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舞火-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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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皇帝殷崇华亲自率领朝中众臣,在昊天城外设酒饯行。
四目相望,离情依依。
“崇恩,我会等着你回来。就在昊天的城楼上,望着你带领凤翎军归来。”崇华深深望着他,迫切地想将他的一切铭记在心中。
崇恩朝他璀然一笑,眼神清澈无比,恍惚中崇华似乎重又回到当初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秋水泽畔笑得纯真无忧的男孩。
轻轻抱住了崇华,在他耳边低语:“皇兄,珍重。”
崇华一时有些哽咽,好不容易才平复下心中的起伏,深情道:“珍重。”
没有过多的语言,没有过多的亲密,却都被泪水濡湿了眼眶。
殷斯尧从侍卫手中接过白色铠甲,细心地为楚凌云一一系上,相视一笑,竟都忘了言语。
“王爷,末将已将冰魄拿来了。”罗虎上前,递上一杆通体银白耀眼的长枪。
“这是什么?”楚凌云好奇地问。
罗虎得意地昂头道:“这可是跟着王爷东征西战二十多年、绝不离手的冰魄枪!枪身乃精钢白金炼成,枪头则是极北之地的寒铁所铸。曾经在战场上,雅尔丹人一看到王爷手中冰魄的寒光,就闻风丧胆了。”
殷斯尧将冰魄交到楚凌云手里,“冰魄是一杆有灵性的枪,好好使用它,它身上汇聚的灵气和杀气,可以保护你。”
楚凌云只觉手中一沉,这杆枪看上去轻盈,却没想到那么沉。但一握在手中,就有种莫名的心安和熟悉感,仿佛它是真的有生命,正在与他对话一般。
看着侍卫将他的赤焰牵来了,楚凌云忍不住问道:“殷斯尧,你还有什么话想和我吗?”
殷斯尧俯□,凑近他耳边,“小混蛋,给我活着回来!”
楚凌云灿烂一笑,眼中闪现的光彩,眩目得让人无法直视。
“放心吧,小爷命大得很,连阎王爷都不敢收!”说罢,潇洒地转身,却禁不住,两行泪水无声地落下。
楚凌云仰起头,让泪水吹散在风中。绝不能让他发现我哭了,这一刻,不是应该洒脱地、笑着说离别吗?紧紧握住手中的冰魄,跨上赤焰,不允许自己再多做留恋。
殷斯尧,有你这般真心待我,此去无论是生是死,我楚凌云今生无憾了!
秦烈有些百无聊赖地坐在马上,看着他们各自与亲人、爱人告别,一刹那,心里头竟也有些淡淡的落寞和酸楚。用力挥去心头的无聊想法,注定孤独的人,又何必去羡慕别人的温情脉脉呢?
隆隆的鼓声乍起,全军集结,严阵以待。
崇恩身穿银白色战袍与铠甲,腰间佩戴泛着冷月般光华的浑白玉具剑,骑马走到军队之前,凤翎军的每一个士兵都穿着统一整齐的白色战袍,如同一片汹涌的白色海洋。崇恩高高举起左臂,右手抽剑,在左臂上划下,瞬间,鲜红的血液,顺着无暇的皓腕,蜿蜒流淌而下,红得刺眼。
他高举着手臂,任由鲜血不断流下,高声道:“凤翎军给我听着,我安平王殷崇恩,今日在此,以我血起誓。漠西不平,永不还朝!”
“漠西不平,永不还朝!”
“漠西不平,永不还朝!”
凤翎军所有将士高举起手中的兵器,齐声呐喊。这气吞山河的声势,这排山倒海的声浪,犹如雷鸣于天地间一般,响彻大地,震撼人心。
在场的朝中大臣都被惊得说不出话来。
夏侯延年更是吃惊得合不拢嘴,半晌才回过神来,望着身边的皇帝,结巴地道:“这,这不是出兵白泽吗?怎么,怎么变成平漠西了?”
