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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断袖,哪里跑-第21章

小说: 断袖,哪里跑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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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将我箍在怀里,我的一张脸紧贴着他胸前的粗布衣裳,听着他低抑的闷笑。

    “狐狸——你憋死我了。”我腾出两只手去扒拉他,两只眼里流出的泪就那么抹在他的前襟上。

    “唔,你肯偶尔这么耍耍小性,也不是坏事。”秦璋略松了松箍着我的两只手,将下巴抵在我的额际。

    我哼了哼,又奋力踩了他一脚,才抱怨道:“就看不得你跟别人眉来眼去的,你这样风流,那花月该怎么办。我得为你两个负责呀,你怎么能”

    秦璋轻拍了拍我的背,打断我关于不能始乱终弃这个问题的长篇大论,难得地没有暴跳如雷,只听他温声说:“阿歌,别闹。”

    半晌,我才晃了晃搭在他前襟的手,道:“狐狸。”

    “嗯?”

    思量半晌,我捡了个恰当的措辞,“其实假如我是个男人,你会怎样?”

    “什么?”

    “噢,没什么,是我想多了。”

    又是半晌,待到我的两条腿已站得麻木,秦璋才堪堪放开我。

    鲜有的,他没有因为断袖这个敏感的词汇来教训我。我自认为这是捡了个大便宜,自然也没有再去细细考虑方才为什么会假设自个儿是个男人这件事。

    而秦璋似乎情绪颇高,临走前甚至和蔼地为我整理了下被窝。

    躺在被窝里的时候,我默默地想了想,其实这趟去曈山关,实在不是个良好的选择。

 24第二十三章 一句一伤

    我与秦璋被漫山遍野的皑皑白雪困住,不能前行,于是只有留宿在猎户常阿伯家里等待积雪融化。

    早前我就说过,常阿伯在见到秦璋时,曾表现出了对他的无限喜爱之情,而这个喜爱大抵就是来自于他膝下那个尚未成亲的闺女。

    这个闺女,唔,名叫金花的,眼见是十分看中秦璋的那副皮相。每每到了两人不经意碰面时,金花都会羞红了一张俏脸,低低唤一声“秦公子”,那模样实在是我见犹怜。

    于是我就逮着个机会对秦璋说:“狐狸,你这个擅于在无形中招蜂引蝶的体质委实是太愁人了。”

    “是么?”秦璋闻言掀了掀眼皮,温温凉凉看我一眼,道:“我怎么记得这桩事是你惹出来的。”

    “呃,”我被他看得一阵心虚,慌忙低头去刨手里的玉米棒子,“你也知道,说谎这件事总归是不道德的。何况常阿伯都问到我头上了,你总不能指着我睁眼说瞎话罢。”

    听着秦璋坐的木凳子咯噔噔挪了挪,我的一颗心也咯噔噔蹦了蹦,于是就谨慎地跟着他的动静向门口挪挪。

    半晌,才听见他翻了页书道:“哦,你倒很诚实么。那不如你来给我解释下正妻、妾室、享齐人之福又是怎么回事了?”

    我索性又搬起小木凳向门口挪挪,确定他已不能在一伸臂就将我够到后,才理直气壮说:“关于这个事——狐狸,你要看开些,左右你是不吃亏的。”

    他一面用白净的手指又翻过一页书,一面懒散地半抬了眸子与我道:“‘我家兄长虽然在家乡已娶有妻室,但姑娘若是不介意,那做了他众多妾室中的一个也是没问题的。齐人之福么,想必兄长是心向往之的。’阿歌,我实在是纳闷,你所谓的这个妻室,可是指的你自个儿?唔,其实以你这样剽悍又善妒的性子,我往后该是不会纳妾的,你大可放心。”

