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小民-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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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秀,把鸟枪端起来。”孟有田觉得阿秀有些沉默,便开口说道:“看见什么就打什么,枪法不练怎么行。”
坐在车上的阿秀抬头四下看了看,有些郁闷地说道:“可打什么好呢,除了树就是石头。”
“那就打树,能打中也说明你有进步。”孟有田停下脚步,笑着说道。
“那好吧!”阿秀侧转了身子,按照孟有田教过的法子,将枪托抵在肩上,向着旁边的树林瞄准。
通,鸟枪打响了,也不知道打中了哪棵树,一只山鸡突然从树林里飞出来,但似乎受了伤,扑愣着翅膀落了地,瘸拐着乱跑。
第三十一章阿秀的问题
“是我打中的?”阿秀有些惊喜地跳下架子车,笑得畅快,“有田哥,你看它受伤了,我去把它抓住。”
“哈哈,它在骗你呢!”孟有田赶忙阻止,笑道:“树林里有它的孩子们,一群小鸡崽,它装着受伤,就是想把咱们引开,伤害不到它的孩子。”
阿秀眨着眼睛,不太相信地问道:“真的?野鸡也会骗人?”
“当然了,你可不要小瞧了它。”孟有田示意阿秀上车,然后迈步前行,嘴里开始给阿秀讲述打猎的技巧,“打猎的谚语很多,教给你的要仔细琢磨。但最重要的还是要掌握好打猎的时间。一大早打露水鸡,野猪则要在晚上打。因为野鸡的翅膀被露水打湿了,通常一大早都会出来晒翅膀,那时候它们飞不动,正是下手的好时候……”
阿秀用心地记着,手上仔细地给鸟枪填药装弹,然后跟着车走,眼睛四下找着目标。
“打野兔呢,首先要会看,看它的脚印、粪便,能判断出它们什么时辰在这里经过。”孟有田继续教导着:“被惊吓的兔子通常跑的是一个圆圈,十有**还会跑回原来的地方。”
“那我在原地等着就行了。”阿秀笑了起来,“这兔子可真傻。”
“道理是这样,但比较费时费力,练好枪法才能屡有收获。”孟有田笑道:“最好能有一条好猎狗,它可是个好帮手。”
阿秀想了想,摇头道:“这个年月,养人都费劲,可养不了那玩艺。”
孟有田没吭声,养个土狗看家护院比较容易,要是弄个好猎狗可就难了,自己也就随口说说而已。
“有田哥,英子要借我的枪,我没答应。”阿秀将绳子套在肩上,用力地拉车。
“她要枪干什么?”孟有田疑惑地问了一句,转念便想到了答案,“她是怕那个恶婆婆把她卖了,买家来抬人吧?”
“有田哥,你可真聪明。”阿秀先是恭维了孟有田一句,然后很同情地说道:“英子也真可怜,成天担惊受怕的,也不知道她那恶婆婆把她卖给谁,若是本分人家,改嫁也勉强算了。若是卖到流氓无赖手里,或者,或者什么脏地方,英子说,她宁肯一头撞死也不去。”
“这话就说得幼稚了,人家来抬人,她咋能分清是好是坏?”孟有田摇头道:“还一头撞死?要是连命都能不要,那还怕什么?手里拿把剪子,也能把人吓得够呛。横一横心,去把那恶婆婆捅死,被人发现了,也就是一命赔一命,发现不了,也就不再用过这提心吊胆的日子了。”
啊!阿秀的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她以为孟有田能想出什么好法子,或者安慰几句,表示下同情也好,没想到却是这一番惊天大论。
“啊啥,我说得不对?”孟有田挑了挑眉毛,继续说道:“人哪,在困难的时候,最要紧的便是自强,要奋斗,不认输,千方百计地从火坑里跳出来。而不是哭天抹泪,发愁等死。就象你,要不是豁出去了,带着妹妹偷跑,那下场有多惨,不用想都知道。英子呢,看着是可怜,可她还是想不开,也没那个勇气,跟你说一头撞死,也就是想听两句安慰,心里好受一点,可却一点实际作用也没有。”
