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巨星系统-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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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应该是接到了经纪人和经纪公司或者是db鸟的人的电话,告诉了她这是一种宣传方式,虽然有些无奈,但是周讯也不得不接受下来。
这是作为一个艺人的悲哀。
“周讯,网上的事情你知道了吧。”
“嗯。”
“刚才是不是有人给你打电话说了。”
“额,你怎么知道?”
“这件事仔细想想就明白了,一点小小的宣传手段而已。”
“切,你以为你有多么了解啊。”听到李志故作老成的说道,周讯很无奈的回了一句。
李志一噎,说不出话来,“好吧,我就是问问,不需要担心,随便那些报纸怎么写,我们看看就行了,db鸟的人既然敢玩这一套那自然是有解决办法的,如果没有的话,我不介意把他捅出去的。”
“这个我自然知道。”
“好吧,这几天除了练舞尽量不要外出了,等过了这一阵就好了。”
“嗯,我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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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福尔摩斯和空姐
两人聊了一会儿,李志率先挂掉了电话。
挂掉电话之后,李志也就没有在关注那些新闻了。
躺在床上很快就睡过去了。
第二天一早,吴起出门带回来一份报纸,上面果然报道了李志和周讯的绯闻。
李志见此见怪不怪,看了两眼上面的内容,一点没有实质内容,都是据猜测,故而李志直接把报纸扔在一旁。
不再去关注。
吃完吴起买回来的早餐,李志准备出门去练舞,只有一个星期,要是学不会这爵士舞李志才是会觉得丢脸。
自己已经夸下海口,一个星期之内学会,到时候一个星期过去,自己还是一问三不知状态,到时候不知道有多少人会看自己的笑话。
但是在李志出门之前,一个短信突然之间发到了李志的手机上。
一看,竟然点点的责编三生发过来,一般情况下他不会给自己打电话,就算有很紧急的情况也只是发短信而已。
这次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打开短信,看着上面的内容,李志有些无语了。
这不过才一个月不到,竟然开始问自己什么时候开新书了
其实点点也是有苦说不出,自从点点来了李志这位大神之后,日平均访问的ip已经牢牢超过其他同类网站。
可以说李志已经成为了一个招牌,而且李志的粉丝都是很铁的粉丝,出得起钱的。
并且素质很好,目前为止,从来没有出现过什么喷人现象,并且前段时间还自发的组织人员慈善捐助山区,更是引起了网上的一大片讨论。
现在李志的两本书都已经完本出版了,但是新书一直没有消息,点点的ip访问量在日渐减少怎么能让他们不着急。
有不得打扰作者的协议在,点点的高层也只能是吩咐李志的责编三生发个短信问一下什么时候开新书而已。
新书,目前为止李志还没有这个想法,但是有这么一大群粉丝在这里一直等着自己,自己也不能让他们失望。
这个是责任,不是其他的什么东西。
想了想,李志算了一下自己后面好像没有什么大事情,拍完这个广告之后还有一段时间的休息时间。
距离康熙王朝拍摄结束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到时候去拍摄其他的戏之前也有足够的时间写一本书出来了。
回复三生“就在最近了,在考虑新书的事情。”
回复之后李志出门在皇廷酒店门口接了周讯一同朝着舞蹈工作室过去。
既然知道这是炒作,李志和周讯自然是就要配合一点,不过db鸟的人也知道分寸,不会把详细的事情真相说出来的,而是一点点的勾起观众的兴趣,知道最后才丢出真相。
真的是吊足胃口,然后一网打尽。
来到舞蹈工作室里面,郑龙早就等在那里,李志和周讯来了之后立即接受训练开始慢慢协调合作。
训练又是一整天,今天学了一些稍微复杂的一些动作,又把李志和周讯累得半死。
傍晚拖着劳累的身体回到住所,李志吃过晚饭之后就精神进入了系统之内。
询问系统是否有什么好书推荐,这次李志不想写那些快餐类型的书籍,而是想要找一部有内涵的,有深意的。
“系统,搜索推荐一本长篇小说,要有内涵,深意,具有悬念的。”
说出自己的要求之后,李志得到了系统的反馈,其中一本吸引的他的注意力。
《福尔摩斯》20世纪最著名小说,虽然是一本小说,但是其中的这个名为福尔摩斯的虚构的人曾被一个王国封爵!
