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女主-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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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世相迷离,我们常常在如烟世海中丢失了自己,而凡尘缭绕的烟火又总是呛得你我不敢自由呼吸。千帆过尽,回首当年,那份纯净的梦想早已渐行渐远,如今岁月留下的,只是满目荒凉。
谈笑俱不敢,方言做人难。甄谨闭上眼,终是不愿在想。
第二十二章 红绡帐里
艳红的软罗纱在风中摇曳,宫人们小心的装点上红色的宫灯,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喜庆的笑容,哪怕他们不知道自己因何而笑。
铜花镜中的女子眉眼如画,虽还稍显稚嫩,却已然有一种倾国倾城的风情。那女子轻轻一笑,微露贝齿,更显得美艳不可方物。
“殿下,喜服已经送来了,您试试看吧。”清露走到房中,强打出一抹笑容“今天可是殿下的好日子,就连天气都格外的好啊。”
窗外的阳光极好,就连天也格外的蔚蓝,不知名的鸟儿在天边发出吟唱,的确是难得的好日子。
“你可以不随我去塞外的,若是你想,我便求母后放你出宫去。”朝凤看着清露,淡淡的说道。
清露愣了愣,然后撅嘴叫道“怎么?难道殿下嫌弃清露伺候的不好,不想带清露出去了?”
“清露!”朝凤皱皱眉,唤道“若是你想要自由,我可以给你。”
“人只有将寂寞坐断,才可以重拾喧闹,把悲伤过尽,才可以重见欢颜,把苦涩尝遍,就会自然回甘。”清露笑笑,看起来满脸的不在乎“这世间哪里有什么绝对自由,不过若是心里自由,又哪里会不自由。”
听了清露的话,朝凤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不再多说些什么。
“奴婢先给殿下梳个头吧,毕竟是个大日子,过了今天,殿下就不是小姑娘了。”清露虽是笑着打趣朝凤,可是眼睛却是浓浓的担心。
对于朝凤的出嫁,清露幻想过很多次,也打趣过很多次。可是却怎么也想不到,朝凤的结局竟然是和亲,而且竟然来的如此之快。
殿下的心里应该很痛吧。清露在心里轻轻地叹息道。自己虽然不聪明,却也知道殿下对那僧人是真的,可惜,这宫里最要不得的就是真心。
“一梳梳到尾;二梳我哋姑娘白发齐眉。”清露一边仔细的梳理着,一边轻轻地哼唱起了小调。
朝凤的头发很柔软,就像是上好的锦缎。以前清露常听老人说,这样柔软头发的人脾气都很好,看来也不绝对。
“三梳姑娘儿孙满地,四梳老爷行好运,出路相逢遇贵人。”白玉梳从发根游曳到发梢。温润的白,与极致的墨,既然如此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五梳五子登科来接契。五条银笋百样齐。六梳亲朋来助庆,香闺对镜染胭红。”
黑发似瀑布,在阳光下闪烁出动人的光泽。清露仔细的把头发分成数股,或编织成麻花,或绾转成鬟。
“七梳七姐下凡配董永。鹊桥高架互轻平。八梳八仙来贺寿,宝鸭穿莲道外游。”
清露仔细的为朝凤把发拢结于顶,然后分股用丝绳系结,弯曲成鬟,托以支柱,高耸在头顶。显示巍峨瞻望之状。有用发簪挑出两束,垂于肩头,更添灵动之美。
“九梳九子连环样样有。十梳夫妻两老就到白头。”
伴随着最后一声吟唱的结束,清露也放下了手中的玉梳。斜斜的为朝凤插上了一支云鬓花颜金步摇,清露退后两步,笑了笑。
朝凤对梳妆打扮之事一直不如何上心,平日的头发不是散这。就是用根锦缎松松的束起,何时如此仔细过?