阿秀想了想,孟有田的话乍听有些刺耳,也有些不通情理,但仔细琢磨,也未尝没有道理。
“有田哥,那你给英子想个法子呗!”阿秀软语相求道:“村里都说你灵醒,先不说拿刀动枪的事儿,你再想想,有没有比这更好的。”
孟有田淡淡一笑,沉默着向前走,脑子里急速转动起来。这件事情听起来是让人来气,却是那个时候的风俗:娶到的妻买到的马,生是夫家的人,死是夫家的鬼,如何处置都由夫家决定。但这所谓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规矩,并不符合当时禁止人口买卖的法律,而让老百姓得以遵守的原因是将他们束缚得死死的腐朽观念。
换句话说,老百姓,特别是乡村的老百姓,他们所遵守的并不是政府制定出来的法律法规,而是按照老传统和老观念,按照约定俗成的规矩行事。这不是民众的责任,而是政府的失责,一位外国评论家就曾严厉批评了民国时的立法与执法之间的虚伪鸿沟。
所以,尽管中华民国“庄严”宣告了关系其民众人身自由的基本法及相应的刑法条例,对违法行为施行非常严厉的惩罚,然而买卖儿童和妇女的活动却仍然是个司空见惯的现象。而中国社会则对这种行为通常表现出极大的宽容,这里有贫穷、疾病等原因,但民不举官不究,政府执法效率低下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当然,孟有田并不是寄希望于改变当时政府的执法力度,可他知道这种买卖妇女的行为是非法的,这就给了他解决事情的基础。他只须去想如何对付这种民间的陋习,以及流氓地痞的无理纠缠就行了。
“等回到家,你去告诉英子,把脑袋后面那个圆丢丢的盘髻头打开,梳起辫子来。”孟有田思索着说道:“口口声声骂人家骗娶,那就作不得数,还留着那个头,不是自己承认是丁家的人?这脑子,真不知道是咋想的。”
“可,可英子是拜过堂的呀!”阿秀一下子还不适应孟有田的思路和想法。
“拜过堂?人都死了好几天了,她和鬼拜堂啊?”孟有田冷哼了一声。
阿秀半天没吭声,过了一会儿才继续问道:“然后呢,梳成辫子就行啦?”
“那只是第一步。”孟有田的思路开始顺畅了起来,“最好的法子就是给英子找个人家,再拜次堂,和丁家再无瓜葛。丁家要是再来取闹,咱们也有理有据,刀来枪挡,言来语去,也落不了下风。当然,村子里得组织帮人,地痞流氓的来强抢,也能对付几下。”
第三十二章狼羔子
“这样行吗?”阿秀不太确定地说道。
“行不行也得试试,总比坐着傻等强。”孟有田撇了撇嘴,说道:“自己不努力去改变,老天爷也不会开眼。”
阿秀想了想,点头道:“那好吧,俺回去就和英子说,让她自己拿主意。”
两个人谈谈走走,不到中午已经走到了山林的边缘。举目望去,前边是冬天的田野,显得特别空旷、辽阔,景物都浸沉在恬静的、阴沉的寒冷中。天空依旧是阴云密布,穹顶似的笼罩着大地。
“不到天黑便能到家了。”孟有田停下脚步,看了看天,说道:“就是下雪,也不用担心被困在山里了。”
阿秀有些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犹豫了一下,红着脸低声说道:“有田哥,你等俺一会儿,俺想去那边的小树林——”
明白了,孟有田轻轻摆了摆手,叮嘱道:“快去吧,带着枪,小心着点啊,我就在这里等你。”
阿秀轻轻点了点头,急急忙忙地向小树林走去,在孟有田的注视下,转过一棵大树不见了。
女人真麻烦,看咱多方便。孟有田向道边走了几步,用木架子车挡着,拉开裤子,痛快淋漓地来了一泡,轻松感立时弥漫了全身,他不由得哼起了小曲。
“有田哥——”阿秀的声音突然响起,有些惊惶,但并不全是恐惧。
孟有田急忙端起猎枪,向小树林里跑去,嘴里喊道:“怎么了,阿秀,你在哪?”
