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侠求勾搭-第16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待到她们一退出去,绿珠立刻眼明手快地就把这厢厢房的门给关上了,美其名曰,小姐不喜欢太多人观看她更衣。
只留下那个被言紫兮点名留下的小丫鬟此时一脸怯怯地上前来准备替言紫兮更衣,谁知她方一靠近,就只觉得浑身一僵,一阵天旋地转,顿时就失去了知觉。。。。。
此时言紫兮站在那失去了意识的丫鬟身后,用唇语对绿珠说道:“还愣着干什么?快点干活啊!”
绿珠无奈地翻了个白眼,被迫上前助纣为虐,先帮着言紫兮褪掉那丫鬟的衣服顺手丢给她,又手忙脚乱地将原本应该穿在言紫兮身上的衣服套在了那丫鬟身上,随即又从言紫兮的梳妆台下摸摸索索掏出一个木盒来,从内里倒出一些她们俩这几日捣腾的材料来。
这时,言紫兮已经自顾自地换好了那丫鬟的衣服,对绿珠低声说道:“你替她易容,我自己捣腾我自己的,比比看咱俩谁做得好。”
绿珠叹了口气,直视着她:“真准备走这出险棋?”
言紫兮一摊手:“我没别的办法了,已经被逼到绝路了,只有这个法子可行了。只是要辛苦你了,在我没搞定这些个破事回来之前,你得想尽千方百计帮我顶着,最好别让他们发现了。”
(112)目标人物出现
今儿个是国师府的大日子,府里自然是忙得不可开交,似乎谁也没有注意到,一个看似寻常的小丫鬟从言紫兮所住的樱园走了出来,最终不动声色地趁乱离开了国师府。
事实证明,绿珠在易容术方面明显比言紫兮的悟性高,她给那丫鬟易容出来的模样,几乎要达到了那本典籍上所说的神似的境界,言紫兮甚至怀疑就算是南宫凛都不一定分得出来真假,而她的手艺,咳咳,好吧,言紫兮自我安慰是这铜镜的分辨率不高,她是自己对着铜镜做的易容,所以手艺要稍微差点,虽然不能达到绿珠做出来的效果,不过骗骗普通人还是不成问题的。
再加上今日这府里本就忙得不可开交,谁有闲情来细细端详一个小丫鬟婢子,所以,言紫兮几乎是蛮顺利地就溜出了国师府,将一圈烂摊子都丢给了绿珠。
反正绿珠有的是法子控制那小丫鬟的神志,只要小丫鬟不乱开口说话,应该不会轻易露馅。对于绿珠的智慧,言紫兮有足够的信心。
当然,她如今可不是单纯为了躲避这文定之日才落荒而逃,这是打算做正经事呢。
只不过今日之事成了催化剂,又刚好提供了天时、地利、人和,所以,言紫兮亦是把她的计划也顺便提前了,多亏了这一窝蜂跑来的丫鬟婢子给她提供了方便,否则她想施展易容术都没用武之地,
此时她顶着那小丫鬟的面孔和装扮溜出国师府,却是要去做她的正经事。
虽然之前国师老子和太子爷都警告过她不要再轻举妄动,不过,对于言紫兮来说,这个世界上只有她不想做的事儿,没有她不敢做的事儿,所以,对于结交陆煜,言紫兮是半点都没有怯意。
她知道陆煜对于大局的重要性,亦是知道镇南王一方如今的情势,所以,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她也得去会会陆煜。
而她此时便正是要去往曹侍郎的府邸,准备私下去再去会会那位侍郎夫人,让她信守承诺替自己安排与陆煜的秘密会面。
好不容易一路问询才来到曹侍郎位于京城的府邸,言紫兮知道,自己此时这副寻常丫鬟的打扮自然是入不得那侍郎府的,看来只能用点不光彩的手段了,还好言紫兮这脑袋够用,别的不说,歪门邪道的主意倒是不少。
她绕着那侍郎府外漫不经心地走了大半圈,好不容易寻到个四处无人的死角,这才足尖一点,借着自己上好的轻功,成功地翻墙入室。
可是,蹊跷的是,虽然这侍郎府其实也不算顶大,言紫兮仗着自己轻功出色,很快就把这侍郎府给翻了个底朝天,可是,寻遍了整个府邸,却没有瞧见那位侍郎夫人的影子,这是怎么回事呢?