崇华沉默不语,远远望着军前号令万人的年轻元帅,望着他的崇恩,极为熟悉却又极为陌生。
崇恩,这就是你心底最深处想要的吗?如果是的话,我愿成全你。
作者有话要说:五行之中,西方萧瑟,属金,为白色。所以凤翎军无论将军还是士兵,战袍都一律设定为白色。而北方阴寒,属水,水为黑色,所以北殇王和他的玄冥军都穿黑色。北殇王平时的衣物也以黑色为多。
不过若是真实的历史上,很少有军队全军穿白色,我也不知道原因,难道是不耐脏?呵呵~白色很好看啊,干净帅气,很适合崇恩他们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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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章 元帅的烦恼(一) 。。。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起,秦烈要碰到他的真命天子了!欢喜冤家上场!
另:因为这周末有事外出,所以就放在周三、周四更了,若给读者们带来不便,在此致歉!
燕台关刚下过一场雪,无比晴冷。
一个俊俏的白衣少年,从雪地上跑过,脚下的积雪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少年脸上满是焦急的神情,匆匆跑进了营帐。
“元帅,元帅,不好了!”
正在提笔书写的年轻男人抬起头,蹙眉道:“云儿,什么事急成这样?慢慢说!”说着,拿了手边的热茶递到他手中。
夏侯云将茶杯“砰”地放到桌上,拉起崇恩的手就往外走,“再慢就来不及了!又打起来了,晚了就要出人命了!”
崇恩一惊,“你说谁又打起来了?该不会是……”
“就是秦烈和殷将军啊!不然还有谁?”
“那凌云呢?”崇恩急忙抓住他问道。
“凌云去千风镇了,不在!”夏侯云答道。
崇恩放下半颗心来,还好楚凌云不在,若那个祸头子也在的话,那场面恐怕就更难掌控了。
“我们快走吧!”崇恩不敢耽误,立刻随着夏侯云跑去。
这已经是第几次了?崇恩觉得自己已经数不清了,来到燕台关才短短半个月不到,这边他在和西律王商议调用西律军的事情,那边却打得不可开交。秦烈和殷于飞也不知道是不是前世结了什么仇,两人每次一见面没说几句话就怒目相视,大动干戈。凌云和秦烈是哥俩好,自然站在一边,凤翎军也和他们的两个将军同仇敌忾,而西律军则当然偏帮他们的少将军,这样一来,双方混战是时有发生。一边是亲如手足的好兄弟,一边是自己的堂兄,直把崇恩搞得焦头烂额。
远远地,就已听到嘈杂的吵闹声,只见两边人马大约几十个人,又混战在一起。加上周围观战的人,乌压压的一片,若不是军服有所不同,根本分不出来。
“住手!统统住手!”崇恩边大声呵斥,边拨开观战的人群向中心走去。
那些士兵见是安平王来了,纷纷住手,站到了一边。
唯有始作俑的两人依然打得天昏地暗,根本没意识到崇恩站在他们身边。
秦烈挥刀如虹,招招不留情面,直攻对方要害,殷于飞与他势均力敌,长年在战场中练出的剑法,又狠又准。
“你们两给我住手!”崇恩直接冲上前去,于飞和秦烈一惊,忙收起兵器,生怕伤到他。
崇恩愤怒地骂道:“又是出了什么事,难道只能动刀动枪方才能解决吗?”
秦烈朝地上啐了一口,“呸!我和他誓不两立!”
几名凤翎军的士兵也跟着叫道:“对,我们和他们誓不两立!”
“究竟是什么事?”崇恩转而问于飞:“于飞,如果秦烈有什么得罪的地方,用说的就行了,何必要弄得你死我活呢?”
殷于飞愤愤地将剑插回剑鞘,道:“和这个草寇根本说不通!”
“你说谁是草寇?”秦烈激动地叫道,凤翎军士兵见将军被辱骂,也群情激奋。
殷于飞冷哼一声,“我有说错吗?谁不知道秦将军是青山党出身,有名的乱党贼寇!还不是草寇吗?”
