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小民-第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物一样,也会散发出一种特殊的气味。这种味道能影响异性的生理状况,而这种表现在女性身上尤为明显。
而且据说,汗味,可以让女人知道哪个男人你不喜欢。对于你喜欢的男人,并不太重的汗味有可能带来很惬意的感觉!
臭男人味儿?紫鹃很奇怪孟有田和别人为什么都会这么说,在她的嗅觉中,那种味道并不臭,她没有感到厌恶。
一条长长的白线,贴在紫鹃的胸脯上,曲卷着一直垂到脚下。孟有田坐在板凳上,饶有兴趣地看着她飞针走线,心里又浮起了一个疑问,为啥这个时候的未婚女子胸脯都不大,结了婚之后就判若两人呢,就是隆胸也没那么快呀?
紫鹃显出了自己的手艺,特别是在孟有田面前,她从针线笸箩里拣出块布头,比了比,衬在底下,密针缝起来,缝好后又展开,看了看自己缝补得密密齐整的针脚,咬断了线,又不由自主深深地嗅了一下。
嗯,一点也不臭,好象还很好闻呢!没人看她,紫鹃却象做贼似胸口猛跳了几下。她装作无事地抚摩了一下发烫的脸颊,自己骂自己,真不知羞,偷闻男人的汗味。
“紫鹃姐这针线活儿真漂亮,针脚又细又齐。”阿秀在一旁半真半假地恭维着,又从被垒底下拿出几条剪裁得整齐,压得平整的麋鹿皮来,说道:“紫鹃姐,趁着你有空儿,把这皮子缀在领口袖口,有田哥穿上肯定又精神又暖和。”
“这倒是个好办法。”紫鹃比量了一下,笑道:“还是婶子想得周到,这旧衣裳一拾掇,可就变成顶漂亮的新衣了。”
“不用那么麻烦吧?”孟有田有些坐不住了,“这要缝补到啥时候呀,我还急着出门呢!”
“离开春还早得很哪,明天、后天张罗也来得及。”紫鹃不在意地说着,和阿秀比量着,剪裁着,缝补着。
孟有田看一半时也穿不上棉袄了,有些闲得慌,便走到外间屋,看着谷雨和嫚儿两个十来岁的小孩子烤家雀。
“这东西炸着吃才香呢!”孟有田往风箱上一坐,随手从怀里取出借来的《蜀山剑侠传》,边翻看边指点道:“骨头都炸酥了,连肉带骨嚼起来,满嘴流油,啧啧。”
“嘿,说得好听,俺吃这烤的觉得也挺香。”谷雨舔了舔嘴唇,哂道:“有田哥,俺的弹弓——”
“记着呢,记着呢!”孟有田头也不抬地摆了摆手,说道:“一直没找到合适弹性的兽筋,也不能拿破绳子对付你呀!”
“有田哥,你会看书哩!”嫚儿很钦佩地看着孟有田。
“嘿嘿,他是装象呢!”谷雨撇了撇嘴说道:“俺们村有几个识字的扳着手指头都数得过来,他从来没上过学,识得哪门子字。”
“没上过学就不识字呀?”孟有田翻了翻眼睛,说道:“关键是有没有这个心思,有了这个心思,就总能千方百计地去努力。”
“说得倒象那么回事。”谷雨一副不相信的样子,挑衅似地指了指孟有田手里的书,说道:“那你念给俺听听,要真是俺走了眼,俺,俺就——”
“你就咋样?”孟有田似笑非笑地扬了扬下巴。
“俺就给你打马虎眼,让你和紫鹃姐偷偷相好。”谷雨人小鬼大,露出了坏坏的笑容。
“呸,小屁孩懂什么。”孟有田伸手就是一个暴栗,敲得谷雨直咧嘴,“听好了,给你们挑一段精彩的,别的文绉绉的,你们听不懂。”
