“哈哈哈,应无常,哈哈哈,应无情,你这泪痣,这一世,你又变成了谁的替身,哈哈哈哈……”边笑边抚着眼下的泪痣,笑的眼泪都出来了,觉得一切太荒唐了。




第八章 见面

我,应无情,现在变成了大将军的二儿子——应无常。

    但我不打算叫应无常,即使我也不喜欢无情这名,但我已经用习惯了。

    昨天,我花了一个晚上整理我的思路,结果是什么也没想出来。而天已经亮了,我看着窗外灰朦朦的天,微掀嘴角:应无常,从今天开始,我就是应无情。

    坐在镜子前,抚着眼下的泪痣,看着镜子里的样貌,不得不说,很美。昨天,第一次见到应无常的时候,我也忍不住感叹造物者的赐予。

    纤细修长的眉,眉尾淡淡的如同水墨一般,长而翘的睫毛下,一双大大的眼睛,却看不清眼睛的颜色,如同晕了水的墨一般,水朦朦一片,好像随时有眼泪要滴下来一般。左眼下靠近眼角的地方缀着一颗泪痣,朱红色,好像刚刚才哭过似得。小巧直挺的鼻子,下面是一张淡粉红的唇,唇中较厚,慢慢的如同画笔向两边勾勒,唇角两边微微上翘,即使没笑也像有笑。

    慢慢掀起嘴角,眼里的水雾骤聚,泛着亮光,好一副惹人怜爱的外貌。

    摸着泪痣,对于这张脸,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在这个时代,这么一张脸,无疑是祸害。但我不介意,呵呵,祸害,那就祸害吧,把这个天都弄翻了才好。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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