阿秀从一棵大树后退了出来,手里的枪直指着前方,叫道:“我在这,这里有狼。”
“开枪打它。”孟有田提醒着,踩着积雪和枯枝,抢到了阿秀的身旁。
“那,那里。”阿秀用枪口指了指,有些不太确定地说道:“好象是死的,可我刚才看它肚皮好象动了动。”
孟有田紧紧握着猎枪,凝神看着不远处倒卧在地上的狼。好象是死的,他戒备着慢慢靠近,这头狼身上伤痕累累,流出的血融化了雪,又在它的身下冻成了冰,它的牙齿呲露在外,象是一副心有不甘的神情。确实是死的,孟有田用枪口捅了捅,尸体已经有些冻硬了。
“没事儿,是头死狼。”孟有田如释重负,对跟在他身后的阿秀说道:“是跟什么野兽打了一架,我看象是被野猪的獠牙挑了。但这里不是战场,它是跑到这里伤重而死的。”
阿秀皱着眉头,紧盯着狼的肚皮,突然叫道:“你看,你看,肚皮又动了。”
孟有田确实看见了,也感到惊讶,狼确实是死了,这点他可以肯定。想了想,孟有田伸手拉开了狼尸,几个褐色的、象狗仔似的小东西露了出来。
有一个小东西瑟瑟发抖,摇晃着身体,颤抖着站起来,用四只小短腿慢慢地向被拖开的母狼爬去,似乎马上就要倒下去。
孟有田默默地看着,皱起了眉头。这是一窝小狼崽,看起来只剩下了这一只,而且很快也会死去。它重新爬到母亲的身子底下,轻轻地拱着,想唤醒能给自己带来温暖和食物的母亲。但这些都是徒劳的,它很快就会无力地倒下,也许今晚,也许明天,它就会追随它的母亲而去,死的阴影已经笼罩在它的身上。
“是小狗?还是狼崽子?”阿秀问道。
孟有田沉吟了一下,说道:“是狼崽子,咱们走吧!”
阿秀并不感到意外,如果是小狗,她还有同情恻隐之心,确定是狼崽,这种感情便荡然无存。狼心狗肺,引狼入室,狼子野心,忘恩负义……这些形容词她未必全知道,但总是知道几个。养不熟的狼羔子,民间百姓的口头禅,也让阿秀转身走开而没有丝毫的留恋。
小狼崽突然发出一声低低的哀鸣,孟有田不由得停下了脚步。小狼崽不知母亲已死,拚命地要唤醒它。它会爬来爬去,一直呼唤下去,直到精疲力尽倒下去。看样子,等不到天黑,这只小狼便会腿一软,倒下就不再起来。
要是没看到就好了,孟有田暗自想道:干脆让它痛痛快快地死了得了。想到这里,他又转头走了回来,伸手去抓小东西的脖子。这个小东西象是有什么感应似的,却突然侧过头,张嘴叼住了他的手指。指尖被小狼温暖湿热的小舌头包裹了起来,它虚弱地吮咬了两下。
孟有田抽回了手,皱起了眉头,小狼的身体瑟瑟抖动着,满怀希望地转着小脑袋。孟有田试着呜呜叫了两声,小狼的脑袋不动了,如同在黑暗中摸索的人看见了光亮,它立刻循着声音,跌跌撞撞地爬了过来,完全是凭着听觉和感觉爬过来寻找。
小狼爬到了孟有田脚下,嗅着、拱着,小爪子抓挠着他的鞋,使劲往上爬。孟有田不由得轻轻吐出一口长气,这是上天的安排,这是一种缘,它还不足三个月,养它应该还是可行的事情。孟有田伸手抱起了小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