孟有田清了清嗓子,随便翻了翻,找到一段,轻声念了起来,虽然是繁体字,但他连蒙带猜,顺下来是没有问题的。
“……一个穴口内,一团绿茸茸如乱草一般的东西,缓缓往上升起,一会儿便上达到地面,先露出一个头来,渐渐现出全身,才看出那东西是一个似人非人的怪物,满头绿毛披拂。一双滴溜溜滚圆的红眼,细小如豆,闪闪放光。鼻子塌陷,和骷髅差不甚多。一张像猴一般凸出的方嘴,唇如血红,往上翘翻,露出满口锐利的钩齿。头小身大,浑身其白如粉,上部肥胖,手足如同鸟爪,又长又细,形态甚是臃肿……吓人不,你俩没听说过这样的妖怪吧?专吃不听话的小孩子,喏,就象你们这么大的。”孟有田只念了百八十个字,便停了下来,扬了扬眉毛,吓唬两个小孩。
第二十三章再入山林
嫚儿连连摇头,表示没听说过。谷雨眨了眨眼睛,摇头道:“俺不信,定是你在哪里听人家说书便记了下来,现在来蒙俺,你念的和这书扯不上关系。”
孟有田呵呵一笑,也不争辩,低下头只管自己看书。他却没想到,不经意的一个小卖弄,却被倚在门边的紫鹃听了个清楚。
紫鹃是看过《蜀山剑侠传》的,而且记性很好,孟有田念的这一段确确实实是书里的。而且谷雨说得不对,说书的只讲什么《施公案》、《呼家将》、《杨家将》等老书,象这种刚刚面世几年的新派小说,他们是不会说的。
有田哥?这是自己印象中的有田哥吗?紫鹃脑袋里划着问号,手里拿着孟有田的棉袄,一时想得有些痴了。
“紫鹃姐——”阿秀从炕上起身,疑惑地问道:“咋不叫有田哥进来?”
“哦,嗯!”紫鹃这才回过神来,胡乱答应了几声,才推开门叫道:“有田哥,衣服缝补好了,你进来试一试吧!”
孟有田应了一声,将书揣好,走进屋,接过棉袄,穿戴齐整。
“好看,真精神。”阿秀夸赞着,既是对孟有田,也是对紫鹃的针线手艺。
紫鹃抿起了嘴,笑而不语,只是轻轻点头。
人靠衣裳马靠鞍,孟有田浓眉大眼,本就不丑,棉袄虽破旧,缝补好了,再加上皮领毛袖的一衬,立时便与平常不同。
“多谢,多谢。”孟有田伸胳膊动身子,也觉得挺满意,起码比以前暖和多了。
“客气啥,不过是动动手的工夫。”紫鹃眼中有一丝不明的意味,但到底没刨根问底。
“那我就出去了,你们慢慢聊,紫鹃,你在这多玩一会儿。”孟有田笑着打了个招呼,转身走了出去。
………………
黑豹的事情闹腾得挺大,一连几天通往镇上和山里的路都有巡警把守盘查,有天晚上村里人还听到村外乒乓响了一阵枪。到了第五天头儿上,巡警的卡子才撤了,听说还是让黑豹给跑进了山里,再也找不到影了,还死伤了好几个巡警。在这期间,九龙堂顶风作案,在凤山庄绑走了富户何大巴,送回来一只耳朵,索洋三千块。一时间弄得各村各庄的富户地主人心惶惶。
眼瞅着再过几天便是腊月二十三,孟有田再度进山的准备已经做好,可带哪个帮手倒成了头痛的问题。根保有力气,可脑子有毛病,很容易惹出麻烦;别的好兄弟,九龙堂和黑豹的事情闹得这么凶,孟有田明知他们会答应,可都有家要养,也不太好意思开口;阿秀,她有了鸟枪倒是跃跃欲试,有田娘也乐于把这个假亲戚变成儿媳妇,举双手赞成,但孟有田还有些顾及阿秀的名声。
孟有田不是没想过自己再偷偷地进山,可有田娘看得很紧,把猎枪给藏了起来,这一招最灵,弄得孟有田干瞪眼,总不能拎着根棍子进山打猎吧?