“殿下真好看。定是最美的新娘子。”清露裂开嘴想笑一笑,却不知为何,竟然湿了眼眶。
朝凤看着铜花镜中的自己,笑了笑,轻轻地说道“是很美,我很喜欢。”
镜中的少女眉眼间还带着些许青涩,有一些苍白的小脸,在这过分艳丽的背景下实在显得有一些突兀了,可是她却还是笑着,哪怕她的眼睛中什么都没有。
“把吉服拿过来吧。”朝凤转过头,看着清露吩咐道“既然今天是个好日子,那就多笑笑吧。”
清露用力的点了点头,用袖子在眼睛上抹了两下,似要把所有的负面情绪都抹掉一般。
“这是绯罗蹙金刺五凤吉服,是皇后娘娘特意吩咐尚衣居为殿下量身定做的。且不说这布料如何难得,就是这金线,也都是特意去找了几十位老师傅连夜赶的。”
清露把衣服铺开,好叫朝凤看的清楚些。那吉服虽宽大,却丝毫不笨重。倘若是细细的折叠起来,不过一个巴掌大小。放在手中更是轻巧,倒像什么都没有拿一般。
“若是最好的,却不止是这套吉服呢?您看这个。”清露笑笑,示意身边的侍女把托盘呈上来。
盘子上呈着一个宽大的沉香木木匣,那木匣上雕刻有六只栩栩如生的凤凰。打开木匣,便是一个极其精巧的凤冠。
凤冠上饰十二龙凤,正面顶部饰一龙,中层七龙,下部五凤;背面上部一龙,下部三龙;两侧上下各一凤。龙或昂首升腾,或四足直立,或行走,或奔驰,姿态各异。龙下部是展翅飞翔的翠凤。龙凤均口衔珠宝串饰,龙凤下部饰珠花,每朵中心嵌宝石七块,每块宝石周围绕珠串两圈。
“奴婢听说这凤冠是太后赐给皇后娘娘的,如今殿下要出嫁了,娘娘疼爱殿下,这才把这凤冠取了出来。”清露笑笑,用眼神示意侍女把凤冠呈到朝凤面前。
朝凤拿起凤冠,凤冠很有些分量,尽然叫朝凤拿着有一些吃力了。金玉的串饰在空中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极其的悦耳。
“这在龙凤之间饰共翠云九十片,翠叶七十四片。冠口金口圈之上饰珠宝带饰一周,边缘镶以金条,中间嵌宝石十二块。每块宝石周围饰珍珠六颗,宝石之间又以珠花相间隔。”
见朝凤看的仔细,清露自然也跟着高兴。她丝毫不敢怠慢,连忙上前解说道:
“凤冠有博鬓六扇,每扇饰金龙一条,珠宝花两个,珠花三个,边垂珠串饰。全冠共有宝石一百二十一块,珍珠三千五百八十八颗。凤眼共嵌小红宝石十八块。”
朝凤笑了笑,伸手把凤冠放回到原处。
“怎么?殿下不喜欢?”清露看着朝凤的表情,小心翼翼的问道“莫不是殿下还嫌东西不够好?”
朝凤摇摇头“东西是好东西,可惜金玉太过冰冷,沉重的叫人难受。”
“这。。。。。。”清露迟疑了一下“要不然奴婢去求皇后娘娘,请求娘娘换个轻巧些的可好?”