    看着他半认真半戏谑的神情,我没来由地慌了神,于是就踢到了屁股下的小木凳,抱住怀里的玉米棒子并一只木盆落荒而逃。

    其实狐狸提起的这件事,于我而言已是个旧事。

    在两日前那个冷飕飕的午后,金花姑娘羞羞答答地来问了我关于秦璋是否娶亲之事,我一时心虚,就随口扯了个谎。

    我原以为将狐狸说成是个妻妾成群的男人就能够打消金花姑娘思慕他的一颗拳拳之心,但谁料金花姑娘竟认为这个是稀疏平常的事情,不以为意,令我甚是敬佩。

    后来我总结了一下,认为这主要是因秦璋近来几日都在读书,这就搞得金花以为他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兼之狐狸习惯性在外人面前展现出他的雍容气度与温雅谈吐,所以这么乍一看去,就难免会误以为他是个谦谦君子。

    于是我苦口婆心绕着弯子劝诫金花姑娘,费了半日唇舌,后者却不为所动。我猜度以我的能力大约已不能搭救她于水火之中,所以只好寄希望于老天。

    但老天仿佛在这个关键时刻昏昏欲睡,致使这场大雪接连下了四五个日子也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我端着木盆子站在自个儿屋子的门外,仰望着在苍茫天地间纷纷飘零的雪花儿,心头兀自腾起一片无以言明的情绪。

    其实自打三年前死了那么一遭后,我就鲜少去思考我的个人问题。我猜度这大抵是因我早年就将一颗心系在封奕身上,致使这双眼里再容不下别的人,搞得个人世界非常狭小。所以才在封奕决定娶凤茹的时候独自躲起来要死要活,然后又在他要夺权的时候默默绝望了一把,结果差点把命给赔进去。

    至于狐狸么,我认为我两个是既没有发乎情也没有止乎礼。但,尽管事实这么地让人匪夷所思,我却仍然邪恶地不想叫他去娶别的姑娘。哪怕他是个断袖爱上其他男人,也好过他爱上一个我不认识的姑娘。因他总不能够打破世俗去娶一个男人,所以终归他会和我一样是个光棍。

    可是唔,秦璋他确实是个断袖来着。

    “秦丫头,这外面冷得跟啥似的,你咋站在这儿吹风呀?”

    我恍然回神,看看面前被冻得瑟瑟缩缩的常阿伯,道:“我看这雪下得不赖,就惦记着出来铲点回去泡壶茶。”

    “嘿,秦丫头,你可真是不知道,”常阿伯搓搓手,憨厚一笑,“咱这乡下人家,哪用得着什么雪水来泡茶,井里的水凑合凑合就得了。再说,村头眼下又来了批抓人的官差,咱呀,就老老实实回屋里坐罢。”

    我端着木盆跟在常阿伯后头傻乐呵一阵,没话找话道:“阿伯,这村头的官差是来抓什么人的呐?”

    “这事咱百姓哪能知道呀,现在国家成天地打仗,三不五时就来村里抓人。这不,幸亏俺家就生了个闺女没生下儿子来,要不哎,这村里头的男娃子就没剩几个了。”

    我望着常阿伯略显佝偻的背影,也只得跟着叹了一回。自古以来,但凡是国家内外起了战事,那么抓壮丁就会变成一个不可避免的情况。无论在哪朝哪代,也无论在哪个皇帝的统治下,壮丁都是必须抓的。尤其在目前这么一个国势衰微的情形下,倘若不抓壮丁充军,那官员们就只能撸起袖子赤膊上阵。但纵观历朝历代,一般中后期的官员们大都比较热爱财会事业,却不怎么关注国家军务大事。他们纷纷以搬运金银为己任,不辞辛苦又循序渐进地将国库变为自家后院里的小金库,普遍成绩斐然。

    半个时辰后,常阿伯口中的官差按照正常的搜索速度大咧咧闯进了常家,这群人一进门就吆五喝六,乍一听来就很有几分架势。

    官差们粗粝的大嗓门在寂静的乡村里显得突兀非常,但他们口音却生硬得叫人汗颜,比之几岁的孩童尚有不及。

    在院门“咣当”被踢开的那一瞬间,金花姑娘将将离开了灶台,说是去院里的地窖拿棵白菜来醋溜了。

    于是灶台前就只剩下我一人掂着炒菜大勺,无所适从。

    然后由于我实在按捺不住一颗躁动的心,所以就挪到了门边扒拉着门缝瞧出去。结果这么一瞧之下,我便看见了做一身朝廷衙役打扮的纥雷。

    于是我一哆嗦,差点就把大勺扔在地上。

    这个纥雷,当真是个愣头青的脾气,他怎么就知道削尖了脑袋往前冲?