就在言紫兮心下诧异,准备再用点不光彩的手段弄一个丫鬟婢子来问问的时候,忽然,一道清脆的童声吸引了言紫兮的注意。
那是小孩子在与人嬉笑的声音,不知道在玩些什么,却似乎很高兴的样子。
可是这声音言紫兮却并不陌生,那是侍郎夫人的儿子,之前被言紫兮从南疆取回来的解药所救的小男孩,叫什么来着,言紫兮隐约记得对方的小名儿好像是叫作--乐乐。
言紫兮顿时眼前一亮,她知道乐乐很黏侍郎夫人,既然乐乐在这里,侍郎夫人也应该在附近才是。
就在言紫兮悄然地打算靠近的时候,却忽然听到一个年轻女子惊呼一声:“你是谁?!要做什么?!来人啊!”
言紫兮一惊,以为自己被人发现了,忽然又听到几声闷响,似乎是有人倒地的声音。
这声音顿时让言紫兮的神经绷到了极致,怎么回事?难道除了她之外还有别的不速之客?
言紫兮此时也顾不得那么多,急急掠身而去,这时,刚好瞧见一个黑衣蒙面男子一手夹着乐乐,正打算翻墙离去,而地上,东倒西歪地躺着几个丫鬟婢子。
言紫兮一瞧,天啊,这是光天化日之下入室抢劫啊!言紫兮与生俱来的正义感立刻就上来了,此时她也顾不得自己来此的目的,毫不犹豫地紧随其后追了上去。
可是,出乎言紫兮意料之外的是,这个黑衣人的轻功却是极为了得,而且,他似乎察觉到了身后有人在追赶一般,竟是三两步就翻墙跃出了侍郎府,朝着西北面加速逃去。
言紫兮在后面穷追不舍,心里却是开始揣测起这神秘黑衣人的身份,看这模样,对方可不像是普通的盗窃贼,这么好的功夫,来做梁上君子实在是有些大材小用,言紫兮也算是在江湖上闯荡过一些时日,什么高手没见过,有这般敏锐身手的,真不多见,而且,她自认自己的轻功已经算是上品,此时追得气喘吁吁的,竟然还没追上,始终和对方保持着一丈左右的距离。若对方真的是个普通盗贼,那几乎就是盗圣之类级别的了。
而且就算是普通的盗窃贼,一般入室之后都是偷一些金银财物之类,尽量不会引起人的注意,更不会这样堂而皇之的挟持府里的小公子,看对方的样子似乎对金银财宝之类的一点兴趣都没有,方才挟持了乐乐之后直接就开溜,看来,对方恐怕根本就是冲着乐乐来的。
什么人,会打乐乐的主意呢?就算他是侍郎夫人的心肝宝贝,毕竟不是曹侍郎的亲生子,又算不上是长公子,若说对方是想挟持他来要挟曹侍郎,怕是不太说得过去。。。。。
等等,言紫兮的脑子里倏然一亮,却忽然想起了另外一个人。
若说是那个人或者那个人的手下的话,倒是完全有可能只冲着乐乐来。
便是乐乐的亲爹,她的目标人物--京城守备军统领(相当于帝都卫戍区司令兼帝都公安局长)陆煜。
当这个念头涌上心头的时候,言紫兮几乎第一时间就认可了这个揣测,她一边气喘吁吁地紧随其后追着,一边仔细去瞧对方挟持乐乐的方式,果然,对方很是小心地将乐乐夹在臂弯里,那模样与其说是挟持人质,倒不如说是小心翼翼地保护着他。
言紫兮的心中忽然又涌起了更为大胆的揣测,这个人,会不会就是陆煜本人呢?!