天色刚刚有些发白,鸡子还没叫头遍,孟有田拉着借来的木架子车,旁边走着阿秀,后面是有田娘殷殷相送,走出了村子。
春雾雨,夏雾热,秋雾凉风,冬雾雪。昨天便是一个雾天,就这两天肯定要下雪,正是打猎的好时候。孟有田不能再等了,只好顺着娘的意,和阿秀一起进山。
人家姑娘都不在乎,自己还推三阻四,不仅矫情,而且心里就不纯洁。孟有田转而一想,又有些惭愧。阿秀为了什么,恐怕多半条命还是在妹子嫚儿身上。抱着生病的妹子闯进窝棚,直面“禽兽”孟有田时,咋的都行这句话可不是随便说说,而是一种豁出去的绝然。住在孟有田家里这段时间,吃好吃坏倒是小事儿,摊上一个厚道善良的主人,不打骂受气,更不会起歪心卖了她们姐妹,舒心安全对于阿秀才是最重要的。
眼见着嫚儿的小脸蛋鼓了起来,阿秀打心里想将这种粗茶淡饭,却安心平淡的日子过下去。孟有田家的境况她也都了解了,出把子力,孟家过得好,她和嫚儿便能长久。至于紫鹃,阿秀倒是怕她误会,但有田娘一力赞成两人进山,弄得阿秀倒是不好推却了。天不亮就出门,避开村里人的眼睛,既是孟有田的意思,也合阿秀的心思。
回头看了看,有田娘的身影已经望不见了,阿秀将手搭在架子车的横梁上,对孟有田说道:“有田哥,我来拉一会儿吧!”
“不用。”孟有田脚步停了下来,说道:“你上车坐着,等我累了再换你。咱俩轮流拉车,这样既省力气,又走得快。”
阿秀点了点头,跳上架子车,将车上的干草向身上盖了盖。孟有田弓起腰,继续前行,虽然脚跛,但走平地,他的速度也只比正常人慢一些而已。
一路无话,两人轮流拉车,到了下午两三点钟已经进了山林。谋定而后动,孟有田已经不再是那个缺谋少算的懵懂青年。此次进山打猎,孟有田已经计划周详,准备充分,连地点都已经确定下来。经过那两间破窝棚时,孟有田和阿秀不由得都凝了凝眼神,又不约而同地望向对方,恰好来了个对眼,心中泛起了复杂微妙的感觉。
山路难行,孟有田拉着车,阿秀在后面不时帮着推一把,穿过两片林子,来到了孟有田设想中的打猎之地。
一堵挺平直的山壁矗立在眼前,脚下是一片长满枯草和小树的空地,身后则是更密的树林环绕。孟有田指了指山壁上的一处所在,说道:“看见那些枯藤杂草了吗,拔开便能看见一个山洞,那是俺和俺爹进山打猎时发现的,只粗粗进去看了一眼,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阿秀依言看了看,有些恍然地说道:“怪不得你要带着架梯子,原来是为了爬山洞。”
“嘿嘿,这梯子是为你准备的。”孟有田说道:“俺虽然腿脚不好,但顺着旁边的石缝树枝也能爬上去。”
阿秀抿了抿嘴,说道:“要是俺多练练,以后也能爬上去,我看也就七八尺高的样子。”
“差不多吧,那时候俺是踩着俺爹的肩膀上去——”孟有田停顿了下来,微眯起眼睛。
记忆虽然融合起来,孟有田想到之前的情景,还是很有感触,父亲带着他在山林里打猎,殷殷笑语地教导他,看着他玩耍,那慈祥可亲的面庞又在眼前出现,他轻轻地叹了口气。
第二十五章阿秀的身世(一)
阿秀知道孟有田可能是睹物伤心,沉吟了一下打岔道:“有田哥,你是想在这里布诱饵,人在洞口守着,既能打猎,野兽却又伤不着咱们,你可真聪明。”
“聪明什么,也就是个守株待兔的笨法子。”孟有田淡淡一笑,收起了回忆时的伤感,说道:“咱俩开始布置吧,等一会儿可就要天黑了。”
阿秀依言而行,和孟有田将架子车推到山壁前,支起梯子,孟有田先爬了上去,钻进了山洞。过了一会儿,孟有田才从洞口探出身子,阿秀则将车上的火盆、木炭、干粮等物一样样递了上去……
冬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