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虚构角色爵位的拥有者,并且,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以为福尔摩斯其实是真的存在的,一点没有认为他是虚构人物而看轻他。
最关键的是,这本书是侦探类型的小说,现在网络上还没有出现这种类型的书,相对于网络发表,这种书更倾向于实体发布。
不过也具有一定的网络需求,比如侦探类型的小说设置悬念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
而网络小说悬念也同样是一个很重要的构成部分,正是由于有这种悬念才能吸引读者看你的书,买你的书。
支部需要的成绩点确实是有些庞大,整个一部兑换下来竟然要20000点成绩点。
不过幸好,这个完整的一部是分为几个篇章,这些篇章是可以单独兑换的。
第一篇名叫《血字的研究》,兑换出来仅仅需要1000点成绩点。
也就是完整的十万块钱,见此,李志毫不犹豫的兑换出来,至于后面的,等自己写好之后再说吧。
等待着系统把第一篇全部灌入自己的脑袋里面之后,李志已经把这个短篇记住,但是无可厚非,不管是实体的读者还是网络的读者不能厚此彼薄。
李志决定《福尔摩斯》出版,而在选择一本适合网络发表的书。
再次进入系统,这次寻找的速度很快,李志很快就选定了网络风向的一本书。
同样是开创了一个潮流的书,其中的新颖,爽快自然是不言而喻。
它的名字叫做《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这本书的字数很短,但是其中的意味很深长,曾在另一个世界被誉为纯爱小说的鼻祖,比起动不动就百万千万的其他网络小说来说字数少了很多。
但是拥有的粉丝确实只多不少,更加关键的是这本书男女老少通杀!
但是兑换的价格贵了点,需要3000成绩点,李志开始正好还剩下三十多万,直接兑换出来。
两本同时更新,慢一点的话应该足够满足一群读者了吧。
其实兑换这本书,李志还有这另外一个目的,这本书李志看过之后被里面深深地吸引,超人的眼光让他敏感的感觉到这本书的影视方面同样不会弱!
兑换出来两本书,李志开始在自己的电脑上面建立了两个文件夹,一个叫做《福尔摩斯之血字的研究》另外一个则是叫做《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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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谈谈出版【三更】
虽然有一个月没有码字了,但是李志的速度依然不慢,更何况小说的剧情全部记在李志的脑子里面。
不用李志再去想情节,到时候就是直接按照脑子里面的情节打出来在键盘上就行了。
《血字的研究》
从阿富汗战场受伤退役的华生医生,和一个刚从医学院毕业的年轻人合租了伦敦贝克街221号乙的一套公寓。很快,他发现这位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年轻人具有超越常人的缜密观察力和非凡的推理分析能力,同时,时常有一些神秘的访客出入他们的寓所。直到有一天,他们卷入了一起谋杀案
第一章,夏洛克。福尔摩斯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我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马上担负起我的新职务。
写着写着,李志开始皱起了眉头,这本书好像有些和以前的书籍不一样,里面有些词句有些别扭。
读起来很不舒服,感觉有种韵味被改变了,失去了原来的那种味道。
李志发现之后,立即退出码字状态,进入精神空间质问系统,但是得到的回答却是让人膛目结舌。
“系统,为何《福尔摩斯》读起来有些别扭,里面的有些单词很怪,感觉像是被改过。”
“《福尔摩斯》20世纪最伟大的侦探小说,没有之一,原创在国外,现在你获得版本是翻译过来的版本,里面自然会出现别扭的词句,如果需要系统改正成适合本世界人阅读的版本,需要成绩点3000点。”
“靠!”
李志暗骂,真他/妈黑,刚才对系统的那意思怨念也已经消失了。
他就说这么好的一本书怎么会这么便宜,就算是其中一个短篇也不应该这么便宜啊,想不到里面竟然还有这么一个套。
但是李志不准备请系统给改正,他准备自己来,对文字的改正,李志觉得自己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喜欢什么书,怎么读出来才有感觉,不会别扭,李志作为本人才会有感觉的,最关键的是3000成绩点李志拿不出来!
退出系统空间,李志慢慢地敲起键盘,慢慢斟酌福尔摩斯里面的词句,一旦发现有什么问题的语句,李志立马会停下来改正。
这样一来,李志的码字速度直线下降,原本一个小时4;5000字的速度被压榨成了写出2000字都已经是超常发挥。
可是李志却没有丝毫的不满,见到一个完整的作品出现在自己的面前,那种成就感和满足感才是李志需要的东西。
至于速度什么的都不是那么重要了。
这么一码字,一修改,三个小时很快就过去,李志身边的手机响了起来,这是闹钟响了。
李志看看时间,已经快十点了,该睡觉了,伸了个懒腰,看着自己文档里面的6000字,笑了点点头,保存之后关掉了文档。
然后登陆上了点点,在斗破和诛仙的章节下面发布了一个新的章节。
一周后,我们不见不散!
具体的内容就是说一个星期之后新书会发布,到时候请各位新老读者朋友们继续支持之类的话。
然后登上了tt,点开了读者群,目前两本书的读者群已经扩展到了十几个。
虽然已经没有更新,完结了,但是群里讨论的人丝毫没有少,反而更多,都是在说结局之后的如何如何。
当然,很多人是在等着李志的回复,当初李志可是答应过,会给诛仙里面的碧瑶复活的。
到现在,没复活,虽然他们心里有准备,但是还是准备用这个来要挟李志,准备让他新书早点发,然后每天多更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