(113)京城守备军统领陆煜
似是感觉到了身后言紫兮的穷追不舍,那前方之人有些不耐了。
他猛然间拐了方向,竟是直接拐进了一条狭窄的死胡同。
而言紫兮,自然不做多想,照追不误,此时她追上来的目的已经不只是为了乐乐,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不管此人是不是陆煜,她笃定,对方绝对跟陆煜脱不了关系,那么,她此行的目的便是阴差阳错地达到了。
只不过,她在心里想,对方将她引入死胡同,莫非是想杀人灭口?!
她的唇角勾起一丝冷笑,纵身提气,再次加快了速度,眼看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甚至近在咫尺,言紫兮忽然开口道:“陆大统领,别跑了,反正这儿清净,不如咱们停下来聊上几句。”
因为言紫兮这忽然地开口,对方的动作在那么一瞬间微微地一滞,就是那一滞,让言紫兮更加确定了自己的揣测,看来,此人,就是陆煜本人无疑了。
可是,对方却没有因为她这一嗓子而停下来,眼看着就要到这条死胡同的尽头了,对方的动作却没有半分的减速和迟疑,言紫兮有些诧异了,他想做什么?!
就在陆煜几乎要与胡同尽头的那堵墙相撞的那一瞬间,他倏然转身直面着言紫兮正面冲了过来,而他的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柄黑色的短刃!
刃尖锋利,仿若见血封喉一般,直直地对着言紫兮挥舞了过来。
言紫兮原本在他身后高速地追逐,此时见他回身,竟是来不及减速,就这么着正面与他错身而过,手中的即墨剑亦是第一时间挥了出去。
剑光凛冽,言紫兮只感觉到手臂一麻,手中的即墨剑又险些被震脱手!好大的劲道!这种短兵相接的感觉,竟是让她想起了当日跟力大无穷的镇南王比武的感觉。
看来,对方不愧是军中大佬,这种力拔山河的气势,据南宫凛说,只有在千军万马真刀真枪的拼杀中才能练就出来,绝非一日之功。
不过,对方似是也低估了言紫兮的剑术,这么一瞬间的短兵相接,言紫兮如鬼魅一般轻灵的剑,竟是直接挑破了他的衣袖,在他的右臂划出了一道不深不浅的血痕。
言紫兮也不是吃素的!既然已经确认了对方的身份,那么,她更不会手下留情,她知道,要打动这样的人物,只有一个途径,用实力说话,不管哪个方面,都只能用实力说话,特别是要得到这种纯粹的武人的认同,只有一个法子,就是打败他。
可是,对方却是不给她这样的机会,与言紫兮错身而过之后,虽然手臂被划伤,却是不管不顾地径直又朝反方向掠去。
而言紫兮此时却是直直地迎着那胡同尽头的墙壁冲撞而去,只听她冷哼一声,在身体与墙壁即将碰撞的当儿,整个人旋身而起,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回转,整个人犹如一支利箭一般,足尖向后一蹬,点在那墙壁之上,借力也向着相反方向掠了出去!
借着这墙壁的离心力,竟是一瞬间就追上了陆煜,言紫兮毫不客气地一巴掌拍在陆煜肩头,拍得对方肩头猛然一震:“我说陆大统领,别跑了,我说真的,咱们还是好好谈一谈比较好。”
“你是何人?!为何要对我穷追不舍?”对方终于开口了,声音有些低哑,似是故意压低了嗓子,而因为方才言紫兮那其实汹涌的一掌,拍得对方体内真气大乱,虽然不情不愿,他终于还是停了下来,只是连连倒退数步,警惕地瞧着言紫兮。
对方是个聪明人,经过方才的短兵相接和这一掌,他已经明白了眼前这个女子的实力,亦是明白若是再对抗下去,对大家都没有好处。何况,他手里还有个小孩子,并不能使出全力,对他来说,更是功力大打折扣,而虽然这个女子每次的攻击都是尽量避开了他夹着乐乐的左臂,但是这真刀真枪的毕竟无眼,若是对方恼羞成怒伤到了乐乐,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这一系列的缘由迫使对方终于停了下来,在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