“傻丫头,若真的什么都能换,又何必辛苦?”朝凤摇摇头,轻轻地点了点清露的额头“时候不早了,帮我更衣吧,莫要误了吉时。”
《礼记。昏义》中规定,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应六种礼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采,即男方家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女方家答应议婚之后,男方家用一只大雁并备上其他礼物前去求婚,请求女方家收下,故称为‘纳‘。
问名,男方家纳采之后,请媒人问女方家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然后卜于祖庙,占其吉凶,卜的吉兆之后,再往下进行。
纳吉,男方家问名之后,已经卜的吉兆,男方家仍以大雁作礼物请媒人通知女方家,决定缔结婚姻。
纳征,也叫纳币,纳吉之后,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礼。民间多用首饰、细帛等项为女行聘,谓之纳币,后演变为财礼。
请期,纳征之后,男方家选择良辰吉日作为婚期,备礼去告诉女家,求其同意。
亲迎,新朗亲迎至女方家迎娶。
既是和亲,自然与普通的迎娶之事有一定的区别,不但省去了纳采、问名、纳吉。就连形势上,也与大夏传统的公主出嫁有很大的区别。
所省略的礼节,都由一个‘求婚’代替,而这里的求婚又打上了抢婚的痕迹。从中可看出和亲公主的婚礼是“战时”婚礼;即在战争紧急情况下举行的婚礼;没有一般婚礼的从容不迫;因而显得较为紧促。
朝凤骑在马上,她的身边是两队军队。一队是大夏的,一队是匈奴的。虽说只是走个过场,可谁也不想轻易的认输,不知不觉中,这场表面上的抢婚,竟然带上了肃杀的味道。
匈奴那队带头的自然是莫离,他见朝凤看自己,便冲朝凤点点头,然后笑笑。莫离的笑容很轻松,甚至还带有一丝的不屑,仿佛完全没有把对面整装待发的军队当成是一回事。
出乎意料的,大夏带头的竟然是忻明。
他来干什么?朝凤皱皱眉,实在有一些想不明白。要知道为了扮演之前的‘忻明’,他一直小心翼翼从未显露过他善武一事。再者,大夏与匈奴的兵力悬殊太大,若是守亲败了,自然会因为无能受到厌弃。即使侥幸胜了,却也实在没有什么好处。
以忻明的性格,是决计不会干这么费力不讨好的事情的。朝凤摇摇头,却还是没有想出一个结果来。
忻明的表情很严肃,难得的,竟然一丝笑意都没有。忻明见朝凤在看自己,也只是向朝凤点点头,然后就不再多看朝凤一眼,只是盯着莫离,眼睛里有一些叫人看不明白的东西。
“梆——”随着一声清脆的锣响,抢亲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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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的掉节操之作啊啊啊啊啊,若是打赏多的话,下一章就果断肉了。
第二十三章 抢亲
鼓点敲击的很急促,听的人都有一些热血沸腾的感觉。
大夏的军队组成环状,把朝凤围绕在中间。因为只是礼仪性的抢亲,所以将士们配备的并不是刀具,而是一条一尺来长的木棒。
忻明骑着马,在圆环的前方,不时的发号可令,改变阵型。虽然他是背对着朝凤的,可是朝凤却总觉得他在看着自己。
相比于大夏的主动出击,匈奴那边安静的故意。莫离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可是每一个人的配合都极其的巧妙。他们的动作很整齐,就连马蹄落下的节奏都一样。
匈奴的军队排成一纵队;以极缓慢的速度慢慢前进着。他们围绕着大夏的军队巡视着,却并没有任何的动作,就连头都多摆动一下。他们只是在一边仔细的观察着,就像正在狩猎的狼群。
莫离独立于他的队伍中,就像一个旁观者一般,冷静注视着这场战役。可是若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其实全军都被莫离领导着,他更像是一只头狼,冷静的注视一切。
就像是之前有过约定一般,匈奴那边慢慢地收紧队伍,形成一个包围圈,一点一点的向大夏逼近。但又没有采取进攻措施,只是围堵,驱赶着大夏的军队。
忻明退到朝凤身边,命令道“全体突击。”
随着忻明一声令下,大夏的队伍由环状,改为线形状,在匈奴的队伍中寻找突破口。
朝凤皱皱眉,她总觉得有一些奇怪。她侧头看看身边的忻明,正好忻明也在注视着她。
“听说和亲的事情是殿下提出的?”忻明看看朝凤,问道“为什么?”
朝凤笑笑,似不习惯忻明的严肃“为了家国安宁,为了百姓乐业啊。”
“呵呵。”忻明挑了挑嘴唇。似听见了什么好笑的笑话一般“殿下什么时候有了天下的大爱了?说实话吧。”
“其实也没什么,只是不想留在大夏了。”朝凤勾了勾嘴角,表情似有几分无奈“我之前发生的事情,世子应该听说了吧,我实在不想留在这个叫人伤心的地方。可是谁会娶一个名节败坏的女人呢?所以,我就干脆嫁到塞外去好了。”
“我的封地在蜀地,虽还在大夏版图之中,却事实上与大夏隔绝。”忻明看着朝凤,认真道“若是我愿意娶你,你可愿当平南王福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