    眼下柔然与朝廷两军交战,他身为柔然大将却孤军深入敌后,麾下所带之人不过区区二三十。倘若他此番的行踪被朝廷发觉,那不但他自个儿没有丁点活路,恐怕也要连累整个柔然大军受挫。

    那厢,纥雷已急火火地命人去四处搜查。趁着众人满院子翻箱倒柜的间隙,纥雷他本人却撇开八字脚,负手立在院中仰望着纷纷飘散的雪,作一副怅然神情。

    不消片刻,常阿伯与金花姑娘便出现在我的视野里。相较而言,常阿伯显得比较淡定,我猜度他大抵是被吓唬得习惯了,而金花姑娘则怯怯地躲在常阿伯身后,偷偷望着不远处负手而立的纥雷。

    再不消片刻,秦璋也云淡风轻地扶着常婶从西屋里踱出来,气度甚雍雅。

    我一手持着大勺,一手扶着门框,不住叹息。

    既然大伙都已纷纷落网,那我合不该再在此偷生。

    于是半炷香的功夫后,我就与众人一同遥望着纥雷,同时手里仍然拎着那个大勺。

    纥雷换了个方向负手而立,慑人的视线越过重重阻碍,怒气腾腾地瞪向我。结果这就搞得我十分尴尬,不知该怎么同周围的大众解释。

    “沈凤歌!”他怒吼一声,连名带姓地喊得我心肝俱颤。

    纥雷腾地对着我比出一根手指,煞是有力,他指责道:“你!你跑了也就跑了,为什么不同我说一声!你知不知道你混账!”

    唔,他这又是为哪般?难道说因如今世事变化,世人的世界观与人生观均发生巨大改变,所以导致俘虏已不再属于阶下囚的范畴,而是属于打个招呼就能够走人的人群了?

    “阿歌,别怕。”

    这厢,秦璋已妥妥地将常婶交给金花照看,转而换了一只手牵住我,伏在我耳边沉声与我道。

    眼风里,我瞥见金花姑娘的脸色白了一白。

    “狐狸,你看,要不你去和纥雷谈一谈,告诉他咱们不能跟他回宣城了。你跟他说,因为铺子里的棺材都已卖完,而我又懒得再作手工,所以就没办法维持生计”

    秦璋眉峰一扬,似笑非笑地垂眸看住我,“你是叫我同他谈谈——嗯,你我两个的事?”

    我蓦地一愣,旋即诚实地点了点头。

    然后秦璋就撒开我去找纥雷谈判了,再然后,他们就各自拔剑,扭打在一处。

    而我由于看不惯狐狸被他们二三十个人欺负,于是就掂了大勺闯进战局。奔走的过程中,只见常阿伯他们已各自寻到个结实的地方躲了起来。

    其实他们的这个战局相当混乱,试想,在这么一个缩手缩脚的院落里,原本挤进来二三十个人就很不容易了,何况这群人眼下是拉开架势械斗。

    所以这个混乱的战局在我找到突破点闯进去后,就显得更加混乱。

    纥雷挥舞着一把弯刀,招招狠辣,步步紧逼地向狐狸招呼。而他的手下也纷纷追随着他的脚步,将狐狸视作眼中钉,肉中刺。

    但因狐狸是个不出世的高手,所以他们基本都没有沾到他的衣裳角角,这让我甚是欣慰。

    狐狸领着我在人群中绕了几个圈,就将纥雷绕在他的部下之中,一时难以脱出。而狐狸也不恋战,长臂一舒揽住我的腰际,半跃起时,足尖借力在院墙下的磨盘上轻巧一点,便带着我离开了常家小院。

    院外,几匹精良的战马被拴在枯木上。

    于是我与狐狸翻身上马,我在前,他在后。

    但我的这个位置却略略不同于其他姑娘经常所在的位置。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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