“你!”秦烈刀光一闪,被崇恩拔剑挡下,只得不甘地怒瞪于飞。
“于飞,英雄不问出处。秦烈现在为中元效力,为我们殷家效力,我希望你们能够和睦共处。”
于飞不满地道:“如何和睦共处?西律军一向军纪严明,一丝不苟。你们的凤翎军却散漫无度,在营中赌钱的、划拳的、打闹的,样样都有!长此下去,军纪何存?若要我和这种人共同为朝廷效力,我绝不答应!免得带坏我的士兵!”
崇恩听完,怒上心头,忍不住对秦烈呵斥道:“他说的是真的吗?真有人在营中赌钱划拳?”
秦烈大方地点头道:“兄弟们在御龙谷中没日没夜地辛苦练兵,没有一丝懈怠,过些日子又要上战场杀敌。现在让他们轻松一下,又不是什么坏事。”
“秦烈!”崇恩大声道:“凤翎军是一支军队!一支朝廷的军队!不是什么江湖门派,也不是什么三教九流!军队最重要的就是纪律和服从!我放心地把凤翎军交给你,你就是这么管住他们的吗?”
秦烈心里一阵不快,收起了刀,就地盘腿一坐,闷闷地道:“如果你觉得我不配管理凤翎军,那就撤了我的职!老子大不了打哪儿来,回哪儿去!”
崇恩扶着额头道:“你先回营帐去,罚你禁闭思过三天,好好想想!”
秦烈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土,一脸的不服气,从殷于飞面前走过时,狠狠一瞪,用只有两人听的见的声音低声道:“殷于飞,我们走着瞧!”
夜深人静。
一道灵活的身影消无声息地钻入秦烈的帐内,虽然没有点灯,可秦烈压根没睡,一个翻身跳下卧榻,赤手空拳向来人打去,那人一边招架,一边急道:“笨蛋,是我啊!”
秦烈停了手,骂道:“楚凌云,你搞什么鬼?夜袭啊!”
“袭你个头!”楚凌云用力敲了他额头一下,“我给你带好礼来了,你就这么招待我?真是白做好人了!”
秦烈点起了油灯,只见楚凌云一手抱着一坛酒,不由笑道:“我当什么好礼?不就是两坛酒吗?”
“这可是千风镇的特酿,名叫狂歌慢!”楚凌云破了一坛酒,顿时酒香四溢,满室飘香,秦烈咽了咽口水,“光闻味道似乎不错啊!”
“那当然!”楚凌云就着酒坛喝了一口,翘起二郎腿感慨道:“这酒的名字就好!狂歌一曲笑苍生!多逍遥快活啊!”
秦烈举起另一坛酒,迫不及待地大口饮下,瞬间露出极为满足的神情,拍拍楚凌云的肩膀道:“真是我的好兄弟!原来你今日去千风镇就是为了搞酒啊!”
“还不止呢!”楚凌云凑到秦烈耳边悄悄说:“还小赌了一场,可惜,输了!”说着,摸出扁扁的钱袋给他看。
秦烈哈哈大笑,“你以为这是昊天城啊!人人都认得你这太岁爷,谁敢赢你的钱啊!这里可是燕台关,那些流氓地痞见到你这样打扮的贵人,还不把你当肥羊仔宰?你哪儿斗得过他们!”
“哼,谁说的!”楚凌云不服气:“小爷才不信邪,我偏要翻本回来!”说着,提了长枪就往外跑。
“等等!”秦烈一把拉住他,“你又冲动了!那群肯定都是老江湖,你这么样去,岂不被人赢个精光!”
“哼,我不冲动,那你说怎么办?”楚凌云忿忿不平,“反正我是咽不下这口气!”
秦烈面露难色,“咳,我也想帮你报仇啊!可是,元帅罚我禁闭三天,我不能出去啊!”
“这有何难?”楚凌云眉梢一挑,“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啊!再说了,今晚守夜的,可是我们凤翎军的人!”
“真的?”
“千真万确!”
秦烈双手一击,“好,那我们现在就去千风镇,替你出口气!”
千风镇是一个人口众多的繁华城镇,虽说和昊天自然是没法可比,但在人迹罕至的燕台关境